肯特催化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公告
一、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的情况说明
变更日期:2019年10月11日;原主办券商:中泰证券;变更后主办券商:国金证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肯特催化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5年聘请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担任主办券商。经中泰证券推荐,公司于2016年6月17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开转让。
自挂牌以来,公司不断完善治理机制,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规定和公司章程认真履行职责。公司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信息。中泰证券自担任公司主办券商起,遵循勤勉尽责的原则,秉承专业服务精神,在持续督导期间,中泰证券积极履行持续督导职责,在公司业务发展、规范治理和信息披露等方面做出了重要贡献。公司亦积极配合与落实中泰证券提出的各项意见与建议,对中泰证券的付出表示由衷的感谢。
鉴于公司战略发展需要,经与中泰证券充分沟通与友好协商,双方决定解除持续督导协议,并就终止相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现由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承接主办券商并履行持续督导义务。
公告编号:2019-022
二、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的审议情况
三、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的协议签署情况
本次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中国证监会以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要求及规定,公司于2019年9月16日与原主办券商中泰证券签署《解除持续督导协议书》,并于2019年9月16日与国金证券签署了《持续督导协议》,协议均约定自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出具无异议函之日起生效。2019年10月11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出具《关于对主办券商和挂牌公司协商一致解除持续督导协议无异议的函》,上述协议自该函出具之日起生效,由国金证券担任公司的主办券商并履行持续督导义务。本次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事宜均建立在三方充分沟通与友好协商的基础上,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规范运作和信息披露造成任何风险和不利影响。
肯特催化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19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