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25年8月2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8月10日以直接送达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马毅光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经与会监事审议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公司2025年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监事会未发现参与2025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及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票,反对
票,弃权
票,回避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
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89)。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金流状况、公司未来经营发展和股东的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90)。
特此公告。
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