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保荐机构”)作为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翔股份”或“公司”)2021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持续督导及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等有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1、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088号)核准,公司获准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8.00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扣除承销及保荐费、审计及验资费、律师费、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和发行手续费等与本次发行可转债直接相关的外部费用等费用合计13,489,284.90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86,510,715.10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12月28日划至指定账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公司发行的可转债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字(2021)3-81号《验证报告》。
2、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028号),公司本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6,649,746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7.8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09,999,998.48元,扣除与本次发行有关的费用(不含税)人民币2,583,631.83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07,416,366.65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4年9月26日出具的
容诚验字[2024]215Z0034号《验资报告》审验确认。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1、可转债募集资金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专户资金合计60,721.67万元,2024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 项目 | 金额(万元) | |
| 募集资金总额 | 80,000.00 | |
| 减:发行费用 | 1,348.93 | |
| 募集资金净额 | 78,651.07 | |
|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37,480.24 |
| 利息收入净额 | 2,352.85 | |
| 本期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23,241.43 |
| 利息收入净额 | 1,228.60 | |
|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60,721.67 |
| 利息收入净额 | 3,581.45 | |
| 应结余募集资金余额 | 21,510.85 | |
|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余额 | 3,194.81 | |
| 差异注1 | -18.18 | |
| 差异注2 | 18,334.22 | |
注1: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存在18.18万元差异,系公司预先支付手续费及其他24.40万元,以及支付审计及验资费用和律师费用含税价与不含税价价差6.23万元所致(尾差系四舍五入所致);
注2:差异2系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证券公司理财产品期末尚未到期余额及相关证券户少量资金余额共计18,334.22万元;
注3: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专户资金合计7,116.50万元,2024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 项目 | 金额(万元) |
| 募集资金总额 | 21,000.00 |
| 减:发行费用 | 258.36 |
| 募集资金净额 | 20,741.64 |
| 项目 | 金额(万元) | |
|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0.00 |
| 利息收入净额 | 0.00 | |
| 本期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7,116.50 |
| 利息收入净额 | 49.79 | |
|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7,116.50 |
| 利息收入净额 | 49.79 | |
| 应结余募集资金余额 | 13,674.93 | |
|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余额 | 7,051.15 | |
| 差异注1 | 7.65 | |
| 差异注2 | 6,616.13 | |
注1: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存在7.65万元差异,系公司支付承销及保荐费、登记费、申报文件制作及其他费用含税价与不含税价价差所致(尾差系四舍五入所致);注2:差异2系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证券公司理财产品期末尚未到期余额及相关证券户少量资金余额共计6,616.13万元;注3: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已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分别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汾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储存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专户储存四方监管协议》,对公司、保荐机构及开户银行的相关责任和义务进行了详细约定。该三方监管及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共有7个可转债募集资金专户,具体情况如
下:
单位:万元
| 开户银行(可转债) | 银行账号 | 募集资金余额 | 备注 |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 | 634143974 | 131.47 | 活期存款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 | 351900216410909 | 0.83 | 活期存款 |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汾分行 | 8115501011400476282 | 60.46 | 活期存款 |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汾分行 | 8115501013600538707 | 0.92 | 活期存款 |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汾分行 | 8115501011500647261 | 0.97 | 活期存款 |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汾分行 | 8115501011300647269 | 3,000.16 | 活期存款 |
| 合计 | - | 3,194.81 | - |
注:证券户中另有尚未到期的理财产品及少量资金余额共计18,334.22万元。
单位:万元
| 开户银行(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 银行账号 | 募集资金余额 | 备注 |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汾分行 | 8115501012100648605 | 7,051.15 | 活期存款 |
| 合计 | - | 7,051.15 | - |
注:证券户中另有尚未到期的理财产品及少量资金余额共计6,616.13万元。
三、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其效益结果体现在缓解公司现金流压力,降低财务资金风险上。
(二)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2023年12月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继续保持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对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05亿元(含)的暂时闲置可转债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有效期自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公司于2024年11月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对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80亿元(含)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公司于2024年12月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继续保持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程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对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0亿元(含)的暂时闲置可转债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现金管理授权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本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 闲置可转债募集资金 | |||||
| 收益凭证及 结构性存款 | 期初余额 | 本期累计购买金额 | 本期累计赎回金额 | 本期累计收益 | 未到期金额 |
| 33,000.00 | 8,900.00 | 39,900.00 | 957.16 | 2,000.00 | |
| 国债逆回购 | 本期内公司购买国债逆回购单日最高投入金额为21,054.20万元,实际产生收益214.55万元,未到期金额为16,334.20万元。 | ||||
单位:万元
| 闲置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 |||||
| 收益凭证及 结构性存款 | 期初余额 | 本期累计购买金额 | 本期累计赎回金额 | 本期累计收益 | 未到期金额 |
| - | - | - | - | - | |
| 国债逆回购 | 本期内公司购买国债逆回购单日最高投入金额为13,614.40万元,实际产生收益15.34万元,未到期金额为6,616.10万元。 | ||||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4年,公司募投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4年,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华翔股份董事会《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专项审核,出具了《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5]215Z0481号)认为:华翔股份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述《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华翔股份2024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 李 翔 | 李 丹 |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4月 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截至2024年12月31日
单位:万元
| 可转债募集资金 | ||||||||||||
| 募集资金总额 | 78,651.07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3,241.43 |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00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60,721.67 |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0.00% | |||||||||||
| 承诺投资项目 | 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如有)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 (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 (2)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 (3)=(2)-(1)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 (4)=(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 机加工扩产升级及部件产业链延伸项目 | 否 | 52,500.00 | - | 52,500.00 | 23,007.59 | 37,448.93 | -15,051.07 | 71.33 | 2025年12月 | 不适用 | - | 否 |
| 铸造产线智能化升级与研发能力提升项目 | 否 | 5,151.07 | - | 5,151.07 | 233.84 | 2,257.08 | -2,893.99 | 43.82 | 2025年12月 | 不适用 | - | 否 |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否 | 21,000.00 | - | 21,000.00 | 0.00 | 21,015.67 | 15.67 | 100.07 | - | 不适用 | - | 否 |
| 合计 | - | 78,651.07 | - | 78,651.07 | 23,241.43 | 60,721.67 | -17,929.40 | - |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 | 不适用 |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无 | |||||||||||
| 可转债募集资金 |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不适用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无 |
|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 具体情况已在报告正文“三、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二)”中列明 |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 无 |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无 |
注: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单位:万元
|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 ||||||||||||
| 募集资金总额 | 20,741.64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7,116.50 |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00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7,116.50 |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0.00 | |||||||||||
| 承诺投资项目 | 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如有)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 (3)=(2)-(1)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 (4)=(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否 | 20,741.64 | - | 20,741.64 | 7,116.50 | 7,116.50 | -13,625.14 | 34.31 | - | 不适用 | - | 否 |
| 合计 | - | 20,741.64 | - | 20,741.64 | 7,116.50 | 7,116.50 | -13,625.14 | -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 | 不适用 |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无 |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不适用 |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无 | |||||||||||
|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 具体情况已在报告正文“三、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二)”中列明 | |||||||||||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 无 | |||||||||||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不适用 | |||||||||||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无 | |||||||||||
注: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