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12月3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12月25日以直接送达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王春翔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增加现金资产收益,根据公司经营计划和资金使用情况,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情况下,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3.50亿元(含)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27)。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128)。
特此公告。
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