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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翔股份: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12-07

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4年12月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11月30日以直接送达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5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马毅光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可转债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有利于公司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的投资收益,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该事项的审批程序合法合规,符合公司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对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0亿元(含)的暂时闲置可转债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18)。

特此公告。

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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