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4年,公司董事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切实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各项职责,贯彻执行股东大会各项决议,认真履行董事会职能,发挥独立董事独立性。公司全体董事均能够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赋予的权利和义务,忠实、诚信、勤勉地履行职责,为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运营建言献策,有效地保障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公司总体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3,614.72万元,同比上升10.81%;发生营业成本31,445.63万元,同比上升10.45%,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95.74万元,同比下降73.17%,影响利润增长的因素主要是2023年度公司处于台州市黄岩区黄椒路101号土地被政府征收所获得的补偿净收入4,927.40万元,而2024年度没有发生,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东的净利润为1,136.18万元,同比上升78.99%,主要是油墨收入的增长及新增算力收入。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87,401.25万元,同比上升1.9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70,288.35万元,同比上升2.03%。实现基本每股收益0.07元,同比下降73.08%。
报告期内,公司在保障油墨、聚氨酯胶黏剂等传统业务稳定发展的同时,积极推动算力业务的发展,保持了公司业绩稳定并取得小幅增长。公司油墨、聚氨酯胶黏剂等传统业务持续稳定,实现营业收入40,773.79万元,较去年同期上升
3.91%。报告期内,公司算力业务实现营业收入2,732.20万元。
二、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一)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召开了5次会议,共审议议案22项。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开的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时间 | 届次 | 审议的议案 |
2024年3月26日 | 六届四次 | 《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 ||
《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 ||
《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 ||
《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
《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 ||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
《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 ||
《关于2024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 ||
《关于为董监高投保责任险的议案》 | ||
《关于制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的议案》 | ||
《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 ||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
《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的议案》 | ||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 ||
2024年4月20日 | 六届五次 | 《2024年度第一季度报告》 |
2024年8月28日 | 六届六次 | 《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
《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
2024年10月29日 | 六届七次 | 《2024年三季度报告》 |
2024年11月29日 | 六届八次 | 《关于补选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二)2024年董事会提议召开股东大会情况
、提议在2024年
月
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提议在2024年
月
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提议在2024年
月
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4年度,股东大会召集、通知、召开、表决程序严格遵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和要求。公司平等对待全体股东,按照相关规定通过提供网络投票方式,提高了中小股东参与股东大会的便利性,保证了中小股东能充分行使其权利。公司本报告期的股东大会均由董事会召集召开,并聘请律师进行现场见证,保证会议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
的合法性,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2024年度董事履行职责情况
(一)董事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董事姓名 | 是否独立董事 | 参加董事会情况 |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 |||||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 出席股东大会的次数 | ||
许广彬 | 否 | 5 | 5 | 5 | 0 | 0 | 否 | 3 |
高华 | 否 | 5 | 5 | 4 | 0 | 0 | 否 | 3 |
庄盛鑫 | 否 | 5 | 5 | 4 | 0 | 0 | 否 | 3 |
曾广锋 | 否 | 5 | 5 | 4 | 0 | 0 | 否 | 3 |
张华林 | 否 | 5 | 5 | 5 | 0 | 0 | 否 | 3 |
侯铁成 | 否 | 5 | 5 | 4 | 0 | 0 | 否 | 3 |
杨波 | 否 | 0 | 0 | 0 | 0 | 0 | 否 | 0 |
陆健 | 是 | 5 | 5 | 4 | 0 | 0 | 否 | 3 |
蒋华 | 是 | 5 | 5 | 4 | 0 | 0 | 否 | 3 |
丁琛 | 是 | 5 | 5 | 4 | 0 | 0 | 否 | 3 |
(二)独立董事履职情况报告期间内,公司独立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加相关会议,审议各项议案。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了有效保障。具体详见《2024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三)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履职情况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以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报告期间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4次、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召开1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1次、董事
会提名委员会召开2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开1次。各专业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各专业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相关工作制度等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公司发展提供专业意见。
(四)信息披露情况报告期间内,公司董事会严格遵守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履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义务,并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信息,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保障了投资者的知情权,最大程度地保护投资者利益。同时,公司董事会严格遵守内幕信息规定,做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工作,确保公司内幕信息的安全。
四、2025年董事会工作计划
1、油墨业务方面保持现有油墨、聚氨酯胶粘剂和PCB电子油墨等传统业务的稳定经营。重点推进滕州公司一期项目的后续设备安装工作,分阶段完成滕州公司一期项目的安全“三同时”验收工作,同步推进滕州公司一期项目的经营资质,并启动目标市场的推广开发工作。
2、算力业务方面产品侧:积极推进AI应用新产品。东方超算计划聚焦AI应用赛道,推出包括AI应用商店在内的多款新产品;架构侧:成立AI项目指导委员会,全面负责公司AI应用相关项目的研究、立项与管理工作;营销侧:线上线下协同发力。特此报告。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