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三号——化工》(2022年修订)有关规定和披露要求,现将2025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报告期内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不含税)
2025年1-3月,公司主营业务(产品)收入产销情况如下: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主要产品
主要产品 | 产量(吨) | 销量(吨) | 营业收入(万元) |
包装油墨 | 2,696.83 | 2,597.00 | 4,866.53 |
聚氨酯胶粘剂 | 1,460.88 | 1,346.32 | 2,089.36 |
电子油墨 | 48.66 | 52.70 | 312.34 |
二、报告期内主要产品和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一)主要产品销售价格变动情况(不含税)
主要产品 | 2025年1-3月平均售价(元/KG) | 2024年1-3月平均售价(元/KG) | 变动比例(%) |
包装油墨 | 18.74 | 19.89 | -5.78 |
聚氨酯胶粘剂 | 15.52 | 16.68 | -6.95 |
电子油墨 | 59.26 | 56.67 | 4.57 |
(二)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情况(不含税)
主要原材料 | 2025年1-3月平均采购价(元/KG) | 2024年1-3月平均采购价(元/KG) | 变动比例(%) |
醋酸乙酯 | 4.77 | 5.74 | -16.90 |
钛白粉 | 13.05 | 14.39 | -9.31 |
己二酸 | 7.09 | 8.82 | -19.61 |
异氰酸酯 | 15.45 | 17.16 | -9.96 |
醋酸正丙酯 | 6.54 | 6.35 | 2.99 |
三、报告期内算力业务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实现算力业务收入
891.12万元,占营业收入的
10.89%。
四、报告期内其他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全资子公司东方超算(深圳)科技有限公司与上海商汤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于2024年2月6日签订的《产品采购协议书》,自2025年3月1日起终止履行,报告期内,对公司的算力业务产生了一定影响。
以上经营数据信息来源于公司报告期内未经审计的财务数据,仅为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概况之用,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特此公告。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