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子公司核销部分应收账款的公告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分别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核销部分应收账款的议案》,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全资子公司新东方油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东方油墨”)拟对部分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进行核销,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核销应收账款的具体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为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资产、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新东方油墨拟对部分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进行核销。本次核销的应收账款具体情况如下: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科目
科目 | 款项性质 | 核销金额(元) | 已计提坏账准备金额(元) | 计提比例 |
应收账款 | 货款 | 2,812,037.93 | 2,812,037.93 | 100% |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如下:
应收账款企业 | 核销金额(元) | 已计提坏账准备金额(元) | 核销损益影响(元) | 核销依据 |
江苏申乾食品包装有限公司 | 2,458,150.15 | 2,458,150.15 | / | 破产公告 |
武汉艺高包装彩印有限公司 | 69,080.22 | 69,080.22 | / | 产品质量纠纷,双方协商后债权豁免 |
江西省海润塑料彩印有限公司 | 59,730.00 | 59,730.00 | / | 诉讼裁定 |
杭州临安新旺铝塑材料有限公司 | 40,000.00 | 40,000.00 | / | 逾期3年以上3年内没有任何业务往来 |
安徽颍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33,357.60 | 33,357.60 | / | 逾期3年以上3年内没有任何业务往来 |
襄阳市利新塑印 | 18,119.34 | 18,119.34 | / | 逾期3年以上3年内没 |
有限责任公司 | 有任何业务往来 | |||
合计 | 2,678,437.31 | 2,678,437.31 | / | / |
二、本次核销应收账款对公司的影响本次核销的应收款项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不会对公司2024年度及以前年度损益产生影响。本次核销应收款项基于会计谨慎性原则,真实反映了企业财务状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的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涉及公司关联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利益的行为。
三、本次核销应收账款事项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核意见公司本次核销应收账款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不会对公司2024年度及以前年度损益产生影响,有助于提供更加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一致同意该事项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意见本次核销的应收款项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不会对公司2024年度及以前年度损益产生影响。本次核销应收账款事项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的要求。本次核销应收账款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监事会意见公司本次核销应收账款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核销依据充分,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核销应收账款事项。
特此公告。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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