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保荐机构”)作为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材料”或“公司”)的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东方材料2024年度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687号文《关于核准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566.67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334,693,768.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47,335,849.04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87,357,918.96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天健验[2017]389号”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以前年度使用金额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8,468.50万元(含利息收入投入156.95万元),利息收入1,090.83万元,剩余募集资金余额人民币1,358.12万元。
(三)募集资金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2024年,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1,371.36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投入项目29,839.86万元(含利息收入投入1,104.07万元),
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累计利息收入1,104.07万元,利息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1,104.07万元,募集资金专户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并注销。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金额 |
募集资金净额 | 28,735.79 |
以前年度投入金额、经批准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 27,377.67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1,358.12 |
累计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 28,735.79 |
尚未使用金额 | - |
累计利息收入 | 1,104.07 |
累计利息收入投入 | 1,104.07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 -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根据管理制度并结合经营需要,公司自2017年10月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统称《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均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所有募集资金专户已办理完毕相关销户手续,销户后公司与相关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的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账户类别 | 募集资金余额 | 说明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台州黄岩支行 | 81020078801900000040 | 募集资金专户 | - | 募投项目已结项,帐户已注销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台州黄岩支行 | 81020078801000000520 | 募集资金专户 | - | 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帐户已注销 |
合计 | / | / | - | /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2024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年度,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年度,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本年度,公司不存在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己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2024年度,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的相关信息,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六、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违反国家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附表1:2024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编制单位: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28,735.79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371.36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7,952.08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9,839.86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27.67% | |||||||||||
承诺投资项目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 (3)=(2)-(1)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年产1万吨无溶剂胶粘剂项目 | 否 | 3,781.02 | 3,781.02 | 3,781.02 | - | 3,937.97 | 156.95 | 104.15 | [注1] | 否 | ||
年产5千吨PCB电子油墨项目 | 是 | 1,343.08 | 363.47 | 363.47 | - | 363.47 | - | 100.00 | [注2] | 是 | ||
年产3万吨环保型包装油 | 是 | 10,000.00 | 10,000.00 | 10,000.00 | 1,371.36 | 10,947.12 | 947.12 | 109.47 | [注3] | 否 |
墨、3万吨聚氨酯胶粘剂建设项目 | ||||||||||||
市场战略建设项目 | 是 | 7,562.05 | 589.58 | 589.58 | - | 589.58 | - | 100.00 | [注2] | 是 | ||
补充流动资金 | 是 | 6,049.64 | 14,001.72 | 14,001.72 | - | 14,001.72 | - | 100.00 | 否 | |||
合计 | - | 28,735.79 | 28,735.79 | 28,735.79 | 1,371.36 | 29,839.86 | 1,104.07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 公司“年产3万吨环保型包装油墨、3万吨聚氨酯胶粘剂建设项目”已在前期经过了充分的可行性论证,原定于2021年12月31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已在经董事会审议的《关于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中披露),后因环保等原因导致工程进度放缓,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推迟至2022年12月31日(推迟情况已在经董事会审议的《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专项报告》中披露)。 近三年来,由于政府审批环节进度缓慢、厂区搬迁工作受阻;同时受到外部环境变化、相应政策调整、环境保护等多方面因素影响,导致项目工期延误;随着油墨制造业自动化、智能化技术的不断发展,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对部份设计和设备进行了调整和变更。根据该项目目前的实际建设情况,基建项目工程已完成竣工验收工作。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前,本公司利用自有资金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项目共计788.99万元。经2015年8月28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批准,公司使用募集资金788.98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该置换事项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出具了天健审〔2018〕1074号鉴证报告,由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相应的核查意见。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 不适用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不适用 |
[注1]:该募投项目截至2022年12月31日已完成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工作,达到预期可使用状态,累计投入募集资金3,937.97万元。公司于2023年1月19日分别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的议案》,并于2023年3月28日完成募集资金专户销户手续。[注2]:2020年3月1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决定将原“市场战略建设项目”及“年产5000吨PCB电子油墨项目”拟投入的募集资金变更用途,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注3]:项目基建项目已完成竣工验收工作。募集资金专户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并于2024年12月23日注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