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润达医疗: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6-14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保荐机构”)作为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达医疗”、“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2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相关规定,对润达医疗不提前赎回“润达转债”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586号)核准,同意润达医疗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55,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

年,共计募集资金550,000,000.00元,扣除承销费用9,900,000.00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收到的金额为540,100,000.00元,上述款项已由主承销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于2020年6月23日汇入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账户。扣除保荐费、律师费、注册会计师费、资信评估费、信息披露及其他费用合计2,192,452.79元(不含增值税),本次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37,907,547.21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0]第ZA15071号)。以上募集资金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存储专户中管理。

2023年

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2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主要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个月。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资金已足额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存储专户。

2024年6月27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

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8,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主要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上述资金已按规定足额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存储专户。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项目以及截至2025年

日累计投入金额(未经审计)如下:

序号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万元)已累计投资金额(万元)
1综合服务扩容项目55,000.0034,115.38
合计55,000.0034,115.38

注1:截至2025年6月9日,募集资金存储专户余额为19,797.23万元。

三、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为了最大限度发挥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有效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16,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主要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前将及时、足额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存储专户。

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规范使用该部分资金。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交易。

如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使用部分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公司将及时归还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该部分募集资金,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董事会审议程序

2025年6月13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6,000万元闲

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公司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使用该资金,符合相关监管要求。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16,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其内容及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促进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保荐人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综上,保荐人对润达医疗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本页无正文,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张胜胡琳扬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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