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材料
【二零二五年五月】
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资料目录
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议程--------------------------------------------1
二、会议注意事项----------------------------------------------------------------------3
三、审议事项
1. 议案一: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4
2. 议案二: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12
3. 议案三: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16
4. 议案四: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41
5. 议案五: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49
6. 议案六: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50
7. 议案七: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5年度向(类)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51
8. 议案八:关于公司2025年度担保预计的议案--------------------------52
9. 议案九:关于审议公司董事薪酬的议案---------------------------------70
10. 议案十:关于审议公司监事薪酬的议案---------------------------------71
11. 议案十一: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公司发行公司债券提供反担保的议案------------------------------------------------------------------------------------------72
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议程
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5月27日(星期二)13:30;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5月2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现场会议地点:上海市虹口区乍浦路89号星荟中心1座8楼;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张诚栩先生。会议议程:
一、大会开始,主持人介绍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出席情况;
二、宣读润达医疗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三、宣读、审议各项议案:
1 | 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2 | 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3 |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
4 | 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5 | 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
6 |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
7 | 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5年度向(类)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
8 | 关于公司2025年度担保预计的议案 |
9 | 关于审议公司董事薪酬的议案 |
10 | 关于审议公司监事薪酬的议案 |
11 | 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公司发行公司债券提供反担保的议案 |
四、股东/股东代表发言和高管人员回答股东提问和质询;
五、推举两名股东代表、一名监事代表、一名见证律师,确定监票、计票人;
六、股东对上述议案进行投票表决;
七、监票、计票(清点、统计现场表决票数并上传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暂时休会;从该公司信息服务平台下载现场与网络投票合并结果后复会。);
八、宣布全部表决结果;
九、宣读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十、宣读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十一、与会董事、监事、召集人、主持人、董秘在股东大会会议记录、决议上签名;
十二、宣布大会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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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注意事项为维护会议的正常秩序和提高议事效率,特制订以下会议注意事项:
一、参会股东应当按照通知时间准时到场,参会股东或其代理人如果迟到,在表决开始前出席会议的,可以参加表决;如表决开始后,不得参加表决,但可以列席会议;迟到股东或其代理人不得对已审议过的议案提出质询、建议和发言要求,迟到股东或其代理人不得影响股东大会的正常进行,否则会议主持人应当采取措施拒绝其入场。
二、股东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参会股东及/或股东代表应当在会前仔细阅读股东大会相关提案资料,并在会议召开前以及会议进行过程中以书面方式将质询和建议提交股东大会工作人员转交会议主持人或口头提出。会议主持人将指定相关人员在股东大会上进行回答或接受质询。 三、股东要求在会上发言前,请先举手征得主持人的同意。如无特殊理由会议主持人将会安排其发言。股东发言、质询内容应当与提案相关。
四、如审议提案时间较长可能会导致延长股东大会时间,会议主持人可以根据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要求合理安排质询和发言时间,如确实需要延长股东大会的或股东对会议主持人的安排有异议的,会议主持人应当就此提请所有参会股东就延长股东大会或终止该提案的质询、发言并进入下一提案的审议进行表决。 五、在所有提案均需经审议后,开始进行股东表决;进行表决程序时,股东不进行发言。
六、会议采用投票表决方式。股东以其所持有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股东在投票表决时,应在表决票中每项议案下设的“表决意见”栏相应选项填写符号“√”表示。
七、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应当对提交表决的提案发表以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数的表决结果应计为“弃权”。
议案一:
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附件,本议案已经2025年4月24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附件:《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5月
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和要求,勤勉履责。
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83.12亿元,比上年同期下降9.13%;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0.55亿元,同比下降79.77%。营业收入下降的原因主要是因为受到国内宏观经济和诊断产品集采政策的影响,产品到院价格下降,影响公司整体收入下降。虽营业收入下降,但公司服务成本、固定资产折旧等固定开支未减少,因此导致公司净利润下降明显。
作为国内医学实验室综合服务商,报告期内公司顺应国家医改政策方向,坚持“稳基础、谋创新”的双轮驱动战略,推进各项业务发展。一方面继续夯实核心服务业务与自产产品业务基础,通过加强精细化管理和业务结构优化,进一步巩固行业领先地位,保证主营业务的稳健发展,为长期发展奠定坚实基础;另一方面,在巩固传统业务的同时,公司加大在AI医疗等新质生产力领域布局,继续深化技术创新与产业协同,引领数智化转型,公司充分发挥自身在医疗垂直领域的深厚积累、AI应用等领先优势,成功打造了行业领先的医疗垂域大模型,通过人工智能技术与医疗场景的深度融合,积极与医疗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及医疗机构开展深度合作,实现各医疗场景应用的开发与落地,为医疗机构及合作伙伴提供高效、精准、安全的AI解决方案,也为公司创造新的盈利点奠定基础。
1、夯实核心服务型业务,提升经营质量,实现稳健发展
面对复杂的宏观环境及医疗政策环境影响,报告期内公司坚持战略聚焦,深化核心服务型业务布局,通过精细化管理与服务创新双向驱动,实现稳健发展。依托AI技术赋能,公司为客户提供更加智能化服务的解决方案,以提升医疗服务效率与质量。同时优化资源配置,强化公司内部组织协同能力,提升工作效率,进一步提高决策效率和市场响应速度。截至报告期末,公司集约化及区域检验中
心客户共计432家,较上年同期净增加23家。同时报告期内公司积极拓展区域病理中心新业务,推动县市级医院病理科的区域化、专业化、信息化发展,为客户提供更多元化的服务解决方案。
2、强化特色自主品牌产品推广,不断增强市场竞争力
公司积极布局上游IVD生产制造领域,对IVD部分特色技术领域产品进行差异化布局,自主品牌产品领域覆盖糖化、临床质谱仪、分子诊断、POCT、数字信息化系统等领域。报告期内,公司继续投入新产品的研发,同时对原有产品技术进行升级,保持了自研产品在市场上的良好口碑。公司的拳头产品-惠中糖化血红蛋白检测产品线,已推出MQ-3000,MQ-2000T,MQ-6000和MQ-8000等系列产品及MQ-8000糖化流水线,在国内糖化血红蛋白检测市场具有领先地位;凭借优异的口碑,惠中糖化产品不仅巩固了国内市场地位,还成功实现出海。报告期内,惠中新推出五分类血球分析仪系列产品MH-60、MH-120,其中MH-120可与公司糖化血红蛋白分析仪MQ-8000形成高效的自动化流水线,实现从血液学检测到糖化血红蛋白分析的全方位集成检测方案。子公司润达榕嘉为客户提供自主研发的临床质谱仪—ARP-6465MD三重四极杆质谱仪、谱易快萃取柱、谱方达全自动前处理仪等一站式极简质谱临床应用解决方案;同时新推出了CytoPro流式细胞前处理仪与CytoSelect细胞分选仪,助力免疫表型鉴定与细胞功能研究。
3、深化AI医疗生态布局,加速落地AI数智化产品
公司积极拥抱AI技术,发挥自身在医疗垂直领域的深厚积累、AI应用等领先优势,积极与医疗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及医疗机构开展深度合作,实现了AI医疗全场景应用落地,为医疗机构及合作伙伴提供高效、精准、安全的AI解决方案。在医院端,公司已先后为长海医院、温州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华西医院、齐鲁医院、山东省立医院等80余家医院提供AI数字化解决方案。同时,公司基于华为轻量化AI训推底座LightDC AI和DeepSeek大模型发布“华擎智医”训推一体机,为客户提供全栈国产化、医疗全场景应用覆盖、轻量化部署以及数据安全保障的数智化解决方案,助力医疗机构实现数据智能闭环、业务效率跃升和服务质量突破。
在医疗数据要素方面,公司携手多方联合推出的《基于数据与能力双轮驱动构建医疗AI服务新模式》项目,旨在通过构建MaaS(模型即服务)模式的区域医学AI集成平台,整合属地医疗资源,实现数据高效管理与应用,该项目获得
国家数据局举办的2024年“数据要素×”大赛全国总决赛三等奖,浙江赛区一等奖。近期,公司发布了杭州市拱墅区“墅智健康”大模型1.0,为区域医疗健康数字化转型提供全新解决方案,开创区域医疗健康数字化转型全新范式。
报告期内,公司开启“繁星行动”,旨在利用领先的人工智能技术,与全国顶尖医院专家团队合作,赋能不同学科的科学研究,共同开发专病Agent,推动AI专科医疗服务智能化升级。目前公司已联合华为与华西医院成功推出消化科领域“睿兵Agent”、与齐鲁医院发布“齐鲁?心擎-急性胸痛大模型”。通过专病Agent开发,进一步提升AI医疗大模型的可信度,同时将顶级医院先进的诊疗能力下沉到基层,让更多患者能够获得标准化、高质量的诊疗服务。
产业链合作方面,公司稳步推进各类应用场景落地。在保险场景,公司与太平保险共同推出数智化乳腺癌健康管理产品Lumisense,旨在通过基因筛查+大模型技术,为女性提供集精准检测、医疗级AI健康助理、临床诊疗、保险以及患者服务于一体的全方位健康管理平台。在体检应用场景,公司与美年健康合作打造AI机器人“健康小美”数智健管师,目前已在美年健康旗下60余家体检中心上线。在药店应用场景,公司和广西柳药在智慧药房、智慧医院、智慧医疗云等领域开展全面深入合作,利用AI大模型技术赋能药店,推出AI药师助手“阿桂药师”,为药店客户提供检测报告辅助分析,数字化陪护疗养,个性化健康管理等增值服务,实现一体化智慧管理。
二、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设成员11名,其中独立董事4名。2024年度,董事会共召开9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4年1月2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召开,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议案序号 | 议案目录 |
1 | 关于审议《经营班子会议议事制度》的议案 |
(二)2024年4月25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召开,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议案序号 | 议案目录 |
1 | 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
2 | 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3 | 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
4 | 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
5 | 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6 | 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
7 | 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
8 |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9 |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
10 | 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4年度向(类)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
11 | 关于公司2024年度担保预计的议案 |
12 | 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13 | 关于审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确认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
14 | 关于审议公司董事薪酬的议案 |
15 | 关于计提减值准备及报废资产的议案 |
16 | 未来三年(2024-2026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
17 | 关于调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
18 |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
19 | 关于制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的议案 |
20 | 关于修订《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21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
22 |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
(三)2024年4月26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召开,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议案序号 | 议案目录 |
1 | 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
(四)2024年6月27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召开,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议案序号 | 议案目录 |
1 | 关于注册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
2 |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
3 |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五)2024年8月27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召开,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议案序号 | 议案目录 |
1 | 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
2 | 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
(六)2024年10月28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召开,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议案序号 | 议案目录 |
1 | 关于不提前赎回“润达转债”的议案 |
(七)2024年10月28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召开,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议案序号 | 议案目录 |
1 | 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
2 | 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公司发行公司债券提供反担保的议案 |
3 | 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度担保预计的议案 |
4 | 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八)2024年11月8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召开,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议案序号 | 议案目录 |
1 | 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产业并购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九)2024年12月4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召开,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议案序号 | 议案目录 |
1 |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2 | 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
3 | 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4 |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三、董事会召集股东大会召开情况
2024年度,董事会召集召开股东大会4次,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4年5月23日,2023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审议通过以下事项:
议案序号 | 议案目录 |
1 | 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2 | 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3 | 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
4 | 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5 | 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
6 |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
7 | 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4年度向(类)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
8 | 关于公司2024年度担保预计的议案 |
9 | 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10 | 关于审议公司董事薪酬的议案 |
11 | 关于审议公司监事薪酬的议案 |
12 | 未来三年(2024-2026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
13 |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
14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
(二)2024年7月15日,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审议通过以下事项:
议案序号 | 议案目录 |
1 | 关于注册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
(三)2024年11月14日,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审议通过以下事项:
议案序号 | 议案目录 |
1 | 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公司发行公司债券提供反担保的议案 |
2 | 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度担保预计的议案 |
(四)2024年12月20日,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审议通过以下事项:
议案序号 | 议案目录 |
1 |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2 | 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
3 | 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四、2025年工作计划
2025年,公司董事会将继续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秉持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继续发挥在公司治理中的核心作用,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强化信息披露,提升公司运营质量;加强履职能力培训,勤勉尽责地开展各项工作,确保公司科学高效地决策重大事项;强化企业法治建设,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通过规范运作、科学决策,积极推动公司业务稳健发展,保障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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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2025年5月
议案二:
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附件,本议案已经2025年4月24日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附件:《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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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事会2025年5月
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年度,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在全体监事的共同努力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认真履行各项职权和义务,积极有效地开展工作,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公司规范运作、完善和提升治理水平发挥了积极作用。现就2024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第五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成员分别是监事会主席严晨女士、监事吴伟钟先生和职工代表监事丁秋泉先生。
报告期内,监事会共召开了6次会议,共审议通过了11项议案,召开会议基本情况如下:
序号 | 届次 | 召开时间 | 审议事项 |
1 | 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 | 2024年4月25日 | 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 |||
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 |||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
关于审议公司监事薪酬的议案 | |||
2 | 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 | 2024年4月26日 | 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
3 |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 | 2024年6月27日 |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
4 |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 2024年8月27日 | 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
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 |
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 |||
5 |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 2024年10月28日 | 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
6 |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 2024年12月4日 | 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
二、监事会对公司报告期内有关事项的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赋予的职权,通过列席董事会会议、参加股东大会、调查或查阅相关文件资料等形式,对公司规范运作及董事、经理、财务总监和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董事会运作规范、决策合理、程序合法,按照股东大会的决议要求认真执行了各项决议;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责和行使职权时恪尽职守,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规定或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2024年,公司决策程序合法,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能够很好地落实执行,信息披露做到及时、准确、完整。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认真审议了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定期报告,对2024年度公司的财务制度执行情况和财务状况进行了检查,强化了对公司财务状况和财务成果的监督。
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核算体系健全,制度完善,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真实的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等事项进行核查,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监事会意见,并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了监督与核查。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认真按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要求,对募集资金的专项储存、规范使用等进行了有效的管理、规范和监督,切实保障了募集资金合理规范地使用,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2025年工作展望
2025年,公司监事会将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和国家有关法规政策的规定,以财务监管和内部控制为核心,继续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运行情况及公司日常经营等方面进行监督,督促公司进一步完善管理结构,促进公司治理水平持续提升。通过召开监事会、列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等方式,及时掌握公司重大决策事项,确保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努力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5年5月
议案三:
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附件,本议案已经2025年4月24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附件:《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5月
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晶晶
本人作为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4年度我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忠实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充分发挥作为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2024年度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是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人基本情况如下:
中国国籍,1984年生,会计学博士。2011年9月至2013年9月任职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展研究中心;2013年9月至今任上海大学管理学院会计系讲师、副教授;2015年7月至今任上海乙木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监事;2015年8月至2020年7月任上海元世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监事;2021年11月至2022年11月任上海大学财务处挂职副处长;2021年12月至今任翌圣生物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12月至2024年8月任奔腾激光(浙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7月至今任上海精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参加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会议的出席情况如下:
参加董事会情况 |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
应出席董事会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 | 出席次数 |
9 | 9 | 0 | 0 | 否 | 4 |
(二)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参加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审计委员会 | 战略委员会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提名委员会 |
本年应参加次数
本年应参加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本年应参加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本年应参加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本年应参加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5 | 5 | - | - | 1 | 1 | - | - |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股东大会,认真审阅会议议案及其他相关材料,及时向公司了解有关情况并积极参与讨论,最大限度发挥自己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的优势,提出合理的意见和建议,并独立、客观地行使表决权,为公司董事会做出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的作用,维护公司规范化运作及股东的整体利益。2024年,我未对公司董事会本年度内的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提出异议,对历次董事会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4年,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组织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检查了公司2024年度内部审计工作,督促公司各部门按照工作计划认真执行。
2023年年报审计期间,组织公司审计委员会与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年审会计师就公司财务、业务状况进行了分析与沟通,召开年报沟通会议,并审议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本人积极参加公司股东大会,认真聆听到会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意见,并对其提出的问题,及时进行解答。
(六)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在公司现场工作时间共计15日,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规定。为了全面了解公司情况,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收到会议材料后积极审议议案事项并与公司讨论,听取相关人员汇报,认真审议相关报告,基于自己的专业背景,运用专业知识,严肃行使职权;密切关注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通过现场考察、查阅公司
相关资料等方式了解公司情况,与公司管理层对公司生产经营、战略发展、内控规范体系建设等方面进行深入探讨,对公司生产经营、内部控制制度等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积极与会计师沟通,在年审会计师进场前参加与年审会计师的沟通会,在年报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再次与年审会计师沟通审计情况。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有关公司的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
(七)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我的沟通交流,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对独立董事工作给予了积极有效的支持,充分保证了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决策权。在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召开前,公司及时提供我所需的会议资料和信息,如实回复询问,相关工作人员能积极配合我的工作,为我履职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
我能够独立公正地履行职责,未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影响。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我作为独立董事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及《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我认为,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交易行为是在公平原则下合理进行,有利于公司的发展,没有损害本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不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我对公司2024年度发生的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公司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关于对外担保的相关规定,对发生的对外担保事项认真履行了相应的审议程序,并及时披露。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担保是为了满足子公司正常经营及资金周转需要,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审议和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发展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三)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我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认真审核。我认为,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信息披露方面均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我作为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确认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2023年度勤勉尽责,能够胜任任职工作,企业在其具体管理下经营状况良好,建议公司支付其薪酬。2024年的薪酬方案根据高级管理人员管理岗位的主要职责、职务贡献并参考行业、地区的薪酬水平制定,薪酬方案科学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鉴于公司聘任的2023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收到财政部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财监发【2024】253号),受到暂停其经营业务12个月的行政处罚。为确保公司2024年度审计工作正常进行,公司先后召开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我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对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执业资质、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审查,认为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业务审计从业资格,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聘任其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
(六) 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施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方案是基于公司目前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资金需求以及公司未来发展状况所做出的决定,能够兼顾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留存未分配利润主要用于满足公司业务快速拓展的资金需求,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七) 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等主体较好地履行了所作的承诺,未有违反各自承诺事项的情况。
(八)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进行了审议。我认为,公司各期的财务报告是真实、完整和准确的,财务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报告期内,公司信息披露情况遵守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公司相关信息披露人员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将公司发生的重大事项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九) 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4年第一季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4年半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4年第三季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审议。我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内控工作,持续推进内控体系建设,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公司严格按照监管要求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持续强化内控规范的执行和落实。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体系及制度在各个关键环节发挥了应有的控制与防范作用,并得到了有效的执行。
(十) 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及下设的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按照各自工作细则及相关要求,认真开展各项工作、履行各自的职责,就公司的年报审计工作、薪酬制度与考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工作表现及评价等事项进行研究讨论,向董事会提供了专业的意见和建议,提高了董事会的决策效率与水平。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年,我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积极有效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按时参加公司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应经公司董事会审议的相关议案进行了认真地研究和审议,并客观地做出专业判断,审慎表决。
2025年,我将进一步提升履职所应具备的专业素养,继续独立公正、谨慎、认真、勤勉、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提供更多积极有效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科学决策水平的不断提高。加强与公司董事会成员、管理层、内外部审计机构之间的沟通及合作,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王晶晶
2025年5月
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何嘉
本人作为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4年度我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忠实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充分发挥作为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2024年度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是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人基本情况如下:
中国国籍,1983年生,法学博士,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自2009年开始在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从事律师执业,2014年至2019年在浙江工业大学法学院任教。2020年起恢复在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工作,主要执业领域为公司治理、金融证券、并购、投融资和商贸等相关的诉讼及非诉讼业务,杭州市拱墅区第一届政协委员。现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参加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会议的出席情况如下:
参加董事会情况 |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 ||||
应出席董事会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 | 出席次数 |
9 | 9 | 0 | 0 | 否 | 4 |
(二)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参加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审计委员会 | 战略委员会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提名委员会 |
本年应参加次数
本年应参加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本年应参加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本年应参加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本年应参加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5 | 5 | - | - | 1 | 1 | 1 | 1 |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股东大会,认真审阅会议议案及其他相关材料,及时向公司了解有关情况并积极参与讨论,最大限度发挥自己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的优势,提出合理的意见和建议,并独立、客观地行使表决权,为公司董事会做出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的作用,维护公司规范化运作及股东的整体利益。2024年,我未对公司董事会本年度内的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提出异议,对历次董事会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4年,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认真审阅、检查了公司2024年度内部审计工作,督促公司各部门按照工作计划认真执行。
2023 年年报审计期间,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的委员与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年审会计师就公司财务、业务状况进行了分析与沟通,召开年报沟通会议,并审议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本人积极参加公司股东大会,认真聆听到会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意见,并对其提出的问题,及时进行解答。
2024年,本人参与了公司2023年度及2024年第一季度、2024年半年度的业绩说明会,与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等一起,对公司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六)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在公司现场工作时间共计16日,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规定。为了全面了解公司情况,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收到会议材料后积极审阅议案事项,并与公司讨论,听取相关人员汇报,认真审议相关报告,基于自己的专业背景,运用专业知识,严肃行使职权;密切关注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通过现场考察、查阅
公司相关资料等方式了解公司情况,与公司管理层对公司生产经营、战略发展、内控规范体系建设等方面进行深入探讨,对公司生产经营、内部控制制度等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积极与会计师沟通,在年审会计师进场前参加与年审会计师的沟通会,在年报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再次与年审注册会计师沟通审计情况。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有关公司的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
(七)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我的沟通交流,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对独立董事工作给予了积极有效的支持,充分保证了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决策权。在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召开前,公司及时提供我所需的会议资料和信息,如实回复询问,相关工作人员能积极配合我的工作,为我履职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
我能够独立公正地履行职责,未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影响。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我作为独立董事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及《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我认为,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交易行为是在公平原则下合理进行,有利于公司的发展,没有损害本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不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我对公司2024年度发生的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公司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关于对外担保的相关规定,对发生的对外担保事项认真履行了相应的审议程序,并及时披露。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担保是为了满足子公司正常经营及资金周转需要,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审议和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发展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三)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我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认真审核。我认为,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信息披露方面均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涉及聘任或解聘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报告期内,我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确认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2023年度勤勉尽责,能够胜任任职工作,企业在其具体管理下经营状况良好。2024年的薪酬方案根据高级管理人员管理岗位的主要职责、职务贡献并参考行业、地区的薪酬水平制定,薪酬方案科学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鉴于公司聘任的2023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收到财政部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财监发【2024】253号),受到暂停其经营业务12个月的行政处罚。为确保公司2024年度审计工作正常进行,公司先后召开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我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对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执业资质、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审查,认为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业务审计从业资格,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聘任其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
(六) 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施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方案是基于公司目前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资金需求以及公司未来发展状况所做出的决定,能够兼顾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留存未分配利润主要用于满足公司业务快速拓展的资金需求,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七) 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主体较好地履行了所作的承诺,未有违反各自承诺事项的情况。
(八)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进行了审议。我认为,公司各期的财务报告是真实、完整和准确的,财务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报告期内,公司信息披露情况遵守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公司相关信息披露人员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将公司发生的重大事项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九) 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4年第一季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4年半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4年第三季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审议。我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内控工作,持续推进内控体系建设,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公司严格按照监管要求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持续强化内控规范的执行和落实。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体系及制度在各个关键环节发挥了应有的控制与防范作用,并得到了有效的执行。
(十) 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及下设的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按照各自工作细则及相关要求,认真开展各项工作、履行各自的职责,就公司的年报审计工作、薪酬制度与考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工作表现及评价等事项进行研究讨论,向董事会提供了专业的意见和建议,提高了董事会的决策效率与水平。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年,我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积极有效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按时参加公司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应经公司董事会审议的相关议案进行了认真地研究和审议,并客
观地做出专业判断,审慎表决。2025年,我将进一步提升履职所应具备的专业素养,继续独立公正、谨慎、认真、勤勉、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提供更多积极有效的意见和建议,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何嘉2025年5月
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CHAN HWANG TONG
本人作为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4年度我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忠实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充分发挥作为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4年度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是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人基本情况如下:
新加坡国籍,1967年生,生物化学学士。2000年至2014年历任西门子医学诊断业务东北亚区总裁、中国区总经理、东南亚区总经理,2014至2018年担任西门子医疗大中华区总裁,自2019年1月至今担任上海惠影医疗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百倍医疗科技(上海)有限公司董事长、BEBIG Medical GmbH(德国柏林)首席执行官。现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参加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会议的出席情况如下:
参加董事会情况 |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 ||||
应出席董事会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 | 出席次数 |
9 | 9 | 0 | 0 | 否 | 4 |
(二)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参加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审计委员会 | 战略委员会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提名委员会 |
本年应参
加次数
本年应参加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本年应参加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本年应参加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本年应参加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5 | 5 | 1 | 1 | - | - | 1 | 1 |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认真审阅会议议案及其他相关材料,及时向公司了解有关情况并积极参与讨论,最大限度发挥自己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的优势,提出合理的意见和建议,并独立、客观地行使表决权,为公司董事会做出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的作用,维护公司规范化运作及股东的整体利益。2024年,我未对公司董事会本年度内的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提出异议,对历次董事会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4年,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认真审阅、检查了公司2024年度内部审计工作,督促公司各部门按照工作计划认真执行。
2023年年报审计期间,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的委员与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年审会计师就公司财务、业务状况进行了分析与沟通,召开年报沟通会议,并审议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任职期间,本人通过关注公司e互动、公司舆情信息等多种渠道了解中小股东的诉求和建议,发挥独立董事在监督和中小投资者保护方面的重要作用。对于董事会审议的议案,都认真审阅相关资料,了解相关信息,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重点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在公司现场工作时间共计16日,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规定。为了全面了解公司情况,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收到会议材料后积极与公司管理层讨论议案事项,听取相关人员汇报,认真审议相关报告,基于自己的专业背景,运用专业知识,严肃行使职权;密切关注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通过现场考察、查阅公司相关资料等方式了解公司情况,与公司管理层对公司生产经营、战略发展、内控规范体系建设等方面进行深入探讨,对公司生产经营、内部控制制度等提出相关
意见和建议。积极与会计师沟通,在年审会计师进场前参加与年审会计师的沟通会,在年报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再次与年审注册会计师对审计情况进行沟通。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有关公司的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
(七)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我的沟通交流,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对独立董事工作给予了积极有效的支持,充分保证了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决策权。在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召开前,公司及时提供我所需的会议资料和信息,如实回复询问,相关工作人员能积极配合我的工作,为我履职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我能够独立公正地履行职责,未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影响。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我作为独立董事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及《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我认为,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交易行为是在公平原则下合理进行,有利于公司的发展,没有损害本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不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我对公司2024年度发生的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公司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关于对外担保的相关规定,对发生的对外担保事项认真履行了相应的审议程序,并及时披露。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担保是为了满足子公司正常经营及资金周转需要,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审议和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发展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三)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我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认真审核。我认为,2024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信息披露方面均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高级管理人员提名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涉及聘任或解聘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五)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鉴于公司聘任的2023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收到财政部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财监发【2024】253号),受到暂停其经营业务12个月的行政处罚。为确保公司2024年度审计工作正常进行,公司先后召开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我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对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执业资质、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审查,认为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业务审计从业资格,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聘任其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
(六) 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作为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我充分了解公司当前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资金需求以及公司未来发展状况,审议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报告期内,公司实施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方案是基于公司目前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资金需求以及公司未来发展状况所做出的决定,能够兼顾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留存未分配利润主要用于满足公司业务快速拓展的资金需求,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报告期内,作为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审议了《未来三年(2024-2026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该规划是综合考虑公司发展战略、现金流量状况、盈利情况及外部融资环境,同时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做出的制度性安排,以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七) 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主体较好地履行了所作的承诺,未有违反各自承诺事项的情况。
(八)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进行了审议。我认为,公司各期的财务报告是真实、完整和准确的,财务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报告期内,公司信息披露情况遵守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公司相关信息披露人员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将公司发生的重大事项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九) 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4年第一季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4年半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4年第三季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审议。我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内控工作,持续推进内控体系建设,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公司严格按照监管要求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持续强化内控规范的执行和落实。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体系及制度在各个关键环节发挥了应有的控制与防范作用,并得到了有效的执行。
(十) 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及下设的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按照各自工作细则及相关要求,认真开展各项工作、履行各自的职责。我作为公司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成员,就公司的年报审计工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工作表现及评价等事项进行研究讨论,向董事会提供了专业的意见和建议,提高董事会的决策效率与水平。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年,我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积极有效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按时参加公司相关会议,对应经公司董事会审议的相关议案进行了认真地研究和审议,并客观地做出专业判断,审慎表决。
2025年,我将进一步提升履职所应具备的专业素养,继续独立公正、谨慎、认真、勤勉、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提供更多积极有效的意见和建议,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CHAN HWANG TONG
2025年5月
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冯国富
本人作为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4年度我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忠实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充分发挥作为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2024年度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是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人基本情况如下:
中国国籍,1972年生,工商管理硕士,执业药师。曾任浙江佐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投资总监、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浙江佐力健康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浙江凯欣医药有限公司董事等职务。2008年3月至今任浙江佐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原料药事业部总监。2015年11月至今任浙江佐力创新医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7年1月至今任浙江佐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9年11月至今任浙江佐力百草中药饮片有限公司董事;2021年1月至今任浙江佐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2021年4月至今任浙江佐力健康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2023年1月至今任青海珠峰冬虫夏草药业有限公司董事。现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参加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会议的出席情况如下:
参加董事会情况 |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
应出席董事会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 | 出席次数 |
9 | 9 | 0 | 0 | 否 | 4 |
(二)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参加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审计委员会 | 战略委员会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提名委员会 |
本年应参
加次数
本年应参加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本年应参加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本年应参加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本年应参加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
- | - | 1 | 1 | 1 | 1 | 1 | 1 |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股东大会,认真审阅会议议案及其他相关材料,及时向公司了解有关情况并积极参与讨论,最大限度发挥自己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的优势,提出合理的意见和建议,并独立、客观地行使表决权,为公司董事会做出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的作用,维护公司规范化运作及股东的整体利益。2024年,我未对公司董事会本年度内的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提出异议,对历次董事会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4年,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2023年年报审计期间,与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年审会计师就公司财务、业务状况进行了分析与沟通,并进行年报沟通会议,审议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本人积极参加公司股东大会,认真聆听到会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意见,并对其提出的问题,及时进行解答。
(六)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在公司现场工作时间共计15日,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规定。为了全面了解公司情况,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收到会议材料后积极审阅议案事项,并与公司讨论议案事项,听取相关人员汇报,认真审议相关报告,基于自己的专业背景,运用专业知识,严肃行使职权;密切关注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通过现场考察、查阅公司相关资料等方式了解公司情况,与公司管理层对公司生产经营、战略发展、内控规范体系建设等方面进行深入探讨,对公司生产经营、内部控制制
度等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积极与会计师沟通,在年审会计师进场前参加与年审会计师的沟通会,在年报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再次与年审注册会计师沟通审计事项。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有关公司的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
(七)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我的沟通交流,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对独立董事工作给予了积极有效的支持,充分保证了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决策权。在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召开前,公司及时提供我所需的会议资料和信息,如实回复询问,相关工作人员能积极配合我的工作,为我履职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我能够独立公正地履行职责,未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影响。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我作为独立董事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及《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我认为,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交易行为是在公平原则下合理进行,有利于公司的发展,没有损害本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不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我对公司2024年度发生的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公司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关于对外担保的相关规定,对发生的对外担保事项认真履行了相应的审议程序,并及时披露。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担保是为了满足子公司正常经营及资金周转需要,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审议和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发展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三)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我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认真审核。我认为,2024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信息披露方面均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涉及聘任或解聘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报告期内,我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确认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2023年度勤勉尽责,能够胜任任职工作,企业在其具体管理下经营状况良好。2024年的薪酬方案根据高级管理人员管理岗位的主要职责、职务贡献并参考行业、地区的薪酬水平制定,薪酬方案科学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鉴于公司聘任的2023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收到财政部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财监发【2024】253号),受到暂停其经营业务12个月的行政处罚。为确保公司2024年度审计工作正常进行,公司先后召开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改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
(六) 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施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方案是基于公司目前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资金需求以及公司未来发展状况所做出的决定,能够兼顾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留存未分配利润主要用于满足公司业务快速拓展的资金需求,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作为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我充分了解公司当前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资金需求以及公司未来发展状况,审议了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方案,同意该方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七) 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主体较好地履行了所作的承诺,未有违反各自承诺事项的情况。
(八)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进行了审议。我认为,公司各期的财务报告是真实、完整和准确的,财务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报告期内,公司信息披露情况遵守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公司相关信息披露人员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将公司发生的重大事项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九) 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4年第一季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4年半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4年第三季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审议。我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内控工作,持续推进内控体系建设,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公司严格按照监管要求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持续强化内控规范的执行和落实。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体系及制度在各个关键环节发挥了应有的控制与防范作用,并得到了有效的执行。
(十) 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及下设的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按照各自工作细则及相关要求,认真开展各项工作、履行各自的职责。我作为公司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就公司的年报审计工作、薪酬制度与考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工作表现及评价等事项进行研究讨论,向董事会提供了专业的意见和建议,提高董事会的决策效率与水平。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年,我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积极有效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按时参加公司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应经公司董事会审议的相关议案进行了认真地研究和审议,并客观地做出专业判断,审慎表决。
2025年,我将进一步提升履职所应具备的专业素养,继续独立公正、谨慎、
认真、勤勉、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提供更多积极有效的意见和建议,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促进了公司的规范运作,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冯国富
2025年5月
议案四:
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详见附件,本议案已经2025年4月24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附件:《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5月
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已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该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现将2024年度经审计验证的财务决算报告如下:
一、 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万元,%)
项 目 | 2024年 | 2023年 | 增加数 | 增加率 |
营业收入 | 831,178.04 | 914,737.27 | -83,559.23 | -0.09 |
净利润 | 18,945.80 | 44,263.56 | -25,317.76 | -0.57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5,528.06 | 27,329.65 | -21,801.59 | -0.80 |
基本每股收益 | 0.09 | 0.47 | ||
扣除非经常损益基本每股收益 | 0.05 | 0.26 | ||
资产负债率 | 60.83% | 61.93% | -1.10% | |
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收益率 | 1.29% | 6.84% | -5.55% | |
营业收入净利率 | 2.28% | 4.84% | -2.56% | |
主营业务毛利率 | 25.34% | 26.53% | -1.18% | |
营业收入费用率 | 21.06% | 20.62% | 0.43% | |
其中:销售费用率 | 10.12% | 9.99% | 0.12% | |
管理费用率(含研发) | 7.17% | 7.17% | 0.00% | |
应收账款周转次数 | 1.55 | 1.60 | -0.1 | |
存货周转次数 | 4.59 | 4.48 | 0.1 |
二、 资产负债结构情况分析(单位:万元)
(一)资产情况
项 目 | 2024年 | 2023年 | 变动金额 | 变动比例 |
货币资金 | 120,652.52 | 106,806.15 | 13,846.37 | 12.96%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8,220.05 | 5,800.00 | 2,420.05 | 41.73% |
应收票据 | 12,933.76 | 10,597.85 | 2,335.91 | 22.04% |
应收账款 | 519,667.60 | 553,960.95 | -34,293.35 | -6.19% |
应收款项融资 | 0.00 | 0.00 | 0.00 | 0.00% |
预付款项 | 94,908.47 | 97,762.41 | -2,853.94 | -2.92% |
其他应收款 | 20,544.16 | 20,057.44 | 486.72 | 2.43% |
存货 | 132,343.94 | 137,695.33 | -5,351.39 | -3.89%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3,725.27 | 3,831.60 | -106.33 | -2.78% |
其他流动资产 | 7,306.24 | 2,878.36 | 4,427.88 | 153.83% |
流动资产合计 | 920,302.01 | 939,390.08 | -19,088.07 | -2.03% |
长期应收款 | 1,780.18 | 2,390.28 | -610.10 | -25.52% |
长期股权投资 | 144,261.64 | 117,213.42 | 27,048.22 | 23.08%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3,669.88 | 3,934.96 | -265.08 | -6.74% |
固定资产 | 101,608.67 | 105,947.49 | -4,338.82 | -4.10% |
在建工程 | 284.86 | 1,871.05 | -1,586.19 | -84.78% |
使用权资产 | 10,985.10 | 13,163.62 | -2,178.52 | -16.55% |
无形资产 | 7,732.85 | 7,664.50 | 68.35 | 0.89% |
开发支出 | 1,967.61 | 0.00 | 1,967.61 | 100.00% |
商誉 | 198,267.92 | 201,180.84 | -2,912.92 | -1.45% |
长期待摊费用 | 13,381.05 | 14,299.70 | -918.65 | -6.42%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25,748.23 | 23,474.35 | 2,273.88 | 9.69%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564.27 | 469.06 | 95.21 | 20.30%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510,252.25 | 491,609.25 | 18,643.00 | 3.79% |
资产总计 | 1,430,554.27 | 1,430,999.33 | -445.06 | -0.03% |
公司的资产总额为143.06 亿元,较年初减少了445.06万元,降幅为0.03%;负债总额为87.01 亿元,较年初减少了1.61 亿元,降幅为1.82%。主要项目的变动情况说明如下:
1、交易性金融资产余额为0.82亿元,较年初增加了0.24亿元,增幅为
41.73%,较年初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活期理财存款的增加。
2、应收票据余额为1.29亿元,较年初增加了0.23亿元,增幅为22.04%,主要为了通过优化信用评估体系、加强票据等融资手段、动态调整信用政策等方式平衡风险与收益。
3、应收账款余额为51.97 亿元,较年初减少了3.43 亿元,降幅为6.19%,公司业务回款保持良性,同时因销售规模下降因此应收款余额也相应有所下降。
4、预付账款余额为9.49 亿元,较年初减少了0.28 亿元,降幅为2.92%。主要是公司采购交货结算完成。
5、其他流动资产的余额为7,306.24万元,较年初增加了4,427.88万元,主要是待抵扣增值税进项税增加。
6、长期股权投资的余额为14.42亿元,较年初增加了2.7亿元,增幅为
23.08%,主要是设立股权投资类业务合伙公司的资金投入较多。
7、商誉的余额为19.83亿元,较年初减少了0.29亿元,主要是武汉尚检、山东鑫海的资产减值。
8、开发支出余额为1,967.61 万元,增幅为100%,主要是前期投入的部分
研发项目已经到开发阶段,本期发生投入转入资本化核算。
9、递延所得税资产余额为2.57亿元,较年初增加了0.23亿元,增幅为9.69%。主要是应收账款等信用减值准备的计提和可抵扣亏损导致的暂时性可抵扣差异形成。
(二)负债结构情况分析
项 目 | 2024年 | 2023年 | 变动金额 | 变动比例 |
短期借款 | 492,455.99 | 471,169.45 | 21,286.54 | 4.52%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125.36 | 0.00 | 125.36 | 100.00% |
应付票据 | 0.00 | 10,800.00 | -10,800.00 | -100.00% |
应付账款 | 115,857.39 | 139,868.46 | -24,011.07 | -17.17% |
预收款项 | 897.36 | 1,462.26 | -564.90 | -38.63% |
合同负债 | 8,838.95 | 9,858.63 | -1,019.68 | -10.34% |
应付职工薪酬 | 7,904.66 | 7,743.10 | 161.56 | 2.09% |
应交税费 | 9,500.59 | 14,370.87 | -4,870.28 | -33.89% |
其他应付款 | 15,251.22 | 18,591.01 | -3,339.79 | -17.96%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02,652.62 | 77,767.88 | 24,884.74 | 32.00% |
其他流动负债 | 919.02 | 1,165.05 | -246.03 | -21.12% |
流动负债合计 | 754,403.16 | 752,796.69 | 1,606.47 | 0.21% |
长期借款 | 66,157.87 | 50,057.66 | 16,100.21 | 32.16% |
应付债券 | 22,517.23 | 60,204.56 | -37,687.33 | -62.60% |
租赁负债 | 7,408.25 | 8,824.92 | -1,416.67 | -16.05% |
长期应付款 | 13,529.95 | 7,165.78 | 6,364.17 | 88.81% |
预计负债 | 241.34 | 213.05 | 28.29 | 13.28% |
递延收益 | 1,087.00 | 1,779.39 | -692.39 | -38.91%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4,393.96 | 5,185.89 | -791.93 | -15.27%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400.82 | 46.10 | 354.72 | 769.46%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15,736.42 | 133,477.36 | -17,740.94 | -13.29% |
负债合计 | 870,139.58 | 886,274.05 | -16,134.47 | -1.82% |
负债主要项目的变动情况说明如下:
1、短期借款余额为49.25亿元,较年初增加了2.13亿元,主要是流动性负债到期,追加融资规模。
2、应付票据余额为0元,较年初减少1.08亿元,主要是票据到期兑付。
3、应付账款余额为11.59亿元,较年初减少了2.40亿元,主要是业务款项到期结算,且业务规模缩减采购需求同比下降,应付货款规模也有所下降。
4、合同负债余额为8,839万元,较年初减少了1,019.68万元,主要是预收
款到期结算,且业务规模缩减预收规模也有所下降。
5、应交税费余额为0.95亿元,较年初减少了0.49亿元,主要是业务规模缩减,税负也有所降低。
6、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余额为10.27 亿元,较年初增加了2.49亿元,主要是应付债券余额的3亿中期票据重分类转入。
7、长期借款余额为6.6亿元,较年初增加了1.61亿元,主要是公司融资结构调整,期限结构有所优化。
8、长期应付款余额为1.35亿元,较年初增加了0.64亿元,融资租赁业务规模实际有所下降,主要是上年部分余额重分类入一年内到期非流动负债科目核算,同期对比产生波动。
(三)所有者权益
项目 | 2024年 | 2023年 | 变动金额 | 变动比例 |
股本 | 60,364.03 | 59,720.38 | 643.65 | 1.08% |
其他权益工具 | 4,702.20 | 6,382.34 | -1,680.14 | -26.32% |
资本公积 | 124,638.69 | 115,950.41 | 8,688.28 | 7.49% |
其他综合收益 | 586.41 | 329.94 | 256.47 | 77.73% |
盈余公积 | 11,593.40 | 11,593.40 | 0.00 | 0.00% |
未分配利润 | 233,573.46 | 234,034.03 | -460.57 | -0.20%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 | 435,458.20 | 428,010.50 | 7,447.70 | 1.74% |
少数股东权益 | 124,956.49 | 116,714.78 | 8,241.71 | 7.06% |
股东权益合计 | 560,414.69 | 544,725.28 | 15,689.41 | 2.88% |
股本和资本公积的增加主要是可转换债券转股形成的股本和资本公积。截至2024年12月31日,累计人民币3.15亿元可转换债券实现了债转股转股数量为2,410.62万股。
三、经营绩效情况分析(单位:万元)
项 目 | 2024年 | 2023年 | 增加数 | 增加率 |
营业收入 | 831,178.04 | 914,737.27 | -83,559.23 | -9.13% |
营业成本 | 620,349.22 | 671,837.14 | -51,487.92 | -7.66% |
税金及附加 | 4,098.13 | 4,707.15 | -609.02 | -12.94% |
销售费用 | 84,077.70 | 91,394.79 | -7,317.09 | -8.01% |
管理费用 | 47,994.12 | 50,878.08 | -2,883.96 | -5.67% |
研发费用 | 11,615.64 | 14,713.98 | -3,098.34 | -21.06% |
财务费用 | 31,343.50 | 31,668.21 | -324.71 | -1.03% |
其他收益 | 3,366.26 | 3,105.08 | 261.18 | 8.41%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0,982.09 | 23,199.92 | -12,217.83 | -52.66%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8,171.41 | -8,890.09 | 718.68 | -8.08% |
资产减值损失 (损失以“-”号填列) | -3,617.01 | -3,449.97 | -167.04 | 4.84%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146.35 | 1,177.47 | -31.12 | -2.64% |
所得税费用 | 15,608.42 | 21,291.95 | -5,683.53 | -26.69% |
净利润 | 18,945.80 | 44,263.56 | -25,317.76 | -57.20%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5,528.06 | 27,329.65 | -21,801.59 | -79.77% |
少数股东损益 | 13,417.74 | 16,933.91 | -3,516.17 | -20.76% |
2024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0.55 亿元,较上年同期减少了2.18亿元,同比减少79.77%。主要的项目同比情况说明如下:
1、营业收入。
2024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83.12 亿元,较上年同期减少了8.36亿元,降幅为9.13%;主要是报告期内销售业务受国内医疗政策环境影响,产品到院价格下降,导致公司整体收入下降。
2、营业成本。
2024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成本62.03亿元,较上年同期减少了5.15亿元,降幅为7.66%;主要是销售规模下降相应的采购成本减少。
3、销售费用
公司2024年销售费用同比减少0.73亿元,较上年同期下降8.01%,主要是销售规模下降,公司控制业务费用的投入。
4、管理费用
公司2024年度管理费用同比减少2,883.96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5.67%。主要是存货报废规模的减少。
5、研发费用
公司2024年研发费用投入1.16亿元,较上年同期减少0.31亿元,同比下降21.06%,剔除对原质控产品的研发投入变动影响外,公司对IVD产品、信息数字化等产品保持着研发投入力度。
6、财务费用
公司2024年度财务费用为3.13 亿元,较上年同期减少了324.71 万元。主要是公司本年度融资规模及结构调整。
7、投资收益
公司2024年度投资收益为1.10亿元,较上年减少了1.22亿元,主要是参股公司主营业务大多系同行业,报告期内同受国内医疗政策环境影响,业绩也有所下滑。
8、信用减值损失
公司2024年度信用减值损失为8,171.41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718.68万元,主要是公司应收账款随着回款结算后规模减少,应收账款减值损失同比减少。
9、资产减值损失
公司的资产减值损失为3,617.01万元,同比上年增加了167.04万元,主要是公司聘请评估公司对武汉尚检、山东鑫海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进行了减值测试,判断该资产组产生的经营效益不及预期,对两家公司商誉计提减值准备共计2,912.91万元。
四、现金流量分析(单位:万元):
项 目 | 2024年 | 2023年 | 增加数 | 增加率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981,080.76 | 1,086,665.08 | -105,584.32 | -9.72%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916,386.02 | 1,013,692.80 | -97,306.78 | -9.60%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4,694.74 | 72,972.28 | -8,277.54 | -11.34%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41,926.00 | 77,427.47 | -35,501.47 | -45.85%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87,992.61 | 100,161.61 | -12,169.00 | -12.15%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6,066.61 | -22,734.14 | -23,332.47 | -102.63%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003,194.17 | 1,068,243.83 | -65,049.66 | -6.09%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993,964.28 | 1,101,375.62 | -107,411.34 | -9.75%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229.89 | -33,131.79 | 42,361.68 | 127.86% |
公司2024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了8,277.54万元,同比变化-11.34%;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多流出2.33亿元,净流出额同比增加了102.6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了
4.24 亿元,净流入额同比增加了127.86%。
具体主要体现在: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增加。
2024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6.47 亿元,经营资金运转良好。其中经营性现金流入为98.11 亿元,同比减少了10.56 亿元,降幅为9.72%,主要是业务规模下降影响回款规模下降;经营性现金流出为91.64 亿元,同比减少了
9.73 亿元,降幅为9.60%,主要是采购支出因销售规模缩减,同时控制日常费用支出。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减少。
2024年度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为-4.61 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加支出
2.33亿元,主要是公司为了拓展业务投资设立产业基金,未来投向公司所在行业的产业链企业。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减少。
2024年度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0.92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加
4.24亿元流入,变动幅度为127.86%(由净流出转为净流入)。主要是公司本年度融资规模及结构调整,借款保证金等现金流出减少。
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5月
议案五:
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2024年度经营情况,公司董事会编制了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本议案已经2025年4月24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26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的《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
议案六: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合并报表口径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5,280,607.97元,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624,615,743.70元。为保证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与所有股东共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在兼顾股东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可持续发展的基础上,制定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0元(含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603,640,279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8,109,208.37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32.76%。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议案已经2025年4月24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5月
议案七:
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5年度向(类)金融机构
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202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融资租赁机构等(类)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详见如下:
为满足公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减少资金占用,提高资金营运能力,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融资租赁机构等(类)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75亿元的授信额度,授信额度最终以实际审批的金额为准,授信期限最长不超过7年,本次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及子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资金需求而确定,有效期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上述授信额度内根据实际资金需求进行银行借款、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贸易融资等融资业务及办理相关手续,授权公司及子公司法定代表人代表公司与银行、融资租赁机构等(类)金融机构签署授信融资项下、贷款项下和担保项下的有关法律文件,有效期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本议案已经2025年4月24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5月
议案八:
关于公司2025年度担保预计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支持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润达医疗”)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的发展,解决其流动资金短缺问题,规范公司对外担保行为,公司拟对2025年度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向(类)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事项作出预计。
一、 担保情况概述
为支持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的发展,解决其流动资金短缺问题,规范公司对外担保行为,公司拟对2025年度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向(类)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事项作出预计。具体如下:
1、公司为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
注
向(类)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22,100万元的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控股子公司的其他股东提供对等担保或为公司提供足额反担保,公司实际承担出资比例对应的担保金额,详见下表:
被担保方 | 公司持股比例(%)注2 | 被担保方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 | 截至目前担保余额(万元) | 本次预计担保额度(万元) | 担保额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净资产比例(%) | 是否关联担保 |
1、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下的控股子公司 | ||||||
青岛益信 | 100.00 | 47.93 | 7,000.00 | 15,000 | 3.44 | 否 |
鑫海润邦 | 100.00 | 49.15 | 4,000.00 | 8,000 | 1.84 | 否 |
惠中医疗 | 100.00 | 33.33 | 12,285.00 | 15,000 | 3.44 | 否 |
惠中生物 | 100.00 | 57.47 | 11,082.00 | 15,000 | 3.44 | 否 |
杭州怡丹 | 57.00 | 53.33 | 17,000.00 | 20,000 | 4.59 | 否 |
武汉尚检 | 76.00 | 17.70 | 5,000.00 | 10,000 | 2.30 | 否 |
武汉优科联盛 | 51.00 | 39.81 | 10,600.00 | 16,000 | 3.67 | 否 |
哈尔滨润达 | 100.00 | 9.37 | 4,000.00 | 4,000 | 0.92 | 否 |
济南润达 | 70.00 | 60.39 | 10,000.00 | 14,000 | 3.22 | 否 |
云南康泰 | 75.10 | 54.06 | 2,968.75 | 5,000 | 1.15 | 否 |
合肥润达 | 40.01 | 56.30 | 17,000.00 | 20,000 | 4.59 | 否 |
青岛润达 | 100.00 | 51.11 | 4,900.00 | 8,000 | 1.84 | 否 |
苏州润达 | 51.00 | 39.52 | 3,000.00 | 7,000 | 1.61 | 否 |
上海润林 | 100.00 | 65.29 | 1,000.00 | 1,000 | 0.23 | 否 |
合肥三立 | 65.00 | 66.30 | 8,500.00 | 10,000 | 2.30 | 否 |
中鼎达科 | 100.00 | 66.25 | 1,000.00 | 2,500 | 0.57 | 否 |
重庆润达 | 61.00 | 56.05 | 0.00 | 800 | 0.18 | 否 |
小计 | / | / | 119,335.75 | 171,300 | 39.34 | / |
2、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控股子公司 | ||||||
杭州润达 | 100.00 | 84.87 | 164,185.81 | 190,000 | 43.63 | 否 |
惠中诊断 | 100.00 | 87.35 | 2,920.00 | 5,000 | 1.15 | 否 |
润达榕嘉 | 51.00 | 85.94 | 15,886.26 | 23,000 | 5.28 | 否 |
上海润医 | 51.00 | 77.15 | 3,500.00 | 4,000 | 0.92 | 否 |
黑龙江龙卫 | 70.00 | 73.51 | 3,000.00 | 4,000 | 0.92 | 否 |
润澜生物 | 70.00 | 86.21 | 1,000.00 | 2,000 | 0.46 | 否 |
惠中榕嘉 | 26.01 | 104.39 | 949.69 | 2,000 | 0.46 | 否 |
润达供应链杭州 | 100.00 | 76.05 | 3,000.00 | 7,000 | 1.61 | 否 |
山东润达康源 | 100.00 | 101.14 | 0.00 | 500 | 0.11 | 否 |
杭州铭和元 | 100.00 | 73.87 | 1,000.00 | 2,500 | 0.57 | 否 |
广东润达 | 100.00 | 74.68 | 0.00 | 800 | 0.18 | 否 |
安徽泽芬 | 65.00 | 89.54 | 0.00 | 10,000 | 2.30 | 否 |
小计 | / | / | 195,441.76 | 250,800 | 57.59 | / |
担保金额总计 | / | / | 314,777.51 | 422,100 | 96.93 | / |
注1:本文所述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包括公司间接持股的孙公司。注2:为穿透持股比例。
2、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金融市场变化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进行担保额度调剂,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子公司仅能从股东大会批准的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子公司处获得担保额度。授权公司具体经办部门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全权办理具体担保业务并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具体的担保协议。
3、公司提供上述担保时,如上海市中小微企业政策性融资担保基金管理中心同时提供担保的,公司同意为其提供反担保。
4、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批准为上述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提请股东大会批准为预计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负债率超过70%的子公司上海润林、合肥三立、中鼎达科提供担保。其他子公司后期资产负债率若超过70%,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5、本次担保事项有效期为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青岛益信医学科技有限公司(简称“青岛益信”)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03763602608H成立时间:2004年6月9日公司住所: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黑龙江南路2号甲12层1202-1206室法定代表人:胡震宁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股权结构: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主营业务为医学实验室综合服务提供商,为医学实验室提供各类体外诊断产品及相关技术等服务。截至公告披露日,不存在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期间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资产净额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2024年度/ 2024年12月31日 | 65,838 | 31,554 | 34,284 | 61,105 | 1,764 |
2023年度/ 2023年12月31日 | 72,804 | 40,284 | 32,520 | 64,799 | -53 |
注:以上数据经审计,单位为万元。
2、山东鑫海润邦医疗用品配送有限公司(简称“鑫海润邦”)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03053077677Y成立时间:2012年10月10日公司住所: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黑龙江南路2号甲12层1209户法定代表人:胡震宁注册资本:8000万元人民币股权结构: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主营业务为医学实验室综合服务提供商,为医学实验室提供各类体外诊断产品及相关技术等服务。截至公告披露日,不存在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期间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资产净额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2024年度/ 2024年12月31日 | 51,303 | 25,217 | 26,085 | 30,189 | 284 |
2023年度/ 2023年12月31日 | 73,034 | 47,232 | 25,802 | 45,295 | 971 |
注:以上数据经审计,单位为万元。
3、上海惠中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简称“惠中医疗”)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56711898366成立时间:2008年2月14日公司住所:上海金山区山阳镇卫昌路1018号法定代表人:刘辉注册资本:15000万元人民币股权结构:为全资子公司惠中诊断的全资子公司,公司穿透持有其100%股权。
主营业务为体外诊断产品的研发和生产。截至公告披露日,不存在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期间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资产净额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2024年度/ 2024年12月31日 | 49,642 | 16,545 | 33,097 | 19,623 | 6,620 |
2023年度/ 2023年12月31日 | 42,854 | 16,377 | 26,477 | 16,373 | 2,265 |
注:以上数据经审计,单位为万元。
4、上海惠中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简称“惠中生物”)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4133607244C
成立时间:1992年11月12日
公司住所:上海市金山区山阳镇卫昌路1018号2幢3层、4层、3幢1层、2层、4层
法定代表人:刘辉
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
股权结构:为全资子公司惠中诊断的全资子公司,公司穿透持有其100%股权。
主营业务为体外诊断产品的研发和生产。截至公告披露日,不存在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期间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资产净额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2024年度/ 2024年12月31日 | 32,925 | 18,921 | 14,004 | 19,231 | 1,128 |
2023年度/ 2023年12月31日 | 27,662 | 14,786 | 12,876 | 19,743 | 2,314 |
注:以上数据经审计,单位为万元。
5、杭州怡丹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简称“杭州怡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4552658740E成立时间:2010年3月22日公司住所:杭州市西湖区文二西路808号西溪壹号创意商务中心9号楼法定代表人:彭华兵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股权结构: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57%股权;其他股东持股比例分别为:杭州丹洋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0%、彭华兵25%、申屠金胜7%、孙波1%。主营业务为医学实验室综合服务提供商,为医学实验室提供各类体外诊断产品及相关技术等服务。截至公告披露日,不存在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期间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资产净额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2024年度/ 2024年12月31日 | 56,321 | 30,038 | 26,283 | 51,919 | 2,695 |
2023年度/ 2023年12月31日 | 52,232 | 27,643 | 24,589 | 55,603 | 2,982 |
注:以上数据经审计,单位为万元。
6、武汉润达尚检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简称“武汉尚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06MA4KLAFL1F成立时间:2015年11月5日公司住所:武昌区宝通寺路20号百瑞景中央生活区五期(西区)第4幢2层3、4、17、18、19号、第4幢3层1、2、3、4、18、19、20号
法定代表人:胡震宁注册资本:1149.821万元人民币股权结构: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76%股权;其他股东持股比例分别为:曾青10%、胡潇7%、杨三齐7%。
主营业务为医学实验室综合服务提供商,为医学实验室提供各类体外诊断产
品及相关技术等服务。截至公告披露日,不存在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期间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资产净额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2024年度/ 2024年12月31日 | 30,263 | 5,356 | 24,907 | 20,263 | 990 |
2023年度/ 2023年12月31日 | 31,464 | 7,547 | 23,918 | 21,330 | 1,155 |
注:以上数据经审计,单位为万元。
7、武汉优科联盛科贸有限公司(简称“武汉优科联盛”)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11MA4KP5M53J成立时间:2016年10月28日公司住所:洪山区文化大道555号融创智谷A15栋3层301-302法定代表人:胡震宁注册资本:10929万元人民币股权结构: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51%股权;其他股东持股比例分别为:武汉富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9.85%、熊冬和9.15%。主营业务为医学实验室综合服务提供商,为医学实验室提供各类体外诊断产品及相关技术等服务。截至公告披露日,不存在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期间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资产净额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2024年度/ 2024年12月31日 | 44,408 | 17,680 | 26,728 | 41,259 | 3,523 |
2023年度/ 2023年12月31日 | 43,049 | 19,844 | 23,205 | 47,710 | 3,850 |
注:以上数据经审计,单位为万元。
8、哈尔滨润达康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哈尔滨润达”)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3019907808403XP成立时间:2013年11月22日公司住所:哈尔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创新城企业加速器3号楼(巨宝一路768号)2单元2层
法定代表人:胡震宁注册资本:22200万元人民币股权结构: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主营业务为医学实验室综合服务提供商,为医学实验室提供各类体外诊断产品及相关技术等服务。截至公告披露日,不存在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期间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资产净额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2024年度/ 2024年12月31日 | 31,084 | 2,913 | 28,172 | 11,050 | 219 |
2023年度/ 2023年12月31日 | 36,586 | 8,633 | 27,953 | 16,364 | 1,268 |
注:以上数据经审计,单位为万元。
9、济南润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简称“济南润达”)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10030718078XH
成立时间:2014年11月11日
公司住所: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东风街道辛祝路87-1号306、307、308室
法定代表人:李杰
注册资本:5050万元人民币
股权结构: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70%股权;悦昇达(济南)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其30%股权。
主营业务为医学实验室综合服务提供商,为医学实验室提供各类体外诊断产品及相关技术等服务。截至公告披露日,不存在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期间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资产净额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2024年度/ 2024年12月31日 | 33,136 | 20,012 | 13,124 | 19,017 | 31 |
2023年度/ 2023年12月31日 | 32,650 | 19,557 | 13,093 | 22,951 | 932 |
注:以上数据经审计,单位为万元。
10、云南润达康泰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简称“云南康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0000325225558R
成立时间:2014年12月18日
公司住所:云南省昆明市科光路8号B幢502室
法定代表人:马俊生
注册资本:5326.087万元人民币
股权结构: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75.102%股权;其他股东持股比
例分别为:马俊生9.3878%、杭州滇澜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8%、王萍7.5102%。主营业务为医学实验室综合服务提供商,为医学实验室提供各类体外诊断产品及相关技术等服务。截至公告披露日,不存在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期间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资产净额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2024年度/ 2024年12月31日 | 16,178 | 8,746 | 7,431 | 16,142 | 619 |
2023年度/ 2023年12月31日 | 16,603 | 9,790 | 6,812 | 18,487 | 1,706 |
注:以上数据经审计,单位为万元。
11、合肥润达万通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合肥润达”)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100MA2MUDJ51G成立时间:2016年4月6日公司住所: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慈光路118号药检楼二层法定代表人:刘田姣注册资本:1667万元人民币股权结构: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40.01%股权;其他股东持股比例分别为:杨红30.59%、汪硕29.40%。主营业务为医学实验室综合服务提供商,为医学实验室提供各类体外诊断产品及相关技术等服务。截至公告披露日,不存在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期间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资产净额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2024年度/ 2024年12月31日 | 36,446 | 20,518 | 15,927 | 30,233 | 1,303 |
2023年度/ 2023年12月31日 | 36,523 | 21,057 | 15,466 | 35,719 | 1,881 |
注:以上数据经审计,单位为万元。
12、青岛润达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简称“青岛润达”)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14MA3TCUL77F成立时间:2020年6月29日公司住所: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金刚山路8号-1号楼法定代表人:胡震宁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股权结构:为公司全资子公司鑫海润邦的全资子公司,公司穿透持有其100%股权。主营业务为医学实验室综合服务提供商,为医学实验室提供各类体外诊断产品及相关技术等服务。截至公告披露日,不存在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期间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资产净额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2024年度/ 2024年12月31日 | 25,820 | 13,198 | 12,622 | 25,218 | 878 |
2023年度/ 2023年12月31日 | 27,115 | 15,370 | 11,744 | 28,803 | 2,333 |
注:以上数据经审计,单位为万元。
13、苏州润达汇昌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简称“苏州润达”)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94323760485N成立时间:2015年1月15日公司住所:苏州市吴中区石湖西路188号南京师范大学科技园17楼E1座法定代表人:杜倩注册资本:300万元人民币股权结构: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51%股权;张昕明持有其49%股权。主营业务为医学实验室综合服务提供商,为医学实验室提供各类体外诊断产品及相关技术等服务。截至公告披露日,不存在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期间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资产净额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2024年度/ 2024年12月31日 | 14,011 | 5,537 | 8,474 | 15,059 | 1,457 |
2023年度/ 2023年12月31日 | 12,545 | 4,928 | 7,617 | 15,080 | 1,587 |
注:以上数据经审计,单位为万元。
14、上海润林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简称“上海润林”)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20MA1HKA1M7H成立时间: 2015年12月22日公司住所:上海市奉贤区星火开发区阳明路1号2幢厂房东侧401、402室
法定代表人:胡震宁注册资本: 933.3334万人民币股权结构: 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润达的全资子公司,公司穿透持有其100%股权。
主营业务为医学实验室综合服务提供商,为医学实验室提供各类体外诊断产品及相关技术等服务。截至公告披露日,不存在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期间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资产净额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2024年度/ 2024年12月31日 | 13,265 | 8,661 | 4,604 | 6,085 | 715 |
2023年度/ 2023年12月31日 | 12,606 | 8,717 | 3,889 | 7,173 | 1,343 |
注:以上数据经审计,单位为万元。
15、广东省润达医学诊断技术有限公司(简称“广东润达”)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MA59FHK77K
成立时间: 2016年10月28日
公司住所: 广州市番禺区钟村街汉溪大道东182号1404-05
法定代表人: 胡震宁
注册资本: 3000万元人民币
股权结构: 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主营业务为配合医院建立区域检验中心,医院打包集成业务,为医院及医学实验室提供各类体外诊断产品及相关技术等服务。截至公告披露日,不存在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期间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资产净额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2024年度/ 2024年12月31日 | 3,243 | 2,422 | 821 | 2,075 | -1,040 |
2023年度/ 2023年12月31日 | 5,001 | 3,140 | 1,861 | 3,047 | -10 |
注:以上数据经审计,单位为万元。
16、杭州润达医疗管理有限公司(简称“杭州润达”)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3MA2H0WQF15
成立时间:2019年11月26日
公司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皓章大厦1幢1506室-2法定代表人:胡震宁注册资本:50000万元人民币股权结构: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主营业务为医学实验室综合服务提供商,为医学实验室提供各类体外诊断产品及相关技术等服务。截至公告披露日,不存在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期间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资产净额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2024年度/ 2024年12月31日 | 366,553 | 311,077 | 55,477 | 209,652 | -2,358 |
2023年度/ 2023年12月31日 | 222,184 | 164,244 | 57,940 | 214,490 | 3,282 |
注:以上数据经审计,单位为万元。
17、杭州惠中诊断技术有限公司(简称“惠中诊断”)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7989040167成立时间:2007年2月6日公司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皓章大厦1幢1505室-17法定代表人:刘辉注册资本:300万元人民币股权结构: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主营业务为医学实验室综合服务提供商,为医学实验室提供各类体外诊断产品及相关技术等服务。截至公告披露日,不存在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期间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资产净额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2024年度/ 2024年12月31日 | 73,852 | 64,507 | 9,345 | 21,343 | -6,064 |
2023年度/ 2023年12月31日 | 66,294 | 50,885 | 15,409 | 21,413 | -4,333 |
注:以上数据经审计,单位为万元。
18、上海润达榕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简称“润达榕嘉”)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8320849177H成立时间:2014年11月5日公司住所:上海市宝山区江杨南路880号B3幢一楼
法定代表人:钱学庆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股权结构: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51%股权;其他股东持股比例分别为:钱学庆40%、胡雄敏5%、许啸龙4%。主营业务为医学实验室综合服务提供商,为医学实验室提供各类体外诊断产品及相关技术等服务。截至公告披露日,不存在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期间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资产净额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2024年度/ 2024年12月31日 | 49,388 | 42,446 | 6,943 | 32,240 | 208 |
2023年度/ 2023年12月31日 | 48,587 | 41,836 | 6,752 | 33,496 | -3,029 |
注:以上数据经审计,单位为万元。
19、上海润医科学仪器有限公司(简称“上海润医”)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MA1K37GG5T成立时间:2016年2月2日公司住所:上海市宝山区江杨南路880号B3幢三楼法定代表人:钱学庆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股权结构: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润达榕嘉的全资子公司,公司穿透持有其51%股权。主营业务为医学实验室综合服务提供商,为医学实验室提供各类体外诊断产品及相关技术等服务。截至公告披露日,不存在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期间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资产净额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2024年度/ 2024年12月31日 | 8,244 | 6,360 | 1,883 | 6,829 | 89 |
2023年度/ 2023年12月31日 | 6,859 | 5,065 | 1,794 | 5,368 | -151 |
注:以上数据经审计,单位为万元。
20、黑龙江龙卫精准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公司(简称“黑龙江龙卫”)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30199MA18XW724Y成立时间:2016年5月12日
公司住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祥安北大街766号省临床医学精准检验检测中心综合实验楼四层五层法定代表人:贾利鹏注册资本:6000万元人民币股权结构: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哈尔滨润达的控股子公司,公司穿透持有其70%股权;哈尔滨鹏达商务咨询有限公司持有其30%股权。
主营业务为第三方实验室检测服务。截至公告披露日,不存在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期间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资产净额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2024年度/ 2024年12月31日 | 34,825 | 25,602 | 9,224 | 18,345 | 4,061 |
2023年度/ 2023年12月31日 | 34,386 | 29,223 | 5,163 | 18,199 | 1,035 |
注:以上数据经审计,单位为万元。
21、润澜(上海)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简称“润澜生物”)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6MA1J8BQJ07
成立时间:2016年4月11日
公司住所:上海市嘉定区鹤望路601号1层107室-1
法定代表人:胡震宁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股权结构: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70%股权;杭州智诚易达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其30%股权。
主营业务为医学实验室综合服务提供商,为医学实验室提供各类体外诊断产品及相关技术等服务。截至公告披露日,不存在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期间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资产净额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2024年度/ 2024年12月31日 | 6,304 | 5,435 | 869 | 9,302 | 672 |
2023年度/ 2023年12月31日 | 6,066 | 4,567 | 1,499 | 9,818 | 235 |
注:以上数据经审计,单位为万元。
22、合肥三立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合肥三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121562184307G成立时间:2010年9月21日公司住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浮山路与望江西路交口东南角华佗巷50号车间二4001室
法定代表人:汤勇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股权结构: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润达的控股子公司,公司穿透持有其65%股权;德清恒益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其35%股权。主营业务为医学实验室综合服务提供商,为医学实验室提供各类体外诊断产品及相关技术等服务。截至公告披露日,不存在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期间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资产净额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2024年度/ 2024年12月31日 | 30,258 | 20,061 | 10,197 | 15,730 | 91 |
2023年度/ 2023年12月31日 | 34,644 | 24,538 | 10,106 | 23,949 | 2,137 |
注:以上数据经审计,单位为万元。
23、上海惠中榕嘉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公司(简称“惠中榕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3MABYDPLK4W成立时间:2022年9月5日公司住所:上海市宝山区长江南路668弄2号1层、2层、3层A区法定代表人:钱学庆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股权结构: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润达榕嘉的控股子公司,公司穿透持有其26.01%股权,其他股东持股比例分别为:上海乐潆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6%、陈林军13%。
主营业务为第三方实验室检测服务。截至公告披露日,不存在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期间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资产净额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2024年度/ 2024年12月31日 | 3,495 | 3,648 | -153 | 94 | -1,011 |
2023年度/ 2023年12月31日 | 2,965 | 2,108 | 857 | 0 | -460 |
注:以上数据经审计,单位为万元。
24、润达医疗供应链管理(杭州)有限公司(简称“润达供应链杭州”)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5MAD472LE6N成立时间:2023年11月3日公司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岳帅桥10号1幢223室法定代表人:王颖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股权结构: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主营业务为医学实验室综合服务提供商,为医学实验室提供各类体外诊断产品及相关技术等服务。截至公告披露日,不存在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期间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资产净额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2024年度/ 2024年12月31日 | 7,433 | 5,653 | 1,780 | 17,577 | 1,380 |
注:以上数据经审计,单位为万元。
25、山东润达康源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简称“山东润达康源”)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124MAD84CF67H成立时间:2023年12月21日公司住所:山东省济南市平阴县榆山街道黄河路北段法定代表人:王颖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股权结构: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润达供应链杭州的全资子公司,公司穿透持有其100%股权。主营业务为医学实验室综合服务提供商,为医学实验室提供各类体外诊断产品及相关技术等服务。截至公告披露日,不存在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期间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资产净额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2024年度/ 2024年12月31日 | 1,455 | 1,472 | -17 | 2,248 | -17 |
注:以上数据经审计,单位为万元。
26、杭州铭和元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简称“杭州铭和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5MAD2UKE85U成立时间:2023年11月6日公司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皓章大厦1幢1504室-5法定代表人:耿秋萍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股权结构: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主营业务为医学实验室综合服务提供商,为医学实验室提供各类体外诊断产品及相关技术等服务。截至公告披露日,不存在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期间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资产净额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2024年度/ 2024年12月31日 | 2,201 | 1,626 | 575 | 3,519 | 525 |
注:以上数据经审计,单位为万元。
27、浙江中鼎达科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简称“中鼎达科”)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5MAD2UL812G成立时间:2023年11月6日公司住所: 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皓章大厦1幢1504室-6法定代表人:周海燕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股权结构: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主营业务为医学实验室综合服务提供商,为医学实验室提供各类体外诊断产品及相关技术等服务。截至公告披露日,不存在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期间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资产净额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2024年度/ 2024年12月31日 | 3,425 | 2,269 | 1,156 | 3,714 | 656 |
注:以上数据经审计,单位为万元。
28、重庆润达康泰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简称“重庆润达”)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04MA5U7YFF2M成立时间: 2016年10月10日公司住所: 重庆市大渡口区松青路1563号2-7
法定代表人: 黄六斤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股权结构: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61%股权;其他股东持股比例分别为:上海净潭商务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8%、黄六斤1%。主营业务为医学实验室综合服务提供商,为医学实验室提供各类体外诊断产品及相关技术等服务。截至公告披露日,不存在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期间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资产净额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2024年度/ 2024年12月31日 | 3,389 | 1,900 | 1,490 | 2,905 | 85 |
2023年度/ 2023年12月31日 | 2,974 | 1,570 | 1,405 | 3,001 | 149 |
注:以上数据经审计,单位为万元。
29、安徽泽芬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安徽泽芬”)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100MA8PA7QQ61成立时间:2022年7月30日公司住所:安徽合肥市高新区望江西路800号创新产业园一期A3栋614室法定代表人:王传艮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股权结构:2024年7月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65%股权;王传艮持有其35%股权。主营业务为医学实验室综合服务提供商,为医学实验室提供各类体外诊断产品及相关技术等服务。截至公告披露日,不存在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期间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资产净额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2024年度/ 2024年12月31日 | 12,200 | 10,924 | 1,277 | 7,274 | 1,206 |
注:以上数据经审计,单位为万元。
三、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担保为拟担保事项,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如获得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将根据上述子公司的经营能力、资金需求情况并结合市场情况和融资业务安排,择优确定融资方式,严格按照股东大会授权履行相关担保事项。公司将在具体发生担保业务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应当提供对等担
保或为公司提供足额反担保,公司实际承担出资比例对应的担保金额。
本议案已经2025年4月24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5月
议案九:
关于审议公司董事薪酬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经营发展等实际情况,参照行业、地区薪酬水平,公司董事2024年度薪酬发放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情况如下:
一、2024年公司董事薪酬情况:
1、非独立董事按其在公司担任的职务以及公司薪酬管理制度执行,不再另行领取董事津贴。
2、独立董事王晶晶女士任职期间领取津贴:10万元。
3、独立董事何嘉先生任职期间领取津贴:10万元。
4、独立董事CHAN HWANG TONG先生任职期间领取津贴:10万元。
5、独立董事冯国富先生任职期间领取津贴:10万元。
二、2024年公司董事薪酬方案
1、非独立董事按其在公司担任的职务以及公司薪酬管理制度执行,不再另行领取董事津贴。
2、参考同行业上市公司薪酬水平,拟定2025年度独立董事津贴标准为人民币10万元/年。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5月
议案十:
关于审议公司监事薪酬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参照结合行业及地区情况,公司监事2024年度薪酬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情况如下:
一、公司全体监事2024年度不以监事身份在公司领取津贴。
二、公司监事2025年度薪酬方案:
(1)在公司任职的监事,依据其与公司签署的《劳动合同》、在公司担任的职务以及公司薪酬管理制度领取员工薪酬,并享受公司各项社会保险及其它福利待遇,不再额外领取监事津贴。
(2)不在公司担任任何管理职务的监事,不从公司领取任何薪酬、津贴,也不在公司享有任何福利待遇。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5年5月
议案十一:
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公司发行公司债券提供反担保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保证公司公开发行债券的顺利发行,拟由担保公司为债券发行提供担保,同时公司全资子公司为该等担保提供反担保,具体如下:
一、 反担保情况概述
为优化债务结构、降低融资成本,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6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注册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注册总规模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公司债券。
为保证公司公开发行债券的顺利发行,拟由担保公司为债券发行提供担保,同时公司全资子公司为该等担保提供反担保,具体如下:
拟由重庆兴农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农担保”)为公司发行不超过30,000万元的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之到期兑付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由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上海惠中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中医疗”)及杭州润达医疗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润达”)以连带责任保证方式为上述担保事项提供反担保,保证期间为兴农担保按约定承担保证责任/公司违约之日起三年。
公司2025年4月24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全票同意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公司发行公司债券提供反担保的议案》。
二、 反担保对象基本情况
(一)重庆兴农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0005828358674
成立时间:2011年8月31日
公司住所:重庆市渝北区龙山街道龙山路70号1幢
法定代表人:李卫东注册资本:1,001,127.7079万元人民币主要股东:重庆渝富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主营业务:许可项目:贷款担保、票据承兑担保、贸易融资担保、项目融资担保、信用证担保等融资性担保业务;再担保,债券发行担保业务;诉讼保全担保业务,履约担保业务,与担保业务有关的融资咨询、财务顾问等中介服务,以自有资金进行投资(按许可证核定期限从事经营)。(以上经营范围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不得从事经营;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取得相关许可或审批后,方可从事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反担保对象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期间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归母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归母净利润 |
2024三季度/ 2024年9月30日 | 2,227,448.62 | 813,619.42 | 1,290,772.20 | 110,248.19 | 28,960.14 |
2023年度/ 2023年12月31日 | 2,071,898.39 | 837,271.20 | 1,111,569.37 | 136,105.31 | 37,518.66 |
注:2023年度数据经审计,2024年1-9月数据未经审计,单位为万元。公司与兴农担保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反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重庆兴农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
1、反担保保证人:
杭州润达医疗管理有限公司、上海惠中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2、反担保债权人:重庆兴农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
3、债务人: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4、债务人主债务:不超过30,000万元
5、反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反担保期限:兴农担保按约定承担保证责任/公司违约之日起三年
7、主债权及反担保保证范围:
兴农担保为公司发行不超过30,000万元公司债券承担担保责任后,形成的有权对公司进行追偿的全部债权。
代偿资金:因反担保债权人代为清偿,反担保债权人向投资人/债券持有人/产品持有人支付的全部款项(包括但不限于本金、利息、逾期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投资人/债券持有人/产品持有人为实现债权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反担保债权人向委托担保协议的委托人行使追偿权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为申请财产保全而向第三方支付的担保费或保险费、差旅费、通讯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代理费及律师风险代理费等);反担保债权人要求反担保保证人承担反担保责任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为申请财产保全而向第三方支付的担保费或保险费、差旅费、通讯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代理费及律师风险代理费等);资金占用费;反担保债权人对债务人应承担的担保费、违约责任和损害赔偿责任等义务承担担保责任。
四、反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反担保事项是为推动公司债券的顺利发行,反担保对象是兴农担保,反担保事项不会给公司带来重大的财务风险及损害公司利益。本次提供反担保事项及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等有关规定,提供反担保的风险可控,公司董事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已经2025年4月24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