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芯能科技: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24

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浙江 海宁二〇二一年五月十日

I

目 录

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 1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3审议议案:

议案一:关于《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

告》的议案 ...... 4议案二:关于《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10

议案三:关于《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14

议案四: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15议案五:关于《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 16

议案六:关于《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22

议案七:关于《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 26

议案八:关于2021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议案 ...... 28

议案九:关于公司向银行等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 47

II

议案十:关于董事2020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2021年度薪酬考核方案的议案 ...... 48

议案十一:关于监事2020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2021年度薪酬考核方案的议案 ...... 50

议案十二: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51议案十三: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1 年-2023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 55

议案十四: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59

议案十五: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 62

议案十六: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 64

会 议 须 知

为确保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顺利召开,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须知,请出席股东大会的全体人员遵照执行。

一、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依法召集,由董事会办公室具体负责会议组织筹备,处理会议现场相关事宜。

二、股东大会期间,全体出席人员应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自觉履行法定义务。

三、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交易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行使表决权,如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系统重复进行表决的,或同一表决权在网络投票系统重复进行表决的,均以第一次表决投票结果为准。

四、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以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按规定时间投票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数的表决结果应计为“弃权”。

五、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会议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办理会议登记。

六、出席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

七、如股东拟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请于会议开始前向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登记,出示有效证明,并填写“股东大会发言登记表”,由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安排发言。股东临时要求发言或就相关问题提出质询的,应经大会主持人许可。未经主持人同意不得擅自发言、大声喧哗。为保证议事效率,发言内容超出本次会议审议范围的,主持人可以提请由公司相关人员按程序另行作答或禁止其发言,经劝阻无效的,视为扰乱会场秩序。

八、每位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发言次数原则上不得超过3次,每次发言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5分钟。股东大会进入表决程序时,股东不得再进行发言或提问。

九、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或股东授权代表的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授权代表、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相关工作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拒绝其他人进入会场。

十、为保证会场秩序,场内请勿大声喧哗、随意走动。对干扰会议正常秩序、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

会 议 议 程

一、会议召开形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二、会议时间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1年5月10日14点00分网络投票时间为: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三、现场会议地点

浙江省海宁市皮都路9号一楼会议室。鉴于防控新冠肺炎疫情的需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管拟通过通讯方式参加会议。

四、见证律师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律师

五、现场会议议程:

(一)董事会秘书介绍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二)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会议开始

(三)会议主持人或其指定人员宣读议案

(四)股东发言、提问及解答

(五)投票表决

(六)计票人计票,监票人监票

(七)会议主持人宣布表决结果及会议决议

(八)律师宣读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九)与会人员签署会议决议和会议记录

(十)会议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议案一:

关于《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董事会对2020年度的工作做了回顾和总结,并对董事会2021年度的工作计划和目标做了规划,下面有请公司董事会做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一:《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审议。

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〇二一年五月十日

附件一:

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0年度,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制度的规定,切实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董事会职责,积极推进董事会各项决议的实施,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各项会议决议,勤勉尽责地开展各项工作,不断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现将公司董事会2020年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公司总体经营情况

2020年,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疫情以及复杂多变的国内外经济形势,董事会带领公司领导班子,团结广大员工,在认真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前提下,紧密围绕既定的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大力推进公司内部资源整合,合理安排生产经营,强化生产成本控制和质量管理,同时根据市场变化和政策导向积极调整业务布局,力求稳步提高公司盈利质量和经济效益。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27亿元,同比增长10.24%;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8,088.60万元,同比增长92.05%。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累计自持分布式光伏电站并网容量约519MW,较上年同期期末自持分布式光伏电站并网容量414MW,增加105MW,同比增加25.36%,近四年自持分布光伏电站装机容量年均复合增长率为

87.75%,另有在建、拟建和拟签订合同的自持分布式光伏电站约 147MW,公司自持分布式光伏电站规模将有望继续以较高速增长态势向GW级不断迈进。

二、2020年度公司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一)董事会运行情况

2020年度,公司董事会共召开了4次会议。

2020年4月25日,公司董事会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关于<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关于<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2020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议案》《关于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董事2019年度考核及薪酬的议案》《关于高级管理人员2019年度考核及薪酬的议案》《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关于<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其正文的议案》《关于提议召开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等18个议案。

2020年8月4日,公司董事会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2020年10月24日,公司董事会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其正文的议案》。

2020年11月17日,公司董事会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提议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2个议案。

(二)董事会组织召开股东大会并执行股东大会决议情况

2020年度,公司董事会召集并组织了2次股东大会会议,为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关于<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关于2020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议案》《关于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董事2019年度考核及薪酬的议案》《关于监事2019年度考核及薪酬的议案》《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等12个议案。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制度的规定对公司日常经营发展过程中的各项事项进行了审议,积极贯彻落实股东大会决定的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为公司的发展壮大贡献了力量。

(三)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三个专门委员会,分别为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以及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0年各专门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有关要求开展相关工作,就专业性问题进行深入研究,在公司的规范运作、提高内部控制有效性和定期报告的编制等方面提供了建设性意见和建议。战略委员会结合公司所处分布式光伏行业发展态势和公司发展的实际情况,对公司经营现状、发展前景、所处行业的风险和机遇进行了深入的了解和分析,为公司发展战略的制定、实施和调整提出了宝贵的建议。审计委员会认真履行了监督、检查职责,对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情况、内外部审计机构的工作情况等事项进行了有效的指导和监督;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秉着勤勉尽责的态度履行职责,在公司董事的选任、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薪酬标准的审定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监督了公司薪酬制度的执行情况。

(四)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内部制度有关规定,履行义务,行使权利,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在涉及公司重大事项方面均充分表达意见,对有关需要独立董事发

表事前认可意见或独立意见的议案均按要求发表了相关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重要作用,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了有效保障。

(五)信息披露情况

2020年,公司董事会严格遵守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格式指引及其他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按时完成了定期报告披露工作,并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发布会议决议、重大事项等临时公告,忠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重大事项,最大程度地保护投资者利益。

三、2021年公司董事会的工作重点

2021年,受中美贸易摩擦等因素影响,全球经济仍存在诸多不确定性。面对复杂多变的内外部形势,公司董事会将继续秉持稳健经营的原则,在稳健经营的基础上求发展。董事会全体成员将一如既往,以股东利益最大化作为工作基本准则,勤勉尽职,审慎分析,灵活决策,为芯能科技的股东创造应有的价值和回报。2021年公司董事会的工作重点如下:

(一)持续提升公司规范运作和治理水平

按照国务院和证监会关于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开展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的相关要求,积极贯彻监管机构要求落实公司治理专项自查工作,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持续优化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体系,对照梳理公司现行制度规则,结合规范运作需要进行修订完善,进一步建立提升治理水平的长效机制,提升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同时积极发挥董事会在公司治理中的核心作用,扎实做好董事会日常工作,充分发挥各专门委员会在专业领域的决策参谋功能,提高公司决策的科学性、高效性和前瞻性,保障公司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

(二)做好公司信息披露工作

公司董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严把信息披露关,切实提升公司信息披露质量和透明度。

(三)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进一步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充分尊重和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将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通过投资者热线、投资者邮箱、上证e互动平台、股东大会、业绩说明会、现场调研等多种渠道和方式,积极与投资者互动交流,促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识,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树立公司在资本市场的良好形象。

四、结 语

公司自成立以来,秉承 “让天更蓝,水更清,生活更美好”的企业愿景,围绕“以太阳能分布式为核心,向客户提供更高效、更便捷、更智慧的清洁能源综合服务”的使命,多年来专注于自持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深耕于太阳能分布式发电这一细分领域,立志成为“碳达峰、碳中和”宏伟目标的先行者、示范者、领跑者。新的一年,公司将积极应对行业形势变化,继续抢抓机遇,迎接挑战,凝心聚力,不断开拓企业经营发展新局面,努力打造一个股东信任、客户信赖、员工认同、社会认可的优秀上市公司,以良好的业绩回报股东、回报社会,为社会经济发展、助力国家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的宏伟目标做出新的贡献。

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2021年5月10日

议案二:

关于《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监事会对2020年度的工作做了回顾和总结,并对监事会2021年度的工作计划和目标做了规划,现在有请公司监事会作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二:《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审议。

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二〇二一年五月十日

附件二:

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0年,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要求,本着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依法独立行使职权,较好地保障了股东、公司与员工的合法权益。监事通过列席公司董事会议与股东会议,及时提示公司在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及内部控制中可能出现的风险与问题,加强对公司重大经营决策与财务风险管控的研究,提出合理建议,增强对公司依法经营的监督。报告期内,监事会共召开了3次会议,在公司生产经营、重大事项、财务状况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尽责等方面进行检查监督,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现将2020年度监事会的工作汇报如下:

一、公司监事会工作情况

2020年度,公司共现场召开3次监事会会议,审议议题共计14项。监事会会议情况如下:

2020年4月25日,公司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关于2020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议案》《关于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监事2019年度考核及薪酬的议案》《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关于<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其正文的议案》。

2020年8月4日,公司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2020年10月24日,公司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其正文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公司2020年度有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按照规定对公司的规范运作、经营管理、财务状况以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等方面进行全面监督,依法依规对下列事项发表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召开程序、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履职尽责情况及公司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情况进行了监督,未发现公司在履行决策程序时存在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情况。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尽职尽责,认真执行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决议,未发现上述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有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的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财务结构和财务状况进行了监督检查,认为公司能够贯彻国家有关财务准则和会计制度,公司季度财务报告、半年度财务报告、年度财务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无保留意见的2020年度审计报告,监事会认为审计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公司对外投资及关联交易事项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对外投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监督和核查,未发现公司实施的对外投资事项存在违反法定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的情况、未发现关联交易定价显失公平的情况,未发现不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的重大决策和损害公司与中小股东利益等情形。

(四)信息披露的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针对公司信息披露情况进行监督,对重大事项信息披露情况进行监督。公司严格按照已经建立《内部信息传递管理制度》《档案管理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要求,做到该披露的信息及时披露,需要保密的重大事项做好保密工作,未发现公司的信息披露存在违法违规的情形。

(五)内幕信息知情人员登记管理制度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与要求,针对各定期报告等事宜,通过并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员登记管理制度》,有效防范内幕信息泄露及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行为。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能够按照《内幕信息知情人员登记管理制度》和相关法规的要求,如实记录公司重大事项各环节的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现有相关人员利用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事项。

三、监事会2021年工作计划

2021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切实履行监事会的职责和义务,依法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的行为及公司的财务状况进行监督,进一步增强风险防范意识,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同时,监事会将继续落实监督职能,认真履行职责,依法列席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及时掌握公司重大事项决策程序、运作程序的合法性、合规性,围绕公司的经营、投资活动开展监督活动。监事会也将继续加强自身学习,提升自身的业务水平以及履职能力,持续推进监事会自身建设,更好地发挥监事会的监督职能,有效保障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1年5月10日

议案三:

关于《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

及其摘要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编制了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0日披露的《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和《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审议。

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〇二一年五月十日

议案四:

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0年度实现净利润80,886,043.13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78,955,858.07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本年度按照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0%提取法定公积金7,895,585.81元。公司2020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78,955,858.07元减去提取的法定公积金7,895,585.81元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人民币147,287,951.20元,2020年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18,348,223.46元。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正常运营的资金需求,综合考虑公司长远发展和短期经营发展实际,公司董事会提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

以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50,0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50元(含税),共派发现金股利2,500万元。资本公积金不转增股本。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审议。

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〇二一年五月十日

议案五:

关于《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0年度,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要求,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勤勉尽责,审慎行使公司和股东所赋予的权利,积极参加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对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重大事项发表了客观、公正的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在有请公司独立董事就2020年度履行职责情况做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三:《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审议。

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〇二一年五月十日

附件三:

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0年度,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的有关要求,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勤勉尽责,审慎行使公司和股东所赋予的权利,积极参加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对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重大事项发表了客观、公正的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0年度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李宪铎:男,经济学博士。1984年6月至今,先后任中央财经大学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其中,1984年6月至1992年2月,任中央财经大学金融学院团支部书记兼办公室主任,1992年2月至1997年12月任中央财经大学宣传部长兼统战部长,现任中央财经大学金融学院教授,中央财经大学证券期货研究所秘书长,中央财经大学中国银行业研究中心秘书长。2016年1月7日至今任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罗小洋:男,法学硕士。1998年9月毕业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获法学学士学位,2002年7月毕业于武汉大学法学院,获法学硕士学位(公司证券法研究方向)。2002年6月至2006年6月就职于北京观韬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任律师;2006年7月至2012年9月就职于上海邦信阳律师事务所北京分所任律师、合伙人;2012年9月至2018年6月就职于北京市时代九和律师事务所任高级合伙人;2018年7月至今就职于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任高级合伙人。2017年1月24日至今任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赵雪媛: 女,管理学博士,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1994年开始任教,先后

任中央财经大学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1995年6月至1996年6月到日本太田昭和监察法人(会计师事务所)进修一年;现任中央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副院长、教授。曾先后担任蓝色光标、合纵科技、全信股份等公司的独立董事,现任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大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财大资产经营(北京)有限公司监事。2018年3月4日至今任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我们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不是公司前十名股东,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

我们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二、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0年,公司共召开4次董事会会议,独立董事均亲自出席了上述会议,没有缺席情况发生。独立董事出席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参加董事会情况
应出席次数现场出席次数通讯方式参加会议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
李宪铎40400
罗小洋40400
赵雪媛40400

4.《关于高级管理人员2019年度考核及薪酬的议案》

5.《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6.《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7.《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三、2020年度独立董事重点关注事项

(一)关联交易情况

2020年,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在日常经营活动中发生的有关关联交易进行了调查,认为相关交易行为在市场经济原则下公开、公平、合理地进行,交易价格合理、公允,未发现在关联交易中存在损害公司或非关联股东的合法权益的情形,也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在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上对《关于2020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我们认为:2020年公司拟对外担保总额度不超过160,000万元,是在保障公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基础上,经合理预测而确定的,符合公司经营实际和长远发展战略。本次担保事项的被担保人均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资信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我们一致同意该项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担保计划期间内截至目前公司对外担保均为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及全资子公司之间互相提供融资担保,且在公司股东大会或董事会批准的担保额度内,担保决策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2020年,公司不存在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延续至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三)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已于2018年度使用完毕。2020年,公司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名及薪酬情况

2020年,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所处行业、地区的薪酬水平,考核、发放的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和要求。

(五)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具有丰富的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了《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公司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合伙人)为公司2020年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

(六)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2020年,公司独立董事积极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注重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通过问询、现场了解、电话沟通、邮件及微信交流等方式,督促公司及股东严格履行相关承诺,经核实2020年度未发生公司及股东违反相关承诺的情况。

(七)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2020年,公司严格按照信息披露业务规则,发布了4次定期报告及32次临时公告,公司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情形。

(八)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具有合法性、合理性和有效性,并在实际执行过程中运作情况良好,能够保证公司经营活动的有序开展。

(九)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认真履职、科学决策,董事会会议的通知、召开、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公司的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李宪铎分别担任了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审计委员会委员;独立董事赵雪媛分别担任了审计委员会主任、战略委员会委员及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2020年,公司共召开5次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其

中,审计委员会会议4次,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1次。作为专业委员会的主要成员,我们严格按照规章制度对历次会议的审议事项进行审阅,根据公司实际情况,根据相关议事规则的规定,以认真负责、勤勉诚信的态度忠实履行各自职责,发挥了积极有效的作用。

四、2020年总体评价及建议

2020年,全体独立董事严格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利用现场参会、现场检查、通讯参会、通讯询问等方式,向公司董事、管理层了解了公司的经营和管理情况,运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判断公司潜在的经营风险,并提出合理建议和意见,在董事会上审议各类相关议案,充分行使职权,发挥了独立董事应有的作用,有效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2021年,公司独立董事将继续保持认真谨慎的态度,持续关注公司的经营和运作情况,加强与其他董事、监事及经营层的沟通,及时了解重要信息,督促并鼓励公司董事、高管深入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提高公司整体规范运作水平。同时,我们全体独立董事亦将进一步发挥业务专长,为公司的经营发展和规范治理积极建言献策,不断提高董事会的科学决策能力和领导水平,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李宪铎、罗小洋、赵雪媛

2021年5月10日

议案六:

关于《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蔓延, 国内经济出现短期波动,企业正常生产经营面临严峻挑战。公司在董事会经营方针的指导下,通过管理层以及全体员工的不懈努力,坚定执行“持续优化业务结构,聚焦自持电站建设,夯实业绩‘安全垫’,紧跟产品技术发展”的业务发展战略,公司自持分布式电站规模持续扩大,发电量及发电收入大幅增加,业务结构、产品结构、融资结构进一步优化,在逆势中实现了营收和净利的双增长。根据一年来公司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结合公司合并报表相关财务数据,公司编制了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一、2020年度财务决算基本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的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天健审〔2021〕(2858)号《审计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已经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公司2020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0年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2020年度公司共实现主营业务收入42,674.85万元,实现净利润8,088.60万元,期末达到总资产279,688.77万元,总负债126,460.86万元,所有者权益153,227.91万元(其中股本50,000万元)。主要财务指标及其同期比较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2019年增减比例
总资产279,688.77265,728.885.25%
股东权益153,227.91145,139.315.57%
营业总收入42,674.8538,709.7910.24%
营业利润8,967.193,497.27156.41%
利润总额8,985.074,355.86106.28%
净利润8,088.604,211.8092.05%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5.42%2.90%86.90%
基本每股收益0.0000160.000008100.00%

光伏产品生产销售,合理发展主要配套电站建设的组件生产,组件在满足供给自持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需求的前提下,根据市场行情对外销售。本年光伏产品整体销售收入6,648.89万元,较上年同期8,573.38万元,同比减少22.45%,但随着产品结构的优化,实现销售毛利率3.40%,较上年销售毛利率-10.97%,提升了14.37个百分点,毛利率由负转正,产品毛利较上年增加1,166.69万元,产品盈利能力有所改善。

3、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为6,840.96万元,较上年同期8,724.13万元,减少1,883.17万元,同比下降21.59%。主要原因是公司持续加强内部管理,控制成本费用,相应管理费用减少。

四、主营业务分析

单位:万元

分产品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主营业务毛利(%)主营业务收入比上年增减(%)主营业务成本比上年增减(%)主营业务毛利比上年增减
光伏发电34,704.5213,452.8661.2427.0640.04减少3.59个百分点
光伏产品6,648.896,422.503.40-22.45-32.49增加14.7个百分点
分布式光伏项目开发及服务493.55267.2045.86-79.78-85.06增加19.10个百分点
合计41,846.6720,142.5651.879.18-3.66增加6.42个百分点

产品销售方面,公司逐步减少了毛利率低、竞争力较弱的光伏产品生产销售,合理发展主要配套电站建设的组件生产,组件产品在满足供给自持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需求的前提下,根据市场行情对外销售;分布式光伏项目开发及服务业务上,由于优质屋顶资源主要用于公司建设自持分布式光伏电站,在每年屋顶资源开发能力有限的情况下,该部分业务规模相应减小。

五、期间费用情况分析

2020年共发生销售费用133.25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21.25%,主要原因是本期光伏产品销售额减少,与产品相关的运输费用等销售费用减少。

2020年共发生管理费用6,840.96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883.17万元,同比减少

21.59%。主要原因是公司持续加强内部管理,控制成本费用,相应管理费用减少。

2020年共发生财务费用6,323.17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732.38万元,同比增加

37.74%。主要原因是公司自持分布式光伏电站规模不断增加,项目银行借款余额增加,相应的利息支出增加。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审议。

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〇二一年五月十日

议案七:

关于《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2021年度生产经营和发展计划,结合国家、地区经济形势及行业政策,公司结合市场情况,编制2021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如下:

一、基本假设

(一)公司所遵循的国家及地方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和经济政策无重大变化。

(二)公司经营业务所涉及的国家或地区的社会经济环境无重大改变,所在行业形势、市场行情无异常变化。

(三)国家现有的银行贷款利率、通货膨胀率无重大改变。

(四)公司所遵循的税收政策和有关税优惠政策无重大改变。

(五)公司的生产经营计划、营销计划、投资计划能够顺利执行,不受政府行为的重大影响,不存在因资金来源不足、市场需求或供求价格变化等使各项计划的实施发生困难。

(六)公司经营所需的原材料、能源等资源获取按计划顺利完成,各项业务合同顺利达成,并与合同方无重大争议和纠纷,经营政策不需做出重大调整。

(七)无其他人力不可预见及不可抗拒因素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二、预算编制依据

(一)根据公司经营目标及业务规划,预计2021年营业收入目标为46,500万元。

(二)成本费用主要依据公司毛利率、资金使用计划及银行贷款利率、2021年业务变化等情况进行的综合测算或预算。

(三)所得税依据公司2021年测算的利润总额及各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率计算。

三、利润预算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预算2020年实际增长率(%)
营业收入46,500.0042,674.858.96
营业成本19,900.0020,924.15-4.89
税金及附加150.00119.9825.02
项目2021年预算2020年实际增长率(%)
销售费用150.00133.2512.57
管理费用6,500.006,840.96-4.98
研发费用1,500.001,624.90-7.69
财务费用6,500.006,323.172.80
信用减值损失1,200.0026.324,459.27
资产减值损失-300.00-1,572.31/
其他收益2,600.004,030.22-35.49
投资收益/100.41/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23.14/
资产处置收益-1,300.00-349.02/
营业利润14,000.008,967.1956.12
利润总额14,000.008,985.0755.81
所得税1,980.00896.47120.87
净利润12,020.008,088.6048.60

议案八:

关于2021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及资金需求,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21年度拟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提供累计不超过人民币200,000万元的融资担保。公司2021年度对外担保计划详情如下:

一、担保预计额度分配情况

担保预计额度具体分配如下:

序号预计担保对象与本公司关系预计担保金额 (万元)
1桐乡科联新能源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32,000
2海宁茂隆微电网技术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32,000
3温岭芯能新能源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15,000
4绍兴上虞芯能新能源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10,000
5湖州市科洁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9,000
6嘉兴科洁新能源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8,000
7三门智睿新能源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7,000
8嘉兴能发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6,000
9绍兴上虞智恒新能源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6,000
10海宁日力新能源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6,000
11嘉兴芯能新能源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4,000
12嘉善科洁新能源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5,000
13嘉兴科联新能源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4,000
14绍兴上虞朝晟新能源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4,000
15海宁智博新能源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4,000
16临海芯能新能源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4,000
17台州芯能新能源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3,000
18桐乡智逸新能源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5,000
19三门芯能新能源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3,000
20德清芯能新能源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3,000
21杭州科洁新能源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3,000
22岱山芯创新能源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3,000
23海盐智胜新能源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3,000
24台州智睿新能源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3,000
25平湖芯能新能源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3,000
26长兴芯创新能源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3,000
27杭州芯能新能源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2,000
28海宁弘力新能源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5,000
29嘉兴乍浦芯创新能源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2,000
30湖州东羿能源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3,000
合计预计担保总额度200,000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发电、输电、供电业务;供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机动车充电销售;分布式交流充电桩销售;集中式快速充电站;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电池销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智能控制系统集成;配电开关控制设备研发;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广告设计、代理;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光伏发电设备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桐乡科联新能源有限公司总资产为35,512.56万元;负债总额为17,405.90万元,其中的银行贷款总额为11,016.87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9,593.87万元;资产净额为18,106.67万元;营业收入为5,236.75万元;净利润为2,526.23万元。

截至2021年3月31日,桐乡科联新能源有限公司总资产为34,983.74万元;负债总额为21,162.19万元,其中的银行贷款总额为9,516.72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14,851.11万元;资产净额为13,821.55万元;营业收入为675.36万元;净利润为-

185.12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二)海宁茂隆微电网技术有限公司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注册资本:15,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张利忠

注册地址:海宁市海宁经济开发区皮都路9号2幢303室

经营范围:太阳能微电网技术的信息咨询;太阳能微电网系统工程的设计、施工及维护服务(以上涉及资质的,均凭有效资质证书经营);太阳能硅片、太阳能电池片、太阳能控制设备及组件批发;太阳能光伏发电。(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海宁茂隆微电网技术有限公司总资产为33,928.61万元;负债总额为15,595.55万元,其中的银行贷款总额为14,521.71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4,520.08万元;资产净额为18,333.06万元;营业收入为5,145.75万元;净利润为2,055.39万元。

截至2021年3月31日,海宁茂隆微电网技术有限公司总资产为33,707.47万元;负债总额为15,381.10万元,其中的银行贷款总额为13,550.81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4,304.14万元;资产净额为18,326.38万元;营业收入为715.80万元;净利润为-6.68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温岭芯能新能源有限公司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注册资本:8,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张利忠

注册地址:浙江省台州市温岭市石塘镇上马工业区朝阳路3号

经营范围:光伏设备及元器件研发、制造、销售;太阳能发电;能源科学技术、光电一体化技术研发;电力工程设计;电力工程施工与发电机组设备安装;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的投资业务;投资管理(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融资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温岭芯能新能源有限公司总资产为16,014.34万元;负债总额为8,960.15万元,其中的银行贷款总额为7,633.22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2,216.49万元;资产净额为7,054.19万元;营业收入为2,167.24万元;净利润为624.01万元。

截至2021年3月31日,温岭芯能新能源有限公司总资产为15,560.88万元;负债总额为8,856.44万元,其中的银行贷款总额为7,237.86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2,543.08万元;资产净额为6,704.44万元;营业收入为27.74万元;净利润为-349.75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四)绍兴上虞芯能新能源有限公司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注册资本:6,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张建琴

注册地址: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道墟街道镇东工业区办公区202室

经营范围:项目装机容量6MW以下的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开发、运行维护及其信息和技术的咨询服务;合同能源管理服务;太阳能微电网系统工程设计、施工及维修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截至2020年12月31日,绍兴上虞芯能新能源有限公司总资产为14,830.32万元;负债总额为7,691.74万元,其中的银行贷款总额为7,264.11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1,429.57万元;资产净额为7,138.59万元;营业收入为2,227.52万元;净利润为1,180.68万元。截至2021年3月31日,绍兴上虞芯能新能源有限公司总资产为13,695.63万元;负债总额为8,002.52万元,其中的银行贷款总额为7,014.91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1,739.21万元;资产净额为5,693.11万元;营业收入为419.21万元;净利润为54.52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五)湖州市科洁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注册资本:5,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张建琴

注册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高新区湖织大道3009-3号三厂配电室

经营范围:太阳能分布式光伏电站发电;太阳能分布式发电站项目投资、施工;太阳能光伏发电设备批发;光伏发电技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湖州市科洁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总资产为9,941.98万元,负债总额为6,420.11万元,其中的银行贷款总额为3,396.71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3,753.78万元;资产净额为3,521.87万元;营业收入为1,092.15万元,净利润为

24.27万元。

截至2021年3月31日,湖州市科洁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总资产为9,914.30万元,负债总额为6,547.64万元,其中的银行贷款总额为5,855.09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1,293.07万元;资产净额为3,366.66万元;营业收入为104.47万元,净利润为-155.21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六)嘉兴科洁新能源有限公司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注册资本:3,500万元法定代表人:钱鹏飞注册地址:企业地址位于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凤桥镇新科路479号1幢306室经营范围: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的开发、建设、运行维护、信息与技术咨询;太阳能硅片、太阳能电池片、太阳能控制设备及组件批发;太阳能系统工程设计、施工及维护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嘉兴科洁新能源有限公司总资产为9,241.14万元;负债总额为4,788.22万元,其中的银行贷款总额为4,208.34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1,461.62万元;资产净额为4,452.92万元;营业收入为1,604.77万元;净利润为488.76万元。

截至2021年3月31日,嘉兴科洁新能源有限公司总资产为9,011.27万元;负债总额为6,126.33万元,其中的银行贷款总额为3,988.66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3,019.59万元;资产净额为2,884.94万元;营业收入为232.64万元;净利润为-67.98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七)三门智睿新能源有限公司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注册资本:3,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张利忠

注册地址:浙江省三门县浦坝港镇海天大道11号

经营范围:分布式光伏发电、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的开发、设计、建设;太阳能发电系统设计、维护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三门智睿新能源有限公司总资产为9,115.70万元;负债总额为5,366.50万元,其中的银行贷款总额为4,417.08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1,714.81万元;资产净额为3,749.20万元;营业收入为1,590.24万元;净利润为652.70万元。

截至2021年3月31日,三门智睿新能源有限公司总资产为9,180.00万元;负债总额为5,414.44万元,其中的银行贷款总额为4,226.47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1,953.51万元;资产净额为3,765.56万元;营业收入为247.35万元;净利润为16.36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八)嘉兴能发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注册资本:5,000万元法定代表人:张利忠注册地址:桐乡市梧桐街道凤栖中路110号经营范围:太阳能级、半导体级硅料、硅锭、硅片、太阳能光伏组件的开发、生产、销售;太阳能光伏发电的项目开发、运行维护及其技术的相关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嘉兴能发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总资产为8,765.87万元;负债总额为2,413.07万元,其中的银行贷款总额为100.19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2,322.48万元;资产净额为6,352.80万元;营业收入为5,205.93万元;净利润为-1,321.35万元。

截至2021年3月31日,嘉兴能发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总资产为9,549.47万元;负债总额为3,392.00万元,其中的银行贷款总额为200.28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3,304.03万元;资产净额为6,157.47万元;营业收入为562.09万元;净利润为-195.33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九)绍兴上虞智恒新能源有限公司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注册资本:3,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张利忠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汇精路

经营范围:项目装机容量6MW以下的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开发、运行维护及其信息和技术咨询服务;合同能源管理服务;太阳能微电网系统工程设计、施工及维修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0年12月31日,绍兴上虞智恒新能源有限公司总资产为8,515.25万元;负债总额为4,093.43万元,其中的银行贷款总额为2,560.38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2,837.71万元;资产净额为4,421.82万元;营业收入为1,266.25万元;净利润为911.39万元。

截至2021年3月31日,绍兴上虞智恒新能源有限公司总资产为8,402.24万元;负债总额为5,210.02万元,其中的银行贷款总额为1,907.98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

4,605.79万元;资产净额为3,192.22万元;营业收入为205.37万元;净利润为-29.60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十)海宁日力新能源有限公司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3,000万元法定代表人:张利忠注册地址: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海宁经济开发区杭平路18号1号楼203(自主申报)经营范围: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开发、运行维护及其信息和技术的咨询服务;合同能源管理服务;太阳能微电网系统工程设计施工及维护服务;从事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禁止或限制的除外;涉及前置审批的除外);多晶硅和单晶硅材料制品、光伏电池片、太阳能组件的研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截至2020年12月31日,海宁日力新能源有限公司总资产为8,337.27万元;负债总额为5,532.45万元,其中的银行贷款总额为1,381.09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4,323.81万元;资产净额为2,804.83万元;营业收入为469.20万元;净利润为167.44万元。

截至2021年3月31日,海宁日力新能源有限公司总资产为7,993.08万元;负债总额为5,238.46万元,其中的银行贷款总额为5,144.58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745.44万元;资产净额为2,754.62万元;营业收入为158.92万元;净利润为-50.21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十一)嘉兴芯能新能源有限公司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注册资本:3,5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张建琴

注册地址:嘉兴市秀洲区王店镇梅东路东侧、友谊路南侧18号创业中心大楼六楼东侧

经营范围:太阳能分布式发电项目的建设、运行、维护;太阳能光伏发电设备批发;光伏发电技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嘉兴芯能新能源有限公司总资产为5,962.63万元;负债总额为3,775.28万元,其中的银行贷款总额为0.0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3,775.28万元;资产净额为2,187.35万元;营业收入为964.33万元;净利润为466.99万元。

截至2021年3月31日,嘉兴芯能新能源有限公司总资产为5,847.47万元;负债总额为3,657.02万元,其中的银行贷款总额为3,502.02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592.14万元;资产净额为2,190.44万元;营业收入为108.11万元;净利润为3.09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十二)嘉善科洁新能源有限公司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注册资本:2,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张利忠

注册地址:浙江省嘉兴市嘉善县魏塘街道南星路33号办公楼101室

经营范围: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的开发、建设、运行维护及相关信息与技术咨询;太阳能硅片、太阳能电池片、太阳能控制设备及组件批发;太阳能系统工程设计、施工及维护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嘉善科洁新能源有限公司总资产为5,867.48万元;负债总额为3,670.66万元,其中的银行贷款总额为3,005.31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1,066.06万元;资产净额为2,196.82万元;营业收入为636.02万元;净利润为153.02万元。

截至2021年3月31日,嘉善科洁新能源有限公司总资产为5,778.08万元;负债总额为3,633.64万元,其中的银行贷款总额为2,905.64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1,128.77万元;资产净额为2,144.44万元;营业收入为99.30万元;净利润为-52.39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十三)嘉兴科联新能源有限公司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注册资本:2,5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张利忠

注册地址:嘉兴市华天国贸广场1-3幢103室

经营范围: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的开发、建设、运行维护、信息与技术咨询;太阳能硅片、太阳能电池片、太阳能控制设备及组件批发;太阳能系统工程设计、施工及维护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嘉兴科联新能源有限公司总资产为5,551.02万元;负债总额为2,451.06万元,其中的银行贷款总额为2,272.41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503.27万元;资产净额为3,099.97万元;营业收入为914.29万元;净利润为537.04万元。

截至2021年3月31日,嘉兴科联新能源有限公司总资产为5,459.23万元;负债总额为2,351.76万元,其中的银行贷款总额为2,191.8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484.67万元;资产净额为3,107.47万元;营业收入为142.25万元;净利润为7.50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十四)绍兴上虞朝晟新能源有限公司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注册资本:2,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张利忠

注册地址: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道墟街道镇东工业区办公区203室

经营范围:项目装机容量6MW以下的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开发、运行维护及其信息和技术的咨询服务;合同能源管理服务;太阳能微电网系统工程设计、施工及维修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0年12月31日,绍兴上虞朝晟新能源有限公司总资产为5,445.22万元;负债总额为2,330.65万元,其中的银行贷款总额为1,703.09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1,469.09万元;资产净额为3,114.57万元;营业收入为864.31万元;净利润为522.84万元。

截至2021年3月31日,绍兴上虞朝晟新能源有限公司总资产为5,226.65万元;负债总额为3,009.69万元,其中的银行贷款总额为1,703.47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2,147.94万元;资产净额为2,216.96万元;营业收入为129.74万元;净利润为2.38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十五)海宁智博新能源有限公司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注册资本:1,3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张利忠注册地址: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海洲街道联合路365号经营范围:太阳能分布式光伏电站发电;太阳能分布式电站项目的建设、维护;新能源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光伏发电设备批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截至2020年12月31日,海宁智博新能源有限公司总资产为5,004.09万元;负债总额为2,640.96万元,其中的银行贷款总额为2,621.7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472.49万元;资产净额为2,363.13万元;营业收入为694.52万元;净利润为469.13万元。

截至2021年3月31日,海宁智博新能源有限公司总资产为4,904.97万元;负债总额为2,530.90万元,其中的银行贷款总额为2,508.83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475.38万元;资产净额为2,374.07万元;营业收入为136.04万元;净利润为10.94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十六)临海芯能新能源有限公司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注册资本:1,5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张利忠

注册地址:浙江省台州市临海市头门港新区北洋三路3号1幢107室(自主申报 仅作为企业通讯联络功能使用)

经营范围:太阳能分布式光伏发电,太阳能分布式发电站项目投资,太阳能光伏发电设备销售及安装,光伏发电技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临海芯能新能源有限公司总资产为4,992.08万元;负债总额为2,717.63万元,其中的银行贷款总额为2,200.27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761.83万元;资产净额为2,274.45万元;营业收入为804.76万元;净利润为248.99万元。

截至2021年3月31日,临海芯能新能源有限公司总资产为4,919.36万元;负债总额为2,624.52万元,其中的银行贷款总额为2,139.65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729.40万元;资产净额为2,294.84万元;营业收入为166.86万元;净利润为20.39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十七)台州芯能新能源有限公司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1,500万元法定代表人:张建琴注册地址:台州市路桥区金属资源再生产业基地富海大道1号302室经营范围:太阳能发电,能源科学技术研究服务,光电一体化技术研发,电力工程设计服务,电力工程施工与发电机组设备安装,太阳能光伏设备销售,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融资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截至2020年12月31日,台州芯能新能源有限公司总资产为4,930.46万元;负债总额为3,274.35万元,其中的银行贷款总额为2,404.67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1,254.43万元;资产净额为1,656.11万元;营业收入为695.22万元;净利润为166.43万元。

截至2021年3月31日,台州芯能新能源有限公司总资产为4,838.34万元;负债总额为3,239.21万元,其中的银行贷款总额为2,605.4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1,047.56万元;资产净额为1,599.13万元;营业收入为84.73万元;净利润为-56.98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十八)桐乡智逸新能源有限公司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注册资本:1,5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张利忠

注册地址:浙江省嘉兴市桐乡市经济开发区三期(嘉兴市倍思特家具制造有限公司内)1幢

经营范围:新能源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太阳能分布式光伏电站发电;太阳能分布式电站项目建设、维护;光伏发电系统、光伏发电设备的批发;光伏发电技术咨询;广告策划。(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桐乡智逸新能源有限公司总资产为4,765.08万元;负债总额为3,154.69万元,其中的银行贷款总额为0.0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3,154.69万元;资产净额为1,610.39万元;营业收入为510.48万元;净利润为262.12万元。

截至2021年3月31日,桐乡智逸新能源有限公司总资产为4,900.84万元;负债总额为3,170.85万元,其中的银行贷款总额为1,452.19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1,818.81

万元;资产净额为1,729.99万元;营业收入为88.38万元;净利润为119.60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十九)三门芯能新能源有限公司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1,800万元法定代表人:张建琴注册地址:浙江省台州市三门县浦坝港镇沿海工业城兴港大道(自主申报)经营范围:分布式光伏发电、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的开发、设计、建设;太阳能发电系统设计、维护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三门芯能新能源有限公司总资产为4,590.51万元;负债总额为2,536.12万元,其中的银行贷款总额为2,527.6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314.14万元;资产净额为2,054.39万元;营业收入为390.62万元;净利润为67.47万元。

截至2021年3月31日,三门芯能新能源有限公司总资产为4,514.93万元;负债总额为2,479.20万元,其中的银行贷款总额为2,468.98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348.45万元;资产净额为2,035.73万元;营业收入为60.76万元;净利润为-18.65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二十)德清芯能新能源有限公司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注册资本:2,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张建琴

注册地址:莫干山高新区(德清县阜溪街道)长虹东街926号1幢

经营范围:分布式光伏发电,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开发、设计、建设,分布式发电系统设计、维护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德清芯能新能源有限公司总资产为4,188.37万元;负债总额为2,059.75万元,其中的银行贷款总额为1,893.34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446.90万元;资产净额为2,128.62万元;营业收入为730.88万元;净利润为306.81万元。

截至2021年3月31日,德清芯能新能源有限公司总资产为4,088.91万元;负债总额为1,960.81万元,其中的银行贷款总额为1,823.67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417.71

万元;资产净额为2,128.10万元;营业收入为115.63万元;净利润为-0.52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二十一)杭州科洁新能源有限公司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1,800万元法定代表人:张建琴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桥南区块高新八路101号经营范围:太阳能分布式发电站项目开发、建设、维护;太阳能光伏发电设备批发;光伏发电技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截至2020年12月31日,杭州科洁新能源有限公司总资产为4,186.18万元;负债总额为2,723.63万元,其中的银行贷款总额为1,190.31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1,665.58万元;资产净额为1,462.54万元;营业收入为533.45万元;净利润为214.89万元。

截至2021年3月31日,杭州科洁新能源有限公司总资产为4,079.34万元;负债总额为2,673.22万元,其中的银行贷款总额为1,390.89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1,307.26万元;资产净额为1,406.12万元;营业收入为33.15万元;净利润为-56.42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二十二)岱山芯创新能源有限公司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注册资本:1,5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张利忠

注册地址:浙江省舟山市岱山县东沙镇工升路174号5幢307室

经营范围:太阳能分布式光伏电站发电;太阳能分布式发电站项目投资、建设;太阳能光伏发电设备批发;光伏发电技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岱山芯创新能源有限公司总资产为4,158.32万元;负债总额为2,765.62万元,其中的银行贷款总额为1,911.5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1,066.52万元;资产净额为1,392.70万元;营业收入为653.03万元;净利润为248.19万元。

截至2021年3月31日,岱山芯创新能源有限公司总资产为3,852.03万元;负债总额为2,482.33万元,其中的银行贷款总额为2,312.24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485.42

万元;资产净额为1,369.70万元;营业收入为82.71万元;净利润为-22.99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二十三)海盐智胜新能源有限公司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1,500万元法定代表人:张利忠注册地址: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秦山街道核电大道118号内办公楼1-501经营范围:太阳能分布式光伏电站发电;太阳能分布式电站项目的建设、维护;新能源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光伏发电设备批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截至2020年12月31日,海盐智胜新能源有限公司总资产为3,761.12万元;负债总额为2,804.67万元,其中的银行贷款总额为1,763.46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1,261.64万元;资产净额为956.45万元;营业收入为219.97万元;净利润为-20.06万元。

截至2021年3月31日,海盐智胜新能源有限公司总资产为3,829.22万元;负债总额为2,795.52万元,其中的银行贷款总额为1,708.76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1,307.16万元;资产净额为1,033.70万元;营业收入为44.69万元;净利润为77.24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二十四)台州智睿新能源有限公司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注册资本:1,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张利忠

注册地址: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花园新村13号楼402室(仅限办公)

经营范围:太阳能发电,能源科学技术研究服务,光电一体化技术研发,电力工程设计服务,电力工程施工与发电机组设备安装,太阳能光伏设备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台州智睿新能源有限公司总资产为3,434.36万元;负债总额为2,609.47万元,其中的银行贷款总额为1,133.07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1,672.75万元;资产净额为824.89万元;营业收入为426.96万元;净利润为174.94万元。

截至2021年3月31日,台州智睿新能源有限公司总资产为3,431.67万元;负债总额为2,606.32万元,其中的银行贷款总额为985.99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1,718.53万元;资产净额为825.34万元;营业收入为73.33万元;净利润为0.45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二十五)平湖芯能新能源有限公司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注册资本:1,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张建琴

注册地址:平湖市曹桥街道曹桥南路102-110号南幢内一层106室

经营范围:太阳能分布式光伏发电;太阳能分布式发电站项目建设;太阳能光伏发电设备批发;光伏发电技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平湖芯能新能源有限公司总资产为3,270.52万元,负债总额为2,086.82万元,其中的银行贷款总额为1,751.17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635.88万元;资产净额为1,183.70万元;营业收入为462.93万元,净利润为261.75万元。

截至2021年3月31日,平湖芯能新能源有限公司总资产为3,181.12万元,负债总额为2,020.33万元,其中的银行贷款总额为1,687.48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645.48万元;资产净额为1,160.80万元;营业收入为71.70万元,净利润为-22.90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二十六)长兴芯创新能源有限公司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注册资本:1,5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张利忠

注册地址: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综合物流园区商务楼十楼1071号

经营范围:太阳能光伏发电技术开发:太阳能发电站项目开发、建设、运营和维护;太阳能光伏发电设备批发;光伏发电技术咨询;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0年12月31日,长兴芯创新能源有限公司总资产为3,260.14万元;负债总额为2,054.87万元,其中的银行贷款总额为1,945.08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322.20万元;资产净额为1,205.27万元;营业收入为284.51万元;净利润为-11.65万元。截至2021年3月31日,长兴芯创新能源有限公司总资产为3,107.00万元;负债总额为1,969.94万元,其中的银行贷款总额为1,893.04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289.35万元;资产净额为1,137.06万元;营业收入为18.14万元;净利润为-68.21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二十七)杭州芯能新能源有限公司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注册资本:1,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张利忠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钱塘新区前进街道绿荫路599号办公楼5楼501室

经营范围:服务:分布式太阳能光伏发电,分布式太阳能光伏发电站项目开发、建设、维护(以上涉及资质凭资质经营,经向环保部门排污申报后方可经营);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光伏发电技术;批发、零售:太阳能光伏发电设备。(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杭州芯能新能源有限公司总资产为2,901.29万元;负债总额为1,753.91万元,其中的银行贷款总额为661.28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1,272.97万元;资产净额为1,147.38万元;营业收入为327.01万元;净利润为126.28万元。

截至2021年3月31日,杭州芯能新能源有限公司总资产为2,829.22万元;负债总额为1,702.75万元,其中的银行贷款总额为825.7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1,091.46万元;资产净额为1,126.46万元;营业收入为41.80万元;净利润为-20.92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二十八)海宁弘力新能源有限公司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注册资本:1,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张利忠

注册地址: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海洲街道海州西路218号宏达大厦5层501室

经营范围: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开发、运行维护及信息和技术的咨询服务;合同能源管理服务;太阳能微电网系统工程设计施工及维护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出口业务(国家限制或禁止的除外;涉及前置审批的除外);多晶硅和单晶硅材料制品、光伏电池片、太阳能组件的研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截至2020年12月31日,海宁弘力新能源有限公司总资产为2,887.65万元;负债总额为1,681.09万元,其中的银行贷款总额为0.0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1,681.09万元;资产净额为1,206.56万元;营业收入为246.74万元;净利润为189.44万元。截至2021年3月31日,海宁弘力新能源有限公司总资产为2,889.68万元;负债总额为1,680.12万元,其中的银行贷款总额为1,568.83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293.71万元;资产净额为1,209.56万元;营业收入为77.47万元;净利润为3.00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二十九)嘉兴乍浦芯创新能源有限公司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注册资本:5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张利忠

注册地址:浙江省嘉兴市杭州湾新经济园32幢801-1室

经营范围:太阳能分布式光伏电站发电;太阳能分布式发电站开发建设;太阳能光伏发电设备批发;光伏发电技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嘉兴乍浦芯创新能源有限公司总资产为2,356.16万元;负债总额为1,447.45万元,其中的银行贷款总额为526.95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1,007.65万元;资产净额为908.71万元;营业收入为246.35万元;净利润为143.97万元。

截至2021年3月31日,嘉兴乍浦芯创新能源有限公司总资产为2,327.24万元;负债总额为1,418.00万元,其中的银行贷款总额为527.04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1,007.19万元;资产净额为909.24万元;营业收入为53.99万元;净利润为0.53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十)湖州东羿能源有限公司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500万元法定代表人:张利忠注册地址: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经济技术开发区太湖街道高铁路669号国家大学科技园综合楼1103室经营范围:从事光伏、新能源及可再生能源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光伏发电。(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截至2020年12月31日,湖州东羿能源有限公司总资产为1,119.65万元;负债总额为734.69万元,其中的银行贷款总额为721.27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93.56万元;资产净额为384.96万元;营业收入为153.98万元;净利润为25.58万元。

截至2021年3月31日,湖州东羿能源有限公司总资产为1,083.07万元;负债总额为721.51万元,其中的银行贷款总额为701.4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100.27万元;资产净额为361.56万元;营业收入为5.77万元;净利润为-23.40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公司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协议,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条款将在上述范围内与银行或相关金融机构协商后确定,以实际融资时签署的相关合同内容为准。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请各位股东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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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 事 会二〇二一年五月十日

议案九:

关于公司向银行等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2021年度生产经营及投资计划的资金需求,为保证公司生产经营、项目建设等各项工作顺利进行,提高资金营运能力,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向银行等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00万元的综合融资授信额度。综合授信用于办理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建设贷款、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贴现、银行保函、银行保理、信用证、资金及外汇管理业务等各种贷款及贸易融资业务。以上向银行等机构申请的授信额度最终以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同时,拟授权公司董事长代表公司审核批准并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与授信、借款、抵押、担保、股权质押、开户、销户等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在上述额度内,公司将不再就每笔授信、贷款及银行票据等事宜另行召开董事会。申请授信额度事项及授权事项,自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有效。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公司管理层可根据经营及资金需求情况使用上述授信额度。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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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十:

关于董事2020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2021年度薪酬考核方案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章程》,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经公司相关主管部门考核确认,关于董事2020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2021年度薪酬考核方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0 年度公司董事薪酬执行情况

2020 年度公司董事薪酬方案如下:

姓名职务2020年度薪酬(万元)
张利忠董事长兼总经理187.35
张震豪董事47.51
戴建康董事0
王国盛董事0
李宪铎独立董事12
罗小洋独立董事12
赵雪媛独立董事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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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十一:

关于监事2020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2021年度薪酬考核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章程》,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经公司相关部门考核确认,关于监事2020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2021年度薪酬考核方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0 年度公司监事薪酬执行情况

2020 年度公司监事薪酬方案如下:

姓名职务2020年度薪酬(万元)
褚建新监事会主席33.49
叶莉非职工代表监事18.89
钱鹏飞职工代表监事26.72

议案十二: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公司拟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有关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具体如下: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1年7月18日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溪路128号6楼
首席合伙人胡少先上年末合伙人数量203人
上年末执业人员数量注册会计师1,859人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737人
2020年业务收入业务收入总额30.6亿元
审计业务收入27.2亿元
证券业务收入18.8亿元
2020年上市公司(含A、B股)审计情况客户家数511家
审计收费总额5.8亿元
涉及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建筑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金融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农、林、牧、渔业,采矿业,住
宿和餐饮业,教育,综合等。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82
项目组成员姓名何时成为注册会计师何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何时开始在本所执业何时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
项目 合伙人黄加才2007年2005年2007年2022年2020年度,签署或复核天通股份、博创科技、江南化工等上市公司的2019年度审计报告; 2019年度,签署或复核芯能科技、恒生电子、博创科技等上市公司2018年度审计报告; 2018年度,签署或复核晨丰科技、钱江生化、恒生电子等上市公司2017年度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牟 峥2012年2010年2012年2019年2020年度,签署天通股份、博创科技、中金环境、芯能科技等上市公司的2019年度审计报告; 2019年度,签署天通股份、博创科技、中金环境、芯能科技等上市公司2018年度审计报告; 2018年度,签署天通股份、博创科技、中金环境等上市公司2017年度审计报告;
质量控制复核人黄源源2000年2000年2011年2021年2020年度,签署长缆电工等上市公司2019年度审计报告; 2019年度,签署长沙银行等上市公司2018年度审计报告; 2018年度,签署正虹科技等上市公司2017年度审计报告;

税),其中包含财务报表审计费用90万元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0万元。较上一期审计费用90万元增加20万元。对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1年度的审计费用,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商谈确定具体审计费用。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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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十三: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1年-2023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建立和健全公司股东回报机制,增加利润分配政策决策透明度和可操作性,积极回报投资者,切实保护公众投资者合法权益,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和理性投资的理念,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及《公司章程》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具体内容如下:

一、制定本规划考虑的因素

公司应着眼于长远和可持续发展,在综合考虑市场环境、公司盈利能力、经营发展规划前提下,建立对股东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计划与机制,重视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为股东提供分享经济增长成果的机会,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兼顾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和公司的长远利益及可持续发展。

二、制定制定本规划的原则

本规划的制定应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充分考虑和听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意见,在充分考虑股东利益的基础上处理好公司短期利益和长远发展的关系,确定合理的利润分配方案,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三、股东回报规划制定周期和相关决策机制

公司董事会根据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根据股东(特别是公众投资者)、独立董事的意见,至少每三年制定一次股东回报规划。公司的股东回报规划和利润分配方案应由公司董事会制订,并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

公司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办法:

(一)公司利润分配的基本原则

1、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同时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以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2、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公司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

(二)公司利润分配的具体政策

1、利润分配的形式:

公司采用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

2、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

(1)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且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

(2)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正值;

(3)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项目除外)。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者购买设备的累计支出达到或者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0%。

3、现金分红的比例:

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时,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年度利润分配,公司采取固定比例政策进行现金分红,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低于公司实现的当年可分配利润的30%,且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公司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4、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30%;

公司在实际分红中具体所处的阶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具体情形确定。

5、发放股票股利的条件:

公司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的条件下,并综合考虑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

因素,在保证最低现金分红比例和公司股本规模及股权结构合理的前提下,认为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可以采用股票股利方式进行利润分配,具体分红比例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决定。

(三)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的审议程序

上市公司应当严格执行公司章程确定的现金分红政策以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现金分红具体方案。确有必要对公司章程确定的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者变更的,应当经过详细论证后由董事会作出决议,独立董事应当发表明确意见,然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公司应当采取多种方式与股东特别是持有公司股份的中小股东就现金分红方案进行充分讨论和交流,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公司应在定期报告中详细披露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

(四)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变更

分红政策确定后不得随意调整而降低对股东的回报水平,如遇到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或者公司外部经营环境变化并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或者公司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时,或者生产经营、投资规划、长期发展的需要,以及监管部门修改分红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需调整分红政策的,公司可调整或者变更现金分红政策。

确有必要对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或者变更的,应当满足公司章程规定的条件,相关议案需经过详细论证,公司监事会应当对董事会制订和修改的利润分配政策进行审议,并且经半数以上监事表决通过。

董事会提出的利润分配政策需要经董事会过半数以上表决通过并经2/3以上独立董事表决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提交股东大会的相关提案中应详细说明修改利润分配政策的原因。股东大会审议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相关事项的,公司应当通过网络投票等方式为中小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

(五)当年未分配利润的使用计划安排

公司当年未分配利润将留存公司用于生产经营,并结转留待以后年度分配。

五、公司股东、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对公司董事会执行的分红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进行监督。

六、本规划未尽事宜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执行。本规划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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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议案十四: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鉴于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原任期已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名张利忠、张震豪、戴建康、王国盛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四。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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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附件四:

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张利忠:张利忠,男,1969年10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住所为浙江省海宁市丁桥镇芦湾村大庄里。2011年12月上海交通大学现代企业EMBA总裁研修班结业,2012年3月任海宁市12届政协委员,海宁光伏协会常务副会长。1995年3月前就职于丁桥卢湾电器五金厂,任厂长;1995年3月至2000年12月就职于海宁市利忠实业公司,任董事长;2001年1月至2008年8月就职于海宁市正达经编有限公司,任董事长;2008年8月至2015年4月就职于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任董事长兼总经理;2015年4月至2016年11月任公司董事长;2016年11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张震豪:男,1991年10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10年9月至2013年6月就读于英国伦敦大学皇家霍洛威学院数学专业,获学士学位;2013年9月至2015年9月就读于英国布鲁内尔大学工商管理专业,获硕士学位。2015年9月至2016年11月30日,任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助理、证券事务代表,2016年12月1日至2018年11月26日任公司总经理助理,2018年11月26日至今任公司董事、总经理助理。

戴建康:男,汉族,1963年9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4年9月至2006年6月就读于浙江大学EMBA专业,工程师。1983年3月至1987年5月就职于朝阳工业设备焊接厂;1987年7月至1994年3月就职于丁桥建筑工程公司(现恒力建设),任机电设备安装队队长;1994月5月年至1997年10月就职于朝阳工业设备安装公司,任总经理;1997年11月至2000年5月就职于宏远成套设备安装有限公司,任总经理;2000年6月至2003年9月就职于海宁市宏远钢结构安装有限公司,任董事长兼总经理;2003年10月至2008年7月就职于浙江鸿翔钢结构安装有限公司,任总经理;2008年8月至今就职于浙江鸿翔钢结构有限公司,任鸿翔钢构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现任浙江鸿翔钢结构有限公司、浙江鸿翔筑能钢构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2011年9月至今任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王国盛:男,汉族,1978年10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INSEAD(欧洲管理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学位。2000年8月至2002年4月就职于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任审计员;2002年4月至2003年8月就职于中金公司研究部担任分析员;2003年8月至2005年2月,就读于INSEAD(欧洲管理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专业;2005年4月至9月就职于IDG风险技术投资基金担任投资经理;2005年10月加入鼎晖投资,历任投资经理,副总裁,执行董事,现任鼎晖投资创新成长基金高级合伙人。2016年8月2日至今任公司董事。

议案十五: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鉴于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原任期已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名刘桓、赵雪媛、罗小洋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五。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审议。

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〇二一年五月十日

附件五:

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刘 桓:男,1955年1月生,中国国籍,国务院参事,北京市政协第十一届、十二届和十三届委员会委员、经济委员会副主任、财政预算民主监督小组组长,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为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1982年开始任教,先后任中央财政金融学院(现中央财经大学)财政系教师、系副主任,中央财经大学税务系教授、系副主任,中央财经大学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教授、副院长,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任教授、副院长。2004年至2005年挂职历任北京市西城区地税局副局长、北京市地税局局长助理等职务。主要研究领域为财政税收理论与实务、企业财务管理、金融与证券市场。现任中央财经大学财税学院教授。曾任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禾丰牧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外部监事。赵雪媛:女,1970年4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为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1994年开始任教,先后任中央财经大学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于1995年6月至1996年6月到日本太田昭和监察法人(会计师事务所)进修一年。主要研究领域为审计理论研究、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现任中央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教授、副院长,管理学博士。曾任北京蓝色光标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全信传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阳泉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公司的独立董事,现任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大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财大资产经营(北京)有限公司监事。2018年3月4日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罗小洋:男,1976年3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武汉大学,获法学硕士学位。2002年6月至2006年6月就职于北京观韬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任律师;2006年7月至2012年9月就职于上海邦信阳律师事务所北京分所,先后任律师、初级合伙人;2012年9月至2018年8月就职于北京市时代九和律师事务所,任高级合伙人;2018年8月至今就职于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任高级合伙人。主要业务领域为上市公司规范治理、并购重组和股权激励。 2017年1月24日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议案十六: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鉴于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原任期已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提名钱鹏飞、陈仲国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六。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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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六:

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钱鹏飞:男,汉族,1988年10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华东理工大学函授工商管理学专业毕业,本科学历。2009年2月至2011年9月就职于浙江芯能光伏科技有限公司,任车间主管;2011年9月至今就职于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先后任车间主管,厂长,电站事业部大区总监,电站事业部技术运营中心运营部经理。现任技术运营中心运营部经理,公司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陈仲国:男,汉族,1984年10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汕头大学电子信息工程专业毕业,本科学历。2008年至2010年就职于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担任硬件工程师;2010年至2011年就职于艾默生网络能源有限公司(深圳),担任硬件工程师;2011-2016年就职于深圳中兴昆腾有限公司,担任项目经理及软件经理;2016年至今就职于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担任技术运营部运维经理及技术总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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