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度薪酬
执行情况及2021年度薪酬考核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1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2020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2021年度薪酬考核方案的议案》、《关于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2021年度薪酬考核方案的议案》和《关于监事2020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2021年度薪酬考核方案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0 年度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执行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经公司相关主管部门考核确认,关于董事2020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2021年度薪酬考核方案具体情况如下:
姓名 | 职务 | 2020年度薪酬(万元) |
张利忠 | 董事长兼总经理 | 187.35 |
张震豪 | 董事 | 47.51 |
戴建康 | 董事 | 0 |
王国盛 | 董事 | 0 |
李宪铎 | 独立董事 | 12 |
罗小洋 | 独立董事 | 12 |
赵雪媛 | 独立董事 | 12 |
褚建新 | 监事会主席 | 33.49 |
叶莉 | 非职工代表监事 | 18.89 |
钱鹏飞 | 职工代表监事 | 26.72 |
金治明 | 常务副总经理 | 53.47 |
张健 | 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 | 70.93 |
孟凡强 | 财务总监 | 71.35 |
陈建军 | 副总经理 | 71.36 |
钱其峰 | 副总经理 | 31.53 |
(四)坚持薪酬与公司经营目标挂钩的原则;
(五)坚持激励与约束并重的原则。
2、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两部分组成,即:年度薪酬=基本薪酬+绩效薪酬,绩效薪酬依据考评结果发放。
三、其他说明
以上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0 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和2021年度薪酬考核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能生效。
特此公告。
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1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