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公告

首页 > 最新公告 > 返回前页

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11-24

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浙江 海宁二〇二〇年十二月四日

目 录

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3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5审议议案:

议案一: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6

会 议 须 知

为确保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顺利召开,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须知,请出席股东大会的全体人员遵照执行。

一、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依法召集,由董事会办公室具体负责会议组织筹备,处理会议现场相关事宜。

二、股东大会期间,全体出席人员应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自觉履行法定义务。

三、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交易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行使表决权,如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系统重复进行表决的,或同一表决权在网络投票系统重复进行表决的,均以第一次表决投票结果为准。

四、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以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按规定时间投票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数的表决结果应计为“弃权”。

五、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会议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办理会议登记。

六、出席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

七、如股东拟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请于会议开始前向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登记,出示有效证明,并填写“股东大会发言登记表”,由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安排发言。股东临时要求发言或就相关问题提出质询的,应经大会主持人许可。未经主持人同意不得擅自发言、大声喧哗。为保证议事效率,发言内容超出本次会议审议范围的,主持人可以提请由公司相关人员按程序另行作答或禁止其发言,经劝阻无效的,视为扰乱会场秩序。

八、每位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发言次数原则上不得超过3次,每次发言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5分钟。股东大会进入表决程序时,股东不得再进行发言或提问。

九、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或股东授权代表的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授权代表、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相关工作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拒绝其他人进入会场。

十、为保证会场秩序,场内请勿大声喧哗、随意走动。对干扰会议正常秩序、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

会 议 议 程

一、会议召开形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二、会议时间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0年12月4日14点00分

网络投票时间为: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三、现场会议地点

浙江省海宁市皮都路9号一楼会议室

四、见证律师

北京天元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律师

五、现场会议议程:

(一)董事会秘书介绍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二)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会议开始

(三)会议主持人或其指定人员宣读议案

(四)股东发言、提问及解答

(五)投票表决

(六)计票人计票,监票人监票

(七)会议主持人宣布表决结果及会议决议

(八)律师宣读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九)与会人员签署会议决议和会议记录

(十)会议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议案一:

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各位股东:

基于公司发展战略及电动汽车充电业务的发展需要,公司拟在原经营范围基础上增加“机动车充电销售;分布式交流充电桩销售;集中式快速充电站;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电池销售;供电业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配电开关控制设备研发;智能控制系统集成”等经营范围,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上述事宜涉及的工商登记、章程备案手续等事项。本次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具体内容如下:

一、变更经营范围情况

变更前经营范围:

多晶硅和单晶硅材料制品、光伏电池片、太阳能组件的研发、制造、加工;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开发、运行维护及其他信息和技术的咨询服务;合同能源管理服务;太阳能微电网系统工程设计、施工及维护服务;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生产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禁止或限制的除外;涉及前置审批的除外)。(以上范围涉及资质的,均凭有效资质证书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变更后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发电、输电、供电业务;电力设施承装、承修、承试;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一般项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合同能源管理;软件开发;机动车充电销售;分布式交流充电

桩销售;集中式快速充电站;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电池销售;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配电开关控制设备研发;智能控制系统集成。(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修订《公司章程》情况

修订前修订后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多晶硅和单晶硅材料制品、光伏电池片、太阳能组件的研发、制造、加工;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开发、运行维护及其他信息和技术的咨询服务;合同能源管理服务;太阳能微电网系统工程设计、施工及维护服务;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生产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禁止或限制的除外;涉及前置审批的除外)。(以上范围涉及资质的,均凭有效资质证书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发电、输电、供电业务;电力设施承装、承修、承试;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一般项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合同能源管理;软件开发;机动车充电销售;分布式交流充电桩销售;集中式快速充电站;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电池销售;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配电开关控制设备研发;智能控制系统集成。(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审议。

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四日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返回页顶

【返回前页】

股市要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