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05 证券简称:芯能科技 公告编号:2019-031
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监高减持股份进展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董监高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减持计划披露日(2019年8月5日),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副总经理金治明先生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336,000股,占公司股本的0.0672%;副总经理钱其峰先生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24,000股,占公司股本的0.0448%;监事会主席褚建新先生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336,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672%;监事叶莉女士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12,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224%;监事钱鹏飞先生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12,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224%。
? 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
因个人资金需求,金治明先生、钱其峰先生、褚建新先生、钱鹏飞先生和叶莉女士计划在2019年8月28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窗口期不得减持)以集中竞价方式分别减持所持有公司股份不超过84,000股、56,000股,84,000股、28,000股和28,000股,合计不超过28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
0.0560%),减持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其中,钱鹏飞先生、钱其峰先生及褚建新先生的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详见公司分别于2019年9月4日、2019年9月13日以及2019年9月17日披露的《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监高减持股份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19-026、2019-027、2019-028)。
公司于2019年10月29日收到金治明先生和叶莉女士发来的《关于股份减持进展的告知函》,截至2019年10月29日,金治明先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累计减持公司股份3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60%),叶莉女士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20%)。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减持计划时间已经过半,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东身份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
金治明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336,000 | 0.0672% | IPO前取得:336,000股 |
叶莉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112,000 | 0.0224% | IPO前取得:112,000股 |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董监高因以下原因披露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减持时间过半
注:上述董监高在公司2019年三季报窗口期内不存在减持行为。
股东名称 | 减持数量(股) | 减持比例 | 减持期间 | 减持方式 | 减持价格区间(元/股) | 减持总金额(元) | 当前持股数量(股) | 当前持股比例 |
金治明 | 30,000 | 0.0060% | 2019/8/28 ~2019/10/29 | 集中竞价交易 | 8.61-9.10 | 267,400 | 306,000 | 0.0612% |
叶莉 | 10,000 | 0.0020% | 2019/8/28 ~2019/10/29 | 集中竞价交易 | 8.56-8.56 | 85,600 | 102,000 | 0.0204% |
(二)本次减持事项与大股东或董监高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在减持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
□是 √否
(四)本次减持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减持主体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其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股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等产生影响。
(五)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
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1、本次预计减持期间自2019年8月28日至2019年12月31日(窗口期不得减持),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2、本次金治明先生和叶莉女士计划以集中竞价方式分别减持所持有公司股份不超过84,000股和28,000股,减持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若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发生派发红利、转增股本等股本除权、除息事项的,将根据股本变动对减持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
1、金治明先生和叶莉女士将根据自身资金安排、股票市场情况、本公司股价情况、监管部门政策变化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后续股份减持计划,减持数量及价格具有不确定性。
2、在剩余计划减持期间,公司将督促金治明先生和叶莉女士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及董监高减持股份的有关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