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芯能科技:招商证券关于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7-23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芯能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对芯能科技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784 号文核准,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8,800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4.83 元,共计募集资金 42,504.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5,092.29 万元(不含税)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37,411.71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于 2018 年 7 月 4 日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8〕216 号),并已存储在指定的三方监管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根据《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募集资金投资额 项目备案或核准文号 浙江省海宁市 100MWp 分布式光伏 65,002.64 28,393.89 海发改投备(2016)97 号 发电项目 桐乡科联新能源 30MWp 分布式光伏发  19,499.99  8,517.82  桐发改[2016]102 号  电项目 300MWp 太阳能光伏  5,000.00 500.00 海经技备案[2016]224 号 电站运维服务项目  合 计 89,502.63  37,411.71 二、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根据实际经营发展需要,以自筹资金对上述项 目进行前期投入。截至 2018 年 7 月 12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 43,106.62 万元,上述事项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 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18〕7353 号),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截至 2018 年 7 月 12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募集资金投资额  拟置换金额 日已预先投入金额 浙江省海宁市 100MWp 分布 65,002.64  28,393.89 28,963.43 28,393.89式光伏发电项目桐乡科联新能源30MWp 分布式 19,499.99  8,517.82 13,618.83 8,517.82 光伏发电项目 300MWp 太阳能光伏电站运维  5,000.00 500.00  524.36 500.00 服务项目 合 计 89,502.63  37,411.71 43,106.62 37,411.71 三、公司决策程序 公司于 2018 年 7 月 2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 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募投项目自筹资金 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37,411.71 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 自筹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四、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招商证券认为:芯能科技本次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筹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并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专项审核,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保荐机构对芯能科技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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