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芯能科技: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股权质押延期购回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8-25

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股权质押延期购回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为张利忠、张文娟夫妇以及其子张震豪,三人直接持有并通过法人股东海宁市正达经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达经编”)和海宁市乾潮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乾潮投资”)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共200,56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0.11%。张利忠先生于2024年8月26日质押20,000,0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40.58%,占公司总股本的4.00%。质押到期日为2025年8月25日(以下简称“前次质押”)。

?在前次质押到期前,张利忠先生办理了股份质押提前延期手续。本次质押延期后,张利忠先生质押20,000,0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40.58%,占公司总股本的

4.00%。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公司股份20,000,0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9.97%,占公司总股本的4.00%。

一、前次质押的情况

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的张利忠先生于2024年8月26日将持有的2,000万股质押给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质押到期日为2025年8月25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股权质押》(公告编号:临2024-041)。

二、本次质押续期的情况

公司近日收到张利忠先生关于其所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质押提前延期的通知,其将原质押给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合计2,000万股在质押到期日前办理了质押提前延期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是否为控股股东本次质押续期股数(股)是否为限售股(如是,注明限售类型)是否补充质押质押起始日原质押到期日续期后质押到期日质权人占其所持股份比例占公司总股本比例质押融资资金用途
张利忠是(注)20,000,0002024年8月26日2025年8月25日2026年8月25日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40.58%4.00%个人资金需求
合计-20,000,000------4.00%-

注: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为张利忠、张文娟夫妇以及其子张震豪。张利忠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之一。

2、上述质押股份未涉及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的情况。

3、股东累计质押情况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本次质押续期前累计质押数量(股)本次质押续期后累计质押数量(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占公司总股本比例(%)已质押股份情况未质押股份情况
已质押股份中限售股份数量已质押股份中冻结股份数量未质押股份中限售股份数量未质押股份中冻结股份数量
正达经编7,9920,00015.9800000000
张利忠49,280,0009.8620,000,00020,000,00040.584.000000
张文娟30,200,0006.0400000000
张震豪28,560,0005.7100000000
乾潮投资12,600,0002.5200000000
合计200,560,00040.1120,000,00020,000,0009.974.000000

三、其他说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不存在需履行的业绩补偿义务,其所质押的股份目前暂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过户风险,股份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内。本次继续质押不会导致公司的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股份质押情况及风险,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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