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芯能科技股票代码:603105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海宁市正达经编有限公司住所: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马桥街道丰收大道28号通讯地址: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马桥街道丰收大道28号信息披露义务人二:张利忠通讯地址: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皮都路9号信息披露义务人三:张文娟通讯地址: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马桥街道丰收大道28号信息披露义务人四:张震豪通讯地址: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皮都路9号信息披露义务人五:海宁市乾潮投资有限公司住所: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马桥街道丰收大道28号通讯地址: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马桥街道丰收大道28号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增加,合计持股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比例跨越40%
(履行已披露的增持计划所致)
签署日期:2025年8月1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依据上述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录
第一节释义
...... 4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 9
第四节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方式 ...... 10
第五节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 12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 ...... 13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4第七节备查文件 ...... 15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16
第一节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本报告书、本报告
本报告书、本报告 | 指 | 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芯能科技、上市公司、本公司、公司 | 指 | 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正达经编 | 指 | 海宁市正达经编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法人股东,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 |
乾潮投资 | 指 | 海宁市乾潮投资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法人股东,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指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包括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张利忠、张文娟和张震豪以及其控制的法人股东正达经编和乾潮投资 |
证监会、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上交所、交易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收购管理办法》 | 指 |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
元、万元 | 指 | 人民币元、万元 |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一:海宁市正达经编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公司名称 | 海宁市正达经编有限公司 |
注册地址 | 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马桥街道丰收大道28号 |
法定代表人 | 张文娟 |
注册资本 | 1200万元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30481732418306L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经营范围 | 经编布制造、加工。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的进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 |
经营期限 | 2001-10-17至无固定期限 |
主要股东或者发起人 | 张利忠、张文娟 |
通讯方式 | sales@hnzd.com.cn |
2、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的基本情况
姓名 | 国籍 | 性别 | 长期居住地 | 在正达经编担任职务 | 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张文娟 | 中国 | 女 | 中国 |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 无 |
3、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正达经编未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二:张利忠
1、基本情况
姓名 | 张利忠 |
性别 | 男 |
国籍 | 中国 |
通讯地址
通讯地址 | 浙江省海宁市皮都路9号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 否 |
2、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张利忠未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三:张文娟
1、基本情况
姓名 | 张文娟 |
性别 | 女 |
国籍 | 中国 |
通讯地址 | 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马桥街道丰收大道28号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 否 |
2、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张文娟未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四:张震豪
1、基本情况
姓名 | 张震豪 |
性别 | 男 |
国籍 | 中国 |
通讯地址 | 浙江省海宁市皮都路9号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 否 |
2、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张震豪未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五:海宁市乾潮投资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名称 | 海宁市乾潮投资有限公司 |
注册地址
注册地址 | 海宁市浙江海宁经编产业园丰收大道28号三楼 |
注册资本 | 1000万元 |
法定代表人 | 张文娟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304815644356915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经营范围 | 实业投资、股权投资、投资管理咨询(证券、期货除外)、企业管理咨询;纺织面料、电子产品的批发、零售。 |
经营期限 | 2010-11-12至2030-11-11 |
主要股东或者发起人 | 正达经编、张文娟、张震豪 |
通讯方式 | 0573-87988833 |
2、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的基本情况
姓名 | 国籍 | 性别 | 长期居住地 | 在乾潮投资担任职务 | 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张文娟 | 中国 | 女 | 中国 |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 无 |
3、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乾潮投资未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关系说明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为张利忠、张文娟夫妇以及其子张震豪。同时,张利忠现为公司董事长,张文娟为公司董事,张震豪为公司董事兼总经理。2013年5月5日,三人签署《一致行动协议》,同意在芯能科技的股东大会表决投票时采取一致行动,上述三人对芯能科技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及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及任命均具实质影响,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截至本权益变动报告书披露日,三人直接持有并通过法人股东正达经编和海宁市乾潮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乾潮投资”)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共200,560,000股,占总股本的40.1115%。其中,张利忠持有正达经编90%的股权,张文娟持有正达经编10%的股权,张震豪持有乾潮投资51.20%的股权;张文娟持有乾潮投资12.80%的股权,正达经编持有乾潮投资36%的股权。正达经编和乾潮投资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
此次正达经编履行增持计划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
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变动触及5%的整数倍。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张利忠、张文娟和张震豪及其一致行动人正达经编和乾潮投资为本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信息披露义务人。
七、信息披露义务人之间及与上市公司股权关系示意图
实际控制人
实际控制人36%
36%
张利忠
张利忠 | 张文娟 |
夫妻关系
夫妻关系 | 母子关系 |
海宁市乾潮投资有限公
司
海宁市乾潮投资有限公
司张震豪
张震豪
12.8%
12.8% | 51.2% |
9.86%
9.86%海宁市正达经编有限公司
海宁市正达经编有限公司
6.04%
15.98% | 6.04% | 2.52% | 5.71% |
40.11%
40.11%90%
90% | 10% |
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原因及目的正达经编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及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计划自2025年3月5日起12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A股股份,以12个月的实施期限内累计增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按计划披露时的公司总股本计算为10,000,128股)为前提,增持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本数),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本数)。此次权益变动为正达经编履行已披露的增持计划导致。自增持计划披露后,正达经编当前已累计增持股份1,0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达到40.1115%,权益变动触及5%的整数倍。本次增持股份计划已实施完毕。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的持股计划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12个月内不存在增加或减少其在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第四节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具体情况此次权益变动为正达经编履行已披露的增持计划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达到40.1115%,权益变动触及5%的整数倍。
增持计划公告披露后,正达经编于2025年3月5日至2025年4月7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增持公司人民币普通股600万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8日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09)。自2025年4月8日至2025年8月1日期间,正达经编继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400万股。加上此前增持的600万股,正达经编自增持计划披露后已累计增持公司股份1,000万股,占公司股份总股本的2.0000%。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由39.3115%变动至40.1115%,权益变动触及5%的整数倍。
除正达经编外,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未增持公司股份。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股份 | 本次增加股份(万股) | 本次权益变动后持有股份 | ||||
持股数量(万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份来源 | 持股数量(万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份来源 | |||
正达经编 | 无限售流通股 | 7,592 | 15.1838 | IPO前取得6,992万股,集中竞价交易取得600万股 | 400 | 7,992 | 15.9838 | IPO前取得6,992万股,集中竞价交易取得1,000万股 |
张利忠 | 无限售流通股 | 4,928 | 9.8559 | IPO前取得4,928万股 | 0 | 4,928 | 9.8559 | IPO前取得4,928万股 |
张文娟 | 无限售流通股 | 3,020 | 6.0399 | IPO前取得2,520万股大宗交易取得500万股 | 0 | 3,020 | 6.0399 | IPO前取得2,520万股大宗交易取得500万股 |
张震豪 | 无限售流通股 | 2,856 | 5.7119 | IPO前取得2,856万股 | 0 | 2,856 | 5.7119 | IPO前取得2,856股 |
乾潮投资
乾潮投资 | 无限售流通股 | 1,260 | 2.5200 | IPO前取得1,260万股 | 0 | 1,260 | 2.5200 | IPO前取得1,260万股 |
合计 | 无限售流通股 | 19,656 | 39.3115 | 400 | 20,056 | 40.1115 |
注1: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前处于转股期。截至本报告签署日,公司总股本为500,006,675股。注2:权益变动前持股数以相关股东最近一次(2025年4月8日)披露权益变动后的持股数为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8日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
临2025-009)。
三、本次权益变动涉及股份的限制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共200,560,000股,占总股本的40.1115%。
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中,除张利忠持有的公司股份49,280,000股中有20,000,000股被质押外,不存在其他权利被限制的情况。
五、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第五节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买卖上市公司股份情况信息披露义务人中仅正达经编履行已披露的增持股份计划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6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的买卖上市公司股份,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股东名称 | 交易方式 | 交易时间 | 价格区间(元/股) | 交易数量(万股) | 股份种类 |
正达经编 | 集中竞价交易 | 2025年3月5日-2025年3月31日 | 8.73-8.98 | 250 | 人民币普通股 |
2025年4月1日-2025年4月30日 | 8.09-8.51 | 390 | 人民币普通股 | ||
2025年5月1日-2025年5月31日 | - | - | 人民币普通股 | ||
2025年6月1日-2025年6月30日 | 7.86-8.04 | 10 | 人民币普通股 | ||
2025年7月1日-2025年7月30日 | 8.32-8.55 | 290 | 人民币普通股 | ||
2025年8月1日 | 8.38-8.47 | 60 | 人民币普通股 | ||
合计 | - | 2025年3月5日-2025年8月1日 | 7.86-8.98 | 1,000 | - |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海宁市正达经编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文娟
信息披露义务人:张利忠
信息披露义务人:张文娟
信息披露义务人:张震豪
信息披露义务人:海宁市乾潮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文娟
签署日期:2025年8月1日
第七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及所提及的有关合同、协议以及其他相关文件。
4、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上市公司: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联系地址:浙江省嘉兴海宁市皮都路9号联系电话:
0573-87393016
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基本情况 | |||||
上市公司名称 | 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皮都路9号 | ||
股票简称 | 芯能科技 | 股票代码 | 603105 | ||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名称 | 海宁市正达经编有限公司 |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 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马桥街道丰收大道28号 | ||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名称 | 张利忠 | 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讯地址 | 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皮都路9号 | ||
信息披露义务人三名称 | 张文娟 | 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讯地址 | 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马桥街道丰收大道28号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四名称 | 张震豪 | 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讯地址 | 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皮都路9号 | ||
信息披露义务人五名称 | 海宁市乾潮投资有限公司 |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 海宁市浙江海宁经编产业园丰收大道28号三楼 |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增加?减少□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无□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信息披露义务人为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否□ |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 ||||
持股数量:196,560,000股 | |||||
持股比例:39.3115%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 ||
持股数量:200,560,000股 | |||
持股比例:40.1115% | |||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 | 变动方式 | 变动期间 | 增加股数 |
集中竞价交易 | 2025年4月8日-2025年8月1日 | 400万股 | |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 | 是?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 | 是□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否□ |
(本页无正文,为《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海宁市正达经编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文娟信息披露义务人:张利忠信息披露义务人:张文娟信息披露义务人:张震豪信息披露义务人:海宁市乾潮投资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文娟
签署日期:2025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