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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嘉时代: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孙杰)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04

新疆汇嘉时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新疆汇嘉时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规定和要求,在2024年度的工作中,凭借丰富的专业知识和经验,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股东大会,在董事会日常工作及决策中尽职尽责,对董事会审议的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客观的意见,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有力支撑,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切实保障全体股东权益不受损害,现将本人2024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及兼职情况

孙杰,男,198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财务学博士,新疆财经大学会计学院财务管理系主任、财务管理副教授。2007年至今在新疆财经大学从事教学与研究工作;2022年6月至2025年3月任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6月至今任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5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与公司之间不存在诸如雇佣关系、交易关系、亲属关系,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董事会10次,审议通过了30项议案;除召开上述董事会,公司还召开年度股东大会1次、临时股东大会1次,召开审计委员会7次、提名委员会2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1次、预算委员会1次,本人分别出席了10次董事会、2次股东大会、7次审计委员会、2次提名委员会和1次预算委

员会。

本人认真审阅公司提供的会议资料,主动询问和了解所需要掌握的情况和信息;在董事会审议议案时,积极参与对各项议案的讨论,能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建议。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过3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积极参与,认真审议相关议案,发挥专业优势,为公司重要事务决策提出建设性意见,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二)相关决议及表决结果

上述会议本人没有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本人认为公司各项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故对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4年,本人根据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年报工作的具体要求,及时了解年报审计工作的安排及进展情况,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听取公司2024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同时督促公司内部审计部门严格按照审计计划执行;就年报审计过程中的审计方案、重要审计领域、关键审计事项、审计风险评估及控制等内容与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督促注重点关注证监会监管新规以及关键审计事项等内容。

(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4年,本人充分发挥自身法律专业特点,积极搭建沟通桥梁,切实维护了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持续关注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以及其他媒体、网络上披露的信息,及时掌握公司信息披露情况,并对其及时性、完整性、准确性进行有效监督和核查。切实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知情权。

(五)到公司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我们工作的情况

本人通过现场调研深入了解公司业务板块及财务状况,听取管理层关于内控规范体系建设及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的汇报,密切关注公司治理、生产经营管理及发展动态。同时,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与外部中介机构、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紧密沟通,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媒体及网络关于公司的报道,确保对公司重大事项

进展和运营情况有全面了解。基于专业知识和独立判断,对公司董事会运作及经营管理提出了多项建设性意见与建议,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监督与决策支持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并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基于日常经营业务产生,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等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4年度,本人认真审阅了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和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在财务报告编制过程中严格遵守了相关法律法规和会计准则,确保了财务报告的合规性和公允性。

本人审查公司内部控制相关制度,认为公司积极完善内部控制体制机制,组织各部门及下属子公司协同开展内控规范建设工作。现有内部控制体系在关键环节有效发挥了控制与防范作用,执行效果良好,为公司稳健运营提供了有力保障。

(三)聘用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经审阅董事会提供的相关资料,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持有证券期货业务执业资格,符合《公司章程》对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要求。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为上市公司服务的丰富经验与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的需求。在聘期间,大信会计师事务所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地完成约定的审计任务。公司续聘流程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

(四)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2024年,本人认真审阅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本人认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及聘任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规定,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合

规,未发现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五)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2024年任职期间,本人审阅了新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符合行业特点和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年,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严格遵循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以积极主动的态度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始终秉持忠实勤勉之理念,坚守恪尽职守之准则,全力维护本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尤其注重保障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5年,本人将继续秉持诚信与勤勉的工作精神,认真研习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充分结合自身专业优势,扎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进一步发挥独立董事的关键作用,助力公司实现更为规范的运作。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贡献更多具有建设性的意见,推动公司董事会决策水平的提升,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以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

报告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孙杰

2025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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