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3098公司简称:森特股份
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公司负责人刘爱森、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智敏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刘艳召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2025年4月22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与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止2024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人民币1,004,228,290.93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度拟以539,699,978股基数进行利润分配,方案如下: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共计分配股利26,984,998.90元(含税)。
此预案尚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不适用
本报告内容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因存在不确定性,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当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否
八、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否
九、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否
十、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可能存在的相关风险,敬请查阅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关于公司未来发展可能面对的风险因素等内容。
十一、其他
□适用√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释义 ...... 4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4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9
第四节公司治理 ...... 49
第五节环境与社会责任 ...... 63
第六节重要事项 ...... 66
第七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85
第八节优先股相关情况 ...... 90
第九节债券相关情况 ...... 91
第十节财务报告 ...... 91
备查文件目录 | 载有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会计报表 |
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正本 | |
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纸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原稿 |
第一节释义
一、释义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 ||
森特股份、公司、本公司 | 指 | 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盛亚投资 | 指 | 北京士兴盛亚投资有限公司,为公司股东 |
隆基绿能 | 指 |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股东 |
隆基森特新能源 | 指 | 隆基森特新能源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
北京烨兴 | 指 | 北京烨兴钢制品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
兰州士兴 | 指 | 兰州士兴钢结构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
森特工程 | 指 | 森特士兴工程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
沈阳士兴 | 指 | 沈阳士兴钢结构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
森特香港 | 指 | 森特股份香港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
上海森环筑 | 指 | 上海森环筑环境治理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
北京恒瑀 | 指 | 北京恒瑀电力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为北京烨兴全资子公司 |
深圳绿能 | 指 | 森特士兴(深圳)绿能科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
森特环科 | 指 | 森特士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
合肥森特 | 指 | 合肥森特士兴新能科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
恒汇检测 | 指 | 恒汇工程检测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
森特投资 | 指 | 北京森特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
智鼎劳务 | 指 | 陕西森特智鼎劳务有限公司,为兰州士兴全资子公司 |
武汉森隆 | 指 | 武汉森隆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为森特工程全资子公司 |
海南隆森 | 指 | 隆森(海南)新能源有限公司,为隆基森特新能源全资子公司(报告期已注销) |
隆森新钢 | 指 | 隆基森特新钢(抚顺)新能源有限公司,为隆基森特新能源全资子公司(报告期已注销) |
焦作隆森 | 指 | 隆森(焦作)新能源有限公司,为隆基森特新能源全资子公司 |
隆森满钢 | 指 | 隆森满钢(齐齐哈尔)新能源有限公司,为隆基森特新能源全资子公司 |
隆森鸿博 | 指 | 隆森鸿博(上海)新能源有限公司,为隆基森特新能源全资子公司(报告期已出售) |
士隆空天 | 指 | 士隆空天(西安)新能源有限公司,为隆基森特新能源全资子公司 |
灵武隆森 | 指 | 银川灵武市隆森新能源有限公司,为隆基森特新能源全资子公司 |
森特土壤 | 指 | 森特土壤修复研究院(深圳)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报告期已出售) |
广州工控 | 指 | 广州工控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 |
华永环境 | 指 | 华永环境新能源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参股公司 |
广州带路通 | 指 | 广州带路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参股公司 |
贵州中铝彩铝 | 指 | 贵州中铝彩铝科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参股公司 |
森特航天 | 指 | 森特航天环境技术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参股公司 |
中建环科 | 指 | 中建八局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参股公司(报告期已出售) |
徐州润履 | 指 | 徐州润履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参股公司 |
徐州润重 | 指 | 徐州润重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参股公司 |
徐州润楚 | 指 | 徐州润楚新能源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参股公司 |
武汉基建 | 指 | 武汉基建环保工程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参股公司 |
陕西绿发 | 指 | 陕西绿发新能源建设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参股公司 |
BIPV | 指 | 建筑光伏一体化的简称,指一种将太阳能发电(光伏)产品集成到建筑上的技术。 |
隆顶系列BIPV产品 | 指 | 公司与隆基绿能联合开发的针对工商业屋顶BIPV创新产品,通过定制化设计和现场装配式施工,实现建筑屋顶与光伏组件的一体化集成,替代传统屋顶材料,兼具发电、防水、防火、抗风等基础功能。 |
金属围护系统 | 指 | 以金属材料作为建筑屋面、墙面的承重和连接骨架,利用金属板作为围护材料与主体结构连接,配合保温、防水、隔热、隔声等材料,实现保温、防水、防噪、美观等功能的综合系统,主要包括屋面和外墙面两部分。 |
iroof?智慧屋面系统 | 指 | 公司研发的智慧屋面和光伏的监测与运维系统。 |
土壤治理 | 指 | 采用物理、化学或生物的方法固定、转移、吸收、降解或转化地块土壤中的污染物,使其含量降低到可接受水平,或将有毒有害的污染物转化为无害物质的过程。 |
地下水治理 | 指 | 采用物理、化学或生物的方法,降解、吸附、转移或阻隔地块地下水中的污染物,将有毒有害的污染物转化为无害物质,或使其浓度降低到可接受水平,或阻断其暴露途径,满足相应的地下水环境功能或使用功能的过程。 |
董事会 | 指 | 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股东会 | 指 | 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上交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元 | 指 | 人民币元(非经特别注明,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元)。 |
报告期 | 指 |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公司的中文名称 | 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森特股份 |
公司的外文名称 | CENTERINTERNATIONALGROUPCO.,LTD.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 CENTERINT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刘爱森 |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徐晓楠 | 马继峰 |
联系地址 |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永昌东四路10号 |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永昌东四路10号 |
电话 | 010-67856668、010-67856239 | 010-67856668、010-67856239 |
传真 | ||
电子信箱 | stock@centerint.com | stock@centerint.com |
三、基本情况简介
公司注册地址 | 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永昌东四路10号院1号楼1层101 |
公司注册地址的历史变更情况 | |
公司办公地址 |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永昌东四路10号 |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100176 |
公司网址 | www.centerint.com |
电子信箱 | stock@centerint.com |
四、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媒体名称及网址 |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址 | www.sse.com.cn |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永昌东四路10号 |
五、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股票简况 | ||||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A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森特股份 | 603098 |
六、其他相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境内) | 名称 |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办公地址 | 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至901-26 | |
签字会计师姓名 | 王明健、熊良安、何浩 |
七、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 2024年 | 2023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22年 | |
调整后 | 调整前 | ||||
营业收入 | 2,936,030,608.78 | 3,514,949,842.66 | -16.47 | 4,233,614,878.54 | 4,233,614,878.5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73,558,304.86 | 57,801,214.86 | 27.26 | 53,443,325.20 | 53,517,636.7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45,463,324.11 | 35,881,211.69 | 26.71 | 35,912,602.18 | 35,986,913.77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95,010,002.39 | 11,148,205.19 | 1,649.25 | 312,664,690.57 | 312,664,690.57 |
2024年末 | 2023年末 | 本期末比上 | 2022年末 |
年同期末增减(%) | 调整后 | 调整前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2,757,127,342.98 | 2,705,332,170.19 | 1.91 | 2,678,299,155.21 | 2,678,388,082.91 |
总资产 | 5,547,909,464.27 | 6,427,430,748.76 | -13.68 | 7,398,896,556.49 | 7,398,967,475.25 |
(二)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 2024年 | 2023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22年 | |
调整后 | 调整前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4 | 0.11 | 27.27 | 0.10 | 0.10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14 | 0.11 | 27.27 | 0.10 | 0.10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8 | 0.07 | 14.29 | 0.07 | 0.07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2.66 | 1.84 | 增加0.82个百分点 | 1.72 | 1.72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65 | 1.14 | 增加0.51个百分点 | 1.15 | 1.15 |
报告期末公司前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八、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一)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二)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境内外会计准则差异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九、2024年分季度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第一季度(1-3月份) | 第二季度(4-6月份) | 第三季度(7-9月份) | 第四季度(10-12月份) | |
营业收入 | 617,618,185.76 | 633,941,327.00 | 633,607,376.38 | 1,050,863,719.6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21,422,389.22 | 35,988,904.22 | 16,558,871.70 | -411,860.2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 19,578,772.47 | 26,297,016.47 | 11,482,580.44 | -11,895,045.27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791,636.35 | -25,829,588.66 | 95,034,158.43 | 131,597,068.97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不适用
十、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2024年金额 | 附注(如适用) | 2023年金额 | 2022年金额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11,208,527.09 | 305,435.04 | -108,707.29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8,106,608.47 | 24,417,941.07 | 21,959,249.80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产生的各项资产损失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13,560,396.64 | 5,161,894.39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债务重组损益 | -451,634.03 | -2,171,592.46 | -2,233,023.46 | |
企业因相关经营活动不再持续而发生的一次性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等 | ||||
因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调整对当期损益产生的一次性影响 | ||||
因取消、修改股权激励计划一次性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 | ||||
对于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可行权日之后,应付职工薪酬的公允价 |
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收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27,962.66 | -1,874,407.20 | 971,967.68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4,349,845.72 | 3,880,567.27 | 3,057,094.02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7,034.36 | 38,700.40 | 1,669.69 | |
合计 | 28,094,980.75 | 21,920,003.17 | 17,530,723.02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十一、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当期变动 | 对当期利润的影响金额 |
应收款项融资 | 84,574,485.38 | 29,569,595.93 | -55,004,889.45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1,000,000.00 | 1,000,000.00 | ||
合计 | 84,574,485.38 | 30,569,595.93 | -54,004,889.45 |
十二、其他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2024年在复杂的外部环境和经济下行的压力下,公司迎难而上,逆势成长,持续深化国内市场区域和行业布局,完成了海外发展的市场洞察与整体规划,在保证业务平稳发展的同时,致力于公司整体经营指标的健康良性发展,实现了公司盈利能力和经营风险管控能力的全面提升,为公司未来的长远发展和永续经营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9.36亿元,同比下降16.47%,其中BIPV业务实现营业收入
14.14亿元,同比增长68.82%;实现净利润0.74亿元,同比增长28.6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0.74亿元,同比增长27.26%;实现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95亿元,同比增加
1.84亿元,实现了大幅攀升,2024年每股经营净现金流0.36元是基本每股收益0.14元的2.58倍,充分体现了在当前复杂的经济环境以及行业日益激烈的竞争形势下,公司整体保持了较高的经营质量。
(一)建筑光伏一体化(BIPV)业务报告期内,在BIPV业务领域公司持续深化“双品牌”战略,以“好屋顶,好光伏,无忧质保25年”的品质保障,继续加大力度在新能源行业延伸,除了在传统工业厂房布局光伏屋顶,还进一步将应用场景拓展到文体场馆、煤棚改造、产业园区、机场等新的应用场景,一批代表性项目陆续落地,彰显了公司对产品质量的自信以及对绿色可持续发展理念的深刻践行。2024年公司BIPV业务实现营业收入14.14亿元,同比增长68.82%。新签约BIPV项目112个,同比增长62.23%,签约金额23.35亿元,同比增长51.75%。
1、双碳减排、近零能耗、绿色建筑——西安际华园冰雪中心文体馆该项目引入双碳减排、近零能耗、绿色建筑等先进理念,项目综合节能率高达99.86%,被中国建筑节能协会认定为近零能耗建筑,为文体场馆的绿色转型树立了新的标杆。公司为其提供了绿色建筑解决方案,共计铺设了4550块隆顶系列BIPV产品,总装机容量约2.5MW,已顺利并网。
2、国内首个弧形煤棚光伏项目——乐东电厂项目煤棚屋顶为弧形半圆形构造,铺设光伏极具挑战性,且煤棚项目具有更高的防渗漏、防腐蚀、防着火的安全要求,国内外鲜有先例。公司团队经过深入勘查和精心设计,创造性地提出了“随坡敷设”方案,研发出可适配光伏组件的曲线屋面,通过独特的光伏组件和屋面板连接工艺,实现了光伏组件与弧形屋顶的完美契合,不仅确保了安全性,也满足了曲面光伏系统对于安装精度的极高要求。在施工及运维环节,研发团队巧妙运用了“安全平台+之字钢梯”,有效地克服了弧形煤棚屋面光伏安装及后续运维的安全难题,确保了作业人员的安全与便利。
同时,公司利用隆顶系列BIPV产品无边框、不易积灰的差异化产品优势,解决了煤灰污染严重、易积灰影响发电效率的问题,并创新设计了全自动冲洗系统,有效降低了积灰带来的发电损耗。为便于后期运维,公司还精心打造了弧形爬梯和检修通道。这一系列创举为光伏行业开辟了新的发展思路,也为类似项目的实施提供了宝贵的经验。
3、创建环保与能源利用典范,助力低碳城市体系构建——深圳东部环保电厂光伏发电示范项目
深圳东部环保电厂是全球单体规模最大的现代化生活垃圾焚烧设施之一,公司通过积极探索成功创建“光伏+垃圾厂”的新模式,这一创新实践将原本的污染源转化为生态循环系统的核心,有力促进了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的高度融合,为我国构建低碳城市体系和实现“双碳”战略目标注入强大动力。开辟了一条引领行业绿色低碳发展的新路径,树立了跨界整合资源、协同减排的优秀标杆。
4、滴水不漏的超强抗风揭能力——海南博鳌亚洲论坛等项目
公司承建的海南博鳌亚洲论坛、广西简一陶瓷及大洋世家舟山优品园等BIPV项目先后经历了超强台风“杜苏芮”、“摩羯”等极端天气的考验,当相邻大量厂房屋顶和光伏组件被掀翻、造成巨大经济损失时,公司承建的项目却坚如磐石、滴水不漏。这一表现不仅得到了客户的高度认可,也充分展示了公司BIPV产品在极端天气下的卓越性能。
隆顶系列BIPV产品具有强大的抗风揭能力,可达到-11.2kpa,足以抵抗17级超级台风。该产品独特的双层屋脊、双层堵头防回流和整体机座的导水流等全系统设计,提升了屋面刚度,能够有序疏导、高效分流、有效防积水,实现全方位防渗漏。
除以上新应用场景优质代表项目外,报告期内公司还陆续成功并网北京小米汽车超级工厂厂房、通用医疗光伏电站、徐工集团基地厂房及福蓉源光伏工程等一系列极具代表性的BIPV项目。
(二)高端建筑金属围护业务
凭借公司在金属围护行业20余年如一日的深耕细作,2024年公司蝉联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北京市工商业联合会联合发起认定的北京市“隐形冠军”企业。这一荣誉的获得无疑是对公司在建筑金属围护领域凭借技术创新、产品质量和市场份额等多方面的绝对优势,成为行业内真正领军者的肯定。2024年7月在“中国民用机场建设年会”十周年庆典之际,公司还荣获了“2013-2024中国机场建设优秀参建单位”的殊荣。
报告期内,iroof?智慧屋面系统2.0版震撼发布,并成功完成大兴国际机场软硬件系统升级。相较于1.0版,2.0版在界面设计、功能完善性、硬件稳定性等方面实现全面优化,无论是金属板面技术状态、气候条件变化、应用功能运行状况,还是视频画面动态,都尽在掌握。特别针对风雨侵袭的敏感区域,系统进行精细化监测,为金属屋面的安全运行、日常维护及检修提供全面、精准的大数据分析支持,实现防患于未然。
(三)土壤与地下水环境治理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土壤与地下水环境治理业务保持稳健发展,业务应用场景进一步丰富,在垃圾填埋场、在产企业、军事场地、自然保护区、重点民生区等领域得到应用推广,先后在北京、山东、广东、浙江等省份落地了一批涵盖在产企业、关闭搬迁场地的土壤与地下水环境治理及风险管控项目。
2024年,森特环科通过了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服务”环境服务认证,是全国首家通过该认证的民营企业。其《基于多变量解耦和智能运维的原位气相抽提技术》、《原马岭炼厂污染地块修复治理项目》入选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2024年生态环境保护实用技术装备和示范工程名录》。森特环科还凭借“流域重金属污染整体风险管控关键技术及应用”、“基于气动检测与智能控制的土壤污染原位协同修复与智能管控技术”分别荣获“中华环保联合会科学技术奖-科技进步一等奖”、“中国发明协会二等奖”。公司着力打造“森特+科协”模式,承办北京市科协决策咨询沙龙“美丽中国建设、生态环境治理的数智化发展”活动,这是土壤与地下水修复领域首次企业与北京市科协联合开展决策咨询沙龙活动。
报告期内,《外覆式封闭声屏障技术》入选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2024年生态环境保护实用技术装备和示范工程名录》。
二、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公司以“为人类为社会创造更美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为企业使命,主营业务涉及BIPV业务、高端建筑金属围护业务和土壤与地下水环境治理业务三个领域,体现了公司一贯对绿色可持续发展理念和对企业社会责任的坚守。
(一)建筑光伏一体化(BIPV)
1、基本情况
BIPV作为一个新兴产业,近年来得到国家高度重视。国家先后出台《“十四五”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规划》、《加快推动建筑领域节能降碳工作方案》和《关于加快新型建筑工业化发展的若干意见》等一系列文件,明确了我国“十四五”及未来BIPV行业发展的目标和路径。
据中国建筑节能协会发布的报告显示,我国建筑全过程能耗占全国能源消费总量的45%,碳排放量占全国排放总量的50.6%。大力发展BIPV,是发展绿色建筑、有效降低建筑能耗、践行绿色低碳生活最有效的方式之一。
2、新法规政策对行业的影响
(1)《2024-2025年节能降碳行动方案》
2024年5月29日,国务院印发《2024-2025年节能降碳行动方案》,其中提出,加快配电网改造,提升分布式新能源承载力。积极发展抽水蓄能、新型储能。大力发展微电网、虚拟电厂、车网互动等新技术新模式,加快BIPV建设,大力促进非化石能源消费。科学合理确定新能源发展规模,在保证经济性前提下,资源条件较好地区的新能源利用率可降低至90%,提高多晶硅、锂电池正负极项目准入等。
《方案》明确主要目标,到2025年,建筑领域节能降碳制度体系更加健全,城镇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新建超低能耗、近零能耗建筑面积比2023年增长0.2亿平方米以上,完成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面积比2023年增长2亿平方米以上,建筑用能中电力消费占比超过55%,城镇建筑可再生能源替代率达到8%,建筑领域节能降碳取得积极进展。到2027年,超低能耗建筑实现规模化发展,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进一步推进,建筑用能结构更加优化,建成一批绿色低碳高品质建筑,建筑领域节能降碳取得显著成效。
(2)确保全额收购可再生能源电量
2024年3月1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5号得以发布。自4月1日起,国家发改委将正式实施《全额保障性收购可再生能源电量监管办法》。
该《办法》明确规定,若电网企业、电力调度机构或电力交易机构未依照规定收购可再生能源电量,导致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遭受经济损失,需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并由电力监管机构责令其限期改正;若拒不改正,电力监管机构可处以不超过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经济损失额一倍的罚款。
(3)近零碳服务区的建设
2024年2月20日,交通运输部发布了《2024年全国公路服务区工作要点》,明确提出要探索创新近零碳服务区的建设,以实现交通运输领域的绿色低碳发展。该要点还特别强调了服务区光伏基础设施的建设,预示着光伏技术将在公路服务区得到更广泛的应用。
(4)住建部着手完善BIPV建设标准
2024年3月15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国家发展改革委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加快推动建筑领域节能降碳工作方案》中明确提出,各地区应结合实际情况,规划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的应用,并制定相应的标准和图集,以推动工业厂房、公共建筑和居住建筑等新建BIPV建设。
到2025年,建筑领域节能降碳制度体系更加健全,城镇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新建超低能耗、近零能耗建筑面积比2023年增长0.2亿平方米以上,完成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面积比2023年增长2亿平方米以上,建筑用能中电力消费占比超过55%,城镇建筑可再生能源替代率达到8%,建筑领域节能降碳取得积极进展。
到2027年,超低能耗建筑实现规模化发展,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进一步推进,建筑用能结构更加优化,建成一批绿色低碳高品质建筑,建筑领域节能降碳取得显著成效。
3、公司行业地位
公司自2021年3月与隆基绿能深度“联姻”以来,双方以“隆基&森特”双品牌战略为引领,全力打造BIPV全球第一品牌。目前,隆顶系列BIPV产品性能遥遥领先,成为业内唯一提供25年质保的产品,公司是该领域的领跑者。
(二)建筑金属围护行业
1、行业基本情况建筑金属围护系统主要包括金属屋面板、墙面板及相关配套材料,广泛应用于工业厂房、物流仓储、体育场馆、交通枢纽及新能源设施(如BIPV)等领域。2024年,全球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需求持续增长,推动行业市场规模进一步扩大。
2、发展阶段建筑金属围护行业在我国处于成熟期。这一时期,相关法规标准已不断完善,生产工艺日臻成熟,产品更加多元化。目前,将金属板材作为建筑围护系统已经大量应用于工业建筑、民航建筑、文化建筑、体育建筑、会展建筑等众多领域,呈现以下特征:
技术驱动升级:BIM技术、智能化生产线普及,推动产品向轻量化、高耐久性、节能化方向发展。应用场景分化:传统工业建筑需求趋稳,而新能源设施(如电池工厂、氢能基地)及公共建筑(如低碳场馆)占比显著提升。
3、周期性特点
行业的周期性表现在行业整体盈利水平呈现顺经济周期性变化的特点。本行业的盈利水平主要受上游市场原材料价格和下游建筑市场需求情况的影响。上游市场主要原材料为金属卷材、保温防水材料等,下游市场主要为大型金属结构建筑领域,上下游市场均受国家宏观经济状况和政府政策调控的影响。
当经济处于上升期时,商业设施、工业建筑等民间投资的建筑物需求量较大;经济处于下行期时,需求量较小。对政府主导投资建设的大型公共建筑(如:机场航站楼、高铁火车站房、大型体育场馆等)而言,一般依照政府在特定领域的中长期投资规划来实施。因此,主营业务同时涵盖公共建筑、商业建筑、工业建筑的金属围护系统企业,因各领域业务的市场周期与宏观经济运行存在不完全同步的特点,行业周期性对企业经营的影响是有限的。
4、公司行业地位
公司定位于高端金属建筑围护系统领域,工程业绩累计超过3000个、建筑面积超过2亿平方米,是目前国内唯一家在主板上市的以金属围护为主业的公司,是行业内为数不多同时做大工业建筑与公共建筑两个市场的企业之一,经过20余年的发展,公司已成为国内建筑金属围护行业的领军企业,并于报告期内蝉联隐形冠军企业。
5、新法规政策对行业的影响
2024年,多项政策法规重塑行业竞争格局:
(1)绿色建筑强制标准升级报告期内,随着《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的实施,进一步要求新建公共建筑综合节能率提升至72%,金属围护系统需满足更高气密性和隔热性标准。传统彩钢板因难以满足节能要求,需求持续下降;复合保温金属板(岩棉夹芯板等)因兼具隔热与防火性能,市场占比显著提升,中小企业因技术升级成本高加速出清。建筑节能领域正通过强制标准提升、材料技术迭代和行业集中度提高实现低碳转型。
(2)装配式建筑补贴加码2024年12月31日,财政部等三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扩大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范围的通知》该政策明确将装配式建筑作为绿色低碳转型的重要抓手,通过装配式建筑和绿色建材应用,推动建筑领域碳排放强度较2016年标准降低40%以上,并形成绿色低碳转型长效机制。
《通知》要求新建公共建筑优先采用装配式混凝土结构、钢结构等工业化建造方式,并融合智能化技术提升建造效率,地方财政对装配式建筑项目提供差异化补贴,政策将持续推动装配式建筑与智慧化、模块化技术融合,传统建材企业加速向复合保温材料(如岩棉夹芯板)转型,推动中小型技术落后企业出清,绿色建材市场占比显著提升,装配式建筑产业链(设计、生产、施工)向集约化发展。
2024年,建筑金属围护行业在政策驱动下加速分化,绿色化、智能化、国际化成为核心趋势。头部企业通过技术迭代与资源整合进一步巩固优势,而中小厂商生存压力加剧。未来,行业将围绕“双碳”目标深化转型,BIPV、循环材料等领域或成新增长极。
(三)土壤与地下水环境治理
1、政策支持
2024年11月,生态环境部等7部门联合颁布了《土壤污染源头防控行动计划》(环土壤〔2024〕80号)(以下简称《行动计划》)。明确我国将从源头上减少土壤污染和受污染土壤的环境影响,全面管控土壤污染风险,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吃得放心、住得安心。《行动计划》指出,到2027年,土壤污染源头防控取得明显成效,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隐患排查整改合格率达到90%以上,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4%以上,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得到有效保障;到2030年,各项指标进一步提升。土壤和地下水污染源头的防控和治理市场将迎来一轮新的发展机遇。
2、资金支持
2024年2月,财政部印发《重点生态保护修复治理资金管理办法》(财资环〔2024〕6号),为历史遗留废弃工矿土地整治等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提供资金政策支持。
2024年4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污染治理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发改环资规〔2024〕337号),明确指出支持土壤重金属污染治理、新污染物治理等项目。
2024年5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生态保护修复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发改农经规〔2024〕590号),为有力有序推进生态保护修复领域重大工程建设提供资金支持。
2024年8月,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下达2024年土壤污染防治资金(第二批)预算的通知》(财资环〔2024〕63号),金额13.2亿,贯彻落实了《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促进土壤环境质量改善。
2024年10月,中国人民银行等四部门印发《关于发挥绿色金融作用服务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强调聚焦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项目等关键环节和领域,加大绿色金融产品创新力度。同月,财政部发布《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土壤污染防治资金预算的通知》(财资环〔2024〕130号),金额为30.8亿,为更好地促进土壤环境质量改善提供了支持。
这一系列举措标志着中国生态环境治理从“单一项目驱动”向“系统化制度保障”升级,为全球环境治理贡献中国方案。
3、行业规模
据相关环保产业协会不完全统计,2024年土壤修复行业工业污染场地修复工程,中标金额与上年度中标金额相比下降约34.99%;比2023年项目数量减少14个;2024年中标单位约201家,与2023年190余家基本持平,具体规模见下图。2024年的土壤污染防治资金为44亿元,与2023年持平。
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数量仍在增加,市场竞争加剧,项目集中度进一步降低。
4、产业模式创新情况
《“十四五”土壤、地下水和农村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提出以化工等行业企业为重点,鼓励采用原位风险管控或修复技术,探索在产企业边生产边管控土壤污染模式。这种模式已经在多个
地区进行了试点和推广。如焦作市推动实施土壤污染“边生产、边管控”试点项目,查明了企业的土壤污染来源和状况,并提出了有效的管控建议。报告期内,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印发《广州市在产工业企业土壤环境风险管控指引(试行)》,为在产工业企业实施土壤污染防治提供了可借鉴的路径。
5、公司行业地位2017年,公司基于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需求,进军土壤与地下水环境治理领域,整套引进了欧洲土壤修复最先进的核心技术与装备,并快速完成了装备国产化落地和数字感知智能系统的研发创新。目前,公司在土壤与地下水环境治理领域已成长为领先企业。
三、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业务情况
(一)主营业务公司主营业务包括BIPV业务、高端建筑金属围护业务和土壤与地下水环境治理业务。
(二)经营模式
1、BIPV业务经营模式公司提供BIPV项目相关的设计、采购、施工等一体化总承包业务模式,受业主委托,按照合同约定可提供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竣工验收)、后续运维等整体解决方案和全过程服务。
2、高端金属围护业务经营模式公司建筑金属围护业务经营模式包括工程业务模式和产品销售模式两类,以提供围护系统设计、制造、安装施工等一体化服务为主,直接面向业主或总包单位承揽项目。
建筑金属围护工程不同于土建、主体工程,属于专业分包工程,业主在确定项目建设方案后,通常以招投标的方式确定总包和分包单位。常见的发包模式包括总包模式与分开发包模式两种:
第一种总包模式,如下图所示。由业主确定总包后再委托总包确定围护等专业分包单位,在该模式下,公司作为围护专业分包单位与总包单位签订合同,并与总包进行结算。
设计院 | |||||||
工程业主 | 总包 | 围护专项分包 | |||||
监理 | |||||||
总包模式流程图第二种分开发包模式,如下图所示。在该模式下,公司作为围护专业分包单位直接与业主签订合同,并与业主进行结算。
对公司而言,不同发包模式下合同签订主体以及结算主体存在差异,但业务流程仍是围绕各个项目展开,行业内企业通常采取项目制的经营模式。
3、土壤与地下水环境治理经营模式
公司提供场地调查、方案咨询、设备服务、技术服务和修复工程实施的一体化解决方案和服务内容,依据污染场地归属人的服务要求开展项目经营活动。
(三)主要产品及用途
1、BIPV业务
BIPV业务实现了光伏产品建材化、设计一体化和施工同步化,其技术以不损害和影响建筑的效果、结构安全、功能和使用为基本原则,并实现功能外延:①不但具有外围护结构的功能,还能提高建筑围护系统的防渗漏、防腐蚀、防着火、抗台风和抗衰减等核心性能指标,同时提高屋面系统的刚性和适用范围,保证建筑的安全防护要求及屋面光伏同寿命;②在传统建筑的基础上,产生更稳定、更安全、更高效的清洁电能。
报告期内,公司携手光伏巨头隆基绿能,推出了业内领先的隆顶四代BIPV产品。全新升级的隆顶4.0产品,25年线性功率保障达到89.4%,远超同类产品;转化效率再创新高,达到23.1%,输出功率达到580W以上。全面延长的发电时间,不断打破的效率极限,为客户提供25年安全、稳定、可靠的收益保障。
(1)BIPV产品介绍
主要产品 | 特点及用途 | 示例图 | ||
BIPV产品 | 屋面BIPV系统 | 隆顶二代系列 | 施工方便,可匹配多种安装形式的光伏组件,但难以应用于曲面、球面等特殊造型场合。主要应用于多种工业建筑屋面系统,即可适用于一般轻钢结构屋面,也可适用于大跨度屋面。 | |
隆顶三代系列 | 施工方便,可匹配市场通用的标准光伏组件,发电效率高,安装效率高,主要应用于大面积建筑屋面系统。 | |||
隆顶四代系列 | 隆顶4.0是全球首款搭载HPBC电池技术的BC类BIPV产品。25年线性功率保障达到89.4%;转化效率达到23.1%,输出功率达到580W以上。本品适用于新建或改建的分布式工商业建筑。 | |||
隆顶四代系列 | 降顶4.0是全球首款搭载,BC电池技术的BC类BIPV产品。25年线性功率保障达到89.4%;转化效率达到23.1%,输出功率达到580W以上。本品适用于新建或改建的分布式工商业建筑。 |
(2)BIPV建材属性及发电属性
BIPV产品 | 建 | A级防火性能 |
材属性 | ?A级不燃:符合GB8624建筑材料及制品燃烧性能测试标准;?组件级自动关断装置,屋面发生火灾时自动切断直流侧电路符合NEC690.12标准; | |
防风性能?抗风性强老虎钳”式咬合方式,风吸力越大咬合处越紧?稳定性高独立的连接支座,可有效吸收温度应变 | ?建筑光伏一体化(BIPV)稳定的不滑移体系;?系统刚性大,承载力大;?整体抗风性能优越; | |
抗冲击性能 | ?抗冰雹冲击设计5100Pa;?双层钢化玻璃;(复合0.6mm及以上镀铝锌钢板) | |
超强的承载力 | ?正面承载力8100Pa以上;?使用双层2.0mm钢化玻璃;?可踩踏,上人运维; | |
防水性能 |
?系统防水构造设计;?防毛细现象;?防雨水渗漏; | |
防雷击性能 | ?通过防雷检测;?金属板肋下引线专项设计;?防水与避雷功能统一设计; |
智慧屋面能源管理 | ?屋面实时监测;?全生命周期健康管理;?智能运维联动管理; |
耐久性能 | ?建筑与光伏同设计年限,可达30年以上;?既有建筑增加BIPV后,提升建筑围护系统使用年限; |
建筑美观性能 |
?一体化设计,符合建筑美学;?建筑一体化设计以及丰富的色彩选择,使光伏系统完全融入建筑当中,创造新型绿色建筑之美; | ||
一体化解决方案 | ?设计一体化;?施工一体化;?运维一体化;?EPC总承包; | |
发电属性 | 提高屋面装机容量 | |
无边框设计 | ||
自散热设计 |
2、金属围护系统
图表金属围护系统使用部位示意图
表格金属围护系统产品
免维护节约运维费用
主要产品
主要产品 | 特点及用途 | 示例图 | ||
金属围护系统 | 金属复合板 | 金属复合幕墙板 | 施工方便,但板型单一,难以应用于曲面、球面等特殊造型场合。主要应用于工业建筑、公用建筑墙面系统。 | |
金属单层板 | 铝镁锰合金板 | 防腐性、耐久性强,使用寿命长,强度、柔韧性、热胀冷缩系数等指标优于烤漆板,适合造型复杂且对建筑寿命有较高要求的场合。主要应用于公共建筑屋面系统。 | ||
镀制烤漆板 | 性价比高,可工厂或现场压型,但使用寿命较短。多用于工业建筑屋面板、墙面板。 |
3、声屏障系统
声屏障是降低噪声常用形式,主要用于高速公路、高架复合道路、城市轻轨地铁等交通市政设施中的隔声降噪,控制交通噪声对附近噪声敏感区域的影响,也可用于工厂和其他噪声源的隔声降噪。声屏障按降噪机理,可分为纯隔声的反射型声屏障和隔声、吸声相结合的复合型声屏障两类。经过特殊设计的复合型声屏障可对道路噪声特性更有针对性地控制。
从屏障材料的角度看,声屏障一般分为混凝土屏障、有机玻璃屏障、泡沫金属声屏障几类。
主要产品 | 特点及用途 | 示例图 | |
声屏障系统 | 混凝土声屏障 | 成本低,人工等维护费用低。 | |
有机玻璃声屏障 | 一般为透明隔声屏障,可以减少驾驶员的空间压抑感。 | ||
泡沫金属声屏障 | 质量轻、透明,易安装,隔声性能好。典型如泡沫铝声屏障。 |
从应用领域的角度看,公司的声屏障产品主要分为铁路声屏障、公路声屏障和城市轨道交通声屏障三类。
表格声屏障系统产品
主要产品 | 特点及用途 | 示例图 | |
声屏障系统 | 铁路声屏障 | 直立式为主,在直立声屏障中造价最高;开发难度较大;抗风压要求强,要求能够抵抗高铁运行产生的脉动风压和自然风压;耐久性强,设计使用年限一般为25年。 |
公路声屏障 | 直立式、封闭式两种;抗风压要求较低;耐久性要求根据工程要求确定,无硬性要求; |
城市轨道交通声屏障 | 直立式、封闭式两种;抗风压要求较强,要求能抵抗轻轨列车运行产生的风压和自然风压;耐久性要求较高,具体要求需符合设计要求 |
3、土壤与地下水环境治理土壤与地下水的污染物类型主要包括重金属、挥发性有机物、半挥发性有机物等,以单独或复合的形式存在。
公司致力于为客户提供一体化的工业污染场地土壤与地下水治理服务,服务内容涵盖了污染场地调查、风险评估、修复技术方案编制、治理工程施工、在产企业土壤与地下水监测、设备研发生产一体化服务等。
主要技术 | 特点及用途 | 示例图 | |
物理修复 | 土壤气相抽提系统(SVE) | 土壤气相抽提的基本原理是利用真空泵抽提产生负压,空气流经污染区域时,解吸并夹带土壤孔隙中的挥发性和半挥发性有机污染物,由气流将其带走,经抽提井收集后最终处理,达到净化包气带土壤的目的。适用于修复不饱和区域的挥发性和半挥发性有机污染物。公司的SVE设备集抽提、气液分离、尾气及污水处理于一体,过程监控仪表齐全,安全稳定性高,能实现智能自动化控制。 | |
空气喷射 | 空气喷射是将新鲜空气喷射进饱和土壤中,通过传质过程,污染物从土壤或地下水挥发到气相,含有污染物的气体被抽提并输送到地面设备中进行净化处理,从而达到修复污染土壤及地下水的目的。空气喷射属于气相抽提技术的强化形式,是一种 |
水土共治技术。公司的空气喷射设备具有操作安全,远程可视化监控,可实现无人值守自动运行等优点。 | |
多相抽提系统 | 通过真空提取手段,抽取地下污染区域的土壤气体、地下水和浮油等到地面进行相分离及处理。适用于污染土壤和地下水,可处理易挥发、易流动的NAPL(非水相液体)(如汽油、柴油、有机溶剂等)。可同时修复地下水、包气带及含水层土壤中的污染物。 |
土壤原位热脱附系统 | 向地下输入热能,加热土壤、地下水,改变目标污染物的饱和蒸气压及溶解度,促进污染物挥发或溶解,并通过土壤气相抽提或多相抽提实现对目标污染物去除的处理过程,包括热传导加热、电阻加热及蒸汽强化抽提等。适用于修复受挥发性、半挥发性有机物污染的土壤;公司的原位燃气热脱附系统具有污染物去除率高,可精准控制升温、加热、降温全过程、处理周期短等优点。 |
异位热脱附系统 | 将污染土壤从地块中发生污染的位置挖掘出来,通过直接或间接加热,把土壤加热至目标污染物的沸点以上,通过控制系统温度和物料停留时间有选择地促使污染物气化挥发,使目标污染物与土壤颗粒分离、去除。公司的异位热脱附系统应用范围广泛,能够处理挥发及半挥发性有机物和部分无机物;配备高效的尾气处理系统,确保尾气达标排放;采用模块化、集成化、智能化设计,设备占地面积小。 |
地下水循环井 | 地下水循环井技术其原理为将井内受污染的地下水抽出,处理后的地下水在相同井口回注到地下水,使之形成区域性地下水流循环,在影响范围内去除污染物,进而控制污染持续往下游扩散。 |
化学修复 | 土壤淋洗 | 采用物理分离或增效洗脱等手段,通过添加水或合适的增效剂,分离重污染土壤组分或使污染物从土壤相转移到液相,并有效地减少污染土壤的处理量,实现减量化。洗脱系统废水应处理去除污染物后回用或达标排放。可用来处理重金属和部分有机污染物,对于大粒径级别污染土壤的修复更为有效。 |
原位化学氧化 | 向污染土壤添加氧化剂,通过氧化作用,使土壤中的污染物转化为无毒或相对毒性较小的物质。公司现有的原位化学氧化设备具有人员操作安全性好、药剂投加计量精准、稳定性高等优点。 | |
生物修复 | 生物通风 | 通过向土壤中供给空气或氧气,依靠微生物的好氧活动,促进污染物降解;同时利用土壤中的压力梯度促使挥发性有机物及降解产物流向抽气井,被抽提去除。具有修复过程绿色、污染反弹小、操作简单灵活、通过设备自动控制实现抽提与注入的自由切换等特点。 |
四、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不适用
(一)工程业绩与品牌优势
1、BIPV业务和高端建筑金属围护业务公司作为金属围护行业的隐形冠军,工程项目涵盖工业厂房、物流仓储、机场航站楼、火车站及大型交通枢纽、会议及展览中心等。经过20余年的发展,公司具有同行业中最多的多种应用场景工程实绩。
同时,公司与全球最具价值的太阳能科技公司隆基绿能深度合作,打造出业内领先的唯一提供25年质保的隆顶系列BIPV产品,并不断更新迭代,良好的口碑和品牌优势获得业主和客户的高度认可。2024年,公司完成了一批重大项目的签约,包括奔驰汽车工厂、十堰东风商用车工厂、宁波拓普汽车工厂、天津荣程钢铁厂、南宁国能电厂、西电产业园等国内项目以及沙特利雅得机场等海外项目。报告期内公司还陆续成功并网北京小米汽车超级工厂厂房、通用医疗光伏电站、徐工集团基地厂房及福蓉源光伏工程等一系列极具代表性的BIPV项目。
公司承建的海南博鳌亚洲论坛、广西简一陶瓷及大洋世家舟山优品园等BIPV项目先后经历了超强台风“杜苏芮”、“摩羯”等极端天气的考验,当相邻大量厂房屋顶和光伏组件被掀翻、造成巨大经济损失时,公司承建的项目却坚如磐石、滴水不漏。这一表现不仅得到了客户的高度认可,也充分展示了公司BIPV产品在极端天气下的卓越性能。
隆顶系列BIPV产品具有强大的抗风揭能力,可达到-11.2kpa,足以抵抗17级超级台风。该产品独特的双层屋脊、双层堵头防回流和整体机座的导水流等全系统设计,提升了屋面刚度,能够有序疏导、高效分流、有效防积水,实现全方位防渗漏。
2、土壤与地下水环境治理业务
经过多年发展,森特在土壤与地下水修复领域,已形成涵盖土壤与地下水修复治理、设备研发生产一体化、在产企业土壤与地下水监测服务、修复材料研发生产一体化服务、场地污染调查服务“六位一体”核心业务服务体系。
(1)先进的技术体系
技术体系共含6个污染场地类别、37项修复技术。其中,针对工业污染场地土壤和地下水的原位、异位和风险管控类技术,可以实现对重金属、无机及有机污染物类别的全面覆盖。
(2)完备的装备体系
公司于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建设土壤与地下水治理装备国产化研发基地,启动治理装备国产化研发与创新应用。经过多年发展积累,已形成较为完备的装备体系,涵盖气相抽提装备、冷凝装备等十余项。
(3)全方位药剂体系
在土壤修复领域,森特注重土壤修复材料药剂研发,针对不同应用场景和需求,不断丰富药剂体系。目前已形成全方位药剂体系,包含土壤修复、地下水修复、农田土壤修复、含能污染场地修复、固废修复、场地异味控制、新污染物修复7个应用领域、24种污染场地修复材料。
报告期内,公司荣登四大百强榜单——森特股份荣登“北京专精特新企业百强”、“北京高精尖企业百强”、“北京制造业企业百强”,以及“京津冀制造业企业百强”。公司承建的《西安咸阳国际机场三期扩建工程东航站楼及GTC工程金属屋面工程》、《新国展二期项目金属屋面工程》再次斩获“建筑防水行业科学技术奖-工程技术奖”金奖;荣获中国冶金报社“2024中国卓越钢铁技术与服务供应商(机构)品牌”等荣誉称号。2024年4月,森特股份党组织被北京市经开区评定为“五星级党组织”。
这一系列荣誉不仅是对森特股份在技术创新、市场竞争力和行业影响力方面的高度认可,也进一步巩固了其在建筑金属围护系统、生态治理及BIPV领域的领军地位。
(二)提供定制化、差异化整体解决方案的优势
建筑金属围护系统和BIPV产品如同建筑的外衣,除满足建筑使用功能外还兼具展示企业文化、体现建筑设计理念等作用,不同客户对材料、板型、色彩搭配、细节设计等均有不同要求,行业具有定制化程度高的特点,围护企业需要具备“量体裁衣”的个性化定制能力。在多年的实践中,公司形成了适合不同客户的多套解决方案,能够根据建筑功能、客户的企业文化推荐适宜的个性化解决方案。能够为客户提供从设计、制作、安装到售后维修的一体化服务,是行业内为数不多的能够提供一体化服务的厂家之一。
1、设计优势:
建筑金属围护系统提供商的设计能力主要体现在深化设计阶段和施工图设计阶段。深化设计时,由于围护系统的专业性较强,设计单位编制的设计图无法直接用于施工,需要建筑金属围护企业进行深化设计并编制施工详图,方可作为加工与安装的依据。好的深化设计能降低项目成本、提高质量、缩短工期,实现建筑细节的人性化设计,延长建筑的使用寿命。
施工图设计,在异型建筑施工中,需要为施工提供三维空间模型、提供三维定位的控制点和控制线,以形成建筑的外轮廓面,实现建筑的设计效果;大型建筑施工中,专业多、各专业工艺交叉作业,为了更好协调各专业施工,满足各专业技术要求和工艺特点,需要运用BIM设计建立电子模型,合理规划和统筹安排,同时BIM也能为施工的材料管理、工期管理提供支持和依据,BIM设计在工程管理中作用日益显现。
公司是北京市设计创新中心挂牌单位,设有建筑金属围护设计部和光伏设计研究院,通过挖掘客户需求、项目实践总结、不断探究行业发展趋势,逐步形成和总结了针对不同应用领域和工程不同阶段的设计能力。公司根据设计蓝图以及客户需求进行深化设计,并将设计方案及时反馈业主、设计院,满足客户需求,为客户提供更好的产品与专业技术服务。
2、人才优势:
公司拥有行业内规模最大、经验最丰富的设计及施工管理团队,团队成员大部分来源于与公司业务专业对口的校园招聘。公司自成立以来,主动承担社会责任,为每年加入公司的应届毕业生建立科学的人才培养机制,通过承担国内外众多大型项目,员工积累了丰富的设计与工程管理经验。经过二十多年的培养和发展,不少施工管理人员成为公司重要的施工管理骨干力量,走上了公司管理和领导的岗位。
报告期内,公司一级注册建造师84人,二级注册建造师39人,注册电气工程师3人,中级职称50人,高级职称94人。2024年全年,公司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为106人,其中包含博士研究生学历3人、研究生学历103人;公司大学本科学历966人,占总人数的比例为59.15%,比上年同期增长1.79%。
(三)双品牌+智能运维的优势
公司与隆基绿能秉持“创新、合作、共赢”的合作理念,携手进军BIPV领域。公司以建筑专家的身份为BIPV项目提供卓越的建筑保障方案,隆基绿能则以其领先的光伏技术提升了BIPV的发电性能,在双品牌战略合作中,而双方的合作共同带动了整个行业的发展。
公司与隆基绿能将持续保持紧密合作,加大技术创新力度,从产品端到应用端全面优化,不断推动新产品、新方案的研发与场景应用,以满足市场对分布式综合能源解决方案的日益增长需求,确保双方在未来实现持续高效增长。
在双品牌的加持下,为保障客户25年全生命周期的稳定收益,公司运维团队研发出全球首个自主知识产权的智慧屋面和光伏的监测与运维系统,通过智能化、数字化的运维手段,对交付项目的分时段电量、积灰损失、位移、疲劳变形等关键性指标进行实时监测,通过24小时不间断监、管、控,可实现预测屋面安全隐患、评估屋面的健康状况、监测发电量指标等多种功能,通过提前为金属围护系统和BIPV产品把脉号诊,确保为业主提供BIPV25年全生命周期最优解决方案。
(四)研发优势
1、研发投入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投入0.84亿元。
2、科研实力
公司一贯注重自主创新,高度重视具备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和产品的研发积累,建立了完备的自主创新体系,具备卓越的设计研发能力,拥有国内领先的专有技术、专利等,系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北京市隐形冠军企业,专精特新企业,北京市设计创新中心,北京市技术中心、北京市级企业科技研究开发机构、北京市知识产权优势单位、机械工业土壤修复技术与装备工程研究中心,中国光伏行业协会委员单位。
3、知识产权创新
截至报告期末,集团累计知识产权数量395项,其中专利数量326项(发明专利83项、实用新型专利228项、外观设计专利15项)、计算机软件著作权44项、商标25项。2024年,新增知识产权数量37项,其中专利24项(发明专利4项、实用新型专利20项)、计算机软件著作权7项、商标6项。
4、积极参与国家及省部级重点研发项目
公司积极参与国家及省部级重点项目研发工作,2024年公司参与重点研发课题3项,各项任务均按计划推进。
5、参与标准制订
公司高度重视标准建设工作,积极参与相关行业标准制修订工作。2024年,公司共计参与制订国家标准1项、地方标准2项、团体标准12项,范围覆盖建筑金属围护、BIPV、土壤修复及地下水治理等领域。
五、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9.36亿元,同比下降16.47%,其中BIPV业务实现营业收入
14.14亿元,同比增长68.82%,实现净利润0.74亿元,同比增长28.6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0.74亿元,同比增长27.26%。
(一)主营业务分析
1、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营业收入 | 2,936,030,608.78 | 3,514,949,842.66 | -16.47 |
营业成本 | 2,415,832,722.08 | 3,006,072,815.17 | -19.63 |
销售费用 | 133,624,978.01 | 124,154,385.00 | 7.63 |
管理费用 | 140,908,230.17 | 143,316,749.84 | -1.68 |
财务费用 | 25,987,703.56 | 45,760,055.30 | -43.21 |
研发费用 | 83,810,261.24 | 124,634,830.61 | -32.76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95,010,002.39 | 11,148,205.19 | 1,649.25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0,071,208.71 | -24,373,764.81 | -141.32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70,415,008.41 | -426,181,658.01 | 不适用 |
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系本期公司融资规模下降导致融资费用减少所致。研发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研发投入减少所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存货周转效率提升,支付的备料款减少所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处置中建环科股权收回投资款所致。
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不适用
1、收入和成本分析
□适用√不适用
(1).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分销售模式情况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 ||||||
分行业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建筑装饰和光伏施工 | 2,566,751,120.36 | 2,110,362,522.60 | 17.78 | -16.37 | -19.93 | 增加3.65个百分点 |
土壤与地下水环境治理 | 317,436,236.82 | 265,581,691.57 | 16.34 | -5.38 | -5.32 | 减少0.05个百分点 |
其他 | 41,314,657.84 | 37,480,421.32 | 9.28 | -59.43 | -54.96 | 减少9.01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产品情况 | ||||||
分产品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BIPV业务 | 1,414,360,958.24 | 1,176,099,067.81 | 16.85 | 68.82 | 68.12 | 增加0.35个百分点 |
建筑金属围护系统 | 1,152,390,162.12 | 934,263,454.79 | 18.93 | -48.36 | -51.74 | 增加5.69个百分点 |
土壤与地下水环境治理 | 317,436,236.82 | 265,581,691.57 | 16.34 | -5.38 | -5.32 | 减少0.05个百分点 |
其他 | 41,314,657.84 | 37,480,421.32 | 9.28 | -59.43 | -54.96 | 减少9.01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 ||||||
分地区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中国大陆 | 2,565,925,906.68 | 2,092,007,795.70 | 18.47 | -22.93 | -26.93 | 增加4.46个 |
百分点 | ||||||
海外 | 359,576,108.34 | 321,416,839.79 | 10.61 | 103.13 | 135.82 | 减少12.39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分销售模式情况的说明无
(2).产销量情况分析表
□适用√不适用
(3).重大采购合同、重大销售合同的履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4).成本分析表
单位:元
分行业情况 | |||||||
分行业 | 成本构成项目 | 本期金额 | 本期占总成本比例(%) | 上年同期金额 | 上年同期占总成本比例(%) | 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建筑装饰和光伏施工 | 主营业务成本 | 2,110,362,522.60 | 87.45 | 2,635,537,651.65 | 87.88 | -19.93 | |
土壤与地下水环境治理 | 主营业务成本 | 265,581,691.57 | 11.00 | 280,492,412.49 | 9.35 | -5.32 | |
其他 | 主营业务成本 | 37,480,421.32 | 1.55 | 83,209,172.27 | 2.77 | -54.96 | |
分产品情况 | |||||||
分产品 | 成本构成项目 | 本期金额 | 本期占总成本比例(%) | 上年同期金额 | 上年同期占总成本比例(%) | 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BIPV业务 | 主营业务成本 | 1,176,099,067.81 | 48.74 | 699,548,766.85 | 23.33 | 68.12 | |
建筑金属围护系统 | 主营业务成本 | 934,263,454.79 | 38.71 | 1,935,988,884.80 | 64.55 | -51.74 | |
土壤与地下水环境治理 | 主营业务成本 | 265,581,691.57 | 11.00 | 280,492,412.49 | 9.35 | -5.32 | |
其他 | 主营业 | 37,480,421.32 | 1.55 | 83,209,172.27 | 2.77 | -54.96 |
成本分析其他情况说明无
(5).报告期主要子公司股权变动导致合并范围变化
□适用√不适用
(6).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7).主要销售客户及主要供应商情况A.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适用□不适用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61,849.50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21.14%;其中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0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0。报告期内向单个客户的销售比例超过总额的50%、前5名客户中存在新增客户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客户的情形
□适用√不适用B.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适用□不适用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39,524.11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21.65%;其中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14,254.27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7.81%。报告期内向单个供应商的采购比例超过总额的50%、前5名供应商中存在新增供应商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供应商的情形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2、费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务成本项目
项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额 | 变动比例(%) |
税金及附加 | 24,270,525.93 | 14,532,419.62 | 9,738,106.31 | 67.01 |
销售费用 | 133,624,978.01 | 124,154,385.00 | 9,470,593.01 | 7.63 |
管理费用 | 140,908,230.17 | 143,316,749.84 | -2,408,519.67 | -1.68 |
研发费用 | 83,810,261.24 | 124,634,830.61 | -40,824,569.37 | -32.76 |
财务费用 | 25,987,703.56 | 45,760,055.30 | -19,772,351.74 | -43.21 |
2、研发投入
(1).研发投入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本期费用化研发投入 | 83,810,261.24 |
本期资本化研发投入 | 0 |
研发投入合计 | 83,810,261.24 |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 2.85 |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 | 0 |
(2).研发人员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公司研发人员的数量 | 227 |
研发人员数量占公司总人数的比例(%) | 13.90 |
研发人员学历结构 | |
学历结构类别 | 学历结构人数 |
博士研究生 | 1 |
硕士研究生 | 28 |
本科 | 127 |
专科 | 55 |
高中及以下 | 16 |
研发人员年龄结构 | |
年龄结构类别 | 年龄结构人数 |
30岁以下(不含30岁) | 66 |
30-40岁(含30岁,不含40岁) | 104 |
40-50岁(含40岁,不含50岁) | 48 |
50-60岁(含50岁,不含60岁) | 8 |
60岁及以上 | 1 |
(3).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4).研发人员构成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及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
□适用√不适用
3、现金流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4年 | 2023年 | 变动比例(%)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95,010,002.39 | 11,148,205.19 | 1,649.25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0,071,208.71 | -24,373,764.81 | -141.32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70,415,008.41 | -426,181,658.01 | 不适用 |
(二)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三)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不适用
1、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上期期末数 | 上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本期期末金额较上期期末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应收账款 | 2,185,192,987.06 | 39.39 | 1,600,312,305.31 | 24.90 | 36.55 | (1) |
应收款项融资 | 29,569,595.93 | 0.53 | 84,574,485.38 | 1.32 | -65.04 | (2) |
其他应收款 | 30,603,334.63 | 0.55 | 22,491,197.54 | 0.35 | 36.07 | (3) |
存货 | 339,156,291.39 | 6.11 | 661,331,564.01 | 10.29 | -48.72 | (4) |
合同资产 | 1,267,972,103.78 | 22.85 | 2,071,657,829.22 | 32.23 | -38.79 | (5) |
长期股权投资 | 22,161,228.43 | 0.40 | 40,669,548.54 | 0.63 | -45.51 | (6)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11,859,144.11 | 0.21 | 40,248,387.56 | 0.63 | -70.54 | (7) |
短期借款 | 275,406,555.55 | 4.96 | 628,996,400.83 | 9.79 | -56.21 | (8) |
应付票据 | 102,485,460.12 | 1.85 | 59,080,536.08 | 0.92 | 73.47 | (9) |
合同负债 | 193,644,794.98 | 3.49 | 360,183,845.78 | 5.60 | -46.24 | (10) |
应交税费 | 15,080,513.80 | 0.27 | 7,734,704.00 | 0.12 | 94.97 | (11)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241,368,766.10 | 4.35 | 159,941,804.19 | 2.49 | 50.91 | (12) |
长期借款 | 12,000,000.00 | 0.22 | 248,305,111.00 | 3.86 | -95.17 | (13) |
其他说明:
(1)应收账款:主要系按项目进度确认结算增加所致。
(2)应收款项融资:系期末应计入应收款项融资的银行承兑汇票减少所致。
(3)其他应收款:主要系支付各类保证金增加所致。
(4)存货:主要系本期加强库存管理,提高光伏组件周转效率所致。
(5)合同资产:主要系按项目进度确认结算转入应收账款增加所致。
(6)长期股权投资:主要系本期出售中建环科股权所致。
(7)其他非流动资产:主要系抵账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增加所致。
(8)短期借款:系本期归还到期银行贷款所致。
(9)应付票据:系票据结算增加所致。
(10)合同负债:主要系本年香港机场项目进度增加抵减工程预收款所致。
(11)应交税费:主要系应交增值税增加所致。
(12)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主要系将于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重分类至本报表项目列示所致。
(13)长期借款:系将于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重分类至“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列示所致。
2、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1)资产规模其中:境外资产17,145,582.33(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占总资产的比例为0.31%。
(2)境外资产占比较高的相关说明
□适用√不适用
3、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不适用
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具体参见“第十节财务报告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31.所有权或使用权受限资产”的相关内容。
4、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四)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适用□不适用
(一)行业资质情况
1、公司拥有以下建筑资质:
公司名称 | 资质 | 有效期 |
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工程设计轻型钢结构工程设计专项甲级 | 2028/12/11 |
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 2028/12/11 |
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一级 | 2028/12/11 |
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 | 2028/12/20 |
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建筑装修装饰专业承包二级 | 2028/12/20 |
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二级 | 2028/12/20 |
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二级 | 2028/12/20 |
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2028/12/20 |
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劳务资质(不分等级) | 2028/12/24 |
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四级 | 2028/12/18 |
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建筑金属屋(墙)面设计与施工特级 | 2027/7/25 |
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金属围护系统承包商特级 | 2028/12/31 |
隆基森特新能源有限公司 | 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送电工程专业乙级 | 2026/2/7 |
隆基森特新能源有限公司 | 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 | 2026/2/7 |
隆基森特新能源有限公司 | 工程设计电力行业变电工程专业乙级 | 2026/2/7 |
隆基森特新能源有限公司 | 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二级 | 2030/1/2 |
隆基森特新能源有限公司 | 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二级 | 2030/1/2 |
隆基森特新能源有限公司 | 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2030/1/2 |
隆基森特新能源有限公司 | 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四级 | 2029/12/7 |
森特士兴(深圳)绿能科技有限公司 | 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 2026/7/30 |
森特士兴(深圳)绿能科技有限公司 | 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 | 2026/7/30 |
森特士兴(深圳)绿能科技有限公司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 2026/7/30 |
森特士兴(深圳)绿能科技有限公司 | 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 | 2026/7/30 |
森特士兴(深圳)绿能科技有限公司 | 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四级 | 2028/5/6 |
森特士兴工程有限公司 | 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叁级 | 2025/9/19 |
兰州士兴钢结构有限公司 | 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贰级 | 2030/3/27 |
森特士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 | 2027/11/2 |
森特士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2027/11/2 |
陕西森特智鼎劳务有限公司 | 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二级 | 2026/5/5 |
陕西森特智鼎劳务有限公司 | 劳务资质(不分等级) | 2026/5/5 |
2、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资质吊销的情况
(二)质量控制体系、执行标准、控制措施及整体评价
公司主要采用GB/T19001—2016/ISO9001:2015和GB/T50430-2017、GB/T24001--2016/ISO14001:2015、GB/T45001-2020/ISO45001:2018标准,主要产品涉及的质量控制标准及规范如下:
序号 | 标准及规范名称 | 文号 |
1 | 《建筑用金属面绝热夹芯板》 | GB/T23932-2009 |
2 | 《工业建筑防腐蚀设计规范》 | GB/T50046-2018 |
3 | 《建筑结构荷载规范》 | GB50009-2012 |
4 | 《建筑结构制图标准》 | GB/T50105-2010 |
5 | 《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 GB50207-2012 |
6 |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 GBJ50300-2013 |
7 | 《压型钢板技术标准》 | YB/T4249-2011 |
8 | 《建筑用压型彩钢板》 | GB/T12755-2008 |
9 | 《通用冷弯开口型采钢板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 | GB/T6723-2008 |
10 | 《冷弯薄壁型彩钢板技术规范》 | GB50018-2002 |
11 | 《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 GB50205-2001 |
12 | 《轻型钢结构住宅技术规程》 | JGJ209-2010 |
13 | 《铁路声屏障声学构件技术要求及测试方法》 | TB/T3122-2010 |
14 | 《公路声屏障材料技术要求和检测方法》 | JT/T646-2005 |
15 | 《声环境质量标准》 | GB3096-2008 |
16 | 《声屏障声学设计和测量规范》 | HJ/T90-2004 |
17 | 《铁路边界噪声限值及其测量方法》 | GB12525-90 |
18 | 《建筑金属围护系统工程技术标准》 | JGJ/T473-2019 |
19 | 《装配式钢结构建筑技术标准》 | GB/T51232-2016 |
20 | 《光伏发电站设计规范》 | GB50797-2012 |
21 | 《光伏发电站接入电力系统技术规定》 | GB19964-2012 |
22 | 《分布式电源接入配电网设计规范》 | Q/GDW11147-2017 |
23 | 《光伏发电站无功补偿技术规范》 | GB/T29321-2012 |
24 | 《光伏发电系统接入配电网技术规定》 | GB/T29319-2012 |
25 | 《光伏发电站防雷技术要求》 | GB/T32512-2016 |
26 | 《电力工程电缆设计标准》 | GB50217-2018 |
27 | 《电力工程直流电源系统设计技术规程》 | DLT5044-2014 |
28 | 《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 | GB50052-2009 |
29 |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 | GB50054-2011 |
30 | 《3-110kV高压配电装置设计规程》 | GB50060-2008 |
31 | 《2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 | GB50053-2013 |
32 | 《火力发电厂、变电所二次接线设计技术规程》 | DL/T5136-2012 |
33 | 《电力装置的电测量仪表装置设计规范》 | GB/T50063-2017 |
34 | 《交流电气装置的接地设计规范》 | GB50065-2011 |
35 | 《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技术规程》 | GBT14285-2006 |
36 | 《交流电气装置的过电压保护和绝缘配合设计规范》 | GBT50064-2014 |
37 | 《建筑光伏系统应用技术标准》 | GB/T51368-2019 |
38 | 《太阳能光伏玻璃幕墙电气设计规范》 | JGJ/T365-2015 |
39 |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 GB50016-2014 |
40 |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 GB50057-2010 |
41 | 《光伏建筑一体化系统运行与维护规范》 | JGJ/T264-2012 |
42 | 《光伏建筑一体化系统防雷技术规范》 | GB/T36963-2018 |
43 | 《光伏与建筑一体化发电系统验收规范》 | GB/T37655-2019 |
44 | 《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 | GB55015-2021 |
45 | 《民用建筑太阳能光伏系统应用技术规范》 | JGJ203-2010 |
46 | 《建筑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 | GB50068-2018 |
47 | 《工程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 | GB50153-2008 |
48 | 《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 | GB50010-2010 |
49 |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 | GB50011-2010 |
50 | 《钢结构设计标准》 | GB50017-2017 |
51 | 《门式刚架轻型房屋钢结构技术规范》 | GB51022-2015 |
52 | 《光伏支架结构设计规程》 | NBT10115-2018 |
公司生产部门严格按照GB/T19001—2016/ISO9001:2015和GB/T50430-2017、GB/T24001--2016/ISO14001:2015、GB/T45001-2020/ISO45001:2018国际质量体系标准,在产品的设计开发、生产服务、安装调试方面都实施了标准化的管理和控制,逐步建立了一套较为完善的企业标准和企业制度,产品质量持续改进。
(三)安全生产制度的运行情况
严格遵守国家《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和其它地方政府的有关安全生产的相关法律法规,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并将安全生产与公司的长远发展相结合,在生产环节和施工环节分别制定了安全管理相关制度。
在生产环节,公司制定了《复合板生产线各岗位安全操作规程》、《行车安全操作规程》等十余项针对性的安全操作规程,对制作、安装等各岗位的标准操作程序及各类设备的标准操作规程进行明确的规定,并随时检查执行情况,保证各类设备和施工操作的安全运行,防止事故的发生。此外,公司还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员工培训和演习,不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对于现场施工环节的安全管理,公司制定了《安全生产管理条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光伏电站施工及维护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生产三必管“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加强了施工安全管理的过程控制,安全管理的理念是“施工安全管理一票否决制,安全管理人人参与、人人有责,保证施工环境是在无安全隐患下进行”。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对各项目安全施工进行检查、考核控制管理,通过对在施项目的施工现场进行随时巡视检查,检查安全管理条例的执行情况,及时纠正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对违规者及时通报处罚,对各项目安全施工管理评判、考核。
在部门职能上,由生产部负责生产一线的安全管理工作,不定期检查生产人员执行操作规程、工艺规程的情况,防止质量事故和安全事故的发生。在报告期内,公司各项安全防范措施有效运行,未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建筑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1、报告期内竣工验收的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细分行业 | 房屋建设 | 基建工程 | 专业工程 | 建筑装饰 | 其他 | 总计 |
项目数(个) | 7 | 146 | 153 | |||
总金额 | 16,432.68 | 300,521.40 | 316,954.08 |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地区 | 项目数量(个) | 总金额 |
境内 | 150 | 309,361.02 |
境外 | 3 | 7,593.06 |
其中: | ||
泰国 | 1 | 395.03 |
马尔代夫 | 1 | 4,888.00 |
白俄罗斯 | 1 | 2,310.03 |
总计 | 153 | 316,954.08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报告期内在建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细分行业 | 房屋建设 | 基建工程 | 专业工程 | 建筑装饰 | 其他 | 总计 |
项目数量(个) | 10 | 120 | 130 | |||
总金额 | 74,353.28 | 442,816.20 | 517,169.48 |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地区 | 项目数量(个) | 总金额 |
境内 | 122 | 449,321.25 |
境外 | 7 | 67,848.23 |
其中: | ||
香港 | 2 | 50,087.77 |
沙特 | 5 | 17,760.46 |
总计 | 129 | 517,169.48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1、在建重大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业务模式 | 项目金额 | 工期 | 完工百分比 | 本期确认收入 | 累计确认收入 | 本期成本投入 | 累计成本投入 | 截至期末累计回款金额 | 项目进度是否符合预期 | 付款进度是否符合预期 |
香港机场第三跑道客运大楼 | 单一施工模式 | 65,615.54 | 687天 | 66% | 25,867.96 | 36,597.62 |
因重大项目正在与甲方办理结算,本期成本投入、累计成本投入及累计确认收入情况尚不方便披露。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报告期内累计新签项目
√适用□不适用报告期内累计新签项目数量206(个),金额352,399.96万元人民币。
4、报告期末在手订单情况
√适用□不适用报告期末在手订单总金额386,970.26万元人民币。其中,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开工项目金额191,452.52万元人民币,在建项目中未完工部分金额195,517.74万元人民币。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报告期内已竣工但未验收的项目情况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细分行业 | 房屋建设 | 基建工程 | 专业工程 | 建筑装饰 | 其他 | 总计 |
项目数量(个) | 2 | 157 | 159 | |||
总金额 | 31,227.17 | 439,332.13 | 470,559.30 |
项目地区
项目地区 | 境内 | 境外 |
项目数量(个) | 159 | |
总金额 | 470,559.30 |
(五)投资状况分析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不适用
(1)报告期内,公司子公司隆基森特新能源新设立全资子公司银川灵武市隆森新能源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2)报告期内,公司子公司森特股份香港有限公司设立全资子公司CENTREKURBURISHANHONGKUNGLTD.”,注册资本:100.00万沙亚币;
(3)报告期内,公司子公司森特股份香港有限公司与隆基森特香港有限公司合资设立CenterInt(Thailand)Co.,Ltd.,分别持股75%、25%,注册资本:500.00万沙亚币。
1、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2、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3、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证券投资情况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私募基金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4、报告期内重大资产重组整合的具体进展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六)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不适用
(七)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不适用
1、主要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公司名称 | 持股比例(%) | 主营业务 | 注册资本 | 2024年主要财务指标 | |||
直接 | 间接 | 总资产 | 净资产 | 净利润 | |||
隆基森特新能源 | 100.00 | 电站建设及服务 | 200,000,000.00 | 875,024,212.65 | 183,171,075.80 | 41,397,571.48 | |
北京烨兴 | 100.00 | 制造业 | 15,000,000.00 | 156,859,394.83 | -30,221,862.32 | 11,505,304.09 |
(八)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六、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
(一)行业格局和趋势
√适用□不适用
1、BIPV业务BIPV作为光伏行业与建筑行业的融合发展的产物,不仅有助于提升建筑的能源效率,降低碳排放,同时也为光伏行业提供了新的应用场景和市场空间,是建筑业实现能源转型和光伏新能源应用场景拓展的重要途径,发展空间巨大,潜力无穷。
(1)促进分布式光伏发电实现“量”的增长和“质”的提升2025年1月17日,国家能源局印发《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国能发新能规〔2025〕7号)。《管理办法》从行业管理、备案管理、建设管理、电网接入、运行管理等方面,明确了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全生命周期各阶段的管理要求。该办法的实施将是分布式光伏行业发展的一个重要转折点。短期内引发了市场的抢装潮和价格波动,长期看,将深刻影响分布式光伏在新型电力系统中的地位和作用。我们坚信,随着新办法的落地实施,分布式光伏行业将朝着更加规范、健康、可持续的方向发展,也必将为我国能源转型和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2)推动“光伏+储能”和绿证市场体系的发展2025年2月17日,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八部门印发《新型储能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文件提出,推动“光伏+储能”系统在城市照明、交通信号、农业农村、公共广播、“智慧车棚”等公共基础设施融合应用,鼓励构建微型离网储能系统,发展个性化、定制化家用储能产品。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五部门发布“关于促进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市场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其中提出,到2027年绿证市场交易制度基本完善,强制消费与自愿消费相结合的绿色电力消费机制更加健全,绿色电力消费核算、认证、标识等制度基本建立,绿证与其他机制衔接更加顺畅,绿证市场潜力加快释放,绿证国际应用稳步推进,实现全国范围内绿证畅通流动。到2030年绿证市场制度体系进一步健全,全社会自主消费绿色电力需求显著提升,绿证市场高效有序运行,绿证国际应用有效实现,绿色电力环境价值合理体现,有力支撑可再生能源高质量发展,助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
2、高端建筑金属围护业务
公司高端建筑金属围护业务将围绕“绿色化、智能化、国际化”三大主线发展。公司需紧跟政策导向,加大研发投入,同时通过差异化战略和产业链整合提升竞争力。
(1)绿色化:向BIPV方向发展
应用最为广泛的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是建在城市建筑物屋顶的光伏发电项目,利用在屋面压型金属板上以固定形式形成的多晶硅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形成光伏一体化屋面,该项目接入公共电网,既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满足建筑物自用,又可以同公共电网一起为附近的用户供电。太阳能与金属屋面、墙体集成一体化,既能减少建筑成本,达到防水、遮阳的效果,也能与建筑融为一体,达到更好的外观效果与节能作用。太阳能光伏发电产业与金属围护系统的结合将成为金属围护系统行业未来重要的发展方向。
(2)智能化:金属屋面智能化监测
随着金属围护系统大规模应用,对运营维护及监测的成本和效率提出更高要求。目前,iroof?智慧屋面系统,对金属板面技术状态、气候条件变化、应用功能运行状况、视频画面动态,都尽在掌握。特别针对风雨侵袭的敏感区域,系统进行精细化监测,为金属屋面的安全运行、日常维护及检修提供全面、精准的大数据分析支持,实现防患于未然,智能化屋面将成为行业趋势。
(3)国际化:国家一带一路战略,引领行业国际化发展
通过国家一带一路战略,中国企业获得新市场机会,推动国内产业结构向高附加值领域转型,通过亚投行、多边合作平台等机制,中国参与全球经济治理改革,增强在国际事务中的影响力。高端金属围护作为基础设施建设必不可少的一部分,必将迅速走上国际化道路。
3、土壤与地下水环境治理业务
(1)生态环境部要求推进“十四五”生态环境领域重大工程实施2024年11月生态环境部等七部门印发《土壤污染源头防控行动计划》,总体要求是:
——保护优先,源头预防。严格保护未污染土壤,推动污染防治关口前移,强化空间布局、产业转型、清洁生产,健全土壤污染源头预防体系。——问题导向,突出重点。聚焦重点区域和行业,因地制宜采取措施,开展一批专项行动,解决一批长期积累的土壤和地下水严重污染问题。
——分类施策,系统治理。加强农用地分类管理和建设用地准入管理,加快构建各要素协同防治、多部门联动监管的土壤污染源头防控机制。到2027年,土壤污染源头防控取得明显成效,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隐患排查整改合格率达到90%以上,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4%以上,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得到有效保障。到2030年,各项指标进一步提升。
2025年1月16日,生态环境部召开推进“十四五”规划重大工程工作领导小组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推进“十四五”生态环境领域重大工程实施2025年工作要点》(以下简称《工作要点》),旨在确保“十四五”生态环境领域重大工程圆满收官,并为“十五五”规划谋篇布局奠定基础。两项政策通过强化源头防控、推动重大工程、完善资金机制,推动土壤修复行业向技术精细化、服务综合化、市场集中化方向转型。企业需加快技术迭代和模式创新,以适应从“治污”到“防污”的产业升级需求。
(2)低扰动、数字智能、原地原位、绿色低碳是土壤修复行业未来的技术发展方向。
(二)公司发展战略
√适用□不适用
2025年1月23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布了2024年度绿色制造名单,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功入选。
作为一家专注于高端建筑金属围护系统的企业,森特在绿色工厂建设上严格遵循绿色生态理念,努力减少能源消耗和污染物排放,并将BIPV技术应用于企业研发楼和生产基地,取得了显著的降碳成效。
公司是一家致力于长远发展,顺应国家战略践行企业社会责任的企业。秉承成为“受人尊重的大家庭式的公司”的企业愿景,践行“诚信、敬业、关爱、创新”的核心价值观,基于“忠诚、担当、高效、协同”的工作方针,深耕金属围护行业20多年,已然成为建筑金属围护行业的第一品牌。2025年是“十四五”收官之年,公司将全面贯彻落实“双碳”目标和“3060”重大战略部署,聚焦绿色建筑、低碳建筑、光伏建筑的发展方向,依托森特—隆基双品牌的强大优势,全方
位推进BIPV业务在国内多场景的研发和应用,为多个行业的解决方案落地提供最佳路径,以优秀的产品、稳定可靠的光伏收益快速占领市场,将公司的BIPV业务打造成行业的第一品牌。未来,公司将继续以“为人类为社会创造更美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的企业使命为引领,秉承“技术引领、多方共赢、慈善利他、守正务实”的企业经营思想,坚持可持续发展理念,加强ESG管理,主动承担和切实履行企业社会责任,以实际行动助力实现“双碳”目标,共筑“绿色建筑”时代,为国家和社会发展贡献力量。
(三)经营计划
√适用□不适用
过去的一年,随着我国“双碳”政策的深入实施,叠加光伏行业的技术进步、成本降低以及市场需求的持续增长,BIPV市场保持快速增长态势。2025年公司仍将在市场拓展、技术研发、生产运营、电站运维等多方面持续加深与隆基的全面融合,在双品牌的加持下,共同推进规模化发展。
建筑光伏项目是光伏行业皇冠上的明珠,2025年公司将持续着力工商业分布式光伏项目的开发、设计、施工等全产业链发展,坚定地走差异化、定制化、高端化、品牌化的发展道路。2025年是公司绩效能力建设年。重点强调绩效管理的整体优化与综合能力的持续提升,具体要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打造差异化营销新模式。
2025年,公司继续以销售为业务龙头,推动销售引领,设计研发、工程等多部门的高效协同,大力拓展差异化竞争的优势,强化销售管理机制,创新营销思维,推动产品销售模式向解决方案模式的重大经营模式转变,继续为实现公司规模化发展而努力。
2、提升运营管理能力。
进一步融合运营销售One-Team模式。提升运营管理首先要建立运营内部竞争机制,摒弃平均主义,构建良性内部竞争生态。要建立起项目经理竞争上岗机制和项目设计方案团队竞选机制。其次,全力促进光伏与金属围护运营团队深度融合,打破专业壁垒,真正实现一体化作业。要持续加强工程运营管控。提炼和复制优秀工程部的成功经验,内视反思,加强工程运营管控。同时要打造狼性的工程管理团队,严肃纪律管理,强化追责体系。
3、全面提升团队能力。
2025年,公司将继续推动全流程的平台搭建,进一步推动建筑与光伏的深入融合与协同发展;建立企业文化培训、项目组织培训、项目管理培训、技术培训的培训体系,融培结合,塑造建筑与新能源的综合业务能力,打破部门隔篱,增强互通互信,通过培训赋能,激发创新活力,全面
优化绩效考核管理,尤其要实现建筑与光伏结合在不同应用场景开发与突破,实现普适性低成本快交付技术与产品的创新与突破。
(四)可能面对的风险
√适用□不适用
1、宏观经济波动及政策变化的风险建筑金属围护系统广泛应用于汽车、机械、冶金、石化、电力、电子、医药、食品等各行业的工业厂房和物流仓储中心屋墙面,以及铁路车站、机场航站楼、会展中心、博览中心、体育场馆、购物中心等公共建筑屋墙面;声屏障系统主要应用于铁路、高速公路、城市轨道交通等交通工程领域。该等下游行业与宏观经济发展周期有着较强的相关性,受宏观经济、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及相关政策的影响较大。工业厂房、物流仓储建设投资规模受宏观经济景气度影响较大,属于典型的周期性行业;公共建筑、交通工程领域等基础设施投资,是国家宏观经济政策调控的重要手段,通常具有逆经济周期特征,在经济萧条时期政府倾向于通过增加财政支出、扩大基础投资规模刺激经济复苏。
如果未来宏观经济波动及相关政策变化导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发生较大变化,公司将面临收入结构及增速变化,甚至所承建项目推迟开工或停建,工程款结算进度受影响等风险。
2、原材料风险
公司所需的主要原材料包括各类钢卷、铝镁锰卷、光伏组件、保温与防水材料等,受国际国内经济形势、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及市场供求变动等因素的影响,钢材、光伏组件、铝制品市场价格波动较大,未来几年价格变动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通过采取与材料供应商签订长期合同、向业主、总包洽商增补合同额、合理安排材料采购计划、全面推进精细化管理等措施转移部分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但如果原材料价格在未来出现大幅度上涨,则这一波动仍将对公司的盈利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3、劳动力成本上涨导致公司采购成本上升的风险
作为专业的建筑金属围护系统和声屏障系统工程以及建筑光伏一体EPC工程企业,公司专注于工程设计、产品研发和制造、工程管理、质量控制以及工程关键技术环节的实施,将安装环节的作业分包给专业的劳务公司实施。在老龄化加速、经济发展以及“人口红利”逐步减退背景下,我国劳动力供需矛盾未来将愈发突出,导致公司面临劳务采购成本不断上升的风险,进而对本公司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4、安全生产风险
公司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以人为本和生命至上的原则,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建筑法》、《安全生产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和加强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考核力度,不断提高自身管理水平,为公司稳定发展服务。但是作为施工及生产类企业,公司所属项目众多,安全生产风险存在于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各个环节。可能由于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环境的不安全因素等导致发生安全事故,伤及员工身体健康和安全,致使公司面临品牌形象受损、经济损失以及遭受外部监管处罚的风险。
(五)其他
□适用√不适用
七、公司因不适用准则规定或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特殊原因,未按准则披露的情况和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第四节公司治理
一、公司治理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并根据《公司章程》的要求,建立了由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组成的治理架构并不断完善。同时公司进一步强化科学决策,依法经营,规范管理,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各司其职、恪尽职守、忠实勤勉,职责分工明确。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均能按照公司章程和议事规则、工作制度等规章制度的规定规范运作和履行职责,未出现任何违法违规现象,促进了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和持续健康的发展。
公司积极主动并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在保证信息披露守法合规的前提下,通过公司网站、投资者热线等多种渠道让投资者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利益。公司治理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是否存在重大差异;如有重大差异,应当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保证公司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独立性的具体
措施,以及影响公司独立性而采取的解决方案、工作进度及后续工作计划
□适用√不适用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单位从事与公司相同或者相近业务的情况,以及同业竞争或者同业竞争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已采取的解决措施、解决进展以及后续解决计划
□适用√不适用
三、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的查询索引 | 决议刊登的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2023年年度股东会 | 2024年6月28日 | http://www.sse.com.cn | 2024年6月29日 | 《森特股份2023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2024-026)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
□适用√不适用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一次股东会,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决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一)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及报酬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股
姓名 | 职务 | 性别 | 年龄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年初持股数 | 年末持股数 | 年度内股份增减变动量 | 增减变动原因 | 报告期内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万元) | 是否在公司关联方获取报酬 |
刘爱森 | 董事长兼总经理 | 男 | 53 | 2025/3/21 | 2028/3/20 | 135,226,381 | 135,226,381 | 60.00 | 否 | ||
李桂茹 | 董事 | 女 | 54 | 2025/3/21 | 2028/3/20 | 240 | 240 | 否 | |||
张进军 | 董事 | 男 | 49 | 2025/3/21 | 2028/3/20 | 否 | |||||
白忠学 | 董事 | 男 | 38 | 2025/3/21 | 2028/3/20 | 否 | |||||
翁家恩 | 董事、副总经理 | 男 | 49 | 2025/3/21 | 2028/3/20 | 21,040,000 | 21,040,000 | 60.00 | 否 | ||
苏中一 | 独立董事 | 男 | 68 | 2025/3/21 | 2028/3/20 | 10.00 | 否 | ||||
束伟农 | 独立董事 | 男 | 62 | 2025/3/21 | 2028/3/20 | 否 | |||||
杜晓明 | 独立董事 | 男 | 62 | 2025/3/21 | 2028/3/20 | 否 | |||||
孟托 | 监事会主席 | 男 | 46 | 2025/3/21 | 2028/3/20 | 810,000 | 810,000 | 80.00 | 否 | ||
仇梦妍 | 股东监事 | 女 | 35 | 2025/3/21 | 2028/3/20 | 否 | |||||
李传伟 | 职工监事 | 男 | 56 | 2025/3/21 | 2028/3/20 | 6,000 | 6,000 | 45.00 | 否 | ||
颜坚 | 副总经理 | 男 | 52 | 2025/3/21 | 2028/3/20 | 1,190,000 | 1,190,000 | 80.00 | 否 | ||
叶渊 | 副总经理 | 男 | 53 | 2025/3/21 | 2028/3/20 | 405,000 | 405,000 | 80.00 | 否 | ||
陈俊臣 | 副总经理 | 男 | 46 | 2025/3/21 | 2028/3/20 | 840,350 | 840,350 | 80.00 | 否 | ||
高伟 | 副总经理 | 男 | 42 | 2025/3/21 | 2028/3/20 | 110,000 | 110,000 | 80.00 | 否 | ||
徐晓楠 | 董事会秘书 | 男 | 46 | 2025/3/21 | 2028/3/20 | 60,000 | 60,000 | 45.00 | 否 | ||
周智敏 | 财务总监 | 男 | 41 | 2025/3/21 | 2028/3/20 | 72.00 | 否 | ||||
李文学(离任) | 董事 | 男 | 59 | 2022/2/14 | 2025/3/21 | 否 | |||||
石小敏 | 独立董事 | 男 | 75 | 2022/2/14 | 2025/3/21 | 10.00 | 否 |
(离任) | |||||||||
王琪(离任) | 独立董事 | 男 | 68 | 2022/2/14 | 2025/3/21 | 10.00 | 否 | ||
合计 | / | / | / | / | / | / | 712.00 | / |
姓名
姓名 | 主要工作经历 |
刘爱森 | 曾任聚亨企业集团(泰国)有限公司主任工程师;现任美丽华夏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北京士兴盛亚投资有限公司监事,森特士兴工程有限公司董事,美丽华夏大数据研究院有限公司董事,北京烨兴钢制品有限公司监事,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
李桂茹 | 曾任聚亨企业集团(泰国)有限公司主任设计师;现任北京士兴盛亚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森特士兴工程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
张进军 | 曾任陕西美邦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广药陕西医药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2017年加入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先后担任法务合约部总监、商务部总监、投资管理部总监、审计监察中心负责人;现任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 |
白忠学 | 2008年加入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先后担任银川隆基总经理、硅片事业部副总裁、隆基绿能公司董事、董事长助理、光伏系统事业部总裁等职,现任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
翁家恩 | 现任森特航天环境技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兰州士兴钢结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
苏中一 | 现任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总咨询师、管理部主任,亿嘉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 |
束伟农 | 历任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工程师、总工程师、设计总监,现任首席专家、总工程师,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
杜晓明 | 曾任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研究员,生态环境部土壤与农业农村生态环境监管技术中心研究员、技术评估部主任和综合业务部首席专家,现任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 |
孟托 | 现任北京烨兴钢制品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北京恒瑀电力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
仇梦妍 |
曾任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经理;2022年加入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担任投资管理部投资高级经理;现任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李传伟 | 现任航天未来(北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航天未来(北京)科技传播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职工监事。 |
颜坚 | 现任森特士兴工程有限公司董事,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
叶渊 | 现任北京民福广胜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森特士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广州工控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董事,美丽华夏生态环境科 |
技有限公司董事,广州带路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董事,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 |
陈俊臣 | 现任森特士兴工程有限公司监事,恒汇工程检测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
高伟 | 现任隆基森特新能源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森特士兴(深圳)绿能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沈阳士兴钢结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上海森环筑环境治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
徐晓楠 | 曾在中国石化任法律事务经理等职务;现任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 |
周智敏 | 曾任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集团财务副总监兼会计部高级经理;现任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财务总监)。 |
李文学(离任) | 曾任陕西金山电器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董事长兼党委书记,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副总裁,隆基乐叶光伏科技有限公司经理,陕西金山电气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
石小敏(离任) | 曾就职于国家体改委,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副会长,改革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
王琪(离任) | 曾任建设部科技专家委员会委员,生态环境部环境保护专家委员会委员,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技术研究所所长,中日友好环境保护中心公害防治部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研究室主任,北京市政府顾问,北京中科润宇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
其他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二)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情况
1、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股东单位名称 | 在股东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刘爱森 | 北京士兴盛亚投资有限公司 | 监事 | 2004/6/1 | |
李桂茹 | 北京士兴盛亚投资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04/6/1 | |
张进军 |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审计监察中心负责人 | 2017年 | |
白忠学 |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董事长助理 | 2008年 | |
仇梦妍 |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投资管理部投资高级经理 | 2022年 | |
李文学(离任) |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党委书记 | 2010年 | |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2、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其他单位名称 | 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张进军 |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审计监察中心负责人 | 2017年 | |
白忠学 |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董事长助理 | 2008年 | |
苏中一 |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 | 总咨询师、管理部主任 | ||
苏中一 | 亿嘉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
束伟农 | 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 首席专家、总工程师 | ||
仇梦妍 |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投资管理部投资高级经理 | 2022年 | |
李传伟 | 航天未来(北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
叶渊 | 北京民福广胜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
李文学(离任) |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党委书记 | ||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适用□不适用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由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查其履行职责情况并对其进行年度绩效考评;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由董事会审议确定;董事、监事的报酬由股东会决定。 |
董事在董事会讨论本人薪酬事项时是否回避 | 否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或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事项发表 | 无 |
建议的具体情况 |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确定依据 | 公司根据《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薪酬管理制度》,薪酬管理委员会为公司薪酬管理的最高机构,日常薪酬管理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员工薪酬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加班工资、绩效奖金、各类津贴、补贴和奖金等;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行职责情况并对其进行年度绩效考评。 |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实际支付情况 | 详见第四节“四、(一)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及报酬情况” |
报告期末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际获得的报酬合计 | 报告期末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际获得税前报酬合计712万元。 |
(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姓名 | 担任的职务 | 变动情形 | 变动原因 |
刘爱森 | 董事长兼总经理 | 选举 | 换届 |
李桂茹 | 董事 | 选举 | 换届 |
张进军 | 董事 | 选举 | 换届 |
白忠学 | 董事 | 选举 | 股东推荐 |
翁家恩 | 董事、副总经理 | 选举 | 换届 |
苏中一 | 独立董事 | 选举 | 换届 |
束伟农 | 独立董事 | 选举 | 董事会推荐 |
杜晓明 | 独立董事 | 选举 | 董事会推荐 |
孟托 | 监事会主席 | 选举 | 换届 |
仇梦妍 | 股东监事 | 选举 | 换届 |
李传伟 | 职工监事 | 选举 | 换届 |
颜坚 | 副总经理 | 聘任 | 换届 |
叶渊 | 副总经理 | 聘任 | 换届 |
陈俊臣 | 副总经理 | 聘任 | 换届 |
高伟 | 副总经理 | 聘任 | 换届 |
徐晓楠 | 董事会秘书 | 聘任 | 换届 |
周智敏 | 财务总监 | 聘任 | 换届 |
李文学 | 董事 | 离任 | 任期届满 |
石小敏 | 独立董事 | 离任 | 任期届满 |
王琪 | 独立董事 | 离任 | 任期届满 |
报告期内,公司通过以下相关程序完成董监高人员变动:
2025年2月13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及监事会任期于2025年2月13日届满。鉴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尚在筹备中,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的换届选举工作延期进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任期亦相应顺延。(具体详见《森特股份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延期换届选举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01)
2025年2月27日,公司通过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非职工代
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具体详见《森特股份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6)
2025年2月20日,公司通过第三届第十次职工代表大会,按照民主程序,选举李传伟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具体详见《森特股份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6)
2025年3月21日,公司通过森特股份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五届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五届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第五届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具体详见《森特股份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08)
2025年3月21日,公司通过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财务总监)的议案》。(具体详见《森特股份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09)
(五)近三年受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六)其他
□适用√不适用
五、报告期内召开的董事会有关情况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会议决议 |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 2024/1/9 | 《森特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01) |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 2024/4/12 | 《森特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09) |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 2024/4/29 | 《森特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12) |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 2024/8/28 | 《森特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30) |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 2024/10/30 | 《森特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35) |
六、董事履行职责情况
(一)董事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董事姓名 | 是否独立董事 | 参加董事会情况 |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 出席股东大会的次数 | ||
刘爱森 | 否 | 5 | 1 | 4 | 0 | 0 | 否 | 1 |
李桂茹 | 否 | 5 | 5 | 0 | 0 | 0 | 否 | 1 |
李文学(离任) | 否 | 5 | 0 | 5 | 0 | 0 | 否 | 1 |
张进军 | 否 | 5 | 0 | 5 | 0 | 0 | 否 | 1 |
翁家恩 | 否 | 5 | 4 | 1 | 0 | 0 | 否 | 1 |
苏中一 | 是 | 5 | 3 | 2 | 0 | 0 | 否 | 1 |
石小敏(离任) | 是 | 5 | 5 | 0 | 0 | 0 | 否 | 1 |
王琪(离任) | 是 | 5 | 5 | 0 | 0 | 0 | 否 | 1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年内召开董事会会议次数 | 5 |
其中:现场会议次数 | 0 |
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 0 |
现场和通讯结合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 5 |
(二)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
□适用√不适用
七、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一)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成员情况
专门委员会类别 | 成员姓名 |
审计委员会 | 苏中一、石小敏(离任)、束伟农、张进军 |
提名委员会 | 石小敏(离任)、束伟农、王琪(离任)、杜晓明、刘爱森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王琪(离任)、杜晓明、石小敏(离任)、束伟农、白忠学 |
战略委员会 | 刘爱森、苏中一、石小敏(离任)、束伟农 |
(二)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召开五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4年4月21日 |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 | 审议通过 | 无 |
《关于公司变更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 |||
2024年4月26日 |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1、《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3、《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4、《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 审议通过 | 无 |
2024年8月22日 |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 审议通过 | 无 |
2024年10月29日 |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 审议通过 | 无 |
2024年12月27日 |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1、《关于2024年年度审计前相关工作安排的议案》2、《关于2024年年度审计计划的议案》 | 审议通过 | 无 |
(三)报告期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一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4年4月26日 | 公司第四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关于2024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 审议通过 | 无 |
(四)报告期内战略委员会召开一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4年4月26日 | 公司第四届战略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 审议通过 | 无 |
(五)存在异议事项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八、监事会发现公司存在风险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九、报告期末母公司和主要子公司的员工情况
(一)员工情况
《关于公司2023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 1,170 |
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 463 |
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 | 1,633 |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 | 8 |
专业构成 | |
专业构成类别 | 专业构成人数 |
生产人员 | 67 |
销售人员 | 361 |
技术人员 | 1,005 |
财务人员 | 52 |
行政人员 | 148 |
合计 | 1,633 |
教育程度 | |
教育程度类别 | 数量(人) |
博士及以上学历 | 3 |
研究生学历 | 103 |
大学本科学历 | 966 |
专科及以下学历 | 561 |
合计 | 1,633 |
(二)薪酬政策
√适用□不适用
2024年,公司按岗位确定薪酬原则,公司内部各岗位的薪酬体现各岗位的价值,体现“责、权、利”的统一,与绩效挂钩的原则;依据年度业绩考核激励对象,通过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将公司持续绩效与薪酬相结合,明确业绩考核机制,落实目标责任制。根据公司竞争力、成本控制、绩效考核等情况,确定不同职级薪酬。
(三)培训计划
√适用□不适用
2024年公司定位“规模化发展年”,为促进企业人才培养和储备,保障公司可持续发展,依据公司业务发展实时情况和内部人才能力,形成全年培训建设岗位技能提升速成SOP,开发“标准化工具包”,打造企业文化线上平台等课程体系。公司持续加强专业知识沉淀与管理,夯实“童子功”赋能,形成入职必知、入岗必知、岗位能力进阶的递进学习计划,支持公司战略目标落地。
(四)劳务外包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十、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一)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适用□不适用
1、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及调整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的现金分红政策未进行调整,具体的利润分配政策详见《公司章程》利润分配相关条款。
2、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2023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实施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539,699,97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含税),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26,984,998.90元(含税)。截止本报告出具日,上述分配已实施完成。
3、2024年利润分配预案情况说明
2025年4月22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与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止2024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人民币1,004,228,290.93元。公司2024年度拟以539,699,978股基数进行利润分配,方案如下: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共计分配股利26,984,998.90元(含税)。
(二)现金分红政策的专项说明
√适用□不适用
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 √是□否 |
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 √是□否 |
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 √是□否 |
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 √是□否 |
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其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 | √是□否 |
(三)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方案预案的,公司应
当详细披露原因以及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适用√不适用
(四)本报告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护每10股送红股数(股)
每10股送红股数(股) | |
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 | 0.50 |
每10股转增数(股) | |
现金分红金额(含税) | 26,984,998.90 |
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73,558,304.86 |
现金分红金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 | 36.69 |
以现金方式回购股份计入现金分红的金额 | |
合计分红金额(含税) | 26,984,998.90 |
合计分红金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 | 36.69 |
(五)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现金分红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含税)(1) | 80,909,996.70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并注销金额(2)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现金分红和回购并注销累计金额(3)=(1)+(2) | 80,909,996.70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金额(4) | 61,600,948.31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现金分红比例(%)(5)=(3)/(4) | 131.35 |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73,558,304.86 |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 | 1,004,228,290.93 |
十一、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相关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不适用
(二)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不适用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不适用
(四)报告期内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机制,以及激励机制的建立、实施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十二、报告期内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
□适用√不适用报告期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情况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十三、报告期内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子公司实施管理控制。公司对子公司建立了完整的内部控制体系,从制度建设、流程追踪、经营管理等方面对子公司进行管理,形成事前风险防控、事中监控预警、事后评价优化的管理闭环。报告期内,公司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进行了有效执行。
十四、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报告期内,公司内控审计机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容诚审字[2025]100Z2358号),认为公司于2024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相关内容详见2025年4月23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是否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是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意见类型: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十五、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自查问题整改情况不适用
十六、其他
□适用√不适用
第五节环境与社会责任
一、环境信息情况
是否建立环境保护相关机制 | 否 |
报告期内投入环保资金(单位:万元) | 0 |
(一)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主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1、排污信息
□适用√不适用
2、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适用√不适用
4、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适用√不适用
5、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适用√不适用
6、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7、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
□适用√不适用
(二)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1、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2、参照重点排污单位披露其他环境信息
□适用√不适用
3、未披露其他环境信息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
(三)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
□适用√不适用
(四)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是否采取减碳措施 | 是 |
减少排放二氧化碳当量(单位:吨) | 1,354.42 |
减碳措施类型(如使用清洁能源发电、在生产过程中使用减碳技术、研发生产助于减碳的新产品等) | 清洁能源发电 |
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报告期内,公司通过自有办公楼和工厂加装分布式光伏发电设备,实现光伏发电2,524,084度,直接和间接减少排放二氧化碳1,354.42吨。
二、社会责任工作情况
(一)是否单独披露社会责任报告、可持续发展报告或ESG报告
√适用□不适用2025年4月22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森特股份2024年可持续发展报告暨ESG报告》。
(二)社会责任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三、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第六节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
承诺背景 | 承诺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承诺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股份限售 | 公司控股股东刘爱森以及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翁家恩、颜坚 | 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自申报离职之日起6个月内不转让直接或间接所持公司股份。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延长锁定期限的承诺。 | 是 | 是 | ||||
股份限售 | 持股5%以上股份的股东刘爱森、盛亚投资 | 1、减持条件:出售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对价格做相应除权除息处理),并在减持前3个交易日予以公告。2、减持方式:自第一笔减持起算,预计未来1个月内公开出售股份的数量不超过该公司股份总数1%的,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转让所持股份;超过1%的,通过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转让所持股份。 | 是 | 是 |
3、未能履行承诺约束措施:违反承诺部分获利归公司所有。 | ||||||
解决同业竞争 | 公司实际控制人刘爱森、李桂茹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 为避免同业竞争,维护公司的利益和保证公司的长期稳定发展,刘爱森、李桂茹夫妇承诺:“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人未直接或间接投资于任何与森特士兴存在相同、相似业务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济实体,也未直接或间接从事或参与任何与森特士兴相同、相似或在商业上构成竞争的业务及活动;2、本人将不会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森特士兴的商业机会,如从任何第三方获得的任何商业机会与森特士兴经营的业务存在竞争或可能存在竞争,本人将立即通知森特士兴,并尽力将该商业机会让予森特士兴;3、本人将不会为自己或者任何他人利益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从事或参与任何与森特士兴相同、相似或在商业上构成竞争的业务及活动,或拥有与森特士兴存在竞争关系的任何经济实体的权益,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取得该经济实体的控制权,或在该经济实体中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或其他职务;4、本人将促使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除森特士兴外的其他企业或经济实体履行本承诺函中与本人相同的义务;5、本人在担任森特士兴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及离职后二十四个月内, | 否 | 是 |
上述承诺均对本人具有约束力;6、如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承担由此给森特士兴造成的全部损失;本人因违反上述承诺所取得全部利益归森特士兴所有。” | ||||||
其他 | 公司实际控制人刘爱森、李桂茹和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因信息披露重大违规赔偿损失、回购新股的承诺 | 1、发行人承诺: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招股说明书如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本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公司应该在得知该事实的次一交易日公告,并将依法回购公司股份。公司董事会在公告后的七个交易日内制定股份回购预案并公告,按证监会、交易所的规定和预案启动股份回购措施。公司将以不低于发行价的价格回购所有首次公开发行的新股。2、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刘爱森、李桂茹夫妇承诺: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招股说明书如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本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人将督促发行人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并且本人将以不低于发行价的价格回购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3、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招 | 长期 | 否 | 是 |
股说明书如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承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 ||||||
其他 | 公司控制股东刘爱森和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关于不履行承诺的约束承诺 | 1、发行人承诺:如果本公司未能履行作出的相关承诺,将及时、充分披露未能履行相关承诺的具体原因,向公司投资者或者利益相关方提出补充承诺,以保护公司投资者或者利益相关方的利益;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承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2、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如果本人或者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了做出的关于《招股说明书》真实、准确、完整的承诺,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有权将应付给本人的现金分红(或独立董事津贴、个人从公司领取的工资)予以暂时扣留,直至相关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履行相关承诺义务为止。 | 长期 | 否 | 是 |
(二)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是否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作出说明
□已达到□未达到√不适用
(三)业绩承诺的完成情况及其对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不适用
二、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违规担保情况
□适用√不适用
四、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五、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和影响的分析说明
(一)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解释17号),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本公司于2024年1月1日起执行解释17号的规定。执行解释17号的相关规定对本公司报告期内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2、保证类质保费用重分类财政部于2024年3月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以及2024年12月6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规定保证类质保费用应计入营业成本。
执行该规定对本公司报告期内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二)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三)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的沟通情况
□适用√不适用
(四)审批程序及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六、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现聘任 |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 | 1,000,000.00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年限 | 14年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 | 王明健、熊良安、何浩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计服务的累计年限 | 王明健1年、熊良安2年、何浩1年 |
名称
名称 | 报酬 | |
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 |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300,000.00 |
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2024年6月28日召开的2023年度股东会同意公司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的审计机构。审计期间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下降20%以上(含20%)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七、面临退市风险的情况
(一)导致退市风险警示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适用√不适用
(三)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不适用
八、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不适用
九、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本年度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一)诉讼、仲裁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无后续进展的
□适用√不适用
(二)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诉讼、仲裁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报告期内: | |||||||||
起诉(申请)方 | 应诉(被申请)方 | 承担连 | 诉讼仲 | 诉讼(仲裁)基本情况 | 诉讼(仲裁)涉及金额 | 诉讼(仲裁)是否形 | 诉讼(仲裁)进展情况 | 诉讼(仲裁) | 诉讼(仲裁)判决执 |
带责任方 | 裁类型 | 成预计负债及金额 | 审理结果及影响 | 行情况 | |||||
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前途汽车(苏州)有限公司 | 仲裁 | 2020年,森特股份依据与前途汽车(苏州)有限公司签订的工程施工合同与具体的项目情况向苏州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请求裁决前途汽车给付森特股份拖欠的工程款686.56万元,逾期利息25.79万元,两项共计712.35万元。 | 712.35 | 否 | 我方胜诉。前途汽车经江苏省苏州市虎丘人民法院(2024)苏0505破申66号裁定,进入破产清算程序,我司已向管理人申报债权。 | 预计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 | ||
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中航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诉讼 | 2020年,森特股份依据与中航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签订的工程施工合同与具体的项目情况向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提出诉讼申请,请求人民法院判令中航建筑给付森特股份拖欠的工程款954.00万元,逾期利息49.25万元,中航建筑支付因违约行为造成的损失24.00万元,三项共计1,027.25万元。由于管辖权存在异议, | 1,027.25 | 否 | 案件经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二审判决,我方胜诉,案件在执行阶段。 | 预计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 | 被告已支付绝大部分款项,余款等待对方继续支付。 |
本案已移送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处理。 | |||||||||
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贵州贵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贵州贵安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 诉讼 | 森特股份承建贵安新能源汽车一期项目,因贵州贵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拖欠工程款,森特股份遂诉至法院,涉及金额6,018.93万元。 | 6,018.93 | 否 | 清镇市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我方胜诉,因部分诉求未被支持,我方已向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二审正在审理中。 | 预计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 | |
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昆明融创城投资有限公司、天津融创腾誉文旅地产有限公司、大连万达稳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诉讼 | 森特股份承建昆明万达冷库板项目,因昆明融创城投资有限公司、天津融创腾誉文旅地产有限公司、大连万达稳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拖欠工程款,森特股份遂诉至法院,涉及金额1,087.63万元。 | 1,087.63 | 否 | 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法院做出判决,我方胜诉,案件在执行阶段。 | 预计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 | ||
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兰州万达茂投资有限公司 | 仲裁 | 森特股份承建兰州万达茂冷库板项目,因兰州万达茂投资有限公司拖欠工程款,森特股份遂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涉及金额894.29万元。 | 894.29 | 否 | 案件正在审理中。 | 预计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 | ||
森特士兴集团 | 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 | 仲裁 | 森特股份承建三一智联重卡零部件 | 1,532.52 | 否 |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 | 预计不会对公 | 案件在执行阶段。 |
股份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 | 和工程机械扩产项目(B地块)厂房围护工程,因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拖欠工程款,涉及金额1,532.52万元。 | 会(2025)中国贸仲深裁字第0075号裁定,我方胜诉。已申请强制执行。 | 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 | |||||
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北海晟佳文化旅游投资有限公司;北海银宏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 诉讼 | 森特股份承建北海银基冰雪王国项目,因北海晟佳文化旅游投资有限公司与北海银宏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拖欠工程款,森特股份诉至法院,涉及金额750.78万元。 | 750.78 | 否 | 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银海区人民法院已出具执行裁定书(2024)桂0503执325号,案件在执行阶段。 | 预计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 | 案件在执行阶段。 | |
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中建科工集团有限公司、中建钢构股份有限公司 | 仲裁 | 森特股份承建深圳会展项目,因与中建科工集团有限公司、中建钢构股份有限公司就深圳会展抵房协议事宜,涉及金额1,850.86万元。 | 1,850.86 | 否 |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已出具(2024)中国贸仲深裁字第0571号调解书,待被申请人履行。 | 预计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 | ||
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 | 诉讼 | 森特股份承建沈阳金杯车辆制造有限公司搬迁改造项目工程施工总承包二标段外围护系统、屋面系统工程项目,因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无故拖延支付相应工 | 780.29 | 否 | 沈阳市辽中区人民法院已出具(2024)辽0115民初3165号民事调解书,待被告履行。 | 预计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 |
程款,森特股份向沈阳市辽中区人民法院立案,涉及金额780.29万元。 | ||||||||
华永环境新能源有限公司 | 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诉讼 | 华永环境新能源有限公司与森特股份借款合同一案,涉及本金金额1000万元。 | 1,000 | 否 | 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已出具(2024)京0115民初29103号民事判决书,我司不服判决,已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 预计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 |
(三)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十、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违法违规、受到处罚
及整改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十一、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法院生效判决、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等情况。
十二、重大关联交易
(一)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2、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公司分别于2023年12月18日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3年第一次会议、2024年1月9日第四届董事会、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与2024年6月28日2023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森特股份关
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1月10日、2024年6月29日披露的《森特股份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森特股份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26)。公司预计与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发生关联交易金额为93,000.00万元(含税),报告期内实际发生金额为18,139.93万元(含税);公司预计与武汉基建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发生关联交易7,000.00万元(含税),报告期内实际发生金额1,778.06万元(含税);公司预计与美丽华夏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发生关联交易200.00万元(含税),报告期内实际发生金额144.44万元(含税)。
3、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二)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2、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3、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4、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2、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3、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四)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2、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3、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五)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公司控股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金融业务
□适用√不适用
(六)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三、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一)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1、托管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承包情况
□适用√不适用
3、租赁情况
□适用√不适用
(二)担保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方 | 担保方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发生日期(协议签署日)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类型 | 担保物(如有)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担保是否逾期 | 担保逾期金额 | 反担保情况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关联关系 |
报告期内担保发生额合计(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报告期内担保发生额合计(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报告期末担保余额合计(A)(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发生额合计 | 184,415,570.13 |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担保余额合计(B) | 166,242,550.33 |
公司担保总额情况(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总额(A+B) | 166,242,550.33 |
担保总额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 5.94 |
其中: | |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金额(C) | |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金额(D) | 160,757,840.33 |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部分的金额(E) | |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C+D+E) | 160,757,840.33 |
未到期担保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说明 | |
担保情况说明 |
(三)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的情况
1、委托理财情况
(1)委托理财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情况
□适用√不适用
(2)单项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情况
□适用√不适用
(3)委托理财减值准备
□适用√不适用
2、委托贷款情况
(1)委托贷款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情况
□适用√不适用
(2)单项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情况
□适用√不适用
(3)委托贷款减值准备
□适用√不适用
3、其他情况
□适用√不适用
(四)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不适用
十四、募集资金使用进展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一)募集资金整体使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来源 | 募集资金到位时间 | 募集资金总额 | 募集资金净额(1) | 招股书或募集说明书中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2) | 超募资金总额(3)=(1)-(2)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4) | 其中:截至报告期末超募资金累计投入总额(5) | 截至报告期末募集资金累计投入进度(%)(6)=(4)/(1) | 截至报告期末超募资金累计投入进度(%)(7)=(5)/(3) | 本年度投入金额(8) | 本年度投入金额占比(%)(9)=(8)/(1)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2016年12月7日 | 57,384.18 | 51,114.18 | 51,114.18 | 0 | 46,707.55 | 0 | 91.38 | 0 | 0 | 0 | 0 |
发行可转换债券 | 2019年12月26日 | 60,000.00 | 58,777.06 | 58,777.06 | 0 | 38,966.68 | 0 | 66.30 | 0 | 803.49 | 1.37 | 0 |
合计 | / | 117,384.18 | 109,891.24 | 109,891.24 | 0 | 85,674.23 | 0 | / | / | 803.49 | / | 0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二)募投项目明细
√适用□不适用
1、募集资金明细使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来源 | 项目名称 | 项目性质 | 是否为招股书或者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投资项目 | 是否涉及变更投向 | 募集资金计划投资总额(1) | 本年投入金额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是否已结项 | 投入进度是否符合计划的进度 | 投入进度未达计划的具体原因 | 本年实现的效益 | 本项目已实现的效益或者研发成果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如是,请说明具体情况 | 节余金额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新型材料生产基地建 | 生产建设 | 是 | 否 | 30,000.00 | 0 | 25,593.37 | 85.31 | 2023年12月 | 是 | 是 | 无 | 不适用 | 否 |
设项目 |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补充工程承包业务营运资金项目 | 补流还贷 | 是 | 否 | 21,114.18 | 0 | 21,114.18 | 100.00 | 已实现 | 是 | 是 | 无 | 不适用 | 否 | |
发行可转换债券 | 研发中心项目 | 运营管理 | 是 | 否 | 28,272.00 | 591.82 | 14,280.28 | 50.51 | 2025年12月 | 否 | 是 | 无 | 不适用 | 否 | |
发行可转换债券 | 设计中心项目 | 运营管理 | 是 | 否 | 8,894.00 | 64.67 | 4,218.45 | 47.43 | 2025年12月 | 否 | 是 | 无 | 不适用 | 否 | |
发行可转换债券 | 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平台建设项目 | 运营管理 | 是 | 否 | 4,938.00 | 147.00 | 3,794.89 | 76.85 | 2025年12月 | 否 | 是 | 无 | 不适用 | 否 | |
发行可转换债券 | 补充流动资金 | 补流还贷 | 是 | 否 | 16,673.06 | 16,673.06 | 100.00 | 已实现 | 是 | 是 | 无 | 不适用 | 否 | ||
合计 | / | / | / | / | 109,891.24 | 803.49 | 85,674.23 | / | / | / | / | / | / | / |
2、超募资金明细使用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报告期内募投变更或终止情况
□适用√不适用
(四)报告期内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适用□不适用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在2016年12月7日募集资金到账前,公司以自有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共计18,792.10万元,已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专项审核,并出具了会专字[2016]5192号《关于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2017年1月16日,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自有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金额共计18,792.10万元。
(2)、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截至2020年7月24日公司以自有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共计15,665.10万元,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容诚专字[2020]100Z0511号《关于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2020年7月,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自有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金额15,665.10万元。
2、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登载的《森特股份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0号)。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将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将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截至2024年12月31日已使用12,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尚未归还。
3、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适用√不适用
4、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五、其他对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第七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本变动情况
(一)股份变动情况表
1、股份变动情况表报告期内,公司股份总数及股本结构未发生变化。
2、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3、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有)
□适用√不适用
4、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不适用
(二)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二、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一)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的说明(存续期内利率不同的债券,请分别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变动及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总股本及股东结构变动情况详见本节“一、股本变动情况”,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详见第三节“五、(三)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三)现存的内部职工股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股东总数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23,695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24,991 |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0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0 |
(二)截至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股东名称(全称) | 报告期内增减 | 期末持股数量 | 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股东性质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刘爱森 | 135,226,381 | 25.06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130,805,407 | 24.24 | 0 | 无 | 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
北京士兴盛亚投资有限公司 | 57,662,696 | 10.68 | 0 | 无 | 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
新华都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21,610,406 | 4.00 | 0 | 无 | 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
翁家恩 | 21,040,000 | 3.90 | 110,00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
陈发树 | 6,249,542 | 1.16 | 无 | 0 | 未知 | |||
朱雀基金-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陕煤朱雀新材料产业2期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 4,406,220 | 0.82 | 0 | 无 | 0 | 未知 |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3,731,513 | 0.69 | 0 | 无 | 0 | 未知 | ||
谭启 | 2,064,000 | 0.38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
陈磊 | 1,353,900 | 0.25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种类 | 数量 | |||||||
刘爱森 | 135,226,381 | 人民币普通股 | 135,226,381 | |||||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130,805,407 | 人民币普通股 | 130,805,407 | |||||
北京士兴盛亚投资有限公司 | 57,662,696 | 人民币普通股 | 57,662,696 | |||||
新华都实业集团股 | 21,610,406 | 人民币普通 | 21,610,406 |
份有限公司 | 股 | ||
翁家恩 | 20,93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0,930,000 |
陈发树 | 6,249,542 | 人民币普通股 | 6,249,542 |
朱雀基金-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陕煤朱雀新材料产业2期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 4,406,220 | 人民币普通股 | 4,406,220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3,731,513 | 人民币普通股 | 3,731,513 |
谭启 | 2,064,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064,000 |
陈磊 | 1,353,9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353,900 |
前十名股东中回购专户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上述股东委托表决权、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的说明 | 不适用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北京士兴盛亚投资有限公司为刘爱森、李桂茹夫妇二人控制的公司,新华都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陈发树实际控制的公司。公司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 不适用 |
持股5%以上股东、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不适用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不适用
单位:股
序号 | 有限售条件股东名称 | 持有的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有限售条件股份可上市交易情况 | 限售条件 | |
可上市交易时间 | 新增可上市交易股份数量 | ||||
1 | 翁家恩 | 110,000 | 110,000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不适用 |
(三)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10名股东
□适用√不适用
四、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控股股东情况
1、法人
□适用√不适用
2、自然人
√适用□不适用
姓名 | 刘爱森 |
国籍 | 中国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否 |
主要职业及职务 | 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
3、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爱森先生持有公司135,226,381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5.06%,仍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4、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变更情况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不适用
(二)实际控制人情况
1、法人
□适用√不适用
2、自然人
√适用□不适用
姓名 | 刘爱森、李桂茹 |
国籍 | 中国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否 |
主要职业及职务 | 刘爱森现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李桂茹现任公司董事。 |
过去10年曾控股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情况 | 无 |
3、公司不存在实际控制人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不适用
4、报告期内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不适用
6、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适用√不适用
(三)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情况介绍
□适用√不适用
五、公司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达到80%以上
□适用√不适用
六、其他持股在百分之十以上的法人股东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法人股东名称 | 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 | 成立日期 | 组织机构代码 | 注册资本 | 主要经营业务或管理活动等情况 |
隆基绿能科技 | 李振国 | 2000-02-14 | 91610116710181352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757,804.4598 | 半导体材料、太阳能电池与 |
股份有限公司 | 组件、电子元器件、半导体设备的开发、制造、销售;商品进出口业务;光伏电站项目的开发及工程总承包;光伏电站系统运行维护;LED照明灯具、储能节能产品的销售、技术服务、售后服务;合同能源管理。 | ||||
北京士兴盛亚投资有限公司 | 李桂茹 | 2004-06-01 | 91110302763546124L(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000 | 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 |
情况说明 | 无 |
七、股份限制减持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八、股份回购在报告期的具体实施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八节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九节债券相关情况
一、公司债券(含企业债券)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适用√不适用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十节财务报告
一、审计报告
√适用□不适用
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我们审计了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森特股份)财务报表,包括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森特股份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森特股份,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一)建造合同收入确认
1、事项描述
参见财务报表附注“三、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29.收入确认原则和计量方法”和“五、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40.营业收入及营业成本”。
森特股份2024年度营业收入293,603.06万元,其中278,297.15万元来自于根据履约进度在一段时间内确认的建造合同,履约进度按已经完成的为履行合同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占预计总成
本的比例确定。预计总收入、预计总成本以及履约进度的确定需要森特股份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对合同相关情况做出大量估计,同时营业收入是公司关键业绩指标之一,对于财务报表具有重要性。故我们将建造合同收入确认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我们对建造合同收入确认实施的相关程序主要包括:
(1)了解和评价管理层与建造合同收入确认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有效性;
(2)抽查建造合同,核对合同总收入,复核关键合同条款,并对合同情况执行函证程序;
(3)抽查项目成本预算资料,评价管理层所作出的估计是否合理、依据是否充分;
(4)选取建造合同样本,检查实际发生工程成本的合同、发票、材料收发单、劳务结算单等支持性文件,以评估实际成本的认定;
(5)获取管理层的建造合同收入成本计算表,抽取样本对合同总收入、已发生成本和合同预计总成本进行合同收入确认的重新计算;
(6)分析性复核重大建造合同收入、成本及毛利的波动情况;
(7)选取工程项目,对工程形象进度进行现场查看,与工程管理人员了解工程完工进度,并与账面合同确认进度对比,分析差异原因。
通过实施以上程序,我们没有发现建造合同收入确认存在异常。
(二)应收账款减值准备
1、事项描述
应收账款会计政策和信息披露参见财务报表附注“三、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11.金融工具”和“五、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3.应收账款”。
森特股份2024年度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14,186.77万元。森特股份于资产负债表日对应收账款进行减值测试时需要综合判断应收账款的可收回金额,因金额重大且涉及管理层对未来现金流量等的估计和判断,故我们将应收账款减值准备认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我们对应收账款减值准备实施的相关程序主要包括:
(1)对与应收账款日常管理相关的内部控制设计的合理性及运行的有效性进行评估和测试;
(2)抽查森特股份与业主的结算情况,结合累计回款,测试应收账款期末余额的准确性;
(3)分析确认应收账款坏账准备会计估计的合理性,包括确定预期信用损失率和单项评估的应收账款进行减值测试的判断等,结合信用风险特征对应收账款进行账龄分析,复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的准确性;
(4)对应收账款进行了函证,确认双方就应收账款的金额等已达成一致意见;对未回函应收账款进行替代测试,并抽样检查了期后回款情况。
通过实施以上程序,我们没有发现应收账款减值准备存在异常。
四、其他信息
森特股份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森特股份2024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森特股份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森特股份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森特股份、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森特股份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3)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4)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森特股份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森特股份不能持续经营。
(5)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6)就森特股份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国注册会计师:王明健(项目合伙人)
中国注册会计师:熊良安中国注册会计师:何浩中国·北京2025年4月22日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2024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七、1 | 911,416,441.83 | 1,130,774,648.96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七、4 | 13,465,825.33 | 12,463,377.22 |
应收账款 | 七、5 | 2,185,192,987.06 | 1,600,312,305.31 |
应收款项融资 | 七、7 | 29,569,595.93 | 84,574,485.38 |
预付款项 | 37,526,209.22 | 31,229,574.02 |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七、9 | 30,603,334.63 | 22,491,197.54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七、10 | 339,156,291.39 | 661,331,564.01 |
其中:数据资源 | |||
合同资产 | 七、6 | 1,267,972,103.78 | 2,071,657,829.22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七、13 | 16,707,245.08 | 22,765,913.58 |
流动资产合计 | 4,831,610,034.25 | 5,637,600,895.24 |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七、17 | 22,161,228.43 | 40,669,548.54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七、19 | 1,000,000.00 | |
投资性房地产 | 七、20 | 19,617,197.48 | 17,790,152.62 |
固定资产 | 七、21 | 431,566,357.26 | 449,780,702.06 |
在建工程 | 七、22 | 2,530,123.90 | 4,565,483.74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七、25 | 12,402,320.48 | 15,214,218.17 |
无形资产 | 七、26 | 89,209,289.14 | 92,916,334.21 |
其中:数据资源 | |||
开发支出 |
其中:数据资源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七、28 | 2,392,227.03 | 6,246,400.82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七、29 | 123,561,542.19 | 122,398,625.80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七、30 | 11,859,144.11 | 40,248,387.56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716,299,430.02 | 789,829,853.52 | |
资产总计 | 5,547,909,464.27 | 6,427,430,748.76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七、32 | 275,406,555.55 | 628,996,400.83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七、35 | 102,485,460.12 | 59,080,536.08 |
应付账款 | 七、36 | 1,296,527,815.87 | 1,540,180,126.75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七、38 | 193,644,794.98 | 360,183,845.78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七、39 | 43,102,732.24 | 45,059,384.42 |
应交税费 | 七、40 | 15,080,513.80 | 7,734,704.00 |
其他应付款 | 七、41 | 26,201,921.02 | 36,199,099.31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七、43 | 241,368,766.10 | 159,941,804.19 |
其他流动负债 | 525,761,922.23 | 589,168,203.46 | |
流动负债合计 | 2,719,580,481.91 | 3,426,544,104.82 |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七、45 | 12,000,000.00 | 248,305,111.00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七、47 | 6,950,401.04 | 9,599,271.26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七、51 | 12,280,398.30 | 17,371,575.28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七、29 | 2,825.44 | 25,536.12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31,233,624.78 | 275,301,493.66 | |
负债合计 | 2,750,814,106.69 | 3,701,845,598.48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七、53 | 539,699,978.00 | 539,699,978.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七、55 | 956,265,865.01 | 956,265,865.01 |
减:库存股 | 七、56 | 10,197,000.00 | 10,197,000.00 |
其他综合收益 | 七、57 | 322,568.88 | 206,068.92 |
专项储备 | 七、58 | 15,582,511.66 | 10,477,144.79 |
盈余公积 | 七、59 | 199,006,977.14 | 196,315,751.03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七、60 | 1,056,446,442.29 | 1,012,564,362.44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2,757,127,342.98 | 2,705,332,170.19 | |
少数股东权益 | 39,968,014.60 | 20,252,980.09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2,797,095,357.58 | 2,725,585,150.28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5,547,909,464.27 | 6,427,430,748.76 |
公司负责人:刘爱森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智敏会计机构负责人:刘艳召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613,832,805.15 | 740,253,576.01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13,465,825.33 | 12,402,972.00 | |
应收账款 | 十九、1 | 1,788,187,093.68 | 1,490,314,677.84 |
应收款项融资 | 11,800,705.10 | 76,871,474.03 | |
预付款项 | 34,793,882.34 | 23,262,828.54 | |
其他应收款 | 十九、2 | 549,717,451.65 | 485,035,714.77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存货 | 199,133,292.18 | 560,132,904.20 | |
其中:数据资源 | |||
合同资产 | 925,584,505.16 | 1,740,125,106.47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8,623,960.09 | 18,258,384.42 | |
流动资产合计 | 4,145,139,520.68 | 5,146,657,638.28 |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十九、3 | 263,781,847.20 | 256,040,167.31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19,617,197.48 | 17,790,152.62 | |
固定资产 | 415,519,071.78 | 435,067,255.04 | |
在建工程 | 2,530,123.90 | 1,069,908.52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5,372,996.33 | 5,890,513.43 | |
无形资产 | 88,905,557.85 | 92,449,175.00 | |
其中:数据资源 | |||
开发支出 | |||
其中:数据资源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2,004,509.64 | 5,789,157.41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95,440,114.49 | 95,717,813.25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11,859,144.11 | 39,023,748.80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905,030,562.78 | 948,837,891.38 | |
资产总计 | 5,050,170,083.46 | 6,095,495,529.66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260,206,555.55 | 623,346,400.83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102,201,050.12 | 58,790,961.91 | |
应付账款 | 1,031,193,992.80 | 1,329,736,781.39 |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153,379,649.48 | 296,571,824.50 | |
应付职工薪酬 | 32,475,024.98 | 33,894,641.59 | |
应交税费 | 9,683,498.92 | 1,573,025.02 | |
其他应付款 | 76,901,718.52 | 61,723,936.29 |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238,139,627.93 | 156,531,693.18 | |
其他流动负债 | 415,135,283.80 | 565,728,522.87 | |
流动负债合计 | 2,319,316,402.10 | 3,127,897,787.58 |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12,000,000.00 | 248,305,111.00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3,731,230.72 | 4,394,813.91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12,280,398.30 | 17,371,575.28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28,011,629.02 | 270,071,500.19 | |
负债合计 | 2,347,328,031.12 | 3,397,969,287.77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539,699,978.00 | 539,699,978.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956,374,759.80 | 956,374,759.80 | |
减:库存股 | 10,197,000.00 | 10,197,000.00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13,729,046.47 | 8,340,498.26 | |
盈余公积 | 199,006,977.14 | 196,315,751.03 | |
未分配利润 | 1,004,228,290.93 | 1,006,992,254.80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2,702,842,052.34 | 2,697,526,241.89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5,050,170,083.46 | 6,095,495,529.66 |
公司负责人:刘爱森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智敏会计机构负责人:刘艳召
合并利润表2024年1—12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2,936,030,608.78 | 3,514,949,842.66 | |
其中:营业收入 | 七、61 | 2,936,030,608.78 | 3,514,949,842.66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2,824,434,420.99 | 3,458,471,255.54 | |
其中:营业成本 | 七、61 | 2,415,832,722.08 | 3,006,072,815.17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 七、62 | 24,270,525.93 | 14,532,419.62 |
销售费用 | 七、63 | 133,624,978.01 | 124,154,385.00 |
管理费用 | 七、64 | 140,908,230.17 | 143,316,749.84 |
研发费用 | 七、65 | 83,810,261.24 | 124,634,830.61 |
财务费用 | 七、66 | 25,987,703.56 | 45,760,055.30 |
其中:利息费用 | 24,236,782.49 | 39,677,319.20 | |
利息收入 | 10,416,177.54 | 20,511,794.87 | |
加:其他收益 | 七、67 | 17,411,541.67 | 38,798,981.21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68 | 9,797,231.74 | -25,664,293.52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64,026.71 | -22,635,543.29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1,375,622.23 | -3,028,750.23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七、71 | -127,408,387.97 | -30,720,239.04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七、72 | 72,271,265.53 | 20,363,554.61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73 | 110,203.18 | 307,545.81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83,778,041.94 | 59,564,136.19 | |
加:营业外收入 | 七、74 | 645,479.27 | 487,414.52 |
减:营业外支出 | 七、75 | 628,019.96 | 167,671.49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83,795,501.25 | 59,883,879.22 | |
减:所得税费用 | 七、76 | 10,081,185.01 | 2,586,768.13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73,714,316.24 | 57,297,111.09 |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73,714,316.24 | 57,297,111.09 |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73,558,304.86 | 57,801,214.86 | |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 156,011.38 | -504,103.77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116,499.96 | 66,157.10 | |
(一)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116,499.96 | 66,157.10 | |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 | 116,499.96 | 66,157.10 |
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116,499.96 | 66,157.10 | |
(7)其他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73,830,816.20 | 57,363,268.19 | |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73,674,804.82 | 57,867,371.96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156,011.38 | -504,103.77 |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4 | 0.11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14 | 0.11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公司负责人:刘爱森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智敏会计机构负责人:刘艳召
母公司利润表2024年1—12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十九、4 | 2,428,589,334.93 | 3,305,915,203.42 |
减:营业成本 | 十九、4 | 2,017,552,181.41 | 2,920,984,595.48 |
税金及附加 | 23,144,126.19 | 13,440,777.42 | |
销售费用 | 119,470,743.30 | 105,736,081.95 | |
管理费用 | 109,491,038.00 | 116,035,274.99 | |
研发费用 | 74,745,987.78 | 112,803,405.69 | |
财务费用 | 25,077,856.56 | 46,580,558.21 | |
其中:利息费用 | 22,537,236.02 | 37,804,403.03 | |
利息收入 | 7,770,084.80 | 17,412,944.52 | |
加:其他收益 | 16,560,007.05 | 38,564,843.00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十九、5 | 6,486,095.86 | -26,532,102.68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64,026.71 | -22,635,543.29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923,988.20 | -3,028,750.23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
“-”号填列)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134,573,137.26 | -28,617,546.80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79,530,098.01 | 25,989,772.80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52,089.32 | 156,502.92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27,162,554.67 | -104,021.08 | |
加:营业外收入 | 638,103.35 | 450,175.44 | |
减:营业外支出 | 601,512.12 | 10,853.27 |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27,199,145.90 | 335,301.09 | |
减:所得税费用 | 286,884.76 | -7,808,136.70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26,912,261.14 | 8,143,437.79 |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26,912,261.14 | 8,143,437.79 |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26,912,261.14 | 8,143,437.79 |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公司负责人:刘爱森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智敏会计机构负责人:刘艳召
合并现金流量表2024年1—12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2,736,963,298.28 | 3,494,485,218.87 |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1) | 131,069,840.28 | 171,413,979.70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868,033,138.56 | 3,665,899,198.57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1,885,099,259.57 | 3,001,157,338.32 |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346,514,841.27 | 351,136,280.52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152,016,449.52 | 83,431,592.68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1) | 289,392,585.81 | 219,025,781.86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673,023,136.17 | 3,654,750,993.38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95,010,002.39 | 11,148,205.19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25,440,963.20 | 3,475,685.92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64,987.22 | 289,908.87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380.96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 |
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5,506,331.38 | 3,765,594.79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12,855,204.56 | 22,139,359.60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2,400,000.00 | 6,000,000.00 |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2) | 179,918.11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5,435,122.67 | 28,139,359.60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0,071,208.71 | -24,373,764.81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20,000,000.00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20,000,000.00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260,000,000.00 | 622,517,731.77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9、(3) | 94,368,600.00 | 15,847,000.00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74,368,600.00 | 638,364,731.77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777,167,731.77 | 724,959,089.50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50,105,141.01 | 62,228,311.49 |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9、(3) | 17,510,735.63 | 277,358,988.79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844,783,608.41 | 1,064,546,389.78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70,415,008.41 | -426,181,658.01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94,401.85 | 318,612.19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265,428,199.16 | -439,088,605.44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034,036,673.76 | 1,473,125,279.20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768,608,474.60 | 1,034,036,673.76 |
公司负责人:刘爱森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智敏会计机构负责人:刘艳召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4年1—12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2,801,660,461.82 | 3,478,966,053.72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 | 81,122,931.34 | 171,777,264.31 |
现金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882,783,393.16 | 3,650,743,318.03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1,817,842,025.22 | 3,328,476,218.20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251,460,396.40 | 254,530,945.47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131,716,393.71 | 72,706,790.99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269,696,868.53 | 299,245,307.33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470,715,683.86 | 3,954,959,261.99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12,067,709.30 | -304,215,943.96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31,589,538.20 | 3,475,685.92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43,166.94 | 275,631.15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50,000.00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1,632,705.14 | 3,801,317.07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11,358,870.38 | 14,872,847.95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31,400,000.00 | 36,923,150.00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42,758,870.38 | 51,795,997.95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1,126,165.24 | -47,994,680.88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260,000,000.00 | 622,517,731.77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0,197,000.00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60,000,000.00 | 632,714,731.77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777,167,731.77 | 724,959,089.50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50,105,141.01 | 62,228,311.49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7,018,916.12 | 66,622,606.52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834,291,788.90 | 853,810,007.51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74,291,788.90 | -221,095,275.74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208,707.30 | 253,005.99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73,558,952.14 | -573,052,894.59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647,249,113.06 | 1,220,302,007.65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473,690,160.92 | 647,249,113.06 |
公司负责人:刘爱森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智敏会计机构负责人:刘艳召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4年1—12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4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539,699,978.00 | 956,265,865.01 | 10,197,000.00 | 206,068.92 | 10,477,144.79 | 196,315,751.03 | 1,012,564,362.44 | 2,705,332,170.19 | 20,252,980.09 | 2,725,585,150.28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539,699,978.00 | 956,265,865.01 | 10,197,000.00 | 206,068.92 | 10,477,144.79 | 196,315,751.03 | 1,012,564,362.44 | 2,705,332,170.19 | 20,252,980.09 | 2,725,585,150.28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16,499.96 | 5,105,366.87 | 2,691,226.11 | 43,882,079.85 | 51,795,172.79 | 19,715,034.51 | 71,510,207.30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16,499.96 | 73,558,304.86 | 73,674,804.82 | 156,011.38 | 73,830,816.20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19,559,023.13 | 19,559,023.13 | |||||||||||||
1.所有者投 | 18,750,000.00 | 18,750,000.00 |
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809,023.13 | 809,023.13 | ||||||
(三)利润分配 | 2,691,226.11 | -29,676,225.01 | -26,984,998.90 | -26,984,998.9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2,691,226.11 | -2,691,226.11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26,984,998.90 | -26,984,998.90 | -26,984,998.90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5,105,366.87 | 5,105,366.87 | 5,105,366.87 | ||||||||||
1.本期提取 | 14,791,734.26 | 14,791,734.26 | 14,791,734.26 | ||||||||||
2.本期使用 | 9,686,367.39 | 9,686,367.39 | 9,686,367.39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539,699,978.00 | 956,265,865.01 | 10,197,000.00 | 322,568.88 | 15,582,511.66 | 199,006,977.14 | 1,056,446,442.29 | 2,757,127,342.98 | 39,968,014.60 | 2,797,095,357.58 |
项目
项目 | 2023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538,799,978.00 | 946,968,865.01 | 139,911.82 | 14,371,502.87 | 195,503,351.46 | 982,604,473.75 | 2,678,388,082.91 | 20,754,364.10 | 2,699,142,447.01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1,944.21 | -86,983.49 | -88,927.70 | 2,719.76 | -86,207.94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538,799,978.00 | 946,968,865.01 | 139,911.82 | 14,371,502.87 | 195,501,407.25 | 982,517,490.26 | 2,678,299,155.21 | 20,757,083.86 | 2,699,056,239.07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900,000.00 | 9,297,000.00 | 10,197,000.00 | 66,157.10 | -3,894,358.08 | 814,343.78 | 30,046,872.18 | 27,033,014.98 | -504,103.77 | 26,528,911.21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66,157.10 | 57,801,214.86 | 57,867,371.96 | -504,103.77 | 57,363,268.19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900,000.00 | 9,297,000.00 | 10,197,000.00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900,000.00 | 9,297,000.00 | 10,197,000.00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814,343.78 | -27,754,342.68 | -26,939,998.90 | -26,939,998.9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814,343.78 | -814,343.78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26,939,998.90 | -26,939,998.90 | -26,939,998.90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3,894,358.08 | -3,894,358.08 | -3,894,358.08 | ||||||||||
1.本期提取 | 24,459,634.61 | 24,459,634.61 | 24,459,634.61 | ||||||||||
2.本期使用 | 28,353,992.69 | 28,353,992.69 | 28,353,992.69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539,699,978.00 | 956,265,865.01 | 10,197,000.00 | 206,068.92 | 10,477,144.79 | 196,315,751.03 | 1,012,564,362.44 | 2,705,332,170.19 | 20,252,980.09 | 2,725,585,150.28 |
公司负责人:刘爱森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智敏会计机构负责人:刘艳召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4年1—12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4年度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539,699,978.00 | 956,374,759.80 | 10,197,000.00 | 8,340,498.26 | 196,315,751.03 | 1,006,992,254.80 | 2,697,526,241.89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539,699,978.00 | 956,374,759.80 | 10,197,000.00 | 8,340,498.26 | 196,315,751.03 | 1,006,992,254.80 | 2,697,526,241.89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5,388,548.21 | 2,691,226.11 | -2,763,963.87 | 5,315,810.45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26,912,261.14 | 26,912,261.14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 |
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2,691,226.11 | -29,676,225.01 | -26,984,998.9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2,691,226.11 | -2,691,226.11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26,984,998.90 | -26,984,998.90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5,388,548.21 | 5,388,548.21 | |||||||
1.本期提取 | 14,636,129.50 | 14,636,129.50 | |||||||
2.本期使用 | 9,247,581.29 | 9,247,581.29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539,699,978.00 | 956,374,759.80 | 10,197,000.00 | 13,729,046.47 | 199,006,977.14 | 1,004,228,290.93 | 2,702,842,052.34 |
项目
项目 | 2023年度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 | 其他 |
债 | 综合收益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538,799,978.00 | 947,077,759.80 | 12,427,155.12 | 195,503,351.46 | 1,026,620,657.60 | 2,720,428,901.98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1,944.21 | -17,497.91 | -19,442.12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538,799,978.00 | 947,077,759.80 | 12,427,155.12 | 195,501,407.25 | 1,026,603,159.69 | 2,720,409,459.86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900,000.00 | 9,297,000.00 | 10,197,000.00 | -4,086,656.86 | 814,343.78 | -19,610,904.89 | -22,883,217.97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8,143,437.79 | 8,143,437.79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900,000.00 | 9,297,000.00 | 10,197,000.00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900,000.00 | 9,297,000.00 | 10,197,000.00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814,343.78 | -27,754,342.68 | -26,939,998.9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814,343.78 | -814,343.78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26,939,998.90 | -26,939,998.90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4,086,656.86 | -4,086,656.86 | |||||||
1.本期提取 | 23,419,779.23 | 23,419,779.23 | |||||||
2.本期使用 | 27,506,436.09 | 27,506,436.09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539,699,978.00 | 956,374,759.80 | 10,197,000.00 | 8,340,498.26 | 196,315,751.03 | 1,006,992,254.80 | 2,697,526,241.89 |
公司负责人:刘爱森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智敏会计机构负责人:刘艳召
三、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概况
√适用□不适用
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或“森特股份”)系由北京士兴钢结构有限公司于2012年5月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11月,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2618号《关于核准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的核准,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股票简称“森特股份”,股票代码“603098”。截止2024年12月31日,公司股本总额为53,969.9978万元。公司总部的经营地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永昌东四路10号院1号楼1层101。法定代表人刘爱森。
公司主营业务包括BIPV业务、高端建筑金属围护业务和土壤与地下水环境治理业务。
财务报表批准报出日:本财务报表业经本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4月22日决议批准报出。
四、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编制基础
本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和准则解释的规定进行确认和计量,在此基础上编制财务报表。此外,本公司还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23年修订)》披露有关财务信息。
2、持续经营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对自报告期末起12个月的持续经营能力进行了评估,未发现影响本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的事项,本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财务报表是合理的。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下列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制定。未提及的业务按企业会计准则中相关会计政策执行。
1、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股东权益变动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会计期间本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营业周期
√适用□不适用本公司正常营业周期为一年。
4、记账本位币本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5、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
√适用□不适用
项目 | 重要性标准 |
重要的应收款项核销 | 利润总额的3%以上且金额大于1000万元 |
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 | 利润总额的3%以上且金额大于200万元 |
重要的债权投资 | 利润总额的3%以上且金额大于500万元 |
重要的在建工程 | 利润总额的3%以上且单个项目预算金额大于1000万元 |
重要的投资活动 | 利润总额的5%以上且金额大于2000万元 |
重要的筹资活动 | 利润总额的5%以上且金额大于2000万元 |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 子公司净资产占集团净资产15%以上,或子公司净利润占集团合并净利润的15%以上,或子公司收入占集团合并收入的15%以上 |
重要的联营企业 | 公司将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超过资产总额的3%的联营企业认定为重要的联营企业 |
6、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本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在合并日按取得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其中,对于被合并方与本公司在企业合并前采用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不同的,基于重要性原则统一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即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对被合并方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本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所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间存在差额的,首先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的余额不足冲减的,依次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
通过分步交易实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见附注三、7(6)。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本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和负债,在购买日按其公允价值计量。其中,对于被购买方与本公司在企业合并前采用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不同的,基于重要性原则统一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即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对被购买方资产、负债的账面价
值进行调整。本公司在购买日的合并成本大于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如果合并成本小于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差额,首先对合并成本以及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进行复核,经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其差额确认为合并当期损益。通过分步交易实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见附注五、7(6)。
(3)企业合并中有关交易费用的处理
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
7、控制的判断标准和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适用□不适用
(1)控制的判断标准和合并范围的确定
控制是指本公司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控制的定义包含三项基本要素:一是投资方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二是因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三是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当本公司对被投资方的投资具备上述三要素时,表明本公司能够控制被投资方。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不仅包括根据表决权(或类似表决权)本身或者结合其他安排确定的子公司,也包括基于一项或多项合同安排决定的结构化主体。
子公司是指被本公司控制的主体(含企业、被投资单位中可分割的部分,以及企业所控制的结构化主体等),结构化主体是指在确定其控制方时没有将表决权或类似权利作为决定性因素而设计的主体(注:有时也称为特殊目的主体)。
(2)关于母公司是投资性主体的特殊规定
如果母公司是投资性主体,则只将那些为投资性主体的投资活动提供相关服务的子公司纳入合并范围,其他子公司不予以合并,对不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的股权投资方确认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当母公司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该母公司属于投资性主体:
①该公司是以向投资方提供投资管理服务为目的,从一个或多个投资者处获取资金。
②该公司的唯一经营目的,是通过资本增值、投资收益或两者兼有而让投资者获得回报。
③该公司按照公允价值对几乎所有投资的业绩进行考量和评价。
当母公司由非投资性主体转变为投资性主体时,除仅将为其投资活动提供相关服务的子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外,企业自转变日起对其他子公司不再予以合并,并参照部分处置子公司股权但未丧失控制权的原则处理。
当母公司由投资性主体转变为非投资性主体时,应将原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于转变日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原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在转变日的公允价值视同为购买的交易对价,按照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处理。
(3)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本公司以自身和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编制合并财务报表。
本公司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将整个企业集团视为一个会计主体,依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确认、计量和列报要求,按照统一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反映企业集团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①合并母公司与子公司的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和现金流等项目。
②抵销母公司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母公司在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
③抵销母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的影响。内部交易表明相关资产发生减值损失的,应当全额确认该部分损失。
④站在企业集团角度对特殊交易事项予以调整。
(4)报告期内增减子公司的处理
①增加子公司或业务
A.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或业务
(a)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同时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b)编制合并利润表时,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同时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c)编制合并现金流量表时,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同时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B.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或业务
(a)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
(b)编制合并利润表时,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
(c)编制合并现金流量表时,将该子公司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②处置子公司或业务
A.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
B.编制合并利润表时,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
C.编制合并现金流量表时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5)合并抵销中的特殊考虑
①子公司持有本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视为本公司的库存股,作为所有者权益的减项,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以“减:库存股”项目列示。
子公司相互之间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比照本公司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的抵销方法,将长期股权投资与其对应的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相互抵销。
②“专项储备”和“一般风险准备”项目由于既不属于实收资本(或股本)、资本公积,也与留存收益、未分配利润不同,在长期股权投资与子公司所有者权益相互抵销后,按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份额予以恢复。
③因抵销未实现内部销售损益导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在所属纳税主体的计税基础之间产生暂时性差异的,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同时调整合并利润表中的所得税费用,但与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事项及企业合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除外。
④本公司向子公司出售资产所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应当全额抵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子公司向本公司出售资产所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应当按照本公司对该子公司的分配比例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和“少数股东损益”之间分配抵销。子公司之间出售资产所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应当按照本公司对出售方子公司的分配比例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和“少数股东损益”之间分配抵销。
⑤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的,其余额仍应当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6)特殊交易的会计处理
①购买少数股东股权
本公司购买子公司少数股东拥有的子公司股权,在个别财务报表中,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成本按照所支付对价的公允价值计量。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应当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依次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
②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子公司控制权的
A.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在合并日,本公司在个别财务报表中,根据合并后应享有的子公司净资产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确定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取得进一步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
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依次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合并方在合并中取得的被合并方的资产、负债,除因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不同而进行的调整以外,按合并日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合并前持有投资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与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合并方在取得被合并方控制权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在取得原股权之日与合并方和被合并方同处于同一方最终控制之日孰晚日起至合并日之间已确认有关损益、其他综合收益以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应分别冲减比较报表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或当期损益。
B.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在合并日,在个别财务报表中,按照原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合并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股权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留存收益,该股权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转出至留存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作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者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以及权益法核算下的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在购买日采用与被投资方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与其相关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投资收益。
③本公司处置对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但未丧失控制权
母公司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④本公司处置对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且丧失控制权
A.一次交易处置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方的控制权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与商誉之和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
与原子公司的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采用与原有子公司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与原有子公司相关的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丧失控制权时转入当期损益。
B.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应首先判断分步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如果分步交易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对丧失子公司控制权之前的各项交易,结转每一次处置股权相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所得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应按照“母公司处置对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但未丧失控制权”的有关规定处理。
如果分步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应当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在丧失控制权之前的每一次处置价款与所处置的股权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先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到丧失控制权时再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的当期损益;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丧失控制权之前的每一次交易,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应当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下列一种或多种情况的,通常将多次交易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a)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b)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c)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d)一项交易单独考虑时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⑤因子公司的少数股东增资而稀释母公司拥有的股权比例
子公司的其他股东(少数股东)对子公司进行增资,由此稀释了母公司对子公司的股权比例。在合并财务报表中,按照增资前的母公司股权比例计算其在增资前子公司账面净资产中的份额,该份额与增资后按照母公司持股比例计算的在增资后子公司账面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8、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合营安排,是指一项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共同控制的安排。本公司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
(1)共同经营
共同经营是指本公司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的合营安排。
本公司确认其与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相关的下列项目,并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①确认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
②确认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
③确认出售其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
④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
⑤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2)合营企业合营企业是指本公司仅对该安排的净资产享有权利的合营安排。本公司按照长期股权投资有关权益法核算的规定对合营企业的投资进行会计处理。
9、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现金等价物是指企业持有的期限短(一般指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10、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适用□不适用
(1)外币交易时折算汇率的确定方法本公司外币交易初始确认时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或采用按照系统合理的方法确定的、与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近似的汇率(以下简称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
(2)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的折算方法在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因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与初始确认时或前一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对于以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的存货,在以外币购入存货并且该存货在资产负债表日的可变现净值以外币反映的情况下,先将可变现净值按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再与以记账本位币反映的存货成本进行比较,从而确定该项存货的期末价值;对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折算后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其折算后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之间的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3)外币报表折算方法对企业境外经营财务报表进行折算前先调整境外经营的会计期间和会计政策,使之与企业会计期间和会计政策相一致,再根据调整后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编制相应货币(记账本位币以外的货币)的财务报表,再按照以下方法对境外经营财务报表进行折算:
①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
②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或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折算。
③外币现金流量以及境外子公司的现金流量,采用现金流量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或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折算。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应当作为调节项目,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报。
④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的“其他综合收益”项目列示。
处置境外经营并丧失控制权时,将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列示的、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全部或按处置该境外经营的比例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11、金融工具
√适用□不适用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方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方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
(1)金融工具的确认和终止确认
当本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相关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终止确认:
①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②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符合下述金融资产转移的终止确认条件。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本公司(借入方)与借出方之间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原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原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终止确认原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本公司对原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合同条款作出实质性修改的,应当终止原金融负债,同时按照修改后的条款确认一项新的金融负债。
以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按交易日进行会计确认和终止确认。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是指按照合同条款规定,在法规或市场惯例所确定的时间安排来交付金融资产。交易日,是指本公司承诺买入或卖出金融资产的日期。
(2)金融资产的分类与计量
本公司在初始确认时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除非本公司改变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在此情形下,所有受影响的相关金融资产在业务模式发生变更后的首个报告期间的第一天进行重分类,否则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后不得进行重分类。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因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而产生的、未包含或不考虑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本公司则按照收入准则定义的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
①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本公司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其终止确认、按实际利率法摊销或减值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均计入当期损益。
②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本公司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金融资产为目标;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减值损失或利得及汇兑损益确认为当期损益外,此类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作为其他综合收益确认,直到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其累计利得或损失转入当期损益。但是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该金融资产的相关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不可撤销地选择将部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仅将相关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公允价值变动作为其他综合收益确认,直到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其累计利得或损失转入留存收益。
③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上述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外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所有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3)金融负债的分类与计量
本公司将金融负债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及财务担保合同负债及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
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该类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与套期会计有关外,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包括利息费用)计入当期损益。但本公司对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由其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该金融负债公允价值的变动金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该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和损失应当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②贷款承诺及财务担保合同负债
贷款承诺是本公司向客户提供的一项在承诺期间内以既定的合同条款向客户发放贷款的承诺。贷款承诺按照预期信用损失模型计提减值损失。
财务担保合同指,当特定债务人到期不能按照最初或修改后的债务工具条款偿付债务时,要求本公司向蒙受损失的合同持有人赔付特定金额的合同。财务担保合同负债以按照依据金融工具的减值原则所确定的损失准备金额以及初始确认金额扣除按收入确认原则确定的累计摊销额后的余额孰高进行后续计量。
③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初始确认后,对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
除特殊情况外,金融负债与权益工具按照下列原则进行区分:
①如果本公司不能无条件地避免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来履行一项合同义务,则该合同义务符合金融负债的定义。有些金融工具虽然没有明确地包含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义务的条款和条件,但有可能通过其他条款和条件间接地形成合同义务。
②如果一项金融工具须用或可用本公司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需要考虑用于结算该工具的本公司自身权益工具,是作为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替代品,还是为了使该工具持有方享有在发行方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如果是前者,该工具是发行方的金融负债;如果是后者,该工具是发行方的权益工具。在某些情况下,一项金融工具合同规定本公司须用或可用自身权益工具结算该金融工具,其中合同权利或合同义务的金额等于可获取或需交付的自身权益工具的数量乘以其结算时的公允价值,则无论该合同权利或合同义务的金额是固定的,还是完全或部分地基于除本公司自身权益工具的市场价格以外变量(例如利率、某种商品的价格或某项金融工具的价格)的变动而变动,该合同分类为金融负债。
(4)衍生金融工具及嵌入衍生工具
衍生金融工具以衍生交易合同签订当日的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并以其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为正数的衍生金融工具确认为一项资产,公允价值为负数的确认为一项负债。
除现金流量套期中属于套期有效的部分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并于被套期项目影响损益时转出计入当期损益之外,衍生工具公允价值变动而产生的利得或损失,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对包含嵌入衍生工具的混合工具,如主合同为金融资产的,混合工具作为一个整体适用金融资产分类的相关规定。如主合同并非金融资产,且该混合工具不是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进行会计处理,嵌入衍生工具与该主合同在经济特征及风险方面不存在紧密关系,且与嵌入衍生工具条件相同、单独存在的工具符合衍生工具定义的,嵌入衍生工具从混合工具中分拆,作为单独的衍生金融工具处理。如果该嵌入衍生工具在取得日或后续资产负债表日的公允价值无法单独计量,则将混合工具整体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5)金融工具减值
本公司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合同资产、租赁应收款、贷款承诺及财务担保合同等,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损失准备。
①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本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其中,对于本公司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应按照该金融资产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金融工具整个预计存续期内所有可能发生的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
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资产负债表日后12个月内(若金融工具的预计存续期少于12个月,则为预计存续期)可能发生的金融工具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是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的一部分。
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于处于不同阶段的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分别进行计量。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未显著增加的,处于第一阶段,本公司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本公司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公司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公司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本公司对于处于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以及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按照其未扣除减值准备的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对于处于第三阶段的金融工具,按照其账面余额减已计提减值准备后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对于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及合同资产,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均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A.应收款项/合同资产
对于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存在减值,以及其他适用于单项评估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合同资产及长期应收款等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确认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单项减值准备。对于不存在减值客观证据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合同资产及长期应收款或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合同资产及长期应收款等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票据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票据组合1商业承兑汇票应收票据组合2银行承兑汇票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票据,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应收账款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账款组合1合并范围内各公司之间应收款项应收账款组合2除组合1之外的应收款项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账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其他应收款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其他应收款组合1应收合并范围内公司的款项其他应收款组合2应收非合并范围内公司的款项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其他应收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应收款项融资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款项融资组合1数字化应收债权凭证应收款项融资组合2银行承兑汇票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款项融资,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合同资产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合同资产组合1已完工未结算资产合同资产组合2未到期质保金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合同资产,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本公司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账龄 |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
1年以内 | 5% | 5% |
1至2年 | 10% | 10% |
2至3年 | 30% | 30% |
3至4年 | 50% | 50% |
4至5年 | 80% | 80% |
5年以上 | 100% | 100% |
B.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
对于债权投资和其他债权投资,本公司按照投资的性质,根据交易对手和风险敞口的各种类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②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
如果金融工具的违约风险较低,借款人在短期内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很强,并且即便较长时期内经济形势和经营环境存在不利变化但未必一定降低借款人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该金融工具被视为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
③信用风险显著增加
本公司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所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与在初始确认时所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概率的相对变化,以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
在确定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时,本公司考虑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本公司考虑的信息包括:
A.信用风险变化所导致的内部价格指标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B.预期将导致债务人履行其偿债义务的能力是否发生显著变化的业务、财务或经济状况的不利变化;
C.债务人经营成果实际或预期是否发生显著变化;债务人所处的监管、经济或技术环境是否发生显著不利变化;
D.作为债务抵押的担保物价值或第三方提供的担保或信用增级质量是否发生显著变化。这些变化预期将降低债务人按合同规定期限还款的经济动机或者影响违约概率;
E.预期将降低债务人按合同约定期限还款的经济动机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F.借款合同的预期变更,包括预计违反合同的行为是否可能导致的合同义务的免除或修订、给予免息期、利率跳升、要求追加抵押品或担保或者对金融工具的合同框架做出其他变更;
G.债务人预期表现和还款行为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H.合同付款是否发生逾期超过(含)30日。
根据金融工具的性质,本公司以单项金融工具或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以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进行评估时,本公司可基于共同信用风险特征对金融工具进行分类,例如逾期信息和信用风险评级。
通常情况下,如果逾期超过30日,本公司确定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经显著增加。除非本公司无需付出过多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证明虽然超过合同约定的付款期限30天,但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以来并未显著增加。
④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评估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是否已发生信用减值。当对金融资产预期未来现金流量具有不利影响的一项
或多项事件发生时,该金融资产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已发生信用减值的证据包括下列可观察信息:
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债务人违反合同,如偿付利息或本金违约或逾期等;债权人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发行方或债务人财务困难导致该金融资产的活跃市场消失;以大幅折扣购买或源生一项金融资产,该折扣反映了发生信用损失的事实。
⑤预期信用损失准备的列报
为反映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的变化,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应当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损失准备抵减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本公司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损失准备,不抵减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⑥核销
如果本公司不再合理预期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则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这种减记构成相关金融资产的终止确认。这种情况通常发生在本公司确定债务人没有资产或收入来源可产生足够的现金流量以偿还将被减记的金额。
已减记的金融资产以后又收回的,作为减值损失的转回计入收回当期的损益。
(6)金融资产转移
金融资产转移是指下列两种情形:
A.将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转移给另一方;
B.将金融资产整体或部分转移给另一方,但保留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并承担将收取的现金流量支付给一个或多个收款方的合同义务。
①终止确认所转移的金融资产
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或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在判断是否已放弃对所转移金融资产的控制时,根据转入方出售该金融资产的实际能力。转入方能够单方面将转移的金融资产整体出售给不相关的第三方,且没有额外条件对此项出售加以限制的,则公司已放弃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
本公司在判断金融资产转移是否满足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注重金融资产转移的实质。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A.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B.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于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第十八条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的情形)之和。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在此种情况下,所保留的服务资产视同继续确认金融资产的一部分)之间,按照转移日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A.终止确认部分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
B.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第十八条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的情形)之和。
②继续涉入所转移的金融资产
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且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应当按照其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是指企业承担的被转移金融资产价值变动风险或报酬的程度。
③继续确认所转移的金融资产
仍保留与所转移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应当继续确认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并将收到的对价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
该金融资产与确认的相关金融负债不得相互抵销。在随后的会计期间,企业应当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产生的收入(或利得)和该金融负债产生的费用(或损失)。
(7)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应当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得相互抵销。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
本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
本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金融资产转移,转出方不得将已转移的金融资产和相关负债进行抵销。
(8)金融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
本公司以主要市场的价格计量相关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不存在主要市场的,本公司以最有利市场的价格计量相关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本公司采用市场参与者在对该资产或负债定价时为实现其经济利益最大化所使用的假设。
主要市场,是指相关资产或负债交易量最大和交易活跃程度最高的市场;最有利市场,是指在考虑交易费用和运输费用后,能够以最高金额出售相关资产或者以最低金额转移相关负债的市场。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本公司采用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本公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
以公允价值计量非金融资产的,考虑市场参与者将该资产用于最佳用途产生经济利益的能力,或者将该资产出售给能够用于最佳用途的其他市场参与者产生经济利益的能力。
①估值技术
本公司采用在当期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使用的估值技术主要包括:市场法、收益法和成本法。本公司使用与其中一种或多种估值技术相一致的方法计量公允价值,使用多种估值技术计量公允价值的,考虑各估值结果的合理性,选取在当期情况下最能代表公允价值的金额作为公允价值。
本公司在估值技术的应用中,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可观察输入值,是指能够从市场数据中取得的输入值。该输入值反映了市场参与者在对相关资产或负债定价时所使用的假设。不可观察输入值,是指不能从市场数据中取得的输入值。该输入值根据可获得的市场参与者在对相关资产或负债定价时所使用假设的最佳信息取得。
②公允价值层次本公司将公允价值计量所使用的输入值划分为三个层次,并首先使用第一层次输入值,其次使用第二层次输入值,最后使用第三层次输入值。第一层次输入值是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第二层次输入值是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第三层次输入值是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12、应收票据
√适用□不适用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见本附注五、11“金融工具”适用金融工具准则。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不适用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不适用
13、应收账款
√适用□不适用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见本附注五、11“金融工具”适用金融工具准则。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不适用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认定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不适用
14、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不适用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见本附注五、11“金融工具”适用金融工具准则。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不适用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不适用
15、其他应收款
√适用□不适用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见本附注五、11“金融工具”适用金融工具准则。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不适用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不适用
16、存货
√适用□不适用存货类别、发出计价方法、盘存制度、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适用□不适用
(1)存货的分类存货是指本公司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包括原材料、在产品、半成品、产成品、库存商品、周转材料等。
(2)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本公司存货发出时采用加权平均法计价。
(3)存货的盘存制度本公司存货采用永续盘存制,每年至少盘点一次,盘盈及盘亏金额计入当年度损益。
(4)周转材料的摊销方法
①低值易耗品摊销方法:在领用时采用一次转销法。
②包装物的摊销方法:在领用时采用一次转销法。存货跌价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适用□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日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可靠证据为基础,并且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等因素。
①产成品、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以合同价格作为其可变现净值的计量基础;如果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超出部分的存货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计量基础。用于出售的材料等,以市场价格作为其可变现净值的计量基础。
②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如果用其生产的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高于成本,则该材料按成本计量;如果材料价格的下降表明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则该材料按可变现净值计量,按其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③本公司一般按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存货类别计提。
④资产负债表日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则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的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按照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不同类别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基于库龄确认存货可变现净值的各库龄组合可变现净值的计算方法和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
17、合同资产
√适用□不适用合同资产的确认方法及标准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本公司已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而有权收取的对价(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列示为合同资产。本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的义务列示为合同负债。
本公司对合同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附注三、11。
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在资产负债表中单独列示。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净额为借方余额的,根据其流动性在“合同资产”或“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中列示;净额为贷方余额的,根据其流动性在“合同负债”或“其他非流动负债”项目中列示。不同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不能相互抵销。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本公司对合同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附注五、11。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不适用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认定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不适用
18、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
√适用□不适用
(1)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分类
本公司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①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售;
②出售极可能发生,即本公司已经就一项出售计划作出决议且获得确定的购买承诺,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有关规定要求本公司相关权力机构或者监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出售的,已经获得批准。
本公司专为转售而取得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在取得日满足“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的规定条件,且短期(通常为3个月)内很可能满足持有待售类别的其他划分条件的,本公司在取得日将其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本公司因出售对子公司的投资等原因导致其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的,无论出售后本公司是否保留部分权益性投资,在拟出售的对子公司投资满足持有待售类别划分条件时,在母公司个别财务报表中将对子公司投资整体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将子公司所有资产和负债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确认标准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1)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计量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计量的生物资产、职工薪酬形成的资产、递延所得税资产、由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规范的金融资产及由保险合同相关会计准则规范的保险合同所产生的权利的计量分别适用于其他相关会计准则。
初始计量或在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时,其账面价值高于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的,将账面价值减记至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后续资产负债表日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增加的,以前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后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内转回,转回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已抵减的商誉账面价值不得转回。
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因不再满足持有待售类别的划分条件而不再继续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或非流动资产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移除时,按照以下两者孰低计量:
①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的账面价值,按照假定不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情况下本应确认的折旧、摊销或减值等进行调整后的金额;
②可收回金额。终止经营的认定标准和列报方法
√适用□不适用
(1)终止经营的认定标准
终止经营,是指本公司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能够单独区分的组成部分,且该组成部分已经处置或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①该组成部分代表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
②该组成部分是拟对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进行处置的一项相关联计划的一部分;
③该组成部分是专为转售而取得的子公司。
(2)列报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中区别于其他资产单独列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的资产,区别于其他负债单独列示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的负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的资产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的负债不予相互抵销,分别作为流动资产和流动负债列示。
本公司在利润表中分别列示持续经营损益和终止经营损益。对于当期列报的终止经营,本公司在当期财务报表中,将原来作为持续经营损益列报的信息重新作为可比会计期间的终止经营损益列报。终止经营不再满足持有待售类别划分条件的,本公司在当期财务报表中,将原来作为终止经营损益列报的信息重新作为可比会计期间的持续经营损益列报。
19、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包括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重大影响的权益性投资,以及对合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的,为本公司的联营企业。
(1)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依据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在判断是否存在共同控制时,首先判断所有参与方或参与方组合是否集体控制该安排,如果所有参与方或一组参与方必须一致行动才能决定某项安排的相关活动,则认为所有参与方或一组参与方集体控制该安排。其次再判断该安排相关活动的决策是否必须经过这些集体控制该安排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如果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组合能够集体控制某项安排的,不构成共同控制。判断是否存在共同控制时,不考虑享有的保护性权利。
重大影响,是指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在确定能否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时,考虑投资方直接或间接持有被投资单位的表决权股份以及投资方及其他方持有的当期可执行潜在表决权在假定转换为对被投资方单位的股权后产生的影响,包括被投资单位发行的当期可转换的认股权证、股份期权及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影响。
当本公司直接或通过子公司间接拥有被投资单位20%(含20%)以上但低于50%的表决权股份时,一般认为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除非有明确证据表明该种情况下不能参与被投资单位的生产经营决策,不形成重大影响。
(2)初始投资成本确定
①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下列规定确定其投资成本:
A.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方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或承担债务方式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以及所承担债务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B.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方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作为股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所发行股份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C.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以购买日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确定为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方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②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外,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下列规定确定其投资成本:
A.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包括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
B.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C.通过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如果该项交换具有商业实质且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可靠计量,则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和相关税费作为初始投资成本,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若非货币资产交换不同时具备上述两个条件,则按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作为初始投资成本。D.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以所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和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税金等其他成本确定其入账价值,并将所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3)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①成本法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追加或收回投资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
②权益法
按照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一般会计处理为:
本公司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本公司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本公司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被投资单位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应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并据以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等。本公司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本公司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本公司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于资产减值损失的,应全额确认。
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制但不构成控制的,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原持有的股权投资分类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的,其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以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应当在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当期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公允价值计量,其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
(4)持有待售的权益性投资
对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全部或部分分类为持有待售资产的,相关会计处理见附注三、16。
对于未划分为持有待售资产的剩余权益性投资,采用权益法进行会计处理。
已划分为持有待售的对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不再符合持有待售资产分类条件的,从被分类为持有待售资产之日起采用权益法进行追溯调整。分类为持有待售期间的财务报表做相应调整。
(5)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对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计提资产减值的方法见附注五、27。20、投资性房地产
(1).如果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
折旧或摊销方法
本公司采用成本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公司对投资性房地产成本减累计减值及净残值后按直线法计算折旧或摊销。
本公司对投资性房地产成本减累计减值及净残值后按直线法计算折旧或摊销,计提资产减值方法见附注五、27。
21、固定资产
(1).确认条件
√适用□不适用
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予以确认:
①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②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固定资产发生的后续支出,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计入固定资产成本;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折旧方法
√适用□不适用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及建筑物(除80#地块综合楼) | 双倍余额递减法 | 20-30 | 5% | 6.51%-10.00% |
房屋及建筑物(80#地块综合楼) | 年限平均法 | 40 | 5% | 2.38% |
机器设备 | 双倍余额递减法 | 5-10 | 5% | 9.48%-40.00% |
运输设备 | 双倍余额递减法 | 4-5 | 5% | 23.76%-50.00% |
办公设备及其他 | 双倍余额递减法 | 3-5 | 5% | 14.17%-66.67% |
本公司从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次月起按以下情况计提折旧。对2015年1月1日后新购进的固定资产,公司按固定资产的类别、折旧方法、预计的经济使用年限和预计的净残值分别确定折旧年限和年折旧率。对其余固定资产,公司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按固定资产的类别、估计的经济使用年限和预计的净残值率分别确定折旧年限和年折旧率如下:
类别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及建筑物 | 20-30 | 5 | 3.17-4.75 |
机器设备 | 5-10 | 5 | 9.50-19.00 |
运输设备 | 4-5 | 5 | 19.00-23.75 |
办公设备及其他 | 3-5 | 5 | 19.00-31.67 |
对于已经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在计提折旧时扣除已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每年年度终了,公司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使用寿命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调整固定资产使用寿命。
22、在建工程
√适用□不适用
(1)在建工程以立项项目分类核算。
(2)在建工程结转为固定资产的标准和时点在建工程项目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全部支出,作为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包括建筑费用、机器设备原价、其他为使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所发生的必要支出以及在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前为该项目专门借款所发生的借款费用及占用的一般借款发生的借款费用。本公司在工程安装或建设完成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将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所建造的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固定资产,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预算、造价或者工程实际成本等,按估计的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并按本公司固定资产折旧政策计提固定资产的折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但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
本公司各类别在建工程具体转固标准和时点:
类别 | 转固标准和时点 |
房屋及建筑物 | A.主体建设工程及配套工程已实质上完工;B.建造工程在达到预定设计要求,经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完成验收;C.经消防、国土、规划等外部部门验收; |
D.建设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按预估价值转入固定资产。 | |
需安装调试的机器设备 | A.相关设备及其他配套设施已安装完毕;B.设备经过调试可在一段时间内保持正常稳定运行;C.生产设备能够在一段时间内稳定的产出合格产品;D.设备经过资产管理人员和使用人员验收。 |
23、借款费用
√适用□不适用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和资本化期间本公司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生产的借款费用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
①资产支出已经发生;
②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③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其他的借款利息、折价或溢价和汇兑差额,计入发生当期的损益。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停止其借款费用的资本化;以后发生的借款费用于发生当期确认为费用。
(2)借款费用资本化率以及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专门借款的,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将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者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为专门借款利息费用的资本化金额。
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占用了一般借款的,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按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24、生物资产
□适用√不适用
25、油气资产
□适用√不适用
26、无形资产
(1).使用寿命及其确定依据、估计情况、摊销方法或复核程序
√适用□不适用
1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估计情况:
项目 | 预计使用寿命 | 依据 |
土地使用权 | 50年 | 法定使用年限 |
软件 | 3-5年 | 参考能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确定使用寿命 |
特许权 | 5年-10年 | 参考能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确定使用寿命 |
每年年度终了,公司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经复核,本期末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与以前估计未有不同。
②无法预见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对于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公司在每年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如果重新复核后仍为不确定的,于资产负债表日进行减值测试。
③无形资产的摊销
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本公司在取得时确定其使用寿命,在使用寿命内采用直线法系统合理摊销,摊销金额按受益项目计入当期损益或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具体应摊销金额为其成本扣除预计残值后的金额。已计提减值准备的无形资产,还应扣除已计提的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累计金额。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其残值视为零,但下列情况除外:有第三方承诺在无形资产使用寿命结束时购买该无形资产或可以根据活跃市场得到预计残值信息,并且该市场在无形资产使用寿命结束时很可能存在。
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予摊销。每年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如果有证据表明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是有限的,估计其使用寿命并在预计使用年限内系统合理摊销。
(2).研发支出的归集范围及相关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①研发支出归集范围
本公司将与开展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各项费用归集为研发支出,包括研发人员职工薪酬、直接投入费用、折旧费用与长期待摊费用、设计费用、装备调试费、无形资产摊销费用、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其他费用等。
②划分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具体标准A.本公司将为进一步开发活动进行的资料及相关方面的准备活动作为研究阶段,无形资产研究阶段的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B.在本公司已完成研究阶段的工作后再进行的开发活动作为开发阶段。
③开发阶段支出资本化的具体条件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才能确认为无形资产:
A.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B.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C.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
D.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E.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27、长期资产减值
√适用□不适用
对子公司、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无形资产、商誉等(存货、递延所得税资产、金融资产除外)的资产减值,按以下方法确定:
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存在减值迹象的,本公司将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对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和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
可收回金额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本公司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的认定,以资产组产生的主要现金流入是否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的现金流入为依据。
当资产或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本公司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就商誉的减值测试而言,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的账面价值,自购买日起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难以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的,将其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组合。相关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是能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且不大于本公司确定的报告分部。
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首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然后对包含商誉
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其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如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确认商誉的减值损失。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28、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不适用长期待摊费用核算本公司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项费用。本公司长期待摊费用在受益期内平均摊销。
29、合同负债
√适用□不适用本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的义务列示为合同负债。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在资产负债表中单独列示。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净额为借方余额的,根据其流动性在“合同资产”或“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中列示;净额为贷方余额的,根据其流动性在“合同负债”或“其他非流动负债”项目中列示。不同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不能相互抵销。30、职工薪酬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①职工基本薪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本公司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其他会计准则要求或允许计入资产成本的除外。
②职工福利费本公司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在实际发生时根据实际发生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职工福利费为非货币性福利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③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本公司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规定的计提基础和计提比例计算确定相应的职工薪酬金额,并确认相应负债,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④短期带薪缺勤
本公司在职工提供服务从而增加了其未来享有的带薪缺勤权利时,确认与累积带薪缺勤相关的职工薪酬,并以累积未行使权利而增加的预期支付金额计量。本公司在职工实际发生缺勤的会计期间确认与非累积带薪缺勤相关的职工薪酬。
⑤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利润分享计划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本公司确认相关的应付职工薪酬:
A.企业因过去事项导致现在具有支付职工薪酬的法定义务或推定义务;
B.因利润分享计划所产生的应付职工薪酬义务金额能够可靠估计。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①设定提存计划
本公司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根据设定提存计划,预期不会在职工提供相关服务的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内支付全部应缴存金额的,本公司参照相应的折现率(根据资产负债表日与设定提存计划义务期限和币种相匹配的国债或活跃市场上的高质量公司债券的市场收益率确定),将全部应缴存金额以折现后的金额计量应付职工薪酬。
②设定受益计划
A.确定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的现值和当期服务成本
根据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采用无偏且相互一致的精算假设对有关人口统计变量和财务变量等做出估计,计量设定受益计划所产生的义务,并确定相关义务的归属期间。本公司按照相应的折现率(根据资产负债表日与设定受益计划义务期限和币种相匹配的国债或活跃市场上的高质量公司债券的市场收益率确定)将设定受益计划所产生的义务予以折现,以确定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的现值和当期服务成本。
B.确认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
设定受益计划存在资产的,本公司将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减去设定受益计划资产公允价值所形成的赤字或盈余确认为一项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
设定受益计划存在盈余的,本公司以设定受益计划的盈余和资产上限两项的孰低者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资产。
C.确定应计入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的金额
服务成本,包括当期服务成本、过去服务成本和结算利得或损失。其中,除了其他会计准则要求或允许计入资产成本的当期服务成本之外,其他服务成本均计入当期损益。
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包括计划资产的利息收益、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的利息费用以及资产上限影响的利息,均计入当期损益。
D.确定应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包括:
(a)精算利得或损失,即由于精算假设和经验调整导致之前所计量的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的增加或减少;(b)计划资产回报,扣除包括在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中的金额;(c)资产上限影响的变动,扣除包括在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中的金额。上述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并且在后续会计期间不允许转回至损益,在原设定受益计划终止时,本公司在权益范围内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全部结转至未分配利润。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辞退福利的,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
①企业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
②企业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辞退福利预期在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内不能完全支付的,参照相应的折现率(根据资产负债表日与设定受益计划义务期限和币种相匹配的国债或活跃市场上的高质量公司债券的市场收益率确定)将辞退福利金额予以折现,以折现后的金额计量应付职工薪酬。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辞退福利的,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
①企业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
②企业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辞退福利预期在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内不能完全支付的,参照相应的折现率(根据资产负债表日与设定受益计划义务期限和币种相匹配的国债或活跃市场上的高质量公司债券的市场收益率确定)将辞退福利金额予以折现,以折现后的金额计量应付职工薪酬。
31、预计负债
√适用□不适用
(1)预计负债的确认标准
如果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本公司将其确认为预计负债:
①该义务是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
②该义务的履行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公司;
③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2)预计负债的计量方法预计负债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有确凿证据表明该账面价值不能反映当前最佳估计数的,按照当前最佳估计数对该账面价值进行调整。
32、股份支付
√适用□不适用
(1)股份支付的种类本公司股份支付包括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2)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①对于授予职工的股份,其公允价值按公司股份的市场价格计量,同时考虑授予股份所依据的条款和条件(不包括市场条件之外的可行权条件)进行调整。②对于授予职工的股票期权,在许多情况下难以获得其市场价格。如果不存在条款和条件相似的交易期权,公司选择适用的期权定价模型估计所授予的期权的公允价值。
(3)确认可行权权益工具最佳估计的依据
在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公司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职工人数变动等后续信息作出最佳估计,修正预计可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以作出可行权权益工具的最佳估计。
(4)股份支付计划实施的会计处理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①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授予日以本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并在结算前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和结算日对负债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将其变动计入损益。
②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以后才可行权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本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金额,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成本或费用和相应的负债。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①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授予日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
②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以后才可行权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5)股份支付计划修改的会计处理本公司对股份支付计划进行修改时,若修改增加了所授予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按照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相应地确认取得服务的增加;若修改增加了所授予权益工具的数量,则将增加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相应地确认为取得服务的增加。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是指修改前后的权益工具在修改日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若修改减少了股份支付公允价值总额或采用了其他不利于职工的方式修改股份支付计划的条款和条件,则仍继续对取得的服务进行会计处理,视同该变更从未发生,除非本公司取消了部分或全部已授予的权益工具。
(6)股份支付计划终止的会计处理如果在等待期内取消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或结算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因未满足可行权条件而被取消的除外),本公司:
①将取消或结算作为加速可行权处理,立即确认原本应在剩余等待期内确认的金额;
②在取消或结算时支付给职工的所有款项均作为权益的回购处理,回购支付的金额高于该权益工具在回购日公允价值的部分,计入当期费用。
本公司如果回购其职工已可行权的权益工具,冲减企业的所有者权益;回购支付的款项高于该权益工具在回购日公允价值的部分,计入当期损益。
33、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根据发行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的合同条款及其所反映的经济实质而非仅以法律形式,结合金融资产、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的定义,在初始确认时将该金融工具或其组成部分分类为金融资产、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
本公司以所发行金融工具的分类为基础,确定该工具利息支出或股利分配等的会计处理。对于归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无论其名称中是否包含“债”,其利息支出或股利分配都作为本公司(发行企业)的利润分配,其回购、注销等作为权益的变动处理;对于归类为金融负债的金融工具,无论其名称中是否包含“股”,其利息支出或股利分配原则上按照借款费用进行处理,其回购或赎回产生的利得或损失等计入当期损益。
34、收入
(1).按照业务类型披露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适用□不适用
(1)一般原则
收入是本公司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股东权益增加且与股东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
本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
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本公司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
交易价格是本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不包括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在确定合同交易价格时,如果存在可变对价,本公司按照期望值或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可变对价的最佳估计数,并以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计入交易价格。合同中如果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将根据客户在取得商品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对于控制权转移与客户支付价款间隔未超过一年的,本公司不考虑其中的融资成分。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
①客户在本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
②客户能够控制本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
③本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但是,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的除外。本公司按照投入法(或产出法)确定提供服务的履约进度。当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本公司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本公司会考虑下列迹象:
①本公司就该商品或服务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负有现时付款义务;
②本公司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
③本公司已将该商品的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
④本公司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
⑤客户已接受该商品。
(2)具体方法
本公司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如下:
①金属围护系统和声屏障系统的工程业务、建筑光伏一体化(BIPV)工程业务及土壤修复业务,由于客户能够控制本公司履约过程中的在建资产,本公司将其作为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的除外。本公司按照投入法,根据发生的成本确定提供服务的履约进度。对于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本公司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
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合同成本不能收回的,在发生时立即确认为当期成本,不确认合同收入。如果合同总成本很可能超过合同总收入,则形成合同预计损失,计入预计负债,并确认为当期成本。
②金属围护系统和声屏障系统的销售业务,本公司将其作为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的时点确认收入。
(2).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涉及不同收入确认方式及计量方法
□适用√不适用
35、合同成本
√适用□不适用
合同成本分为合同履约成本与合同取得成本。
本公司为履行合同而发生的成本,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①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或类似费用)、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
②该成本增加了本公司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
③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本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但是对于合同取得成本摊销期限未超过一年的,本公司将其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其账面价值高于下列两项的差额的,本公司将对于超出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并进一步考虑是否应计提亏损合同有关的预计负债:
①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
②为转让该相关商品或服务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
上述资产减值准备后续发生转回的,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确认为资产的合同履约成本,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或一个正常营业周期,在“存货”项目中列示,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超过一年或一个正常营业周期,在“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中列示。
确认为资产的合同取得成本,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或一个正常营业周期,在“其他流动资产”项目中列示,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超过一年或一个正常营业周期,在“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中列示。
36、政府补助
√适用□不适用
(1)政府补助的确认政府补助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
①本公司能够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
②本公司能够收到政府补助。
(2)政府补助的计量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1元计量。
(3)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
①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相关资产使用期限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将尚未分配的相关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
②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划分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分情况按照以下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用于补偿本公司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
用于补偿本公司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区分不同部分分别进行会计处理;难以区分的,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③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
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由贷款银行以政策性优惠利率向本公司提供贷款的,以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按照借款本金和该政策性优惠利率计算相关借款费用。
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本公司,本公司将对应的贴息冲减相关借款费用。
④政府补助退回
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返还时,初始确认时冲减相关资产账面价值的,调整资产账面价值;存在相关递延收益余额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属于其他情况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37、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通常根据资产与负债在资产负债表日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暂时性差异,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将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对所得税的影响额确认和计量为递延所得税负债或递延所得税资产。本公司不对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进行折现。
(1)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
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其对所得税的影响额按预计转回期间的所得税税率计算,并将该影响额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资产,但是以本公司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
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交易或事项中因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对所得税的影响额不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资产:
A.该项交易不是企业合并;
B.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
但同时满足上述两个条件,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不适用该项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对该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本公司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本公司对与子公司、联营公司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同时满足下列两项条件的,其对所得税的影响额(才能)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资产:
A.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
B.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
资产负债表日,有确凿证据表明未来期间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确认以前期间未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在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予以转回。
(2)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确认
本公司所有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均按预计转回期间的所得税税率计量对所得税的影响,并将该影响额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负债,但下列情况的除外:
①因下列交易或事项中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对所得税的影响不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负债:
A.商誉的初始确认;
B.具有以下特征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并且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
②本公司对与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其对所得税的影响额一般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负债,但同时满足以下两项条件的除外:
A.本公司能够控制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
B.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
(3)特定交易或事项所涉及的递延所得税负债或资产的确认
①与企业合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或资产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或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同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费用(或收益),通常调整企业合并中所确认的商誉。
②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项目与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者事项相关的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计入所有者权益。暂时性差异对所得税的影响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事项包括: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等形成的其他综合收益、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或对前期(重要)会计差错更正差异追溯重述法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同时包含负债成份及权益成份的混合金融工具在初始确认时计入所有者权益等。
③可弥补亏损和税款抵减A.本公司自身经营产生的可弥补亏损以及税款抵减可抵扣亏损是指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确定的准予用以后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弥补的亏损。对于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结转以后年度的未弥补亏损(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视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处理。在预计可利用可弥补亏损或税款抵减的未来期间内很可能取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以很可能取得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同时减少当期利润表中的所得税费用。
B.因企业合并而形成的可弥补的被合并企业的未弥补亏损在企业合并中,本公司取得被购买方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购买日不符合递延所得税资产确认条件的,不予以确认。购买日后12个月内,如取得新的或进一步的信息表明购买日的相关情况已经存在,预期被购买方在购买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带来的经济利益能够实现的,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同时减少商誉,商誉不足冲减的,差额部分确认为当期损益;除上述情况以外,确认与企业合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计入当期损益。
④合并抵销形成的暂时性差异本公司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因抵销未实现内部销售损益导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在所属纳税主体的计税基础之间产生暂时性差异的,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同时调整合并利润表中的所得税费用,但与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事项及企业合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除外。
⑤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如果税法规定与股份支付相关的支出允许税前扣除,在按照会计准则规定确认成本费用的期间内,本公司根据会计期末取得信息估计可税前扣除的金额计算确定其计税基础及由此产生的暂时性差异,符合确认条件的情况下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其中预计未来期间可税前扣除的金额
超过按照会计准则规定确认的与股份支付相关的成本费用,超过部分的所得税影响应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
⑥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对于本公司作为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支出按照税收政策相关规定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本公司在确认应付股利时,确认与股利相关的所得税影响。对于所分配的利润来源于以前产生损益的交易或事项,该股利的所得税影响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所分配的利润来源于以前确认在所有者权益中的交易或事项,该股利的所得税影响计入所有者权益项目。
(4)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以净额列示的依据本公司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将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
①本公司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
②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负债。
38、租赁
√适用□不适用作为承租方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进行简化处理的判断依据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将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且不包含购买选择权的租赁认定为短期租赁;将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较低的租赁认定为低价值资产租赁。本公司转租或预期转租租赁资产的,原租赁不认定为低价值资产租赁。
对于所有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本公司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将租赁付款额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除上述采用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在租赁期开始日,公司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①使用权资产
使用权资产,是指承租人可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
在租赁期开始日,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
?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
?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
?承租人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
?承租人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本公司按照预计负债的确认标准和计量方法对该成本进行确认和计量,详见附注五、27。前述成本属于为生产存货而发生的将计入存货成本。
使用权资产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分类计提。对于能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将会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预计剩余使用寿命内,根据使用权资产类别和预计净残值率确定折旧率;对于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将会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根据使用权资产类别确定折旧率。
②租赁负债
租赁负债应当按照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进行初始计量。租赁付款额包括以下五项内容:
?固定付款额及实质固定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
?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前提是承租人合理确定将行使该选择权;
?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前提是租赁期反映出承租人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
?根据承租人提供的担保余值预计应支付的款项。
计算租赁付款额现值时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公司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租赁付款额与其现值之间的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期各个期间内按照确认租赁付款额现值的折现率确认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租赁期开始日后,当实质固定付款额发生变动、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化、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购买选择权、续租选择权或终止选择权的评估结果或实际行权情况发生变化时,本公司按照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并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作为出租方的租赁分类标准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在租赁开始日,本公司将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划分为融资租赁,除此之外的均为经营租赁。
①经营租赁
本公司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将租赁收款额确认为租金收入,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予以资本化并按照与租金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分摊,分期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取得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②融资租赁
在租赁开始日,本公司按照租赁投资净额(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在租赁期的各个期间,本公司按照租赁内含利率计算并确认利息收入。
本公司取得的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39、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适用□不适用
(1)安全生产费用及维简费
本公司根据财政部、应急部《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资〔2022〕136号)有关规定提取安全生产费用。
安全生产费用及维简费于提取时计入相关产品的成本或当期损益,同时计入“专项储备”科目。
提取的安全生产费及维简费按规定范围使用时,属于费用性支出的,直接冲减专项储备;形成固定资产的,先通过“在建工程”科目归集所发生的支出,待安全项目完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确认为固定资产;同时,按照形成固定资产的成本冲减专项储备,并确认相同金额的累计折旧。该固定资产在以后期间不再计提折旧。
(2)回购公司股份
①本公司按法定程序报经批准采用收购本公司股票方式减资的,按注销股票面值总额减少股本,购回股票支付的价款(含交易费用)与股票面值的差额调整所有者权益,超过面值总额的部分,依次冲减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低于面值总额的,低于面值总额的部分增加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②公司回购的股份在注销或者转让之前,作为库存股管理,回购股份的全部支出转作库存股成本。
③库存股转让时,转让收入高于库存股成本的部分,增加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低于库存股成本的部分,依次冲减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
(3)债务重组
①本公司作为债权人
以资产清偿债务方式进行债务重组的,本公司初始确认受让的金融资产以外的资产时,以成本计量,其中存货的成本,包括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和使该资产达到当前位置和状态所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税金、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等其他成本。对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投资的成本,包括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和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税金等其他成本。投资性房地产的成本,包括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和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税金等其他成本。固定资产的成本,包括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和使该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税金、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费、专业人员服务费等其他成本。生物资产的成本,包括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和可
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税金、运输费、保险费等其他成本。无形资产的成本,包括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和可直接归属于使该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税金等其他成本。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将债务转为权益工具方式进行的债务重组导致本公司将债权转为对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的,本公司按照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和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税金等其他成本计量其初始投资成本。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采用修改其他条款方式进行债务重组的,本公司按照附注三、11所述会计政策确认和计量重组债权。
以多项资产清偿债务或者组合方式进行债务重组的,本公司首先按照附注三、11的规定确认和计量受让的金融资产和重组债权,然后按照受让的金融资产以外的各项资产的公允价值比例,对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扣除受让金融资产和重组债权确认金额后的净额进行分配,并以此为基础按照前述方法分别确定各项资产的成本。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②本公司作为债务人
以资产清偿债务方式进行债务重组的,本公司在相关资产和所清偿债务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时予以终止确认,所清偿债务账面价值与转让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将债务转为权益工具方式进行债务重组的,本公司在所清偿债务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时予以终止确认。本公司初始确认权益工具时按照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按照所清偿债务的公允价值计量。所清偿债务账面价值与权益工具确认金额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采用修改其他条款方式进行债务重组的,本公司按照附注三、11所述会计政策确认和计量重组债务。
以多项资产清偿债务或者组合方式进行债务重组的,本公司按照前述方法确认和计量权益工具和重组债务,所清偿债务的账面价值与转让资产的账面价值以及权益工具和重组债务的确认金额之和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4)限制性股票
股权激励计划中,本公司授予被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被激励对象先认购股票,如果后续未达到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锁条件,则本公司按照事先约定的价格回购股票。向职工发行的限制性股票按有关规定履行了注册登记等增资手续的,在授予日,本公司根据收到的职工缴纳的认股款确认股本和资本公积(股本溢价);同时就回购义务确认库存股和其他应付款。40、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 | 影响金额 |
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解释17号),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本公司于2024年1月1日起执行解释17号的规定。执行解释17号的相关规定对本公司报告期内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 无 | |
财政部于2024年3月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以及2024年12月6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规定保证类质保费用应计入营业成本。执行该规定对本公司报告期内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 无 |
其他说明:
无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不适用
(3).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不适用
41、其他
□适用√不适用
六、税项
1、主要税种及税率主要税种及税率情况
√适用□不适用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应税销售额 | 3%、6%、9%、13% |
消费税 | ||
营业税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流转税 | 7%、5% |
企业所得税 | 应纳税所得额 | 15%、16.5%、20%、25% |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本公司 | 15% |
隆基森特新能源有限公司 | 15% |
广州工控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15% |
北京烨兴钢制品有限公司 | 25% |
森特工程有限公司 | 25% |
森特士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25% |
森特股份香港有限公司 | 16.5% |
除上述以外的其他纳税主体 | 20% |
2、税收优惠
√适用□不适用
(1)企业所得税2024年12月本公司经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GR202411005603。本公司2024-2026年度享受高新技术企业15%的所得税优惠税率。
2023年12月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广州工控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经广东省科学技术委员会、广东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GR202344000875。子公司2023-2025年度享受高新技术企业15%的所得税优惠税率。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延续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23号文),自2021年1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对设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公司全资子公司隆基森特新能源符合《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适用15%的所得税税率。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有关税费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2号的规定,本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对于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享受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共基础设施项目和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10号)的规定:企业从事《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所列项目的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根据《关于公布(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21年版))以及(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21年版))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公告2021年第36号)的规定:企业从事属于《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21年版)》规定范围的项目,若2020年12月31日前已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可在剩余期限享受政策优惠至期满为止。本公司、公司子公司森特士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及广州工控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取得的土壤修复收入属于2021年目录中所列的“土壤与地下水污染治理”,按项目适用上述企业所得税优惠。
(2)增值税
根据2015年6月12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新型墙体材料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73号)的规定,本公司自2015年7月1日起享受新型墙体材料增值税即征即退50%的优惠政策。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43号),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允许先进制造业企业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应纳增值税税额,2024年度本公司属于高新技术企业中的制造业一般纳税人,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
3、其他
□适用√不适用
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货币资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库存现金 | 236,219.10 | 161,618.28 |
银行存款 | 768,372,255.50 | 1,033,875,055.48 |
其他货币资金 | 142,807,967.23 | 96,737,975.20 |
存放财务公司存款 | ||
合计 | 911,416,441.83 | 1,130,774,648.96 |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 6,789,959.22 | 6,415,436.21 |
其他说明:
说明:其他货币资金系保函保证金、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信用证保证金;其他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货币资金情况详见七、31.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2、交易性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
3、衍生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
4、应收票据
(1).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
商业承兑票据 | 13,465,825.33 | 12,463,377.22 |
合计 | 13,465,825.33 | 12,463,377.22 |
(2).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适用√不适用
(3).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
商业承兑票据 | 9,679,828.16 | |
合计 | 9,679,828.16 |
(4).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4,174,552.98 | 100.00 | 708,727.65 | 5.00 | 13,465,825.33 | 13,119,344.44 | 100.00 | 655,967.22 | 5.00 | 12,463,377.22 |
其中: | ||||||||||
组合1 | 14,174,552.98 | 100.00 | 708,727.65 | 5.00 | 13,465,825.33 | 13,119,344.44 | 100.00 | 655,967.22 | 5.00 | 12,463,377.22 |
合计 | 14,174,552.98 | / | 708,727.65 | / | 13,465,825.33 | 13,119,344.44 | / | 655,967.22 | / | 12,463,377.22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组合计提项目:组合1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票据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商业承兑汇票 | 14,174,552.98 | 708,727.65 | 5.00 |
合计 | 14,174,552.98 | 708,727.65 | 5.00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说明见附注五、11。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票据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商业承兑汇票 | 655,967.22 | 52,760.43 | 708,727.65 | |||
合计 | 655,967.22 | 52,760.43 | 708,727.65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6).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票据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应收票据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应收账款
(1).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1,628,951,452.93 | 900,139,935.35 |
1年以内小计 | 1,628,951,452.93 | 900,139,935.35 |
1至2年 | 402,929,923.68 | 535,055,858.75 |
2至3年 | 324,178,764.91 | 286,676,183.08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218,328,603.58 | 140,267,083.91 |
4至5年 | 89,810,332.94 | 67,066,619.46 |
5年以上 | 123,986,834.53 | 145,974,862.53 |
合计 | 2,788,185,912.57 | 2,075,180,543.08 |
(2).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105,806,175.69 | 3.79 | 103,341,426.43 | 97.67 | 2,464,749.26 | 46,564,783.32 | 2.24 | 36,611,122.90 | 78.62 | 9,953,660.42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2,682,379,736.88 | 96.21 | 499,651,499.08 | 18.63 | 2,182,728,237.80 | 2,028,615,759.76 | 97.76 | 438,257,114.87 | 21.60 | 1,590,358,644.89 |
其中: | ||||||||||
组合2 | 2,682,379,736.88 | 96.21 | 499,651,499.08 | 18.63 | 2,182,728,237.80 | 2,028,615,759.76 | 97.76 | 438,257,114.87 | 21.60 | 1,590,358,644.89 |
合计 | 2,788,185,912.57 | / | 602,992,925.51 | / | 2,185,192,987.06 | 2,075,180,543.08 | / | 474,868,237.77 | / | 1,600,312,305.31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客户1 | 57,701,978.00 | 57,701,978.00 | 100.00 | 公司根据款项可收回情况,计提信用损失准备 |
客户2 | 33,466,573.04 | 33,466,573.04 | 100.00 | 公司根据款项可收回情况,计提信用损失准备 |
客户3 | 6,958,896.69 | 5,567,117.35 | 80.00 | 公司根据款项可收回情况,计提信用损失准备 |
客户4 | 5,364,849.61 | 4,291,879.69 | 80.00 | 公司根据款项可收回情况,计提信用损失准备 |
客户5 | 1,875,684.11 | 1,875,684.11 | 100.00 | 公司根据款项可收回情况,计提信用损失准备 |
客户6 | 438,194.24 | 438,194.24 | 100.00 | 公司根据款项可收回情况,计提信用损失准备 |
合计 | 105,806,175.69 | 103,341,426.43 | 97.67 |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组合2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1,561,471,373.67 | 78,073,568.69 | 5.00 |
1-2年 | 402,929,923.68 | 40,292,992.37 | 10.00 |
2-3年 | 312,300,838.09 | 93,690,251.43 | 30.00 |
3-4年 | 203,367,281.61 | 101,683,640.81 | 50.00 |
4-5年 | 81,996,370.25 | 65,597,096.20 | 80.00 |
5年以上 | 120,313,949.58 | 120,313,949.58 | 100.00 |
合计 | 2,682,379,736.88 | 499,651,499.08 | 18.63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说明见附注五、11。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预期信用损失 | 474,868,237.77 | 141,867,693.88 | 13,560,396.64 | 30,097.00 | 152,512.50 | 602,992,925.51 |
合计 | 474,868,237.77 | 141,867,693.88 | 13,560,396.64 | 30,097.00 | 152,512.50 | 602,992,925.51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4).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核销金额 |
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 | 30,097.00 |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
(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每一名 | 594,486,939.17 | 79,395,797.22 | 673,882,736.39 | 16.34 | 83,438,656.14 |
第二名 | 87,186,058.28 | 72,195,026.89 | 159,381,085.17 | 3.86 | 12,158,667.36 |
第三名 | 67,921,944.49 | 55,593,637.00 | 123,515,581.49 | 2.99 | 6,175,779.07 |
第四名 | 87,689,808.50 | 4,316,838.73 | 92,006,647.23 | 2.23 | 26,529,710.53 |
第五名 | 58,913,144.12 | 32,394,918.95 | 91,308,063.07 | 2.21 | 4,565,403.15 |
合计 | 896,197,894.56 | 243,896,218.79 | 1,140,094,113.35 | 27.63 | 132,868,216.25 |
其他说明:
无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期末应收账款较期初增加36.55%,主要系按项目进度确认结算增加所致。
6、合同资产
(1).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已完工未结算资产 | 1,336,637,243.70 | 68,665,139.92 | 1,267,972,103.78 | 2,247,422,339.96 | 175,764,510.74 | 2,071,657,829.22 |
合计 | 1,336,637,243.70 | 68,665,139.92 | 1,267,972,103.78 | 2,247,422,339.96 | 175,764,510.74 | 2,071,657,829.22 |
(2).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不适用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1,929,766.02 | 0.14 | 1,929,766.02 | 100.00 | 74,918,287.27 | 3.33 | 67,139,308.10 | 89.62 | 7,778,979.17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334,707,477.68 | 99.86 | 66,735,373.90 | 5.00 | 1,267,972,103.78 | 2,172,504,052.69 | 96.67 | 108,625,202.64 | 5.00 | 2,063,878,850.05 |
其中: | ||||||||||
组合1 | 1,334,707,477.68 | 99.86 | 66,735,373.90 | 5.00 | 1,267,972,103.78 | 2,172,504,052.69 | 96.67 | 108,625,202.64 | 5.00 | 2,063,878,850.05 |
合计 | 1,336,637,243.70 | / | 68,665,139.92 | / | 1,267,972,103.78 | 2,247,422,339.96 | / | 175,764,510.74 | / | 2,071,657,829.22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客户1 | 990,696.78 | 990,696.78 | 100.00 | 公司根据款项可收回情况,计提信用损失准备 |
客户2 | 891,248.81 | 891,248.81 | 100.00 | 公司根据款项可收回情况,计提信用损失准备 |
客户3 | 47,820.43 | 47,820.43 | 100.00 | 公司根据款项可收回情况,计提信用损失准备 |
合计 | 1,929,766.02 | 1,929,766.02 | 100.00 |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组合计提项目:组合1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合同资产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已完工未结算资产 | 1,334,707,477.68 | 66,735,373.90 | 5.00 |
合计 | 1,334,707,477.68 | 66,735,373.90 | 5.00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说明见附注五、11。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合同资产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4).本期合同资产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原因 |
本期计提
本期计提 | 本期收回或转回 | 本期转销/核销 | 其他变动 | ||||
合同资产 | 175,764,510.74 | -107,075,890.84 | 23,479.98 | 68,665,139.92 | |||
合计 | 175,764,510.74 | -107,075,890.84 | 23,479.98 | 68,665,139.92 | /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5).本期实际核销的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合同资产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合同资产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期末合同资产较期初减少38.79%,主要系按项目进度确认结算转入应收账款增加所致。
7、应收款项融资
(1).应收款项融资分类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汇票 | 7,730,048.44 | 52,948,240.80 |
数字化应收债权凭证 | 21,839,547.49 | 31,626,244.58 |
合计 | 29,569,595.93 | 84,574,485.38 |
(2).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不适用
(3).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银行承兑汇票 | 252,549,479.47 | |
数字化应收债权凭证 | 36,706,170.68 | |
合计 | 289,255,650.15 |
(4).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款项融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无
(5).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6).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款项融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款项融资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
(7).应收款项融资本期增减变动及公允价值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8).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期末应收款项融资较期初减少65.04%,系期末应计入应收款项融资的银行承兑汇票减少所致。
8、预付款项
(1).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31,589,031.31 | 84.18 | 27,163,706.30 | 86.98 |
1至2年 | 4,143,259.85 | 11.04 | 617,859.11 | 1.98 |
2至3年 | 488,358.94 | 1.30 | 1,815,449.63 | 5.81 |
3年以上 | 1,305,559.12 | 3.48 | 1,632,558.98 | 5.23 |
合计 | 37,526,209.22 | 100.00 | 31,229,574.02 | 100.00 |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无
(2).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第一名 | 4,313,766.59 | 11.50 |
第二名 | 2,404,384.14 | 6.41 |
第三名 | 2,286,994.87 | 6.09 |
第四名 | 1,700,000.01 | 4.53 |
第五名 | 1,512,047.05 | 4.03 |
合计 | 12,217,192.66 | 32.56 |
其他说明:
无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9、其他应收款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 30,603,334.63 | 22,491,197.54 |
合计 | 30,603,334.63 | 22,491,197.54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期末其他应收款较期初增加36.07%,主要系支付各类保证金增加所致。应收利息
(1).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不适用
(2).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不适用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4).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利息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6).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利息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利息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应收股利
(7).应收股利
□适用√不适用
(8).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不适用
(9).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10).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无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股利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11).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12).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股利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股利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应收款
(13).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23,517,355.97 | 12,275,739.08 |
1年以内小计 | 23,517,355.97 | 12,275,739.08 |
1至2年 | 4,538,937.47 | 6,474,127.72 |
2至3年 | 3,080,548.04 | 3,885,187.85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2,925,488.95 | 3,603,437.78 |
4至5年 | 2,788,373.24 | 2,405,900.39 |
5年以上 | 3,541,010.61 | 4,616,413.22 |
合计 | 40,391,714.28 | 33,260,806.04 |
(14).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保证金 | 25,690,506.87 | 21,401,226.85 |
押金、备用金 | 7,308,598.58 | 6,648,046.03 |
往来款 | 7,039,456.57 | 4,835,029.11 |
其他 | 353,152.26 | 376,504.05 |
合计 | 40,391,714.28 | 33,260,806.04 |
(15).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4年1月1日余额 | 10,160,608.50 | 609,000.00 | 10,769,608.50 | |
2024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981,228.85 | -981,228.85 | ||
本期转回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4年12月31日余额 | 9,179,379.65 | 609,000.00 | 9,788,379.65 |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不适用
(16).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其他应收款 | 10,769,608.50 | -981,228.85 | 9,788,379.65 |
坏账准备 | ||||
合计 | 10,769,608.50 | -981,228.85 | 9,788,379.65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17).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
(18).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款项的性质 | 账龄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第一名 | 4,039,832.52 | 10.00 | 往来款 | 1年以内 | 201,991.63 |
第二名 | 2,042,697.32 | 5.06 | 履约保证金 | 1年以内 | 102,134.87 |
第三名 | 1,446,345.68 | 3.58 | 履约保证金 | 1年以内 | 72,317.28 |
第四名 | 1,415,300.00 | 3.50 | 履约保证金 | 1年以内、1-2年、2-3年、3-4年、4-5年 | 938,765.00 |
第五名 | 1,400,000.00 | 3.47 | 安全生产押金 | 4-5年 | 1,120,000.00 |
合计 | 10,344,175.52 | 25.61 | / | / | 2,435,208.78 |
(19).因资金集中管理而列报于其他应收款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10、存货
(1).存货分类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229,177,112.38 | 4,782,408.47 | 224,394,703.91 | 603,607,925.59 | 1,729,279.96 | 601,878,645.63 |
在产品 | ||||||
库存商品 | 119,883,817.70 | 5,122,230.22 | 114,761,587.48 | 59,452,918.38 | 59,452,918.38 | |
周转材料 | ||||||
消耗性生物资产 | ||||||
合同履约成本 | ||||||
合计 | 349,060,930.08 | 9,904,638.69 | 339,156,291.39 | 663,060,843.97 | 1,729,279.96 | 661,331,564.01 |
(2).确认为存货的数据资源
□适用√不适用
(3).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其他 | 转回或转销 | 其他 | |||
原材料 | 1,729,279.96 | 3,239,313.84 | 186,185.33 | 4,782,408.47 | ||
在产品 | ||||||
库存商品 | 5,122,230.22 | 5,122,230.22 | ||||
周转材料 | ||||||
消耗性生物资产 | ||||||
合同履约成本 | ||||||
合计 | 1,729,279.96 | 8,361,544.06 | 186,185.33 | 9,904,638.69 |
本期转回或转销存货跌价准备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标准
□适用√不适用
(4).存货期末余额含有的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及其计算标准和依据
□适用√不适用
(5).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期末存货较期初减少48.72%,主要系本期加强库存管理,提高光伏组件周转效率所致。
11、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不适用
12、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适用√不适用一年内到期的债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一年内到期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的其他说明:
无
13、其他流动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合同取得成本 | ||
应收退货成本 | ||
增值税留抵税额 | 10,548,949.63 | 6,339,398.94 |
待认证进项税 | 1,717,388.72 | 4,029,787.16 |
预缴所得税 | 1,908,796.24 | 6,929,275.86 |
手续费摊销及其他 | 2,532,110.49 | 5,467,451.62 |
合计 | 16,707,245.08 | 22,765,913.58 |
其他说明:
无
14、债权投资
(1).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债权投资减值准备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3).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减值准备计提比例:
无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债权投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不适用
(4).本期实际的核销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债权投资情况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债权投资的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15、其他债权投资
(1).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债权投资减值准备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期末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3).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减值准备计提比例:
无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债权投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不适用
(4).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情况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债权投资的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16、长期应收款
(1).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3).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长期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不适用
(4).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5).本期实际核销的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长期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长期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17、长期股权投资
(1).长期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合营企业 | |||||||||||
小计 | |||||||||||
二、联营企业 | |||||||||||
华永环境 | 1,949,674.17 | -194,497.16 | 1,755,177.01 | ||||||||
广州带路通 | 2,397,155.94 | -161,438.87 | 2,235,717.07 | ||||||||
美丽华夏 | 999,603.59 | 1,400,000.00 | -2,399,603.59 | ||||||||
中建环科 | 19,870,299.82 | 19,972,346.82 | 102,047.00 | ||||||||
武汉基建 | 8,552,039.62 | 2,109,087.26 | 10,661,126.88 | ||||||||
徐州润履 | 3,897,923.45 | 608,985.92 | 4,506,909.37 | ||||||||
徐州润楚 | 3,002,851.95 | -553.85 | 3,002,298.10 | ||||||||
小计 | 40,669,548.54 | 1,400,000.00 | 19,972,346.82 | 64,026.71 | 22,161,228.43 | ||||||
合计 | 40,669,548.54 | 1,400,000.00 | 19,972,346.82 | 64,026.71 | 22,161,228.43 |
(2).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期末长期股权投资较期初减少45.51%,主要系本期出售中建八局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股权所致。
18、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本期存在终止确认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19、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权益工具投资 | 1,000,000.00 | |
合计 | 1,000,000.00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20、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
(1).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建筑物 | 土地使用权 | 在建工程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32,983,512.79 | 32,983,512.79 | ||
2.本期增加金额 | 3,049,665.58 | 3,049,665.58 | ||
(1)外购 | ||||
(2)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转入 | 3,049,665.58 | 3,049,665.58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2)其他转出 | ||||
4.期末余额 | 36,033,178.37 | 36,033,178.37 | ||
二、累计折旧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15,193,360.17 | 15,193,360.17 | ||
2.本期增加金额 | 1,222,620.72 | 1,222,620.72 | ||
(1)计提或摊销 | 1,222,620.72 | 1,222,620.72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2)其他转出 | ||||
4.期末余额 | 16,415,980.89 | 16,415,980.89 |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2)其他转出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19,617,197.48 | 19,617,197.48 | ||
2.期初账面价值 | 17,790,152.62 | 17,790,152.62 |
(2).未办妥产权证书的投资性房地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3).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1、固定资产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固定资产 | 431,566,357.26 | 449,780,702.06 |
固定资产清理 | ||
合计 | 431,566,357.26 | 449,780,702.06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运输工具 | 办公设备及其他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507,567,136.55 | 216,975,020.22 | 20,047,784.30 | 18,936,231.86 | 763,526,172.93 |
2.本期增加金额 | 8,238,334.13 | 9,590,950.37 | 1,169,382.02 | 620,327.18 | 19,618,993.70 |
(1)购置 | 8,238,334.13 | 2,231,941.97 | 1,169,382.02 | 618,350.25 | 12,258,008.37 |
(2)在建工程转入 | 7,359,008.40 | 7,359,008.40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4)其他 | 1,976.93 | 1,976.93 | |||
3.本期减少金额 | 3,049,665.58 | 603,279.38 | 852,057.36 | 435,174.04 | 4,940,176.36 |
(1)处置或报废 | 577,792.65 | 577,799.40 | 300,165.11 | 1,455,757.16 | |
(2)固定资产转入投资性房地产 | 3,049,665.58 | 3,049,665.58 | |||
(3)合并范围变更减少 | 25,486.73 | 274,257.96 | 135,008.93 | 434,753.62 | |
4.期末余额 | 512,755,805.10 | 225,962,691.21 | 20,365,108.96 | 19,121,385.00 | 778,204,990.27 |
二、累计折旧 |
1.期初余额 | 103,742,367.88 | 175,990,919.71 | 18,056,401.70 | 15,955,781.58 | 313,745,470.87 |
2.本期增加金额 | 18,384,903.12 | 13,765,190.99 | 751,275.30 | 1,633,342.77 | 34,534,712.18 |
(1)计提 | 18,384,903.12 | 13,765,190.99 | 751,275.30 | 1,631,490.57 | 34,532,859.98 |
(2)其他 | 1,852.20 | 1,852.20 | |||
3.本期减少金额 | 567,020.67 | 698,246.72 | 376,282.65 | 1,641,550.04 | |
(1)处置或报废 | 549,362.41 | 547,224.93 | 260,592.31 | 1,357,179.65 | |
(2)合并范围变更减少 | 17,658.26 | 151,021.79 | 115,690.34 | 284,370.39 | |
4.期末余额 | 122,127,271.00 | 189,189,090.03 | 18,109,430.28 | 17,212,841.70 | 346,638,633.01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或报废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390,628,534.10 | 36,773,601.18 | 2,255,678.68 | 1,908,543.30 | 431,566,357.26 |
2.期初账面价值 | 403,824,768.67 | 40,984,100.51 | 1,991,382.60 | 2,980,450.28 | 449,780,702.06 |
(2).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3).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适用√不适用
(4).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5).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固定资产清理
□适用√不适用
22、在建工程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在建工程 | 2,530,123.90 | 4,565,483.74 |
工程物资 |
合计 | 2,530,123.90 | 4,565,483.74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在建工程
(1).在建工程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在安环保设备等 | 2,530,123.90 | 2,530,123.90 | 4,565,483.74 | 4,565,483.74 | ||
合计 | 2,530,123.90 | 2,530,123.90 | 4,565,483.74 | 4,565,483.74 |
(2).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3).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不适用
(4).在建工程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工程物资
(5).工程物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23、生产性生物资产
(1).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不适用
(2).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
(3).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4、油气资产
(1)油气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油气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25、使用权资产
(1)使用权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运输设备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23,100,053.33 | 216,175.15 | 23,316,228.48 |
2.本期增加金额 | 8,172,338.99 | 8,172,338.99 | |
(1)租入 | 8,105,990.90 | 8,105,990.90 | |
(2)其他 | 66,348.09 | 66,348.09 | |
3.本期减少金额 | 6,841,227.85 | 216,175.15 | 7,057,403.00 |
(1)处置或报废 | 3,538,289.96 | 3,538,289.96 | |
(2)其他 | 3,302,937.89 | 216,175.15 | 3,519,113.04 |
4.期末余额 | 24,431,164.47 | 24,431,164.47 |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8,019,446.11 | 82,564.20 | 8,102,010.31 |
2.本期增加金额 | 6,494,210.40 | 37,165.77 | 6,531,376.17 |
(1)计提 | 6,456,371.99 | 37,165.77 | 6,493,537.76 |
(2)其他 | 37,838.41 | 37,838.41 | |
3.本期减少金额 | 2,484,812.52 | 119,729.97 | 2,604,542.49 |
(1)处置 | 1,218,686.44 | 1,218,686.44 | |
(2)其他 | 1,266,126.08 | 119,729.97 | 1,385,856.05 |
4.期末余额 | 12,028,843.99 | 12,028,843.99 |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12,402,320.48 | 12,402,320.48 |
2.期初账面价值 | 15,080,607.22 | 133,610.95 | 15,214,218.17 |
(2)使用权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26、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专利权 | 非专利技术 | 软件及其他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104,839,549.10 | 25,423,952.78 | 130,263,501.88 | ||
2.本期增加金额 | 2,060,823.07 | 2,060,823.07 | |||
(1)购置 | 2,060,823.07 | 2,060,823.07 | |||
(2)内部研发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104,839,549.10 | 27,484,775.85 | 132,324,324.95 | ||
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21,214,621.56 | 16,132,546.11 | 37,347,167.67 | ||
2.本期增加金额 | 2,101,238.88 | 3,666,629.26 | 5,767,868.14 | ||
(1)计提 | 2,101,238.88 | 3,666,629.26 | 5,767,868.14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23,315,860.44 | 19,799,175.37 | 43,115,035.81 |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81,523,688.66 | 7,685,600.48 | 89,209,289.14 | |
2.期初账面价值 | 83,624,927.54 | 9,291,406.67 | 92,916,334.21 |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是0
(2).确认为无形资产的数据资源
□适用√不适用
(3).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适用√不适用
(3)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7、商誉
(1).商誉账面原值
□适用√不适用
(2).商誉减值准备
□适用√不适用
(3).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适用√不适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4).可收回金额的具体确定方法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不适用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不适用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不适用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不适用
(5).业绩承诺及对应商誉减值情况形成商誉时存在业绩承诺且报告期或报告期上一期间处于业绩承诺期内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8、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摊销金额 | 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光纤网络服务费 | 16,228.35 | 37,735.85 | 39,561.66 | 14,402.54 | |
办公室装修费及其他 | 6,230,172.47 | 204,271.86 | 4,056,619.84 | 2,377,824.49 | |
合计 | 6,246,400.82 | 242,007.71 | 4,096,181.50 | 2,392,227.03 |
其他说明:
无
29、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资产减值准备 | 109,454,685.62 | 16,328,776.30 | 183,196,191.71 | 27,360,224.70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17,396,943.88 | 2,609,541.59 | 2,926,912.82 | 439,036.92 |
可抵扣亏损 | 31,850,335.27 | 7,523,549.63 | 48,823,805.89 | 9,210,894.10 |
信用减值损失 | 607,569,869.86 | 95,316,513.81 | 485,270,218.60 | 79,809,454.41 |
递延收益 | 12,280,398.30 | 1,842,059.75 | 17,371,575.28 | 2,605,736.29 |
权益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 | 20,129,700.18 | 3,019,455.03 | ||
租赁负债 | 11,694,564.35 | 1,628,010.25 | 14,371,281.86 | 1,751,470.41 |
合计 | 790,246,797.28 | 125,248,451.33 | 772,089,686.34 | 124,196,271.86 |
(2).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资产评估增值 | ||||
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使用权资产 | 12,402,320.48 | 1,689,734.58 | 13,001,896.75 | 1,823,182.18 |
合计 | 12,402,320.48 | 1,689,734.58 | 13,001,896.75 | 1,823,182.18 |
(3).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末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末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初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初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686,909.14 | 123,561,542.19 | 1,797,646.06 | 122,398,625.80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1,686,909.14 | 2,825.44 | 1,797,646.06 | 25,536.12 |
(4).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8,424,977.19 | 2,267,833.88 |
可抵扣亏损 | 14,972,470.63 | 25,255,419.91 |
合计 | 23,397,447.82 | 27,523,253.79 |
(5).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年份 | 期末金额 | 期初金额 | 备注 |
2024 | 519,511.28 | ||
2025 | 259,162.26 | 259,162.26 | |
2026 | 400,501.90 | 1,564,630.23 | |
2027 | 5,679,964.65 | 7,925,882.28 | |
2028 | 3,891,141.76 | 14,986,233.86 | |
2029 | 4,741,700.06 | ||
合计 | 14,972,470.63 | 25,255,419.91 | /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30、其他非流动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合同取得成本 | ||||||
合同履约成本 | ||||||
应收退货成本 | ||||||
合同资产 | ||||||
协议抵账资产 | 44,650,150.00 | 33,389,721.25 | 11,260,428.75 | 44,683,077.00 | 6,946,640.00 | 37,736,437.00 |
预付工程设备款 | 157,927.10 | 157,927.10 | 1,387,169.56 | 1,387,169.56 | ||
其他 | 440,788.26 | 440,788.26 | 1,124,781.00 | 1,124,781.00 | ||
合计 | 45,248,865.36 | 33,389,721.25 | 11,859,144.11 | 47,195,027.56 | 6,946,640.00 | 40,248,387.56 |
其他说明:
期末其他非流动资产较期初减少70.54%,主要系抵账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增加所致。
31、所有权或使用权受限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 | 期初 | ||||||
账面余额 | 账面价值 | 受限类型 | 受限情况 | 账面余额 | 账面价值 | 受限类型 | 受限情况 | |
货币资金 | 142,807,967.23 | 142,807,967.23 | 其他 | 保证金、冻结 | 96,737,975.20 | 96,737,975.20 | 其他 | 保证金、冻结 |
应收票据 | ||||||||
存货 | 67,107,261.13 | 67,107,261.13 | 抵押 | 融资租赁抵押 | ||||
其中:数据资源 | ||||||||
固定资产 | 139,841,180.14 | 58,516,778.06 | 抵押 | 借款抵押 | 140,579,562.28 | 74,684,169.61 | 抵押 | 借款抵押 |
无形资产 | 82,741,970.30 | 63,325,682.76 | 抵押 | 借款抵押 | 82,741,970.30 | 65,470,588.56 | 抵押 | 借款抵押 |
其中:数据资源 | ||||||||
应收款项融资 | 36,668,000.00 | 36,668,000.00 | 质押 | 票据质押 | ||||
合计 | 432,498,378.80 | 331,757,689.18 | / | / | 356,727,507.78 | 273,560,733.37 | / | / |
其他说明:
无
32、短期借款
(1).短期借款分类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质押借款 | ||
抵押借款 | ||
保证借款 | 260,000,000.00 | 260,000,000.00 |
信用借款 | 362,517,731.77 | |
票据融资借款 | 15,200,000.00 | 5,650,000.00 |
借款利息及利息调整 | 206,555.55 | 828,669.06 |
合计 | 275,406,555.55 | 628,996,400.83 |
短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无
(2).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如下: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期末短期借款较期初减少56.21%,系本期归还到期银行贷款所致。
33、交易性金融负债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4、衍生金融负债
□适用√不适用
35、应付票据
(1).应付票据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种类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商业承兑汇票 | ||
银行承兑汇票 | 102,485,460.12 | 39,996,558.24 |
信用证及其他 | 19,083,977.84 | |
合计 | 102,485,460.12 | 59,080,536.08 |
本期末已到期未支付的应付票据总额为0元。到期未付的原因是不适用
36、应付账款
(1).应付账款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材料款 | 450,410,074.32 | 712,448,422.36 |
应付劳务款 | 805,744,868.52 | 782,560,943.88 |
应付工程设备款 | 3,826,063.64 | 7,740,602.03 |
应付运输费 | 19,387,206.04 | 22,002,828.84 |
应付加工费 | 674,618.86 | 8,768,491.38 |
其他 | 16,484,984.49 | 6,658,838.26 |
合计 | 1,296,527,815.87 | 1,540,180,126.75 |
(2).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应付账款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7、预收款项
(1).预收账款项列示
□适用√不适用
(2).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适用√不适用
(3).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8、合同负债
(1).合同负债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预收工程款 | 139,779,094.10 | 262,781,278.28 |
已结算未完工款 | 22,538,507.94 | 40,811,443.92 |
预收商品款 | 31,327,192.94 | 56,591,123.58 |
合计 | 193,644,794.98 | 360,183,845.78 |
(2).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合同负债
□适用√不适用
(3).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期末合同负债较期初减少46.24%,主要系本年香港机场项目进度增加抵减工程预收款所致。
39、应付职工薪酬
(1).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43,439,470.39 | 313,493,373.25 | 315,442,589.39 | 41,490,254.25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1,619,914.03 | 31,285,227.12 | 31,292,663.16 | 1,612,477.99 |
三、辞退福利 | ||||
四、一年内到期的其他福利 | ||||
合计 | 45,059,384.42 | 344,778,600.37 | 346,735,252.55 | 43,102,732.24 |
(2).短期薪酬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40,560,153.95 | 273,350,775.27 | 275,287,932.05 | 38,622,997.17 |
二、职工福利费 | 7,168,556.88 | 7,166,106.88 | 2,450.00 | |
三、社会保险费 | 1,257,178.81 | 18,477,088.33 | 18,452,212.60 | 1,282,054.54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1,195,754.03 | 17,232,705.57 | 17,244,385.40 | 1,184,074.20 |
工伤保险费 | 61,424.78 | 1,123,563.83 | 1,087,236.15 | 97,752.46 |
生育保险费 | 120,818.93 | 120,591.05 | 227.88 | |
四、住房公积金 | 149,064.97 | 11,060,787.47 | 11,041,852.57 | 167,999.87 |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1,473,072.66 | 3,436,165.30 | 3,494,485.29 | 1,414,752.67 |
六、短期带薪缺勤 | ||||
七、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 ||||
合计 | 43,439,470.39 | 313,493,373.25 | 315,442,589.39 | 41,490,254.25 |
(3).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基本养老保险 | 1,567,415.66 | 30,277,305.94 | 30,284,591.51 | 1,560,130.09 |
2、失业保险费 | 52,498.37 | 1,007,921.18 | 1,008,071.65 | 52,347.90 |
3、企业年金缴费 | ||||
合计 | 1,619,914.03 | 31,285,227.12 | 31,292,663.16 | 1,612,477.99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40、应交税费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 | 8,788,676.55 | 1,770,286.23 |
消费税 | ||
营业税 | ||
企业所得税 | 3,887,047.73 | 5,426,547.29 |
个人所得税 | 311,191.89 | 434,657.73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1,091,201.14 | 11,551.67 |
教育费附加 | 779,429.41 | 10,205.60 |
印花税 | 222,707.93 | 81,455.48 |
其他 | 259.15 | |
合计 | 15,080,513.80 | 7,734,704.00 |
其他说明:
期末应交税费较期初增加94.97%,主要系应交增值税增加所致。
41、其他应付款
(1).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其他应付款 | 26,201,921.02 | 36,199,099.31 |
合计 | 26,201,921.02 | 36,199,099.31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应付利息分类列示
□适用√不适用逾期的重要应付利息: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应付股利分类列示
□适用√不适用
(4).其他应付款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往来款 | 11,803,977.87 | 19,348,512.07 |
限制性股票回购义务 | 10,197,000.00 | 10,197,000.00 |
应付费用 | 2,251,991.45 | 4,916,134.72 |
押金及保证金 | 970,971.11 | 939,890.05 |
其他 | 977,980.59 | 797,562.47 |
合计 | 26,201,921.02 | 36,199,099.31 |
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单位1 | 10,000,000.00 | |
合计 | 10,000,000.00 | /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42、持有待售负债
□适用√不适用
43、1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236,305,111.00 | 154,650,000.00 |
1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 |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 ||
1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4,744,163.31 | 4,772,010.61 |
长期借款应付利息 | 319,491.79 | 519,793.58 |
合计 | 241,368,766.10 | 159,941,804.19 |
其他说明:
期末1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较期初增加50.91%,主要系将于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重分类至本报表项目列示所致。
44、其他流动负债其他流动负债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短期应付债券 | ||
应付退货款 | ||
待转销项税额 | 267,422,668.07 | 271,625,921.59 |
应收票据背书未终止确认的负债 | 9,679,828.16 | 9,500,000.00 |
供应链产品 | 177,268,360.20 | 308,042,281.87 |
融资租赁形式的抵押借款 | 71,391,065.80 | |
合计 | 525,761,922.23 | 589,168,203.46 |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45、长期借款
(1).长期借款分类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质押借款 | 12,000,000.00 | 20,000,000.00 |
抵押借款 | 228,305,111.00 | |
保证借款 | ||
信用借款 | ||
合计 | 12,000,000.00 | 248,305,111.00 |
长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无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利率区间:3.35%-4.25%期末长期借款较期初减少95.17%,系将于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重分类至“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列示所致。
46、应付债券
(1).应付债券
□适用√不适用
(2).应付债券的具体情况:(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不适用
(3).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转股权会计处理及判断依据
□适用√不适用
(4).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不适用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47、租赁负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租赁负债 | 11,694,564.35 | 14,371,281.87 |
减: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4,744,163.31 | 4,772,010.61 |
合计 | 6,950,401.04 | 9,599,271.26 |
其他说明:
无
48、长期应付款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长期应付款
(1).按款项性质列示长期应付款
□适用√不适用专项应付款
(2).按款项性质列示专项应付款
□适用√不适用
49、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适用√不适用50、预计负债
□适用√不适用
51、递延收益递延收益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政府补助 | 17,371,575.28 | 258,187.89 | 5,349,364.87 | 12,280,398.30 | |
合计 | 17,371,575.28 | 258,187.89 | 5,349,364.87 | 12,280,398.30 | /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52、其他非流动负债
□适用√不适用
53、股本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 | 期末余额 |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股份总数 | 539,699,978.00 | 539,699,978.00 |
其他说明:
无
54、其他权益工具
(1).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55、资本公积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956,265,865.01 | 956,265,865.01 | ||
其他资本公积 | ||||
合计 | 956,265,865.01 | 956,265,865.01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无
56、库存股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库存股 | 10,197,000.00 | 10,197,000.00 | ||
合计 | 10,197,000.00 | 10,197,000.00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本公司库存股系2023年度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公司员工90.00万股增发股票,授予价格为11.33元/股。公司确认相应的股票回购义务1,019.70万元。
57、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发生金额 | 期末余额 | |||||
本期所得税前发生额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留存收益 | 减:所得税费用 | 税后归属于母公司 | 税后归属于少数股东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其中: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 |
动 | ||||||
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206,068.92 | 116,499.96 | 116,499.96 | 322,568.88 | ||
其中: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206,068.92 | 116,499.96 | 116,499.96 | 322,568.88 | ||
其他综合收益合计 | 206,068.92 | 116,499.96 | 116,499.96 | 322,568.88 |
其他说明,包括对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转为被套期项目初始确认金额调整:
无
58、专项储备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安全生产费 | 10,477,144.79 | 14,791,734.26 | 9,686,367.39 | 15,582,511.66 |
合计 | 10,477,144.79 | 14,791,734.26 | 9,686,367.39 | 15,582,511.66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无
59、盈余公积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 | 196,315,751.03 | 2,691,226.11 | 199,006,977.14 | |
任意盈余公积 | ||||
储备基金 | ||||
企业发展基金 | ||||
其他 | ||||
合计 | 196,315,751.03 | 2,691,226.11 | 199,006,977.14 |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本期盈余公积增加系本公司按《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按本期净利润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60、未分配利润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 | 上期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1,012,564,362.44 | 982,604,473.75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 -86,983.49 |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1,012,564,362.44 | 982,517,490.26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73,558,304.86 | 57,801,214.86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2,691,226.11 | 814,343.78 |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 ||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26,984,998.90 | 26,939,998.90 |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1,056,446,442.29 | 1,012,564,362.44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6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2,925,502,015.02 | 2,413,424,635.49 | 3,506,462,098.24 | 2,999,239,236.41 |
其他业务 | 10,528,593.76 | 2,408,086.59 | 8,487,744.42 | 6,833,578.76 |
合计 | 2,936,030,608.78 | 2,415,832,722.08 | 3,514,949,842.66 | 3,006,072,815.17 |
(2).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商品类型 | 本期发生额 | |
主营业务收入 | 主营业务成本 | |
BIPV业务 | 1,414,360,958.24 | 1,176,099,067.81 |
建筑金属围护系统 | 1,152,390,162.12 | 934,263,454.79 |
土壤与地下水环境治理 | 317,436,236.82 | 265,581,691.57 |
其他 | 41,314,657.84 | 37,480,421.32 |
合计 | 2,925,502,015.02 | 2,413,424,635.49 |
(3).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4).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5).重大合同变更或重大交易价格调整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62、税金及附加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消费税 | ||
营业税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9,529,414.62 | 3,634,392.64 |
教育费附加 | 4,137,829.40 | 1,608,824.89 |
资源税 | ||
房产税 | 5,561,872.76 | 5,554,305.65 |
土地使用税 | 286,137.32 | 288,611.61 |
车船使用税 | 52,111.08 | 48,566.82 |
印花税 | 1,761,206.60 | 2,222,491.10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2,758,774.49 | 1,074,056.96 |
其他 | 183,179.66 | 101,169.95 |
合计 | 24,270,525.93 | 14,532,419.62 |
其他说明:
无
63、销售费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93,157,118.15 | 81,783,946.14 |
业务招待费 | 12,305,748.16 | 13,403,571.91 |
差旅费 | 13,584,159.48 | 12,170,770.26 |
折旧摊销 | 3,720,382.21 | 3,668,604.46 |
办公费 | 3,705,966.76 | 4,894,467.84 |
服务费 | 1,727,903.33 | 2,034,414.37 |
租赁装修费 | 870,827.37 | 1,466,611.04 |
其他 | 4,552,872.55 | 4,731,998.98 |
合计 | 133,624,978.01 | 124,154,385.00 |
其他说明:
无
64、管理费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89,602,880.21 | 88,640,983.05 |
折旧摊销 | 21,785,662.23 | 18,572,836.29 |
中介机构服务费 | 4,158,296.10 | 6,998,905.36 |
办公费 | 8,531,417.28 | 5,914,241.78 |
业务招待费 | 5,326,322.98 | 2,036,300.55 |
租赁费 | 321,892.66 | 2,008,568.82 |
差旅费 | 3,196,669.30 | 2,984,812.62 |
其他 | 7,985,089.41 | 16,160,101.37 |
合计 | 140,908,230.17 | 143,316,749.84 |
其他说明:
无
65、研发费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研发材料 | 39,998,579.41 | 68,795,345.88 |
职工薪酬 | 38,605,333.70 | 37,485,005.94 |
折旧摊销 | 1,987,329.32 | 5,242,755.49 |
检验费 | 558,700.59 | 6,757,447.36 |
设计费 | 12,114.44 | 1,932,717.82 |
其他 | 2,648,203.78 | 4,421,558.12 |
合计 | 83,810,261.24 | 124,634,830.61 |
其他说明:
无
66、财务费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支出 | 24,236,782.49 | 39,677,319.20 |
减:利息收入 | 10,416,177.54 | 20,511,794.87 |
加:汇兑损失 | -55,691.27 | -47,491.24 |
加:银行手续费 | 4,779,111.01 | 4,527,588.44 |
加:其他 | 7,443,678.87 | 22,114,433.77 |
合计 | 25,987,703.56 | 45,760,055.30 |
其他说明:
无
67、其他收益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按性质分类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增值税加计抵减 | 9,107,848.64 | 14,955,442.73 |
政府补助 | 8,106,608.47 | 24,969,472.44 |
个税扣缴税款手续费 | 197,084.56 | 213,169.27 |
债务重组收益 | -1,339,103.23 | |
合计 | 17,411,541.67 | 38,798,981.21 |
其他说明:
无
68、投资收益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64,026.71 | -22,635,543.29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11,108,827.26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债务重组收益 | -451,634.03 | -832,489.23 |
应收票据贴现及保理产生的投资收益 | -923,988.20 | -2,196,261.00 |
合计 | 9,797,231.74 | -25,664,293.52 |
其他说明:
无
69、净敞口套期收益
□适用√不适用70、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适用√不适用
71、信用减值损失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 -52,760.43 | 1,219,865.55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128,307,297.24 | -32,191,773.36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951,669.70 | 251,668.77 |
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 ||
其他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 ||
长期应收款坏账损失 | ||
财务担保相关减值损失 | ||
合计 | -127,408,387.97 | -30,720,239.04 |
其他说明:
无
72、资产减值损失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 107,075,890.84 | 18,232,898.85 |
二、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 | -8,361,544.06 | -1,036,539.28 |
三、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 | ||
四、投资性房地产减值损失 | ||
五、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 ||
六、工程物资减值损失 | ||
七、在建工程减值损失 | ||
八、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损失 | ||
九、油气资产减值损失 | ||
十、无形资产减值损失 | ||
十一、商誉减值损失 | ||
十二、其他 | ||
十三、其他非流动资产减值损失 | -26,443,081.25 | 3,167,195.04 |
合计 | 72,271,265.53 | 20,363,554.61 |
其他说明:
无
73、资产处置收益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处置未划分为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生产性生物资产及无形资产的处置利得或损失 | 56,439.82 | 307,545.81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利得 | 8,513.00 | 307,545.81 |
使用权资产 | 47,926.82 | |
其他 | 53,763.36 | |
合计 | 110,203.18 | 307,545.81 |
其他说明:
无
74、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收入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合计 | 4,478.99 |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利得 | 4,478.99 | ||
无形资产处置利得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 | |||
接受捐赠 | |||
政府补助 | |||
罚款收入 | 23,271.50 | 185,468.77 | 23,271.50 |
其他 | 622,207.77 | 297,466.76 | 622,207.77 |
合计 | 645,479.27 | 487,414.52 | 645,479.27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75、营业外支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合计 | 10,503.35 | 6,589.76 | 10,503.35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 10,503.35 | 6,589.76 | 10,503.35 |
无形资产处置损失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失 | |||
对外捐赠 | 50,000.00 | ||
其他 | 617,516.61 | 111,081.73 | 617,516.61 |
合计 | 628,019.96 | 167,671.49 | 628,019.96 |
其他说明:
无
76、所得税费用
(1).所得税费用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11,267,778.01 | 6,408,163.02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1,186,593.00 | -3,821,394.89 |
合计 | 10,081,185.01 | 2,586,768.13 |
(2).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利润总额 | 83,795,501.25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12,569,325.19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2,449,090.28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635,532.01 |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 -486,188.24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4,097,449.15 |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1,061,024.24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12,742,016.77 |
加计扣除的影响 | -10,493,846.65 |
环保项目税收优惠的影响 | -10,371,169.26 |
所得税费用 | 10,081,185.01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77、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不适用详见附注
78、现金流量表项目
(1).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往来款及银承保函信用证保证金 | 116,795,667.42 | 128,052,584.45 |
政府补助 | 3,015,431.49 | 22,366,664.85 |
利息收入 | 10,416,177.54 | 20,511,794.87 |
保证金及其他 | 842,563.83 | 482,935.53 |
合计 | 131,069,840.28 | 171,413,979.70 |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研发费用付现 | 43,217,598.22 | 81,722,875.34 |
管理费用付现 | 27,469,351.71 | 29,920,721.20 |
销售费用付现 | 36,747,477.65 | 38,552,598.38 |
投标保证金及其他 | 177,179,047.22 | 64,301,998.50 |
银行手续费 | 4,779,111.01 | 4,527,588.44 |
保函、信用证及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 ||
合计 | 289,392,585.81 | 219,025,781.86 |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2).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收到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处置联营企业收到的现金 | 25,440,963.20 | |
合计 | 25,440,963.20 |
收到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系本期处置中建环科股权收回投资款。支付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处置子公司减少的现金净额负数 | 179,918.11 | |
合计 | 179,918.11 |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3).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信用证及票据贴现 | 15,200,000.00 | 5,650,000.00 |
限制性股票回购义务 | 10,197,000.00 | |
融资租赁形式的抵押借款 | 79,168,600.00 | |
合计 | 94,368,600.00 | 15,847,000.00 |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票据及信用证贴现 | 5,650,000.00 | 262,536,584.00 |
票据手续费 | 5,122,405.33 | 9,670,434.44 |
租赁负债的租金付款额支出 | 6,738,330.30 | 5,151,970.35 |
合计 | 17,510,735.63 | 277,358,988.79 |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筹资活动产生的各项负债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现金变动
现金变动 | 非现金变动 | 现金变动 | 非现金变动 | |||
短期借款 | 628,996,400.83 | 275,200,000.00 | 206,555.55 | 628,167,731.77 | 828,669.06 | 275,406,555.55 |
其他应付款(限制性股票回购义务) | 10,197,000.00 | 10,197,000.00 | ||||
长期借款 | 248,305,111.00 | 236,305,111.00 | 12,000,000.00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59,941,804.19 | 241,368,766.10 | 159,941,804.19 | 241,368,766.10 | ||
租赁负债 | 9,599,271.26 | 8,130,453.87 | 1,966,319.69 | 8,813,004.40 | 6,950,401.04 | |
合计 | 1,057,039,587.28 | 275,200,000.00 | 249,705,775.52 | 790,075,855.65 | 245,946,784.46 | 545,922,722.69 |
(4).以净额列报现金流量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5).不涉及当期现金收支、但影响企业财务状况或在未来可能影响企业现金流量的重大活动及财
务影响
□适用√不适用
79、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 73,714,316.24 | 57,297,111.09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72,271,265.53 | -20,363,554.61 |
信用减值损失 | 127,408,387.97 | 30,720,239.04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35,755,480.70 | 40,102,499.57 |
使用权资产摊销 | 6,493,537.76 | 4,989,895.65 |
无形资产摊销 | 5,767,868.14 | 5,168,484.44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4,096,181.50 | 3,997,116.88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10,203.18 | -307,545.81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0,503.35 | 2,110.77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31,889,168.66 | 60,106,748.33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9,797,231.74 | 25,664,293.52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1,273,749.70 | -3,831,641.83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87,156.70 | 10,246.94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303,943,958.78 | -76,495,672.38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1,180,215,779.83 | 491,571,609.86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1,490,919,887.09 | -607,483,736.27 |
其他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95,010,002.39 | 11,148,205.19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债务转为资本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768,608,474.60 | 1,034,036,673.76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1,034,036,673.76 | 1,473,125,279.20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265,428,199.16 | -439,088,605.44 |
(2).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不适用
(3).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金额 | |
本期处置子公司于本期收到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 | 6,148,955.96 |
减:丧失控制权日子公司持有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 6,328,493.11 |
加:以前期间处置子公司于本期收到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 |
处置子公司收到的现金净额 | -179,537.15 |
其他说明:
无
(4).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现金 | 768,608,474.60 | 1,034,036,673.76 |
其中:库存现金 | 236,219.10 | 161,618.28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768,372,255.50 | 1,033,875,055.48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 ||
可用于支付的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 ||
存放同业款项 | ||
拆放同业款项 | ||
二、现金等价物 | ||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768,608,474.60 | 1,034,036,673.76 |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5).使用范围受限但仍作为现金和现金等价物列示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6).不属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货币资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理由 |
不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 142,807,967.23 | 96,737,975.20 | 使用受到限制 |
合计 | 142,807,967.23 | 96,737,975.20 | /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期末货币资金中部分使用权受到限制未列入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使用权受限货币资金明细见附注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31、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80、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适用√不适用
81、外币货币性项目
(1).外币货币性项目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外币余额 | 折算汇率 | 期末折算人民币余额 |
货币资金 | 9,533,294.51 | 19,067,547.19 | |
其中:美元 | 1,704,004.74 | 7.1884 | 12,249,067.68 |
港币 | 4,819,399.34 | 0.9260 | 4,462,763.79 |
泰铢 | 2,009,890.43 | 0.2126 | 427,320.71 |
沙亚币 | 1,000,000.00 | 1.9284 | 1,928,395.01 |
应收账款 | |||
其中:美元 | |||
欧元 | |||
港币 | |||
长期借款 | |||
其中:美元 | |||
欧元 | |||
港币 | |||
其他应收款 | 1,258,206.38 | 0.9260 | 1,165,099.11 |
其中:港币 | 1,258,206.38 | 0.9260 | 1,165,099.11 |
应付账款 | 5,864,606.08 | 0.9260 | 5,430,625.23 |
其中:港币 | 5,864,606.08 | 0.9260 | 5,430,625.23 |
其他应付账款 | 204,939.00 | 0.9260 | 189,773.51 |
其中:港币 | 204,939.00 | 0.9260 | 189,773.51 |
其他说明:
无
(2).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适用□不适用
序号 | 境外经营实体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 |
1 | 森特香港 | 中国·香港 | 港币 |
82、租赁
(1)作为承租人
√适用□不适用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适用√不适用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或低价值资产的租赁费用
√适用□不适用本期计入当期损益的采用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费用11,166,259.42元售后租回交易及判断依据
□适用√不适用
与租赁相关的现金流出总额10,515,911.30(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2)作为出租人作为出租人的经营租赁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租赁收入 | 其中: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相关的收入 |
房屋租赁 | 2,820,942.66 | |
合计 | 2,820,942.66 |
作为出租人的融资租赁
□适用√不适用未折现租赁收款额与租赁投资净额的调节表
□适用√不适用未来五年未折现租赁收款额
□适用√不适用
(3)作为生产商或经销商确认融资租赁销售损益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83、数据资源
□适用√不适用
84、其他
□适用√不适用
八、研发支出
1、按费用性质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研发材料 | 39,998,579.41 | 68,795,345.88 |
职工薪酬 | 38,605,333.70 | 37,485,005.94 |
折旧摊销 | 1,987,329.32 | 5,242,755.49 |
检验费 | 558,700.59 | 6,757,447.36 |
设计费 | 12,114.44 | 1,932,717.82 |
其他 | 2,648,203.78 | 4,421,558.12 |
合计 | 83,810,261.24 | 124,634,830.61 |
其中:费用化研发支出 | 83,810,261.24 | 124,634,830.61 |
资本化研发支出 | 0 | 0 |
其他说明:
无
2、符合资本化条件的研发项目开发支出
□适用√不适用重要的资本化研发项目
□适用√不适用开发支出减值准备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3、重要的外购在研项目
□适用√不适用
九、合并范围的变更
1、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不适用
2、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不适用
3、反向购买
□适用√不适用
4、处置子公司本期是否存在丧失子公司控制权的交易或事项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 | 丧失控制权的时点 | 丧失控制权时点的处置价款 | 丧失控制权时点的处置比例(%) | 丧失控制权时点的处置方式 | 丧失控制权时点的判断依据 | 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合并财务报表层面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 | 丧失控制权之日剩余股权的比例(%) | 丧失控制权之日合并财务报表层面剩余股权的账面价值 | 丧失控制权之日合并财务报表层面剩余股权的公允价值 | 按照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剩余股权产生的利得或损失 | 丧失控制权之日合并财务报表层面剩余股权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及主要假设 | 与原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转入投资损益或留存收益的金额 |
森特土壤修复研究院(深圳)有限公司 | 2024年4月 | 6,148,575.00 | 75.00 | 出售 | 丧失控制权 | 5,639,829.92 | ||||||
隆森鸿博(上海)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4年10月 | 1.00 | 100.00 | 出售 | 丧失控制权 | 479.96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且在本期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本公司于2024年度新设子公司银川灵武市隆森新能源有限公司、CenterInt(Thailand)Co.,Ltd.、CENTREKURBURISHANHONGKONGLTD.,上述子公司自成立之日其纳入合并范围。本公司之子公司隆基森特新钢(抚顺)新能源有限公司、隆森(海南)新能源有限公司于2024年度内注销,上述子公司自注销之日起不再纳入合并范围。
6、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企业集团的构成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资本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北京烨兴 | 北京市 | 15,000,000.00 | 北京市 | 制造业 | 100.00 | 设立 | |
北京恒瑀 | 北京市 | 2,000,000.00 | 北京市 | 光伏电站 | 100.00 | 收购 | |
隆基森特新能源 | 西安市 | 200,000,000.00 | 西安市 | 电站建设及服务 | 100.00 | 收购 | |
森特工程 | 北京市 | 20,000,000.00 | 北京市 | 工程设计 | 100.00 | 设立 | |
兰州士兴 | 兰州市 | 10,000,000.00 | 兰州市 | 金属屋面围护 | 100.00 | 设立 | |
智鼎劳务 | 西安市 | 10,000,000.00 | 西安市 | 建筑劳务 | 100.00 | 收购 | |
沈阳士兴 | 沈阳市 | 8,000,000.00 | 沈阳市 | 技术服务 | 100.00 | 设立 | |
森特香港 | 香港 | 10,000,000.00 | 香港 | 金属屋面围护 | 100.00 | 设立 | |
广州工控 | 广州市 | 100,000,000.00 | 广州市 | 土壤修复 | 60.00 | 设立 | |
上海森环筑 | 上海市 | 2,000,000.00 | 上海市 | 土壤修复 | 100.00 | 设立 | |
深圳绿能 | 深圳市 | 2,000,000.00 | 深圳市 | 金属屋面维护 | 100.00 | 收购 | |
合肥森特 | 合肥市 | 10,000,000.00 | 合肥市 | 土壤修复 | 100.00 | 设立 | |
森特环保科技 | 北京市 | 100,000,000.00 | 北京市 | 土壤修复 | 100.00 | 设立 | |
恒汇检测 | 北京市 | 50,000,000.00 | 北京市 | 检验检测服务 | 100.00 | 设立 | |
武汉森隆 | 武汉市 | 500,000.00 | 武汉市 | 光伏电站 | 100.00 | 设立 | |
银川灵武隆森 | 灵武市 | 1,000,000.00 | 灵武市 | 光伏电站 | 100.00 | 设立 | |
焦作隆森 | 焦作市 | 50,000.00 | 焦作市 | 光伏电站 | 100.00 | 设立 | |
CenterInt(Thailand)Co.,Ltd. | 泰国 | 5,000,000.00 | 泰国 | 金属屋面围护 | 100.00 | 设立 | |
CENTREKURBURISHANHONGKONGLTD., | 沙特 | 1,000,000.00 | 沙特 | 金属屋面围护 | 100.00 | 设立 |
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无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无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
无确定公司是代理人还是委托人的依据:
无其他说明:
森特香港注册资本1,000.00万港币、CenterInt(Thailand)Co.,Ltd.注册资本500.00万泰铢、CENTREKURBURISHANHONGKONGLTD.,注册资本100万沙亚币。
(2).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适用√不适用
(3).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不适用
(4).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适用√不适用
(5).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适用√不适用
3、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适用□不适用
(1).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适用√不适用
(2).重要合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不适用
(3).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不适用
(4).不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上期发生额 | |
合营企业: | ||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 |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净利润 |
--其他综合收益 |
--综合收益总额 |
联营企业:
联营企业: | ||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 | 22,161,228.43 | 40,669,548.54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
--净利润 | -13,726,271.57 | -22,635,543.29 |
--其他综合收益 | ||
--综合收益总额 | -13,726,271.57 | -22,635,543.29 |
其他说明:
无
(5).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向本公司转移资金的能力存在重大限制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6).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超额亏损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名称 | 累积未确认前期累计的损失 | 本期未确认的损失(或本期分享的净利润) | 本期末累积未确认的损失 |
美丽华夏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779,133.52 | -779,133.52 |
其他说明:
无
(7).与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未确认承诺
□适用√不适用
(8).与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或有负债
□适用√不适用
4、重要的共同经营
□适用√不适用
5、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适用√不适用
6、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一、政府补助
1、报告期末按应收金额确认的政府补助
□适用√不适用未能在预计时点收到预计金额的政府补助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
2、涉及政府补助的负债项目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财务报表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 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 | 本期转入其他收益 | 本期其他变动 | 期末余额 | 与资产/收益相关 |
递延收益 | 9,625,000.00 | 4,491,562.98 | 5,133,437.02 | 与资产相关 | |||
递延收益 | 7,746,575.28 | 258,187.89 | 857,801.89 | 7,146,961.28 | 与收益相关 | ||
合计 | 17,371,575.28 | 258,187.89 | 5,349,364.87 | 12,280,398.30 | / |
1、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型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与资产相关 | 4,491,562.98 | |
与收益相关 | 3,615,045.49 | 24,969,472.44 |
合计 | 8,106,608.47 | 24,969,472.44 |
其他说明:
无
十二、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1、金融工具的风险
√适用□不适用本公司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源于本公司在经营过程中所确认的各类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包括: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和市场风险。
本公司与金融工具相关的各类风险的管理目标和政策的制度由本公司管理层负责。经营管理层通过职能部门负责日常的风险管理(例如本公司信用管理部对公司发生的赊销业务进行逐笔进行审核)。本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对公司风险管理的政策和程序的执行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并且将有关发现及时报告给本公司审计委员会。
本公司风险管理的总体目标是在不过度影响公司竞争力和应变力的情况下,制定尽可能降低各类与金融工具相关风险的风险管理政策。
1.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一方未能履行义务从而导致另一方发生财务损失的风险。本公司的信用风险主要产生于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应收款、合同资产、债权投资以及长期应收款等,这些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源自交易对手违约,最大的风险敞口等于这些工具的账面金额。
本公司货币资金主要存放于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本公司认为这些商业银行具备较高信誉和资产状况,存在较低的信用风险。
对于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应收款、合同资产,本公司设定相关政策以控制信用风险敞口。本公司基于对客户的财务状况、从第三方获取担保的可能性、信用记录及其他因素诸如目前市场状况等评估客户的信用资质并设置相应信用期。本公司会定期对客户信用记录进行监控,对于信用记录不良的客户,本公司会采用书面催款、缩短信用期或取消信用期等方式,以确保本公司的整体信用风险在可控的范围内。
(1)信用风险显著增加判断标准
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在确定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时,本公司考虑在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基于本公司历史数据的定性和定量分析、外部信用风险评级以及前瞻性信息。本公司以单项金融工具或者具有相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变化情况。
当触发以下一个或多个定量、定性标准时,本公司认为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发生显著增加:
定量标准主要为报告日剩余存续期违约概率较初始确认时上升超过一定比例;定性标准为主要债务人经营或财务情况出现重大不利变化、预警客户清单等。
(2)已发生信用减值资产的定义
为确定是否发生信用减值,本公司所采用的界定标准,与内部针对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管理目标保持一致,同时考虑定量、定性指标。
本公司评估债务人是否发生信用减值时,主要考虑以下因素: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债务人违反合同,如偿付利息或本金违约或逾期等;债权人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发行方或债务人财务困难导致该金融资产的活跃市场消失;以大幅折扣购买或源生一项金融资产,该折扣反映了发生信用损失的事实。
金融资产发生信用减值,有可能是多个事件的共同作用所致,未必是可单独识别的事件所致。
(3)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的参数
根据信用风险是否发生显著增加以及是否已发生信用减值,本公司对不同的资产分别以12个月或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减值准备。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的关键参数包括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和违约风险敞口。本公司考虑历史统计数据(如交易对手评级、担保方式及抵质押物类别、还款方式等)的定量分析及前瞻性信息,建立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及违约风险敞口模型。
相关定义如下:
违约概率是指债务人在未来12个月或在整个剩余存续期,无法履行其偿付义务的可能性。
违约损失率是指本公司对违约风险暴露发生损失程度作出的预期。根据交易对手的类型、追索的方式和优先级,以及担保品的不同,违约损失率也有所不同。违约损失率为违约发生时风险敞口损失的百分比,以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为基准进行计算;
违约风险敞口是指,在未来12个月或在整个剩余存续期中,在违约发生时,本公司应被偿付的金额。前瞻性信息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评估及预期信用损失的计算均涉及前瞻性信息。本公司通过进行历史数据分析,识别出影响各业务类型信用风险及预期信用损失的关键经济指标。
或本公司所承受的最大信用风险敞口为资产负债表中每项金融资产的账面金额。本公司还因提供财务担保而面临信用风险,详见附注五中相关披露。
2.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企业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方式结算的义务时发生资金短缺的风险。本公司统筹负责公司内各子公司的现金管理工作,包括现金盈余的短期投资和筹措贷款以应付预计现金需求。本公司的政策是定期监控短期和长期的流动资金需求,以及是否符合借款协议的规定,以确保维持充裕的现金储备和可供随时变现的有价证券。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金融负债到期期限如下:
项目名称 | 2024年12月31日 | |||
1年以内 | 1-2年 | 2-3年 | 3年以上 | |
短期借款 | 275,406,555.55 | - | - | - |
应付票据 | 102,485,460.12 | - | - | - |
应付账款 | 1,296,527,815.87 | - | - | - |
其他应付款 | 26,201,921.02 | - | -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241,368,766.10 | - | - | - |
长期借款 | - | 8,000,000.00 | 4,000,000.00 | - |
租赁负债 | - | 4,310,452.65 | 1,752,926.31 | 887,022.08 |
合计 | 1,941,990,518.66 | 12,310,452.65 | 5,752,926.31 | 887,022.08 |
(续上表)
项目名称 | 2023年12月31日 | |||
1年以内 | 1-2年 | 2-3年 | 3年以上 |
短期借款 | 628,996,400.83 | - | - | - |
应付票据 | 59,080,536.08 | - | - | - |
应付账款 | 1,540,180,126.75 | - | - | - |
其他应付款 | 36,196,787.01 | - | - | - |
租赁负债 | - | 3,999,764.00 | 3,456,983.85 | 2,142,523.41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59,941,804.19 | - | - | - |
长期借款 | - | 236,305,111.00 | 8,000,000.00 | 4,000,000.00 |
合计 | 2,424,395,654.86 | 240,304,875.00 | 11,456,983.85 | 6,142,523.41 |
1.市场风险
(1)外汇风险本公司的汇率风险主要来自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持有的不以其记账本位币计价的外币资产和负债。本公司承受汇率风险主要与以港币和美元计价的借款有关,除本公司设立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和其他境外的下属子公司使用港币、美元、英镑、人民币或新加坡币计价结算外,本公司的其他主要业务以人民币计价结算。
①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各外币资产负债项目的主要外汇风险敞口如下(出于列报考虑,风险敞口金额以人民币列示,以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
项目 | 美元 | 港币 | 泰铢 | 沙亚币 | ||||
外币 | 人民币 | 外币 | 人民币 | 外币 | 人民币 | 外币 | 人民币 | |
货币资金 | 1,704,004.74 | 12,249,067.68 | 4,819,399.34 | 4,462,763.79 | 2,009,890.43 | 427,320.71 | 1,000,000.00 | 1,928,395.01 |
其他应收款 | - | - | 1,258,206.38 | 1,165,099.11 | - | - | - | - |
应付账款 | - | - | 5,864,606.08 | 5,430,625.23 | - | - | - | - |
其他应付款 | - | - | 204,939.00 | 189,773.51 | - | - | - | - |
(续上表)
项目 | 2023年12月31日 | |||||
美元 | 港币 | 欧元 | ||||
外币 | 人民币 | 外币 | 人民币 | 外币 | 人民币 | |
货币资金 | 1,429,451.47 | 10,124,375.93 | 7,079,704.53 | 6,415,628.25 | - | - |
其他应收款 | - | - | 258,900.00 | 234,615.18 | - | - |
应付账款 | - | - | 160,980.00 | 145,880.08 | - | - |
其他应付款 | - | - | 207,563.10 | 188,093.68 | 9,270.06 | 72,855.26 |
本公司密切关注汇率变动对本公司汇率风险的影响。本公司目前并未采取任何措施规避汇率风险。但管理层负责监控汇率风险,并将于需要时考虑对冲重大汇率风险。
②敏感性分析
于2024年12月31日,在其他风险变量不变的情况下,如果当日人民币对于美元升值或贬值10%,那么本公司当年的净利润将增加或减少258.53万元。
(2)利率风险
本公司的利率风险主要产生于长期银行借款、应付债券等长期带息债务。浮动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公司面临现金流量利率风险,固定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公司面临公允价值利率风险。本公司根据当时的市场环境来决定固定利率及浮动利率合同的相对比例。
本公司总部财务部门持续监控集团利率水平。利率上升会增加新增带息债务的成本以及本公司尚未付清的以浮动利率计息的带息债务的利息支出,并对本公司的财务业绩产生重大的不利影响,管理层会依据最新的市场状况及时做出调整。
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为止期间,在其他风险变量保持不变的情况下,如果以浮动利率计算的借款利率上升或下降100.00个基点,本公司当年的净利润就会下降或增加24.24万元。
2、套期
(1)公司开展套期业务进行风险管理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公司开展符合条件套期业务并应用套期会计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公司开展套期业务进行风险管理、预期能实现风险管理目标但未应用套期会计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金融资产转移
(1)转移方式分类
□适用√不适用
(2)因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
(3)继续涉入的转移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十三、公允价值的披露
1、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合计 | |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 | 1,000,000.00 | 1,000,000.00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1,000,000.00 | 1,000,000.00 | ||
(1)债务工具投资 | ||||
(2)权益工具投资 | 1,000,000.00 | 1,000,000.00 | ||
(3)衍生金融资产 | ||||
2.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1)债务工具投资 | ||||
(2)权益工具投资 | ||||
(二)其他债权投资 | ||||
(三)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四)投资性房地产 | ||||
1.出租用的土地使用权 | ||||
2.出租的建筑物 | ||||
3.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 | ||||
(五)生物资产 | ||||
1.消耗性生物资产 | ||||
2.生产性生物资产 | ||||
(六)应收款项融资 | 29,569,595.93 | 29,569,595.93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30,569,595.93 | 30,569,595.93 | ||
(六)交易性金融负债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 |
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其中:发行的交易性债券 |
衍生金融负债 |
其他 |
2.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二、非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一)持有待售资产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2、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
3、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不适用
对于在活跃市场上交易的金融工具,本公司以其活跃市场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对于不在活跃市场上交易的金融工具,本公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所使用的估值模型主要为现金流量折现模型和市场可比公司模型等。估值技术的输入值主要包括无风险利率、基准利率、汇率、信用点差、流动性溢价、缺乏流动性折扣等。
4、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不适用
5、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
性分析
□适用√不适用
6、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
策
□适用√不适用
7、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适用√不适用
8、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适用√不适用
9、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四、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适用√不适用
刘爱森、李桂茹夫妇直接持有本公司25.06%的股权,通过北京士兴盛亚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有本公司10.68%的股权,合计持股35.74%,为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2、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
√适用□不适用详见附注“十、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3、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
√适用□不适用详见附注“十、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适用□不适用
合营或联营企业名称 | 与本企业关系 |
美丽华夏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 |
武汉基建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 |
徐州润履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 |
徐州润楚新能源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 |
华永环境新能源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4、其他关联方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北京士兴盛亚投资有限公司 | 参股股东 |
翁家恩 | 参股股东 |
森特国际集团投资有限公司 | 其他 |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隆基绿能) | 股东的子公司 |
西安隆基绿能建筑科技有限公司 | 股东的子公司 |
隆基乐叶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 股东的子公司 |
西安隆基新能源有限公司 | 股东的子公司 |
西安隆基乐叶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 股东的子公司 |
西安隆易国兴新能源有限公司 | 股东的子公司 |
海南隆基绿能科技有限公司 | 股东的子公司 |
西安隆基清洁能源有限公司 | 股东的子公司 |
隆基乐叶光伏科技(西咸新区)有限公司 | 股东的子公司 |
西安隆易平新能源有限公司 | 股东的子公司 |
泰州隆基乐叶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 股东的子公司 |
西安隆发创能新能源有限公司 | 股东的子公司 |
中建八局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其他 |
其他说明:
森特国际集团投资有限公司为刘爱森控股的公司,中建八局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原为公司的参股公司,报告期已出售。
5、关联交易情况
(1).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获批的交易额度(如适用) | 是否超过交易额度(如适用) | 上期发生额 |
隆基乐叶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 采购原材料、仓储费 | 142,542,676.59 | 796,460,176.99 | 否 | 292,088,056.88 |
西安隆基绿能建筑科技有限公司 | 采购原材料 | 161,570,415.95 | |||
武汉基建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采购原材料 | 15,735,052.56 | 61,946,902.65 | 否 | 49,058,628.36 |
西安隆基新能源有限公司 | 采购原材料 | 260,938.83 | |||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餐费采购 | 288,997.84 | 179,718.42 | ||
西安隆基清洁能源有限公司 | 技术服务采购 | 84,167.32 | |||
芜湖隆基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 电费 | 1,255.75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隆基乐叶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 施工费 | 8,646,487.33 | |
武汉基建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销售原材料 | 3,097,592.92 | 28,301.89 |
武汉基建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技术服务收入 | 1,037,735.85 | 905,660.38 |
徐州润履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销售原材料 | 4,219,653.30 | |
徐州润履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EPC施工 | 1,093,526.03 | |
徐州润楚新能源有限公司 | EPC施工 | 65,985,883.34 | 78,384.56 |
徐州润楚新能源有限公司 | 销售原材料 | 303,407.22 | |
西安隆基清洁能源有限公司 | 销售原材料 | 2,385,835.69 | |
西安隆发创能新能源有限公司 | EPC施工 | 14,414,581.54 | |
西安隆易平新能源有限公司 | EPC施工 | 137,614.68 |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适用√不适用
(2).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关联租赁情况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承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本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 上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
美丽华夏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经营房产 | 1,326,257.99 | 1,793,331.86 |
北京士兴盛亚投资有限公司 | 经营房产 | 15,068.81 |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出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的租金费用(如适用) |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如适用) | 支付的租金 | 承担的租赁负债利息支出 | 增加的使用权资产 |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西安隆基绿能建筑科技有限公司 | 仓库租赁 | 3,393,106.74 | 1,904,469.03 | 4,117,839.16 | 1,904,469.03 |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4).关联担保情况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适用√不适用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刘爱森及其配偶李桂茹 | 1,000,000,000.00 | 2022/12/16 | 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3年 | 否 |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关联方资金拆借
□适用√不适用
(6).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适用√不适用
(7).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712.00 | 729.00 |
(8).其他关联交易
□适用√不适用
6、应收、应付关联方等未结算项目情况
(1).应收项目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应收账款 | 武汉基建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3,002,303.11 | 150,115.16 | 729,669.10 | 41,367.22 |
应收账款 | 隆基乐叶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 1,190,068.77 | 59,503.44 | 7,739,893.75 | 386,994.69 |
应收账款 | 徐州润履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2,883,659.32 | 288,365.93 | 4,038,809.61 | 201,940.48 |
应收账款 | 徐州润楚新能源有限公司 | 16,763,495.09 | 838,174.75 | ||
预付款项 | 西安隆基绿能建筑科技有限公司 | 724,732.42 | 407.48 | ||
其他应收款 | 翁家恩 | 35,892.47 | 1,794.62 | ||
其他应收款 | 西安隆基新能源有限公司 | 100,000.00 | 5,000.00 | 500,000.00 | 50,000.00 |
其他应收款 | 隆基乐叶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 315,722.53 | 94,716.76 | 315,722.53 | 31,572.25 |
其他应收款 | 武汉基建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6,000.00 | 300.00 | ||
合同资产 | 徐州润楚新能源有限公司 | 37,583,495.09 | 1,879,174.75 | 428,289.32 | 21,414.47 |
合同资产 | 徐州润履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1,155,150.29 | 57,757.51 | ||
合同资产 | 西安隆易国兴新能源有限公司 | 2,137,223.85 | 106,861.19 | ||
合同资产 | 隆基乐叶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 744,904.68 | 37,245.23 | 1,934,973.44 | 96,748.67 |
应收账款 | 西安隆发创能新能源有限公司 | 327,777.24 | 16,388.86 | ||
合同资产 | 西安隆发创能新能源有限公司 | 3,321,888.42 | 166,094.42 |
(2).应付项目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应付账款 | 武汉基建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27,885,851.77 | 45,112,243.03 |
应付账款 | 隆基乐叶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 51,690,087.29 | 225,326,312.68 |
应付账款 | 西安隆基清洁能源有限公司 | 89,217.36 | |
其他应付款 | 华永环境新能源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其他应付款 | 翁家恩 | 1,259,525.00 | 1,321,876.17 |
其他应付款 | 中建八局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179,929.28 | |
其他应付款 |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33,011.10 | 6,844.90 |
(3).其他项目
□适用√不适用
7、关联方承诺
□适用√不适用
8、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五、股份支付
1、各项权益工具
√适用□不适用
数量单位:股金额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授予对象类别 | 本期授予 | 本期行权 | 本期解锁 | 本期失效 | ||||
数量 | 金额 | 数量 | 金额 | 数量 | 金额 | 数量 | 金额 | |
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 306,000.00 | 3,466,980.00 | ||||||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 1,332,500.00 | 24,198,200.00 | ||||||
合计 | 1,638,500.00 | 27,665,180.00 |
期末发行在外的股票期权或其他权益工具
□适用√不适用
2、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授予日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 股票期权:布莱克―斯科尔斯―默顿模型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股票价格 |
授予日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重要参数 | 股票期权:无风险利率、标的股票当前价格、年化波动率、股息收益率、到期年限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股票价格 |
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确定依据 | 股票期权:在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人数变动等后续信息作出最佳估计,修正预计可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限制性股票:按各归属期的业绩考核条件及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估计确定 |
本期估计与上期估计有重大差异的原因 | |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计入资本公积的累计金额 |
其他说明:
无
3、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不适用
4、本期股份支付费用
□适用√不适用
5、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适用√不适用
6、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六、承诺及或有事项
1、重要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对外重要承诺、性质、金额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无需要披露的重大承诺事项。
2、或有事项
(1).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适用□不适用未决诉讼仲裁
(1)公司承建贵安新能源汽车一期项目,因贵州贵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拖欠工程款,公司遂诉至法院,涉及金额6,018.93万元,公司申请财产保全,清镇市人民法院已下达冻结裁定书,我方胜诉。因部分诉求未被支持,公司已向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二审正在审理中。本公司预计不会产生其他财务损失。
(2)公司承建长沙三一四局B标段项目,因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拖欠工程款,公司遂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华南分会提出仲裁申请,涉及金额1,532.52万元。2025年1月公司收到中国国际贸易仲裁委员会裁决书([2025]中国贸仲深裁字第0075号),裁决我方胜诉,公司已申请强制执行。本公司预计不会产生其他财务损失。
(3)公司承建兰州万达茂冷库板项目,因兰州万达茂投资有限公司拖欠工程款,公司遂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涉及金额894.29万元,兰州市七里河人民法院已立案,并出具了财产保全裁定书,案件正在审理中。本公司预计不会产生其他财务损失。
(4)华永环境新能源有限公司与森特股份借款合同一案,涉及本金金额1000万元。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已出具(2024)京0115民初29103号民事判决书,我司不服判决,已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本公司预计不会产生其他财务损失。
(2).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七、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适用√不适用
2、利润分配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拟分配的利润或股利 | 26,984,998.90 |
经审议批准宣告发放的利润或股利 | 0 |
3、销售退回
□适用√不适用
4、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适用√不适用
十八、其他重要事项
1、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追溯重述法
□适用√不适用
(2).未来适用法
□适用√不适用
2、重要债务重组
□适用√不适用
3、资产置换
(1).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适用√不适用
(2).其他资产置换
□适用√不适用
4、年金计划
□适用√不适用
5、终止经营
□适用√不适用
6、分部信息
(1).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适用√不适用
(2).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适用√不适用
(3).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4).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7、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适用√不适用
8、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九、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应收账款
(1).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1,261,269,337.39 | 802,037,171.45 |
1年以内小计 | 1,261,269,337.39 | 802,037,171.45 |
1至2年 | 352,176,897.12 | 526,142,928.99 |
2至3年 | 322,064,251.01 | 283,416,763.39 |
3年以上 |
3至4年 | 217,228,603.58 | 138,422,054.48 |
4至5年 | 87,496,454.59 | 39,195,336.37 |
5年以上 | 75,007,695.44 | 92,038,884.10 |
合计 | 2,315,243,239.13 | 1,881,253,138.78 |
(2).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103,492,297.34 | 4.47 | 101,027,548.08 | 97.62 | 2,464,749.26 | 46,564,783.32 | 2.48 | 36,611,122.90 | 78.62 | 9,953,660.42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2,211,750,941.79 | 95.53 | 426,028,597.37 | 19.26 | 1,785,722,344.42 | 1,834,688,355.46 | 97.52 | 354,327,338.04 | 19.31 | 1,480,361,017.42 |
其中: | ||||||||||
组合2 | 2,211,750,941.79 | 95.53 | 426,028,597.37 | 19.26 | 1,785,722,344.42 | 1,834,688,355.46 | 97.52 | 354,327,338.04 | 19.31 | 1,480,361,017.42 |
合计 | 2,315,243,239.13 | / | 527,056,145.45 | / | 1,788,187,093.68 | 1,881,253,138.78 | / | 390,938,460.94 | / | 1,490,314,677.84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位:元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客户1 | 57,701,978.00 | 57,701,978.00 | 100.00 | 公司根据款项可收回情况,计提信用损失准备 |
客户2 | 33,466,573.04 | 33,466,573.04 | 100.00 | 公司根据款项可收回情况,计提信用损失准备 |
客户3 | 5,364,849.61 | 4,291,879.69 | 80.00 | 公司根据款项可收回情况,计提信用损失准备 |
客户4 | 6,958,896.69 | 5,567,117.35 | 80.00 | 公司根据款项可收回情况,计提信用损失准备 |
合计 | 103,492,297.34 | 101,027,548.08 | 97.62 |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组合计提项目:组合2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1,193,789,258.13 | 59,689,462.90 | 5.00 |
1-2年 | 352,176,897.12 | 35,217,689.71 | 10.00 |
2-3年 | 310,186,324.19 | 93,055,897.26 | 30.00 |
3-4年 | 202,267,281.61 | 101,133,640.81 | 50.00 |
4-5年 | 81,996,370.25 | 65,597,096.20 | 80.00 |
5年以上 | 71,334,810.49 | 71,334,810.49 | 100.00 |
合计 | 2,211,750,941.79 | 426,028,597.37 | 19.26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说明见附注五、11。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预期信用损失 | 390,938,460.94 | 149,678,081.15 | 13,560,396.64 | 527,056,145.45 | ||
合计 | 390,938,460.94 | 149,678,081.15 | 13,560,396.64 | 527,056,145.45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4).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
(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第一名 | 566,084,263.05 | 75,270,936.04 | 641,355,199.09 | 19.49 | 81,391,780.45 |
第二名 | 87,186,058.28 | 72,195,026.89 | 159,381,085.17 | 4.84 | 12,158,667.36 |
第三名 | 67,921,944.49 | 55,593,637.00 | 123,515,581.49 | 3.75 | 6,175,779.07 |
第四名 | 58,913,144.12 | 32,394,918.95 | 91,308,063.07 | 2.78 | 4,565,403.15 |
第五名 | 72,555,058.92 | 1,274,972.11 | 73,830,031.03 | 2.24 | 25,620,879.72 |
合计 | 852,660,468.86 | 236,729,490.99 | 1,089,389,959.85 | 33.10 | 129,912,509.75 |
其他说明:
无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其他应收款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 549,717,451.65 | 485,035,714.77 |
合计 | 549,717,451.65 | 485,035,714.77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应收利息
(1).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不适用
(2).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不适用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4).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利息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6).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利息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利息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应收股利
(7).应收股利
□适用√不适用
(8).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不适用
(9).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10).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股利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11).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12).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股利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股利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应收款
(13).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545,660,408.76 | 475,352,325.57 |
1年以内小计 | 545,660,408.76 | 475,352,325.57 |
1至2年 | 1,248,090.43 | 5,583,168.49 |
2至3年 | 2,355,371.51 | 3,715,126.67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2,753,667.55 | 3,563,437.78 |
4至5年 | 2,750,373.24 | 2,403,200.39 |
5年以上 | 3,400,810.61 | 4,470,213.22 |
合计 | 558,168,722.10 | 495,087,472.12 |
(14).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往来款 | 539,293,399.43 | 474,545,743.36 |
保证金 | 15,616,224.99 | 17,354,794.67 |
押金、备用金 | 2,960,217.71 | 2,893,608.65 |
其他 | 298,879.97 | 293,325.44 |
合计 | 558,168,722.10 | 495,087,472.12 |
(15).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4年1月1日余额 | 9,442,757.35 | 609,000.00 | 10,051,757.35 | |
2024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1,600,486.90 | -1,600,486.90 |
本期转回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4年12月31日余额 | 7,842,270.45 | 609,000.00 | 8,451,270.45 |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详见第十节、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评估11.金融工具。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不适用
(16).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 10,051,757.35 | -1,600,486.90 | 8,451,270.45 | |||
合计 | 10,051,757.35 | -1,600,486.90 | 8,451,270.45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17).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
(18).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款项的性质 | 账龄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第一名 | 345,291,994.10 | 61.86 | 往来款 | 1年以内 |
第二名 | 166,910,604.08 | 29.90 | 往来款 | 1年以内 | |
第三名 | 15,154,584.38 | 2.72 | 往来款 | 1年以内 | |
第四名 | 4,407,866.80 | 0.79 | 往来款 | 1年以内 | |
第五名 | 4,039,832.52 | 0.72 | 往来款 | 1年以内 | 201,991.63 |
合计 | 535,804,881.88 | 95.99 | / | / | 201,991.63 |
(19).因资金集中管理而列报于其他应收款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对子公司投资 | 241,620,618.77 | 241,620,618.77 | 215,370,618.77 | 215,370,618.77 | ||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 22,161,228.43 | 22,161,228.43 | 40,669,548.54 | 40,669,548.54 | ||
合计 | 263,781,847.20 | 263,781,847.20 | 256,040,167.31 | 256,040,167.31 |
(1).对子公司投资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初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北京烨兴 | 15,000,000.00 | 15,000,000.00 | ||||||
森特工程 | 20,000,000.00 | 20,000,000.00 | ||||||
兰州士兴 | 11,536,000.00 | 11,536,000.00 | ||||||
沈阳士兴 | 8,000,000.00 | 8,000,000.00 | ||||||
森特香港 | 2,674,209.20 | 2,674,209.20 | ||||||
森特土壤 | 3,750,000.00 | 3,750,000.00 | ||||||
上海森环筑 | 2,000,000.00 | 2,000,000.00 | ||||||
广州工控 | 30,000,000.00 | 30,000,000.00 | 60,000,000.00 | |||||
深圳绿能 | 2,050,000.00 | 2,050,000.00 | ||||||
隆基森特新能源 | 67,357,685.00 | 67,357,685.00 |
森特环科 | 53,002,724.57 | 53,002,724.57 | ||||
合计 | 215,370,618.77 | 30,000,000.00 | 3,750,000.00 | 241,620,618.77 |
(2).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合营企业 | |||||||||||
小计 | |||||||||||
二、联营企业 | |||||||||||
华永环境 | 1,949,674.17 | -194,497.16 | 1,755,177.01 | ||||||||
广州带路通 | 2,397,155.94 | -161,438.87 | 2,235,717.07 | ||||||||
美丽华夏 | 999,603.59 | 1,400,000.00 | -2,399,603.59 | ||||||||
中建环科 | 19,870,299.82 | 19,972,346.82 | 102,047.00 | ||||||||
武汉基建环保 | 8,552,039.62 | 2,109,087.26 | 10,661,126.88 | ||||||||
徐州润履 | 3,897,923.45 | 608,985.92 | 4,506,909.37 | ||||||||
徐州润楚 | 3,002,851.95 | -553.85 | 3,002,298.10 | ||||||||
小计 | 40,669,548.54 | 1,400,000.00 | 19,972,346.82 | 64,026.71 | 22,161,228.43 | ||||||
合计 | 40,669,548.54 | 1,400,000.00 | 19,972,346.82 | 64,026.71 | 22,161,228.43 |
(3).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4、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2,416,789,941.64 | 2,015,742,010.23 | 3,297,297,238.91 | 2,916,810,502.53 |
其他业务 | 11,799,393.29 | 1,810,171.18 | 8,617,964.51 | 4,174,092.95 |
合计 | 2,428,589,334.93 | 2,017,552,181.41 | 3,305,915,203.42 | 2,920,984,595.48 |
(2).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商品类型 | 本期发生额 | |
主营业务收入 | 主营业务成本 | |
BIPV业务 | 464,696,983.86 | 361,999,126.89 |
建筑金属围护系统 | 1,730,598,653.12 | 1,447,947,152.37 |
土壤与地下水环境治理 | 184,319,299.25 | 170,965,698.64 |
其他 | 37,175,005.41 | 34,830,032.33 |
合计 | 2,416,789,941.64 | 2,015,742,010.23 |
(3).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4).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5).重大合同变更或重大交易价格调整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5、投资收益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64,026.71 | -22,635,543.29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7,867,191.38 | -867,809.16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债务重组收益 | -521,134.03 | -832,489.23 |
银行承兑汇票贴现及应收账款保理 | -923,988.20 | -2,196,261.00 |
合计 | 6,486,095.86 | -26,532,102.68 |
其他说明:
无
6、其他
□适用√不适用
二十、补充资料
1、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11,208,527.09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8,106,608.47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产生的各项资产损失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13,560,396.64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债务重组损益 | -451,634.03 | |
企业因相关经营活动不再持续而发生的一次性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等 | ||
因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调整对当期损益产生的一次性影响 | ||
因取消、修改股权激励计划一次性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 | ||
对于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可行权日之后,应付职工薪酬的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收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27,962.66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4,349,845.72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7,034.36 |
合计 | 28,094,980.75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基本每股收益 | 稀释每股收益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2.66 | 0.14 | 0.14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1.65 | 0.08 | 0.08 |
3、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不适用
4、其他
□适用√不适用
董事长:刘爱森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5年4月22日
修订信息
□适用√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