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3089公司简称:正裕工业
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无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 ||||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A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正裕工业 | 603089 | - |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姓名 | 陈灵辉 | 李幼萍 |
电话 | 0576-87278883 | 0576-87278883 |
办公地址 | 浙江省玉环市经济开发区正裕路1号 | 浙江省玉环市经济开发区正裕路1号 |
电子信箱 | add@addchina.com | add@addchina.com |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总资产 | 3,660,568,084.65 | 3,494,069,248.36 | 4.7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1,482,264,914.32 | 1,231,695,724.06 | 20.34 |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营业收入 | 1,355,988,190.23 | 971,203,885.41 | 39.62 |
利润总额 | 161,492,805.77 | 36,333,118.55 | 344.4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18,503,244.61 | 22,759,803.94 | 420.6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68,832,678.30 | 18,635,049.84 | 269.37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19,126,068.14 | 23,239,574.23 | 412.60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9.20 | 1.95 | 增加7.25个百分点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53 | 0.10 | 420.63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53 | 0.10 | 420.63 |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截至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11,782 | |||||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的股份数量 | |
浙江正裕投资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41.03 | 98,490,595 | 无 | ||
郑连松 | 境内自然人 | 6.88 | 16,511,904 | 无 | ||
郑连平 | 境内自然人 | 6.43 | 15,429,749 | 无 | ||
郑念辉 | 境内自然人 | 6.39 | 15,332,549 | 无 | ||
林忠琴 | 境内自然人 | 1.92 | 4,602,700 | 无 | ||
深圳市弘洛私募证券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弘洛价值精选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1.20 | 2,869,100 | 无 |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量化精选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1.10 | 2,642,683 | 无 | ||
UBSAG | 境外法人 | 0.73 | 1,750,477 | 无 | ||
深圳市弘洛私募证券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弘洛弘道5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0.71 | 1,700,000 | 无 | ||
MERRILLLYNCHINTERNATIONAL | 境外法人 | 0.65 | 1,568,926 | 无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郑念辉、郑连松、郑连平三者为兄弟关系,合计持有正裕投资全部股份,互为一致行动人。除此之外,公司未知上述其他股东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 |
关系。 |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 不适用 |
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