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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裕工业:2024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3

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所”)作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及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对天健所2024年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经评估,公司认为天健所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4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 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天健所成立于2011年7月,是由一批资深注册会计师创办的全国性大型会计审计服务机构,注册地址为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128号,天健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截至2024年12月31日,天健合伙人241人,注册会计师2,356人;注册会计师中,904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一) 项目成员信息

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合伙人):刘江杰,200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09年开始在天健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数量为5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徐晓阳,201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15年开始在天健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数量为1家。

质量控制复核人:邹甜甜,201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14年开始在天健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数量为3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2024年5月20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同意继续聘请天健所为本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与内部控制审计工作。

三、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及公司2024年年报工作安排,天健所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天健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同时针对公司的审计需求及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审计工作方案,并按照工作方案和时间安排按时完成并提交各项工作。

经审计,天健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天健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总体评价

经公司评估和审查,认为天健所具备执行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能够满足审计工作的要求。 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 天健所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4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准确、完整、清晰、及时,切实地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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