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公告

首页 > 最新公告 > 返回前页

正裕工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3

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以下简称《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制度的要求,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积极开展工作,认真履行职责,现将本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分别为独立董事李连军先生、独立董事曲亮先生、董事郑连平先生。审计委员会主任由会计专业人士李连军先生担任,委员会成员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中关于审计委员会人数比例和专业配置的要求。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4年,公司共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9次,委员们认真履行《公司章程》赋予的职责,对公司定期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和聘请审计中介机构等事项进行了审议,具体如下:

会议届次召开日期审议事项决议情况
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2024年1月24日议案1、《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财务报表的议案》一致同意
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2024年4月10日议案1、《关于公司2023年审计报告初稿的议案》;一致同意
议案2、《2023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一致同意
议案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一致同意
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2024年4月18日议案1、《公司2023年度报告及其摘要》;一致同意
议案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一致同意
议案3、《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一致同意
议案4、《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一致同意
议案5、《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一致同意
议案6、《关于2023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一致同意
议案7、《关于2024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一致同意
议案8、《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一致同意
议案9、《公司2023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总结》。一致同意
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2024年4月26日议案1、《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一致同意
议案2、《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总结的议案》。一致同意
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2024年5月23日议案1、《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一致同意
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2024年8月22日议案1、《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一致同意
议案2、《关于2024年半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一致同意
议案3、《公司2024年半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总结的议案》。一致同意
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2024年10月29日议案1、《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一致同意
议案2、《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总结的议案》;一致同意
议案3、《公司2025年度内部审计计划的议案》。一致同意
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2024年12月27日议案1、《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一致同意
十一次会议
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2024年12月31日议案1、《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审计工作计划的议案》一致同意

三、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全体委员认真阅读会议材料,积极了解情况,对会议议案展开讨论,最终形成会议决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1)评估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性和专业性情况

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所”) 的独立性、专业资质、业务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独立性、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故建议继续聘任天健所作为公司2024年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

(2)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及对年报审议情况

2024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认真阅读了公司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相关资料,与负责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沟通,督促年审会计师按工作进度及时完成年度审计工作。

在会计师出具审计意见后,召开审计委员会相关会议,对公司年度财务报告等事项再次进行审阅,并通过表决形成书面意见,同意将经年审会计师正式审计的公司2023年度财务会计报表提交董事会审议。在审计期间未发现在审计过程中存在其他的重大事项。

(3)监督和评估会计师事务所勤勉尽责的情况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天健所就聘任期间的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等事项进行了充分的讨论与沟通,并且在审计期间也未发现在审计中存在其他的重大事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审计机构对公司进行审计期间勤勉尽责,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

(二)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

审计委员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认真审阅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督促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严格按照审计计划执行,并对内部审计出现的问题提出了指导性意见,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进一步完善和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和监督,有效防范经营风险,确保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经核查,审计委员会认为:2024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能够有效运作,未发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

(三)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编制的《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从专业角度对公司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了审查。认为公司财务报告不存在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也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估计变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和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

(四)监督及评估公司的内部控制

报告期内,委员会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进行了审阅,认为公司已遵循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建立了规范、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因此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的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不存在重大、重要缺陷。同时,委员会建议公司高度重视内外部环境变化,针对可能存在的薄弱环节持续不懈优化完善,推进内部控制体系更加合理有效。

(五)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为更好地使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审计人员进行充分有效的沟通,审计委员会通过定期会议、不定期会面或其他沟通方式听取了各方的意见,积极配合外部审计机构工作,合理安排相关的协调事宜,提高了审计效率,降低了审计成本,履行了协助公司审计工作顺利完成的各项职责。

(六)对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审核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持续重点关注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规范运作情况,认为公司关联交易执行时遵照《公司章程》中有关关联交易决策权利与程序的相关规定,并按规定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

四、履职情况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严格按照监管要求,遵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恪尽职守、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审计委员会在监督外部审计机构工作、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审阅公司财务报告、督促公司建立合理有效的内控制度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2025年,我们将继续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管理的要求,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加强与公司经营层和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进一步提升各项工作,促进公司规范治理水平的稳步提升,切实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4月21日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返回页顶

【返回前页】

股市要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