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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达股份: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袁成雷)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3

山东先达农化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山东先达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勤勉、独立、公正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现将2024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

袁成雷先生,1969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会计专业硕士研究生,正高级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税务师,山东省高端会计人才,山东省会计学会理事。曾任山东新永信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中和正信会计师事务所山东分公司项目经理等职务。现任北京中平建华浩会计师事务所山东分所所长。2023年12月20日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关于独立性情况的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职务,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本人具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所要求的独立性和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能够确保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股东大会及董事会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认真审阅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从财务、管理等专业角度对所列提案进行分析并

提出合理建议和意见,同时独立、客观地行使表决权,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3次董事会会议,1次年度股东大会,本人出席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参加董事会情况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应参加董事会次数亲自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33001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充分发挥会计专长,勤勉尽责,与主审会计师保持良好沟通,通过对定期报告及其附注、内控报告的审计范围、关键审计事项、审计机构选聘、内部审计工作等重要事项的审核,对公司内部控制、财务管理等领域及提高公司董事会决策效率发挥了积极作用。

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认真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行职责情况并对其进行年度绩效考评。

报告期内,本人出席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411

(三)与内部审计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高度重视与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协作。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听取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工作汇报,及时了解公司审计工作完成情况,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密切保持与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就公司财务报表的编制、审计范围、审计计划的制定、审计中发现的问题等核心议题进行深入交流,并提出了相应的工作要求,在公司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发挥了重要的监督职能。

(四)现场工作情况及公司配合工作情况报告期内,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专门委员会、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等机会及其他时间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和了解,认真听取公司管理层有关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等事项的汇报,主动调查、获取决策所需要的信息;在山东证监局现场检查结束后,积极与公司管理层、外部审计机构沟通检查情况,并运用专业知识为公司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独立、客观行使表决权,积极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在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过程中,公司董事会、公司管理层和相关工作人员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

(五)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参加业绩说明会的方式与中小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倾听中小投资者诉求,积极维护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对公司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认真审查。经审查,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存在关联交易情况。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只发生公司与其全资子公司之间及全资子公司之间相互担保的情形,除此以外,未发现公司发生其他任何形式的对外担保事项;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未发现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三)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及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对公司财务报告及相关资料进行了审核,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财务报告编制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

金流量。

(四)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经审阅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公司各项管理制度,本人认为公司在经营过程、财务管理、信息披露等方面均严格按照公司内控制度的规定进行,未发现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五)聘任审计机构的情况报告期内,公司披露聘任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曾用名:深圳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重点关注其资质、专业性和资源、独立性、审计流程的有效性等,并组织审计委员会对其工作情况、执业质量等进行客观公正的核查并出具了评估报告。

(六)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经查阅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情况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本人认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是依据公司所处行业及市场同类企业薪酬水平,并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和相关人员的履职情况制定的,有利于调动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有利于进一步激励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未发现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现状,有利于帮助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状况,切实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权益。

四、总体评价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及时了解公司经营情况,主动参与公司重大事项决策,积极有效地发挥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025年本人将继续认真尽责,谨慎、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督促针对山东证监局提出的检查意见进行落实整改。同时积极参与公司经营管理决策讨论,充分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与经验,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和合理化建议,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袁成雷2025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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