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公告

首页 > 最新公告 > 返回前页

天成自控:关于签订战略框架协议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2-14

证券代码:603085 证券简称:天成自控 公告编号:2025-003

浙江天成自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战略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浙江天成自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广东天成自控汽车座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天成”或“天成”)与广东高域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高域”或“高域”)签订《战略合作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本协议系基于双方合作意向达成的战略框架协议,对于技术合作开发和产品采购,双方应另行签署协议,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 公司本次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不涉及具体的交易金额,预计不会对公司本年度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的影响需视具体项目的推进和实施情况而定。具体合作事项及项目实施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 协议履行过程中,存在受行业政策调整、市场环境变化等不可预计因素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可能存在无法全面履行的风险。

? 相关合作不会导致公司主营业务发生变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一、框架协议签订的基本情况

近日,公司控股子公司广东天成与广东高域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双方将基于各自优势资源,共同围绕电动垂直起降飞行器(eVTOL)零部件及材料在技术研发和产品量产等方面开展战略合作。本次战略合作暂不涉及具体的交易金额,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后续将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一)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广东高域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12MAE9P9327D
注册资本23,000万人民币
成立时间2024年12月31日
注册地址广州市黄埔区香雪大道西321号308-04室

(二)关联关系

广东高域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框架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合作双方

甲方:广东高域科技有限公司乙方:广东天成自控汽车座椅有限公司

(二)合作背景

公司与广东高域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优势互补、合作共赢的原则,围绕电动垂直起降飞行器(eVTOL)零部件及材料在技术研发和量产方面的需求,进行长期战略合作,共同推进产品技术研发、适航取证以及产品量产等方面达成更加紧密的合作,共同促进低空经济产业的发展。

(三)合作的主要内容

(1)电动垂直起降飞行器(eVTOL)的航空座椅总成、内饰件、智能座舱、机身结构件的设计开发制造等;

(2)电动垂直起降飞行器(eVTOL)的碳纤维和铝合金等新材料的技术研发合作,共同发展新材料的应用场景;

(3)电动垂直起降飞行器(eVTOL)零部件的适航取证及量产供货等。具体分工双方另行签订相关协议;

(4)双方就未来电动垂直起降飞行器(eVTOL)发展方向进行共同探讨和研究,充分发挥双方的优势。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不涉及具体的交易金额,预计不会对公司本年度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的影响需视具体项目的推进和实施情况而定,存在不确定性。本次协议的签订将建立公司与广东高域的战略合作关系。公司基于自身在航空座椅、汽车座椅的优势资源和核心能力,结合广东高域作为未来低空出行科技生态企业,在飞行汽车的整车研发制造与创新应用探索方面积极进取,形成优势互补、互利共赢,共同促进低空经济产业的发展。本次合作有助于提升公司在eVTOL领域的研发实力,促进公司在新兴业务领域的开拓,符合公司长远发展规划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重大风险提示

(一)本次签订的协议为双方基于合作意向而达成的战略框架协议,构成双方之间开展具体业务合作的基础,双方可根据项目发展情况及发展需要,在协议合作内容基础上不断拓展深化合作项目。本协议系基于双方合作意向达成的战略框架协议,对于技术合作开发和产品采购,双方应另行签署协议,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二)公司本次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不涉及具体的交易金额,预计不会对公司本年度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的影响需视具体项目的推进和实施情况而定。具体合作事项及项目实施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三)协议履行过程中,存在受行业政策调整、市场环境变化等不可预计因素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可能存在无法全面履行的风险。

(四)因已知信息范围、风险识别程度相对有限,仍可能存在未被判断或识别的风险,如公司后续发现明显且重大实质影响的风险事项,公司将按规定分阶段予以披露。

(五)相关合作不会导致公司主营业务发生变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后续将根据合作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特此公告。

浙江天成自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2月14日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返回页顶

【返回前页】

股市要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