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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丰实业:关于以自有资产抵押向银行申请授信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9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自有资产抵押向银行申请授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5年4月27日,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自有资产抵押向银行申请授信的议案》。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余姚支行申请人民币33,000万元的授信,授权期限为2025年5月12日至2026年5月12日,并提供以下资产作为授信业务抵押物:位于余姚市阳明科技工业园区新建北路737号厂房及工业用地,房屋建筑面积合计45322.24平方米,土地面积合计64653.52平方米。

公司本次抵押资产明细如下:

序号

序号类型权证编号地点面积(平方米)
1房产余房权证城区字第A1313521号余姚市城区阳明科技工业园区新建北路737号5351.27
2房产余房权证城区字第A1313520号余姚市城区阳明科技工业园区新建北路737号5351.27
3房产余房权证城区字第A1313519号余姚市城区阳明科技工业园区新建北路737号5351.27
4房产余房权证城区字第A1313518号余姚市城区阳明科技工业园区新建北路737号5351.27
5房产余房权证城区字第A1313517号余姚市城区阳明科技工业园区新建北路737号11641.19
6房产余房权证城区字第A1313515号余姚市城区阳明科技工业园区新建北路737号12275.97
7土地余国用2013第12862号余姚市城区阳明科技工业园区新建北路737号9109.99
8土地余国用2013第12863号余姚市城区阳明科技工业园区新建北路737号44234.89
9土地余国用2013第12864号余姚市城区阳明科技工业园区新建北路737号11308.64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根据实际经营情况需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具体执行并签署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4月29日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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