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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火炬: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6

新疆火炬燃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

我们作为新疆火炬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本着恪尽职守、认真负责的态度,认真行使股东所赋予的权利,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由11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4名,占董事会人数的三分之一以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一)独立董事的任职情况

蔺文胜,男,1969年11月出生,本科学历,经济师职称。1992年9月至1994年2月,历任中国人民建设银行新疆信托投资公司法务专员、投资部副经理;1994年2月至2001年3月,历任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总经理、投资银行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2001年4月至2006年7月,任新疆新捷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3年2月至2008年6月,任新疆新捷燃气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2008年7月至2009年12月,任新疆燃气集团有限公司高级副总裁;2010年1月至2013年12月,任托克逊县鑫天山燃气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12年3月至2013年1月,任诺威尔(天津)燃气设备制

造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2014年4月至2017年1月,任新疆洪通燃气集团有限公司总裁。2020年10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瞿学忠,男,1955年4月出生,大专学历,高级经济师职称。1977年7月至1988年12月,任乌鲁木齐市十一中学教师;1988年12月至1994年4月,任乌鲁木齐市公安局警察学校正科级侦查员(二级警督);1994年4月至1997年11月,任宏源大厦物业公司总经理;1997年11月至1999年12月,任新疆城市酒店总经理、新疆罗布泊钾盐有限公司董事长;1999年12月至2006年9月,任新疆德隆集团总经理;2013年1月至2019年3月,任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10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祝培毅,男,1980年6月出生,大专学历,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税务师、资产评估师。2010年5月至2013年12月,任喀什天山水泥公司会计主管;2014年3月至2014年12月,任新疆天山雪食品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15年5月至2017年6月,任喀什光正燃气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17年9月至今,任新疆驰远天合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喀什分所项目经理。2020年10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郜勇,男,1972年2月出生,本科学历,1993年至2008年,历任喀什市储运公司防化员、保管员;2009年至2015年,任新疆正嘉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2015年至2018年,任新疆久印铭正(喀什)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2018年至2021年6月,任新疆鼎泽凯(喀什)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2021年7月至今,任新疆卓慧律师事务所专

职律师。2020年10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具备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所要求的独立性,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中担任任何职务,未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除独立董事津贴外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不存在任何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共召开3次会议。独立董事全部参加了应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应参加董事会会议次数亲自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参加会议
蔺文胜3300
瞿学忠3300
祝培毅3300
郜勇3300

(二)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股东大会1次,独立董事全部参加了应出席的股东大会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召开股东大会次数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蔺文胜11
瞿学忠11
祝培毅11
郜勇11

(三)专业委员会运作情况

2022年,我们充分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在历次董事会会议及各专业委员会会议召开之前,认真审阅会议资料,及时向公司了解议案背景资料,充分把握会议议题。在议案表决时,我们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依据自己的独立判断充分发表独立意见,对董事会的议案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意见,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进一步提升了董事会的决策效率。报告期内,公司共计召开4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1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我们作为各专业委员会委员,均按时参加了相应的专业委员会会议。

(四)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积极参与各议案的讨论,最大限度发挥各自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的优势,提出合理的意见和建议。我们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及其他工作时间到公司进行实地考察;同时,通过电话、会谈等多种形式与公司保持沟通,积极关注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信息披露工作的执行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执行情况及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为公司规范运作提供合理化建议,促进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2022年,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和我们的沟通,在我们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过程中,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不定期的汇报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充分保证了独立董事的知情权,为我们履职提供了完备的条件和大力的支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定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要求,对公司全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及实际发生情况等进行了严格的事前审核并发表独立意见,审核并确认了关联人名单。我们认为,公司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自身的生产经营及业务拓展的需要,属于正常的、必要的交易行为;交易价格符合公允性原则,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未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事项,也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违规占用资金的情况。

(三)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我们重点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监督与审核,认为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完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要求,不存在违规行为。公司终止及延期部分募投项目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该决策是结合当前市场环境及公司整体经营战略发展规划,审慎做出的,有利于降低募集资金投资风险,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薪酬情况

我们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进行了审核,认为薪酬方案是依据公司所处的地区、行业、规模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的实

际经营情况制定的,制定、审议及发放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我们对公司拟聘任的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相关事宜进行认真的审核,并予以事前认可,我们认为:公司聘任的审计机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尽职尽责地完成2021年度各项审计任务。我们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六)现金分红及投资者回报情况

公司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股东利益、公司目前经营状况、资金需求及未来发展等各种因素,能够充分体现公司注重回报投资者,使投资者能够分享公司经营成果。该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公司及股东所有承诺履行事项均按约定有效履行,未出现公司及股东违反业绩承诺、股份限售、同业竞争等承诺事项的情况。

(八)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我们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并进行了有效的监督和核查。我们认为: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有关规定及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对公司应披露的事

项和定期报告进行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确保投资者能及时、准确、全面地获取公司信息。

(九)内部控制执行情况

我们认真核查了公司的内部控制执行情况,认为:公司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建立、健全、完善内部控制制度,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已涵盖了公司运营的各层面和各环节,公司形成了较为完备的内部控制体系,能够对公司经营管理起到有效控制、监督作用,促进公司经营管理活动有序、高效运行,未发现公司存在内部控制设计或执行方面的重大缺陷。

四、独立董事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2年,我们严格按照各项法律法规的规定与上市公司监管政策、公司制度要求,独立、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主动了解公司经营情况,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相关议案,对公司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募集资金使用、现金分红及其他相关重大事项公正的发表独立意见,在工作过程中未受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益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切实维护了所有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3年,我们将继续以勤勉、审慎的态度行使独立董事的权利,本着诚信与勤勉的精神以及为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进一步加强与公司控股股东、非独立董事、监事及管理层的有效沟通,切实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公司持续规范运作、可持续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独立董事:瞿学忠、蔺文胜、祝培毅、郜勇

2023年4月25日(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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