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火炬燃气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新疆火炬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的有关规定,新疆火炬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2022年勤勉尽责,认真履行审计监督职责。现将2022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三名成员组成,审计委员会全部成员均具有胜任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其中祝培毅先生和郜勇先生为独立董事,秦秀丽女士为非独立董事,召集人由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的独立董事祝培毅担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委员人数占委员会成员的二分之一以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中关于审计委员会人数比例的要求。
二、审计委员会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2022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四次会议,审议了14个议案,所有会议的召开程序都符合上市监管的相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委员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对会议相关议题发表专业意见。具体如下:
召开日期 | 审议议案 |
2022年4月19日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 1、《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
第七次会议 | 3、《关于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4、《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6、《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7、《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8、《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9、《关于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10、《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2022年8月23日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 | 1、《<新疆火炬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新疆火炬2022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
2022年10月27日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 | 1、《关于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
2022年12月25日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 | 1、《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编制及审计工作安排》 |
三、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
2022年度,公司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的外部审计机构。在外部审计机构进行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的过程中,我们协调管理层、内审部与外部审计机构就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等事项进行了及时有效的监督与评估,保证了年审各阶段工作的有序开展和及时完成。在审计服务过程中,容诚所能够遵
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出具的审计报告如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
(二)监督及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我们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认真检查了公司 2022 年度内部审计工作,对内部审计提出了指导性意见,并督促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严格执行审计计划。经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审计委员会未发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
(三)审阅公司财务报告
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季度、半年度、年度财务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报告是真实、准确、完整的,能够公允反映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报告编制和审核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相关规定。
(四)监督及评估内部控制工作情况
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治理结构和管理体系,能够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层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我们认为公司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符合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五)监督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我们分别对公司 2021 年度和 2022 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查,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公司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了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六)关注公司关联交易事项
我们对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经营关联交易进行了审查,认为公司与关联方之间交易均为正常业务所需,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按照市场公允价格结算,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依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恪尽职守、忠实勤勉地履行了工作职责,按时出席各次会议,在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关联交易事项、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协调内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及指导内部审计工作等方面发挥了应有的作用,保障了相关工作的有序开展,确保了公司运作规范合规,推动了公司治理水平稳步提升。
2023年,我们将继续按照相关规定和监管要求,切实履行职责,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监督职能,加强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管理层交流沟通,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稳健发展。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密切关注公司的内外部审计工作,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审查监督职能,为公司内外部的各项审计工作起到良好的指导作用,更好地促进公司健康、规范发展。
2、加强自身学习,不断提升专业知识技能水平,提升履职的独立性、专业性、有效性,为公司经营管理与科学决策提供强有力的专业支撑与保障,继续督促公司提高内控治理水平,切实维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
3、持续认真监督公司定期财务报告,关注财务报告披露内容、披露质量,确保财务报告能够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审计委员会委员:祝培毅、秦秀丽、郜勇
2023年4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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