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疆火炬燃气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终止
及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新疆火炬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火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新疆火炬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及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专项核查,具体核查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新疆火炬燃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262号文)核准,由主承销商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向社会公开发行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35,500,0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3.6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82,8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50,536,041.45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32,263,958.55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17年12月27日到位。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会验字[2017]5541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17年12月26日,公司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喀什解放南路支行、新疆喀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中国农业银行喀什分行、中国银行喀什分行及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喀什解放南路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
65050174603600000277),在新疆喀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开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860010012010106555180)、在中国农业银行喀什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30475101040008767),在中国银行喀什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108268251645)。前述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并严格按照协议履行。
(三)募集资金投向变更的情况
公司于2019年6月26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及2019年7月29日召开的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对“喀什市CNG加气站工程建设项目”、“喀什市天然气工程建设项目”、“疏勒县天然气工程建设项目”三个项目进行部分变更,拟调减上述募投项目投入金额,用于新增募投项目“收购光正集团所持光正燃气51%股权项目”的使用。
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新疆火炬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延期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公司于2022年4月1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2022年5月10日召开的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新疆火炬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终止、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延期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四)募投项目资金实际使用及节余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40,129.54万元,具体使用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序号 | 投资项目 | 募集资金计划投资金额 | 累计投入金额 | 节余募集资金余额 | 项目状态 |
1 | 喀什市CNG加气站工程建设项目 | 5,010.00 | 4,814.70 | 195.30 | 拟部分终止后结项 |
2 | 喀什市天然气工程建设项目 | 11,100.00 | 9,895.80 | 1,204.20 | 拟结项 |
3 | 疏勒县天然气工程建设项目 | 7,100.00 | 5,555.77 | 1,544.23 | 拟结项 |
4 | 疏附县天然气工程建设项目 | 1,002.17 | 849.03 | 153.14 | 拟结项 |
5 | 收购光正集团所持光正燃气51%股权项目 | 19,014.23 | 19,014.23 | 0.00 | 拟结项 |
合 计 | 43,226.40 | 40,129.54 | 3,096.87 | - |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投项目剩余金额3,096.87万元, 募集资金累计利息收入减手续费净额494.13万元,节余募集资金总额为 3,591.00万元,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公司拟将上述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因该事项经董事会审议后,至开户银行处理存在一定时间间隔,具体金额以实施时账户实际金额为准)。
二、本次部分终止募投项目、募投项目结项及募集资金节余的原因
(一)部分终止募投项目情况及原因
1、项目名称:喀什市CNG加气站工程建设项目
2、建设内容:本项目建设3座加气站,包括314国道加气站、新区一路加气站、城东大道加气站
3、立项批准时间:2016年4月13日
4、项目实施主体:新疆火炬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5、原计划投入募集资金总额:5,010.00万元
6、截至2022年12月31日,314国道加气站累计使用募集资金664.13万元,其中设备投资180.64万元,累计投入占喀什市CNG加气站工程建设项目募集资金投资总额的13.26%,该项目终止后其设备后续将用于其他加气站。新区一路加气站、城东大道加气站已建设完成并达到可使用状态。
喀什市CNG加气站工程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195.30万元现存放于公司募
集资金专用账户。
314国道加气站终止的具体原因为:近年来随着人们环保意识的提高及国家政策的大力支持,本地电动汽车等新能源车辆的保有量持续提升,公司现有加气站已经能够满足现有CNG车辆的供应,继续建设将不再具有经济性,因此,基于战略发展、市场情况等综合因素考虑,经公司审慎评估后决定终止该项目。
(二)募投项目结项及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1、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本着合理、高效、节约的原则,从项目的实际需求出发,科学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在保证项目建设质量和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对公司即有的各项资源进行合理调度和优化,通过严格把控设备采购成本、优化建设方案等方法,合理地降低了项目成本和费用,节省了资金支出。
2、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理财收益,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也产生了一定的存款利息收入。
3、因市场发生了变化,公司按照相关审批程序终止了部分募投项目。
三、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安排及影响
为更合理地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结项及终止的募投项目形成的剩余募集资金3,591.00万元(包含利息收益,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上述补流资金将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有利于最大程度发挥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扩大业务规模,降低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
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行为,未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四、拟注销所有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情况
待剩余募集资金转出后,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公司将办理销户手
续。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相关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五、公司已履行的相关决策程序
2023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及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已对该事项发表明确同意的意见。该事项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本次部分终止募投项目及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西部证券查阅了公司募集资金相关制度,董事会、监事会会议资料,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等进行了访谈沟通。经核查,西部证券认为:
新疆火炬部分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及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西部证券对新疆火炬本次部分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及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疆火炬燃气股份有限公司部分终止募投项目及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周会明 何 勇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