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火炬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56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
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
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
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
《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
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新疆火炬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77,697,680.21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60元(含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41,50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79,240,0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2024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50.52%。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 本年度 | 上年度 | 上上年度 |
现金分红总额(元) | 79,240,000 | 66,505,000 | 29,715,000 |
回购注销总额(元) | 0 | 0 | 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156,846,077.34 | 134,195,185.24 | 96,062,211.82 |
本年度末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元) | 277,697,680.21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 175,460,00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 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 129,034,491.47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 175,460,00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D)是否低于5000万元 | 否 | ||
现金分红比例(%) | 135.98 | ||
现金分红比例(E)是否低于30% | 否 | ||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 否 |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5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
案》,同意此次利润分配方案,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2025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利润分配方案,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适应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中对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判断,并注意投资风险。
四、其他事项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网络平台以网络互动的形式召开2024年度暨2025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新疆火炬关于召开2024年度暨2025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8)。
特此公告。
新疆火炬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