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火炬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董事会席位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5年4月7日,新疆火炬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董事会席位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为满足公司未来发展战略,业务拓展及公司内部规范治理的需要,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控股股东江西中燃天然气投资有限公司的推荐函,提名推荐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中董事会成员人数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如下:
修订前 | 修订后 |
第一百一十五条 董事会由8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独立董事3人。 | 第一百一十五条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独立董事3人。 |
除上述条款发生变动之外,原《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章程》。
本次《公司章程》修订需经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生效,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的其他人士办理本次变更涉及的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备案等事宜。修订后的《公司章程》需要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特此公告。
新疆火炬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