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687债券简称:振华转债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提示性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证券停复牌情况:适用
因公司2024年度权益分派,本公司的相关证券停复牌情况如下: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证券代码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停复牌类型 | 停牌起始日 | 停牌期间 | 停牌终止日 | 复牌日 |
113687 | 振华转债 | 可转债转股复牌 | 2025/6/23 | 2025/6/24 |
?调整前“振华转债”转股价格为:
11.64元/股
?调整后“振华转债”转股价格为:
8.20元/股
?转股价格调整实施日期:
2025年
月
日
一、转股价格调整依据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
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股派发现金红利
1.9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股转增
股。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及《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的规定,在“振华转债”发行之后,当公司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
加的股本)使公司股份发生变化、派送现金股利等情况时,公司将按上述条件出现的先后顺序依次对转股价格进行累积调整。因此,本次2024年度利润分配派发现金红利后,“振华转债”转股价格将进行调整,本次调整符合《募集说明书》的规定。
二、转股价格调整公式根据《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的规定“在本次发行之后,当公司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使公司股份发生变化、派送现金股利等情况时,公司将按照下列公式对转股价格进行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具体调整办法如下: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派送现金股利:P1=P0-D;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其中:P0为调整前转股价,n为该次送股或转增股本率,k为该次增发新股率或配股率,A为该次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为该次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为调整后有效的转股价。
公司已实施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2024年度利润分配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9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6月23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6月24日。
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总股本为509,023,802股,扣除回购专用账户的股份4,682,613股,本次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本数为504,341,189股。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按公司总股本509,023,802(含回购股份)折算每股现金分红金额=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95,824,825.91元/509,023,802股=0.19元(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股转增股数=转增股份总额/总股本=201,736,475/509,023,802=0.3963股(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四位)。
振华转债的转股价格自公司实施2024年度利润分配时确定的除息日起,由原来的11.64元/股调整为8.20元/股。
计算公式如下:P1=(Po-D)/(1+n)=(11.64-0.19)/(1+0.3963)=8.20元/股(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本次利润分配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6月24日,因此振华转债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于2025年6月24日生效。“振华转债”停止转股时间为2025年6月17日、恢复转股时间为2025年6月24日。
特此公告。
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