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变更公司注册资本
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的期权已于2024年7月1日进入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期间为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4月23日,目前尚处于行权阶段。2024年7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上述激励对象已累计行权且完成股份过户登记为778,329股,占第三个行权期可行权股票期权总量的29.90%,增加公司已发行股本778,329股,增加公司注册资本778,329元。
按照上述期权行权情况,公司变更后注册资本如下:
单位:万股/元
类别 | 变动前 | 期权行权数量 | 本次变动后 |
股份总额 | 44,322.70 | 77.8329 | 44,400.5329 |
注册资本 | 44,322.70 | 77.8329 | 44,400.5329 |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因公司注册资本、股份总数发生变化,公司章程的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条款 | 修订前 | 修订后 |
第六条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4,322.70万元。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4,400.5329万元。 |
第二十二条 | 公司股份总数为44,322.70万股,公司发行的所有股份均为人民币普通股。 | 公司股份总数为44,400.5329万股,公司发行的所有股份均为人民币普通股。 |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根据有关规定,本次《公司章程》条款的修订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核准结果为准。特此公告。
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