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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检集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4年度)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6-28

证券代码:603060 证券简称:国检集团债券代码:113688 债券简称:国检转债

中国国检测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北京市朝阳区管庄东里1号科研生产区南楼)

中国国检测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4年度)

债券受托管理人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27层及28层)

二〇二五年六月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以下简称《执业行为准则》)、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发行人与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或“受托管理人”)签订的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下简称“受托管理协议”)及其它相关信息披露文件以及中国国检测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和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受托管理人中金公司编制。中金公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于中国国检测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资料或说明。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作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中金公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未经中金公司书面许可,不得将本报告用作其他任何用途。

目录

重要声明 ...... 1

目录 ...... 2

第一章 受托管理的公司债券概况 ...... 3

第二章 受托管理人履行职责情况 ...... 4

第三章 发行人2024年度经营和财务情况 ...... 5

第四章 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专项账户运作情况核查情况 ...... 8

第五章 增信机制、偿债保障措施执行情况及有效性分析 ...... 9

第六章 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 ...... 11

第七章 本期债券本息偿付情况 ...... 12

第八章 发行人偿债意愿和能力分析 ...... 13

第九章 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其他义务 ...... 14

第十章 重大事项 ...... 15第十一章 与发行人偿债能力和增信措施有关的其他情况及受托管理人采取的应对措施 ...... 16

第一章 受托管理的公司债券概况截至2024年(以下简称“报告期”)末,中国国检测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且存续的由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受托管理人的债券为国检转债(以下简称“本次债券”),债券具体情况见下表:

债券代码113688.SH
债券简称国检转债
债券名称中国国检测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债券期限(年)6
发行规模(万元)80,000.00
票面利率第一年0.2%、第二年0.4%、第三年0.6%、第四年1.5%、第五年1.8%、第六年2.0%。
起息日2024年10月17日
还本付息方式本次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所有未转股的可转债本金和最后一年利息
报告期付息日报告期内无付息安排
转股期限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限自发行结束之日(2024年10月23日,T+4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5年4月23日,非交易日顺延)起至可转债到期日2030年10月16日)止(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是否担保无担保
发行时主体评级AA+
发行时债项评级AA+
跟踪评级情况(主体)AA+
跟踪评级情况(债项)AA+

第二章 受托管理人履行职责情况

报告期内,受托管理人依据《管理办法》、《执业行为准则》、上市规则或挂牌转让规则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自律规则的规定以及《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持续跟踪发行人的资信状况、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公司债券本息偿付情况、偿债保障措施实施情况等,并督促发行人履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受托管理协议中所约定的义务,积极行使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报告期内,发行人未出现重大事项。

第三章 发行人2024年度经营和财务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表:发行人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中国国检测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China Testing & Certification International Group Co., Ltd.
法定代表人朱连滨
成立日期1984年10月18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管庄东里1号科研生产区南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管庄东里1号国检集团大楼
邮政编码100024
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宋开森
电话号码010-5116 7917
传真号码010-5116 7918
电子邮箱ctcir@ctc.ac.cn
互联网网址www.ctc.ac.cn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101123421K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企业总部管理;标准化服务;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服务;计量技术服务;消防技术服务;土壤环境污染防治服务;土地整治服务;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实验分析仪器制造;安全咨询服务;环保咨询服务;环境保护监测;碳减排、碳转化、碳捕捉、碳封存技术研发;节能管理服务;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检验检测服务;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水利工程质量检测;放射卫生技术服务;室内环境检测;安全生产检验检测;雷电防护装置检测;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建设工程勘察;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测绘服务;安全评价业务;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认证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二、发行人主要业务经营情况

(一)公司业务情况

国检集团总部设在北京,在国内22 个省/直辖市拥有52 家法人机构,经过七十载发展,公司已形成检验检测、认证、检测仪器及智能制造、计量校准、科研及技术服务等五大综合业务平台,拥有三十五个国家及行业级中心,获得CMA资质认定、CNAS、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资质等级证书(甲级)、公路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ATL 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专项计量授权证书、司法鉴定机构资质认定证书、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证书、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机构资格证书、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证书(甲级)、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房屋安全鉴定、人防工程防护设备质量检测、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核准等资质认定,同时为强制性产品指定认证机构,绿色产品、绿色建材产品、自愿性产品认证、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能源管理体系、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服务认证、有机产品、良好农业规范认证机构,并拥有全国首批三星级绿色建材评价机构、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企业评审单位、联合国清洁发展机制(CDM)项目指定经营实体(DOE)资质、核证碳标准(VCS)资质的认证机构、国际可持续和碳认证(ISCC)、气候社区与生物多样性(CCB)、国际黄金标准(GS)等绿色、低碳、节能领域国际国内领先资质,可为客户提供质量、环保、绿色、安全、健康、节能等领域的检验检测、认证评价、鉴定、咨询、培训等技术服务及综合性解决方案,已成为国内知名第三方检验认证机构,并以世界一流的检验认证机构为发展目标。

(二)经营情况分析

(1)各业务板块收入成本情况

表:各主要行业收入成本情况

单位: 亿元 币种: 人民币

分产品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毛利率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减营业成本比上年同期增减毛利率比上年同期变动百分比
检验合计18.6710.3244.71%3.13%4.25%减少0.60个百分点
认证合计1.080.6044.64%5.53%6.46%减少0.49个百分点
检测仪器及智能制造3.882.6033.08%-19.66%-9.50%减少7.51个百分点
计量校准服务0.630.2657.68%6.53%34.90%减少8.90个百分点
科研及技术服务1.870.9947.07%-6.95%-9.18%增加1.30个百分点

三、发行人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表:发行人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上年同期变动比例变动比例超过30%的,说明原因
总资产563,623.99506,757.9711.22%-
总负债286,485.50249,119.7415.00%-
净资产277,138.49257,638.227.57%-
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207,914.78191,200.778.74%-
资产负债率50.83%49.16%增加1.67个百分点-
营业收入261,696.12266,029.94-1.63%-
营业成本147,831.61146,323.391.03%-
利润总额32,075.2639,810.88-19.43%-

数据来源:发行人年度报告和审计报告

第四章 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专项账户运作情况核查

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表:国检转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债券代码113688.SH
债券简称国检转债
发行总额(亿元)8.00
募集资金约定用途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投资以下项目:10,789.78万元用于中国国检测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华科检测实验室建设项目,9,450.89万元用于中国国检测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公司检测实验室建设项目,12,654.65万元用于中国国检测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河北雄安检测实验室建设项目,11,267.45万元用于中国国检测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基于区块链技术的建材行业碳排放管理平台建设项目,6,710.39万元用于中国国检测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其控股子公司安徽拓维检测服务有限公司联合收购云南云测质量检验有限公司51%股权项目,4,488.41万元用于中国国检测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湖南华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49%股权项目,23,852.58万元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性资金
募集资金实际用途与约定用途一致

注:2025年4月21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募集资金使用额度及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

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运作情况

发行人、受托管理人与监管银行已签订三方、四方监管协议。发行人在监管银行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与本息偿付,并进行专项管理。

三、对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核查结果

截至报告期末,本次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户运作情况与发行人的定期报告披露内容一致。

第五章 增信机制、偿债保障措施执行情况及有效性分析

一、增信机制及变动情况

本次债券未设置增信机制。

二、偿债保障措施及变动情况

(一)偿债保障措施

1、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2、设立专项账户;

3、充分发挥受托管理人的作用;

4、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偿债保障措施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本次债券偿债计划及偿债保障措施未发生重大变化。

三、偿债保障措施执行情况及有效性分析

为了充分、有效地维护本次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发行人为本次债券的按时、足额偿付制定了一系列工作计划,努力形成一套确保债券安全兑付的保障措施。

1、设立专项账户并严格执行资金管理计划

发行人指定专项账户进行专项管理。发行人根据债务结构情况优化公司的资产负债管理、加强公司的流动性管理和募集资金使用等资金管理,保证资金按计划调度,及时、足额地准备偿债资金用于每年的利息支付以及到期本金的兑付,保障投资者的利益。

2、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发行人已按照《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规定的要求,与债券受托管理人为本次债券制定了《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约定债券持有人通过债券持有人会议行使权利的范围、程序和其他重要事项,为保障本期公司债券本息及时足额偿付做出了合理的制度安排。

3、充分发挥债券受托管理人的作用

发行人按照《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规定的要求,聘请中金公司担任本次债券的债券受托管理人,并与中金公司订立了《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在本次债券存续期限内,由债券受托管理人依照协议的约定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利益。

4、严格信息披露

发行人将遵循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披露原则,按《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进行重大事项信息披露,使偿债能力、募集资金使用等情况受到债券持有人、债券受托管理人和股东的监督,防范偿债风险。

报告期内,发行人已按照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执行各项偿债保障措施。

第六章 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2024年度,发行人未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不存在应召开未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情况。

第七章 本次债券本息偿付情况

一、本息偿付安排

表:本息偿付安排

债券代码债券简称还本付息方式付息日债券期限(年)到期日
113688.SH国检转债本次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所有未转股的可转债本金和最后一年利息10月17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62030年10月16日

二、报告期内本息偿付情况

表:报告期内本息偿付情况

债券代码债券简称报告期内付息兑付情况投资者回售选择权的触发及执行情况发行人赎回选择权的触发及执行情况
113688.SH国检转债报告期内无付息安排不适用不适用

第八章 发行人偿债意愿和能力分析

一、发行人偿债意愿分析

按照合并报表口径,2022年度、2023年度和2024年度,发行人营业收入分别为242,757.87万元、266,029.94万元和261,696.12万元,净利润分别为34,295.45万元、35,515.62万元和27,614.53万元。2022年度、2023年度和2024年度,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27,631.99万元、28,572.23万元和26,895.67万元。总体来看,发行人的经营收入与现金流将为偿付本次债券本息提供保障。

二、 发行人偿债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发行人盈利能力、资产负债结构、融资能力和现金流基本稳定,未发生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不利变化。

第九章 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其他义务无。

第十章 重大事项报告期内,发行人未出现重大事项。

第十一章 与发行人偿债能力和增信措施有关的其他情况及

受托管理人采取的应对措施报告期内,发行人未发生与偿债能力和增信措施有关的其他事项,受托管理人已按照受托管理协议约定履行相关职责。

(此页无正文,为《中国国检测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4年度)》之盖章页)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6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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