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公告

首页 > 最新公告 > 返回前页

台华新材:关于公司拟为联营企业提供关联担保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11

浙江台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拟为联营企业提供关联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及是否为上市公司关联人

被担保人嘉兴市梅里热源供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梅里供热”)为浙江台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联方。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台华高新染整(嘉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新染整”)与梅里供热其他股东同时按照持股比例为梅里供热提供担保,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高新染整预计为梅里供热提供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高新染整实际为梅里供热担保余额0万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特别风险提示: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为控股子公司以及控股子公司之间担保额510,500万元,控股子公司为公司担保额30,000万元,分别占上市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01.00%、5.94%。

?本次关联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计划基本情况

为满足联营企业梅里供热业务顺利开展需要,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高新染整与梅里供热其他股东同时按照持股比例为梅里供热提供担保,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高新染整预计为梅里供热提供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

(二)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本次担保事项已事前告知公司独立董事,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本次担保事项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会对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

本次担保事项已经公司2025年4月9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嘉兴市梅里热源供热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周雪锋

3、注册资本:11837万元

4、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已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热力生产和供应;生物质锅炉供热;压缩空气的生产与销售;污泥焚烧处置;煤灰(渣)、石膏的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5、股东情况:嘉兴市王店镇新农村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王店新农村公司”,为国资控股公司)持有梅里供热51.0011%股份,公司持有梅里供热17.7410%股份,公司全资子公司高新染整持有梅里供热31.2579%股份。

6、财务情况:截至2024年12月31日,梅里供热总资产11,962.02万元,净资产7,700.92万元,2024年度营业收入12,794.25万元,净利润1,161.41万元。

(二)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高新染整合计持有梅里供热49%股份,梅里供热为公司联营企业,公司财务总监李增华先生担任梅里供热董事,监事刘小阳女士、董事会秘书栾承连先生担任梅里供热监事,公司与梅里供热构成关联关系。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上述担保额度是基于梅里供热业务开展情况的预计,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具体的担保金额、担保方式、担保期限、签约时间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在本次担保计划额度内,公司将根据审慎原则对担保事项进行审批和管理。上述担保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与质押等担保形式。如发生超过预计总额度的担保,则按照有关规范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报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另行审议。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梅里供热系公司之参股子公司,主要为公司提供蒸汽与压缩空气。由于梅里供热项目建设和日常运营资金需求,各方股东同时按持股比例为梅里供热提供担保,促进其正常投资与经营,能够与本公司生产经营产生良好的协同效应,提高公司盈利能力,更好地为公司股东创造价值。

五、董事会意见公司向梅里供热提供担保,是为满足其正常发展经营的需求。公司向梅里供热派驻董事、监事、总经理及财务负责人,公司受托对梅里供热名下所有经营业务进行日常经营管理,且各方股东同时按持股比例为梅里供热提供担保,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内,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公司为梅里供热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的关联担保。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为控股子公司以及控股子公司之间担保额510,500万元,控股子公司为公司担保额30,000万元,分别占上市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01.00%、5.94%。上述担保无逾期情况。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台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十一日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返回页顶

【返回前页】

股市要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