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规定,石家庄科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在任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公司在任独立董事钟耕深先生、刘欢先生和王凡林先生的任职经历、兼职情况等有关信息,以及其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公司在任独立董事均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亦不存在其他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石家庄科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