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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林电气: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2-25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勤勉尽责,认真履行了监督职责。现就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的履职情况作如下报告: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刘欢先生、王凡林先生、陈维强先生三名董事组成,刘欢先生和王凡林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刘欢先生担任审计委员会主席。审计委员会各成员具有能够胜任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经营经验,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及相关制度的要求。

二、审计委员会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四次会议,全体委员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均出席了会议,审议通过了全部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2024年4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的专项说明>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等9项议案。

2024年4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2024年8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24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等2项议案。

2024年10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三、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主要工作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聘请的审计机构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会计所”)2023年度的审计工作进行了监督,全体委员认为大信会计所具备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质,勤勉尽责,审计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公允合理的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较好的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

(二)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为更好的使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财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大信会计所进行充分有效的沟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听取了双方的诉求和意见后,积极进行有效的协调工作,协助公司审计工作顺利完成。

(三)审阅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报告是真实、完整和准确的,不存在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

(四)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2024年内部审计工作计划,认可该计划的可行性,及时督促公司内部审计计划的实施,并对内部审计出现的问题提出了指导性建议。

(五)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年审会计师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进行了审阅,认为以上报告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内部控制不存在重大缺陷,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

(六)指导2024年度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进行了换届,新一届审计委员会在2024年11月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2024年度报表预审阶段与治理层沟通会议,对2024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

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确保工作安排是合理的,积极保障公司年审工作的正常运行。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及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充分发挥监督、审查作用,尽职尽责的履行了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相应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权益。2025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继续秉承审慎、客观、独立的原则,勤勉履职,保证公司持续规范运作。

审计委员会委员:

现任:刘欢、王凡林、陈维强离任:张宏亮、姜齐荣、邓路

2025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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