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新坐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提议回购公司
股份的提示性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杭州新坐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4月8日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徐纳先生《关于提议杭州新坐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公司股份的函》。徐纳先生提议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一、提议人的基本情况及提议时间
1、提议人: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徐纳先生
2、提议时间:2025年4月8日
二、提议人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原因和目的
为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稳定及提升公司价值,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徐纳先生提议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三、提议人的提议内容
1、回购股份的种类及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的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2、回购股份的用途: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并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三年内予以转让;若公司未能在规定期限内转让完毕的,则将依法履行减少注册资本的程序,未转让的股份将被注销;
3、回购股份的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4、回购的资金总额: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5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
5、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若在回购实施期限内,公司发生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或现金红利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6、回购资金的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四、提议人在提议前6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徐纳先生在提议前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五、提议人的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
提议人徐纳先生在本次回购期间暂无增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若后续有增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将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相关承诺事项及时配合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提议人的承诺
提议人徐纳先生承诺:将积极推动公司尽快召开董事会审议回购股份事项,并将在董事会上就公司回购股份议案投赞成票。
七、风险提示
公司将尽快就上述内容认真研究,制定合理可行的回购股份方案,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述回购事项需按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后方可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具体以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股份方案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杭州新坐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