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常熟汽饰股票代码:603035
江苏常熟汽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江苏·常熟2025年5月12日
江苏常熟汽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目录?会议须知?会议议程?会议议案
序号 | 议案名称 |
1 | 《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2 | 《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3 | 《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4 | 《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 |
5 | 《关于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
6 |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7 | 《关于向银行申请2025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
8 | 《关于未来三年(2025-2027)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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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须知
一、参会资格:股权登记日2025年5月6日下午收盘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本公司股票的股东。
二、除了股东授权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会务工作人员、董事会邀请的其他嘉宾以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三、2025年5月12日13:00会议召开时,入场登记终止,届时未登记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无现场投票表决权。迟到股东的人数、股权数额不记入现场表决数。
四、请与会者维护会场秩序,会议期间请勿大声喧哗,请各位将手机调至震动或静音状态。
五、出席现场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申请发言提问时,可在审议议案时举手示意,得到主持人同意后进行发言,发言时应先报股东名称以及享有表决权的票数。请每位股东发言提问的时间控制在5分钟以内,提问涉及的内容应与审议议案直接相关,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管负责回答,涉及公司商业秘密或公司未披露事项的提问,公司有权不予回答。
六、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的其中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系统重复进行表决的,或同一股份在网络投票系统重复进行表决的,均以第一次表决为准。
七、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http://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具体操作请见相关投票平台操作说明。
八、其它未尽事项请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发布的《江苏常熟汽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14)。
九、股东大会结束后,股东如有疑问或建议,请联系本公司证券投资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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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议程
一、现场会议时间、地点及网络投票时间
(一)现场会议
召开时间:2025年5月12日13:00召开地点:江苏省常熟市海虞北路288号,江苏常熟汽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5楼会议室。
(二)网络投票
1、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2、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5月12日至2025年5月12日。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二、现场会议流程
(一)会议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
(二)宣读会议须知、介绍本次会议所有议案:
序号 | 议案名称 |
1 | 《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2 | 《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3 | 《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4 | 《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 |
5 | 《关于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
6 |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7 | 《关于向银行申请2025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
8 | 《关于未来三年(2025-2027)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
(三)请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各项议案、独立董事作年度述职报告。
1、股东或股东代表发言、提问。
2、由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监事或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回答问题。
3、独立董事于翔、王晓芳、顾全根,分别作2024年度述职报告。(注:述职报告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9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网文件。)
(四)推选监票人和计票人。
(五)股东投票表决,签署表决票。
(六)会务工作人员收回表决票。见证律师、监票人、计票人共同清点表决票,计票人统计现场投票结果。
(七)监票人宣读会议现场表决结果。
(八)会议中场休息,等待网络投票统计数据。
(九)宣读大会决议。
(十)北京中伦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一)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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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议案一
江苏常熟汽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报告人:董事长罗小春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2024年,我国汽车产销量首次双双突破3100万辆,再创历史新高,汽车产销总量连续16年稳居全球第一。公司管理层秉承“绿色”、“智能”、“模块”等发展理念,以“八化”“四平”深度融合、智能座舱及项目一体化服务能力为抓手,发扬开拓创新、求真务实的精神,努力提升公司的市场份额,为客户提供更优质、更舒适、更有价值的内外饰综合服务方案,进一步完善生产基地布局,夯实管理提升品质,强化考核激励机制,保持良好的发展态势。在此,作为董事长,我受董事会委托作2024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一、2024年度公司经营情况
2024年,董事会切实认真执行股东会的各项决策,持续提升公司的研发、创新能力,优化管理效率和产品质量,落实安全及环保责任,加快人才培养和企业文化建设,严格执行内控制度,有效提高经营效率,进一步夯实公司发展的基础,较好地完成各项工作目标,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
2024年度,公司紧紧围绕以真抓实干精“八化”,奋勇争先开新篇的核心战略,以市场为导向,以技术创新为支撑,以规范管理为保障,保证经营效率稳步提升,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566,709.75万元,同比增长23.23%;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人民币42,546.41万元,同比下降22.08%;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36,841.40万元,同比下降31.92%。
2024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未达到年初计划的主要原因:
①针对本年度部分新能源主机厂停产等情况,依据会计准则规定,计提了存货跌价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应收账款减值准备等共计人民币12,104.69万元;
②研发投入增加导致本年度研发费用较去年同期增加人民币3,427.17万元;
③部分新工厂处于爬坡阶段,尚未盈利,导致毛利率较去年同期有所下降。报告期内,公司完成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实施方案,以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4.312元(含税),全体股东共同分享了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
二、2024年公司增资与投资情况公司为了满足生产经营快速发展的需要,不断提升核心竞争力和品牌价值,2024年投资资金总额达8.35亿元,其中设备投资4.80亿元,办公设备及其他2.83亿元,基建0.72亿元。项目资金已全部到位。
三、会计师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4年的财务报告进行了审慎的审计,并出具了标准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2024年董事会日常工作
1、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了9次董事会。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江苏常熟汽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董事会各项义务和职责。
(1)2024年4月15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会议通过了《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关于<2023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4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关于向银行申请2024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制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的议案》、《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2)2024年4月26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投资设立安徽芜湖江北公司的议案》。
(3)2024年5月14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在香港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关于通过香港全资子公司在匈牙利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4)2024年8月2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宜宾市常翼汽车零部件有限责任公司向银行申请借款提供信用担保的议案》、《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修订<员工招聘录用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日常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员工离职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银行账户及存款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费用报销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往来款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筹资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公文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5)2024年8月23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新增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6)2024年10月25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通过香港全资子公司在欧洲投资设立下属子公司的议案》、《关于为全资子公司WAYBusinessSolutionsGmbH向银行申请借款提供信用担保的议案》、《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第五届董事会董事薪酬的议案》、《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7)2024年11月1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8)2024年11月11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罗小春先生为公司董事长的议案》、《关于聘任罗小春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罗喜芳女士为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聘任王卫清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孙峰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秦红卫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罗正芳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关于聘任曹胜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9)2024年12月13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制定<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议案》、《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天津安通林汽车饰件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借款提供信用担保的议案》、《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常源科技(天津)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借款提供信用担保的议案》、《关于2025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2、董事会对股东大会会议决议执行情况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了5次股东大会。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严格按照股东大会的决议和授权,认真执行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履行董事会的各项职责,全力支持经营管理层的工作。
2024年度,董事会认真贯彻执行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各项制度,加强了公司内部治理,如:《江苏常熟汽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江苏常熟汽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江苏常熟汽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进一步完善了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公司业绩和行业竞争能力,基本完成了各项生产销售和利润指标。
同时,董事会对于股东大会通过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时进行利润分配,确保落实了股东利益的回报。
3、公司董事会下设的专业委员会日常工作情况
(1)审计委员会日常工作情况
2024年度,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5次会议。
2024年4月15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本次会议一致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2024年4月26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本次会议一致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2024年8月23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本次会议一致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2024年10月25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本次会议一致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2024年11月11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本次会议一致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罗正芳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日常工作情况2024年度,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召开了3次会议。
2024年4月15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本次会议一致审议通过了《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2024年10月25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六次会议,本次会议一致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五届董事会董事薪酬的议案》。
2024年11月11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本次会议一致审议通过了《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3)提名委员会日常工作情况
2024年度,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共召开了2次会议。
2024年10月25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四次会议,本次会议一致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2024年11月11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本次会议一致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罗小春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罗喜芳女士为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聘任王卫清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孙峰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秦红卫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4)战略委员会日常工作情况
2024年度,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共召开了3次会议。
2024年4月26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五次会议,本次会议一致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安徽芜湖江北公司的议案》。
2024年5月14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六次会议,本次会议一致审议通过了《关于在香港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关于通过香港全资子公司在匈牙利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2024年12月13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本次会议一致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议案》。
(5)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日常工作情况
2024年12月13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本次会议一致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五、利润分配方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352,735,556.28元。经综合考虑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公司的发展阶段和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在保证公司正常运营和业务发展的前提下,2024年度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以利润分配实施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的股份余额为基数分配利润,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3.4532元(含税)。截止2025年4月17日,公司总股本380,030,933股扣减公司回购账户10,312,153股后的股本数为369,718,78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27,671,526.37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留存。
本次现金分红金额占2024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30.01%。本次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将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如在利润分配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六、公司2025年经营发展与投资计划
(一)公司2025年经营发展计划
基于公司的生产、研发、创新能力的不断增强,国际国内业务的快速拓展,公司在2025年的经营发展中改善核心产品战略,以国际化的卓越标准实现产品的技术创新,注重客户满意度的提升,抓好员工人才培养和企业文化建设。同时,做好各项成本费用的控制,争取实现业绩稳步增长的目标。
1、产品产量计划
2025年产品产量较2024年有上升。具体安排是:门板239万套,同期186万套,增28.5%;衣帽架97万件,同期89万件,增8.99%;宝马新材料防水底护板36万件,同期35万件,增2.9%;仪表板238万件,同期217万件,增9.7%。
2、主要经济财务指标计划
2025年期间费用计划控制在6.81亿元;采购降价计划目标0.34亿元;内外废降耗计划目标0.27亿元;新增产品销售收入9.75亿元。
(二)公司2025年投资计划2025年,公司计划新增投资8.41亿元,其中设备投资7.01亿元,办公设备及其他0.42亿元,基建0.97亿元。2025年,公司董事会将按照既定的经营目标和发展目标,带领全体员工,同心协力,努力推动实施公司的发展战略,实现公司的可持续、健康发展。
本报告已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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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
议案二
江苏常熟汽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报告人:监事会主席秦立民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2024年度公司监事会本着维护公司、公司股东、公司员工利益的原则,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认真履行了监事会的各项职责,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审查董事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财务报告和相关资料,监督公司财务及资金运作等情况,检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行为。为促进公司经济效益的提高、确保股东大会各项决议的实施、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保证公司的规范运作,发挥了应有的作用。在此,我代表公司监事会做工作报告如下,请审议。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召开会议情况
2024年,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五次会议:
1、2024年4月15日于公司会议室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了《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关于审议<2023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4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向银行申请2024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2、2024年4月26日于公司会议室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投资设立安徽芜湖江北公司的议案》。
3、2024年8月23日于公司会议室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新增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4、2024年10月25日于公司会议室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选举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
议案》、《关于第五届监事会监事薪酬的议案》。
5、2024年11月21日于公司会议室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秦立民先生为监事会主席的议案》、《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二、2024年度监事会对下列事项进行了监督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监事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对公司的决策程序、依法运作情况及高管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
(1)公司董事会能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规则的要求,规范运作,严格执行股东大会的相关决议;
(2)公司建有完善的内控制度,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3)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所控制的公司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和业务方面做到了“五独立”,控股股东没有越过股东大会干预公司的决策及生产经营活动;控制股东没有以任何形式占用公司资金的行为,也没有要求公司为其及他人提供担保;
(4)公司董事、经理等高管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行为。
2、监事会对公司财务的检查意见
监事会认真检查审核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并对公司的审计工作进行了监督,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真实的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标准无保留的意见是客观公正的。
3、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意见
2024年度,公司发生关联交易业务时,严格执行相关协议价格,遵守相关规定,履行合法程序,关联交易及定价原则公平、合理,没有出现违法行为,也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本报告已由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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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事会
议案三
江苏常熟汽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江苏常熟汽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编制了《江苏常熟汽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9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常熟汽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本议案已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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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
议案四
江苏常熟汽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一年来公司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结合公司合并报表数据,我们编制了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现就公司财务运作情况,作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一、基本财务状况
根据2024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报告,合并会计报表反映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一)财务状况
1.资产结构
2024年末资产总额为1,063,944万元,比上年同期期末金额1,012,885万元增加51,059万元,增幅达5.04%,其中流动资产为432,700万元,占总资产的40.67%。
流动资产期末金额432,700万元比上年期末金额410,553万元增加22,146万元,增加5.39%。主要是应收账款增加43,487万元,原因是同期销售收入增长23.23%。
非流动资产期末金额为631,244万元,比上年期末金额602,332万元增加28,913万元,上升4.8%。主要分布在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长期股权投资期末金额211,053万元与上年期末金额209,405万元相比增长1,648万元,增长率
0.79%,主要原因是公司重要的联营企业一汽富晟、长春派格、长春安通林经营状况良好,确认对其投资收益。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增长15,583万元,增长率6.25%,主要是合肥基地及肇庆基地的陆续建设完成并投入使用,及常熟常春、芜湖常春及余姚常春等工厂为新项目添置新设备。无形资产增长11,763万元,增长率37.37%,主要是本期非同一控制下不构成业务收购金华常春无形资产。
2.债务结构
2024年负债总额为532,515万元,与上年同期508,879万元相比,增加了23,636万元,增长4.64%,其中流动负债为466,046万元,占总负债的87.52%。
流动负债期末金额466,046万元比上年期末金额464,406万元增加1,640万元,主要变动是应付票据、应付账款较上年增加7,378万元。
非流动负债期末金额66,469万元比上年期末金额44,473万元增加21,996万元,
增加49.46%,主要是长期借款增加20,682万元。本年的资产负债率为50.05%,与上年同期50.24%相比下降0.38个百分点。公司的负债结构中长期负债占12.48%,主要为并购、项目贷款及部分中期流贷;短期借款和应付款(包括应付票据、应付账款、预收款项、合同负债)占整个负债总额的73.05%,其他为经营往来中的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费、其他应付款等。
3.股东权益2024年末股东权益总额为531,429万元比上年期末金额504,006万元增加27,423万元,主要是未分配利润增加27,803万元。
(二)经营业绩1.营业情况2024年度的营业收入总额为566,710万元,比上年同期459,866万元增长23.23%。营业成本为479,852万元,比上年同期的365,923万元,增长31.13%。2024年度主营业务收入为558,855万元,比上年同期的449,968万元,增长24.2%,主营业务成本为476,695万元,比上年同期的363,398万元,增长31.18%。
2.期间费用2024年期间费用总额为59,479万元,与上年同期54,003万元相比增长10.14%。2024年销售费用为3,177万元,与上年同期3,473万元相比下降8.53%,销售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重为0.56%,比上年同期相比下降0.19个百分点。2024年管理费用为30,255万元,与上年同期28,057万元相比增长7.83%。管理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
5.34%,与上年同期相比下降0.76个百分点。2024年研发费用为21,057万元,与上年同期17,630万元相比增长19.44%,主要是增加研发人员及工资费用水平的增长,并且为开发新工艺,新材料,增加了前期设计、试制、试验检测等相关费用。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3.72%,与上年同期相比下降0.12个百分点。2024年财务费用为4,990万元,与上年同期为4,843万元相比上涨3.05%。
3.盈利水平2024年度实现利润总额为43,893万元,与上年同期58,896万元相比下降15,002万元,下降25.47%;实现净利润为42,546万元(归属母公司股东所有),与上年同期54,603万元相比下降12,057万元,下降22.08%。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母净利润下降31.71%。
(三)现金流量1.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2024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为26,261万元,与上年同期-19,568万元相比,增长234.2%。主要是公司本年度规划现金收付,相比上年同期减少了票据贴现,并使用应收票据背书支付货款,减少了使用保证金开具应付票据,从而减少了保证金作为受限货币资金的剔除金额。
2.投资活动现金流量
2024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为-17,890万元,与上年同期-27,609万元相比下降35.2%,主要是本期新投基地合肥常春、肇庆常春、安庆常春等已经量产,大额固定资产投资主要集中在2023年度,本期相比于上年同期大额支付固定资产投资额有所下降。
3.筹资活动现金流量
2024年筹资活动现金净流量为-8,297万元,与上年同期30,721万元相比下降
127.01%,主要是同比新增贷款降低。
二、主要财务指标
项目 | 2024年 | 2023年 | 增长率(%) |
盈利能力 | |||
销售毛利率 | 15.33% | 20.43% | -5.1 |
其中:主营业务毛利率 | 14.70% | 19.26% | -4.56 |
其他业务毛利率 | 59.81% | 74.50% | -14.69 |
销售净利率 | 7.44% | 11.65% | -4.21 |
净资产收益率 | 8.27% | 11.32% | -3.05 |
偿债能力 | |||
流动比率 | 93.00% | 88.58% | 4.42 |
速动比率 | 76.27% | 72.54% | 3.73 |
营运能力 | |||
应收账款周转天数 | 139.06 | 127.49 | 11.57 |
存货周转天数 | 57.66 | 65.78 | -8.12 |
资本结构 | |||
资产负债率 | 50.05% | 50.24% | -0.19 |
股东权益比率 | 49.95% | 49.76% | 0.19 |
1.盈利能力分析
公司主营销售毛利率较上年同期减少4.54个百分点,主要是1、量产项目逐年降低价格,2、合肥、肇庆等新工厂还没有达成规模,处于负毛利。销售净利率较上年同期下降4.21个百分点,主要是毛利率下降。
2.偿债能力分析
公司的短期偿债能力较上年有所增强,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都有所上升,但都没
有达到100%。追求短期资金,降低资金成本的同时,也带来了短期偿债风险,但考虑到宏观经济环境及同银行的长期良好合作,公司认为风险可控。
3.营运能力分析公司的应收账款周转天数较上年增加11.57天,从营业收入和应收账款期末余额来看,2024年营业收入566,710万元,上年营业收入459,866万元,增长23.23%,2024年应收账款平均余额为215,911万元,上年应收账款余额为162,856万元,增长32.58%,所以,应收账款收款速度同比放缓,加强应收账款管理变得尤为重要。
存货周转天数较上年减少8.12天。主要是本期销售增长23.23%的情况下,通过推动八化战略管理,合理压缩库存,本期库存增长3.9%。
4.资本结构分析
公司的资产负债率50.05%较上年下降0.19个百分点,本期总资产增长5.11亿元,主要有公司权益增加2.74亿元,负债增加2.36亿元构成。
三、财务工作主要情况
1.严格遵守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税收法规、财务制度、国家其他财经法律法规及上交所上市规则,认真履行财务部的工作职责,贯彻执行董事会相关决议,严格执行内控制度及预算管理制度,确保公司财务状况稳健发展,做好组织建设、内控建设、投融资管理、预算管理、成本管理、财务分析和控制、税务合规,主导内部和外部资源的整合利用。
2.根据年初的企业经济责任指标,财务部对相关经济责任指标进行分解,制订成本核算方案,合理确认各项收入额,对各部门进行绩效考核。在财务执行过程中,做好项目跟踪工作。财务部每月度汇总收入、成本与费用的执行情况,协助各责任单位负责人加强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
3.根据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要求,按时、准确、合理的做好季报、半年报以及年报的编制、审核工作。
本议案已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江苏常熟汽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议案五
江苏常熟汽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352,735,556.28元。经综合考虑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公司的发展阶段和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在保证公司正常运营和业务发展的前提下,2024年度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以利润分配实施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的股份余额为基数分配利润,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3.4532元(含税)。截至2025年4月17日,公司总股本380,030,933股扣减公司回购账户10,312,153股后的股本数为369,718,78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27,671,526.37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留存。
本次现金分红金额占2024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30.01%。本次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将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如在利润分配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2)实施期限:
自本议案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通过之日起二个月内实施完毕。
本议案已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次分红方案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9日披露的《江苏常熟汽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7)。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江苏常熟汽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议案六
江苏常熟汽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2024年度,公司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审计工作。鉴于该事务所以严谨负责的态度对本公司的财务报表和经营状况做出了客观、公正的评价,提议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确定审计机构的报酬等具体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9日披露的《江苏常熟汽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9)。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已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江苏常熟汽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议案七
江苏常熟汽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银行申请2025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含合并报表内控股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项目建设资金需要,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计不超过人民币4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本次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的有效期限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授信期限内,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授信形式及用途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票据贴现、资产池、金融衍生品等综合业务,具体合作银行等金融机构及最终融资金额、形式后续将与有关银行等金融机构进一步协商确定,并以正式签署的协议为准。
为办理上述银行等金融机构综合授信额度申请及后续相关借款、担保等事项,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上述授信额度内代表公司签署与授信有关(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抵押、质押、融资、金融衍生品等)的合同、协议、凭证等法律文件并办理相关手续。
本议案已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江苏常熟汽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议案八
江苏常熟汽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未来三年(2025-2027)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了完善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建立健全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增加利润分配决策的透明度和可操作性,积极回报股东、充分保障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江苏常熟汽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了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以下简称“本规划”)。
一、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制定考虑因素
公司着眼于公司的长远和可持续发展,在综合分析公司经营发展情况、股东要求和意愿、社会资金成本、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征求和听取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要求和意愿,充分考虑公司目前及未来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所处阶段、项目投资资金需求、银行信贷及债权融资环境等因素,平衡股东的短期利益和长期利益的基础上制定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制,对股利分配做出制度性安排,并藉此保持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二、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制定原则
(一)公司将采取现金、股票或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分配股票股利,并根据公司经营情况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二)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将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三)在公司盈利、现金流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中长期发展战略需要的前提下,公司将实施积极的现金股利分配政策。若公司营业收入、每股收益增长快速,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时,可以单独或在发放现金股利之外另行提出并实施股票股利分配预案。
三、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制定与修改的具体流程
(一)公司董事会应根据股东会制定的利润分配政策以及公司未来发展计划,在充
分考虑和听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意见基础上,每三年制定一次具体的股东分红回报规划。董事会制定的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应经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且经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方能通过。董事会通过的股东分红回报规划还应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方可执行。
(二)若因公司利润分配政策进行修改或公司经营环境或者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而需要调整股东回报规划的,股东回报规划的调整应限定在利润分配政策规定的范围内,该等调整应经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并经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方能通过。董事会通过的股东分红回报规划调整还应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方可执行。
四、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制定周期和相关决策机制公司董事会应根据股东会制定或修订的利润分配政策,至少每三年重新审阅一次《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根据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意见对公司正在实施的股利分配政策作出适当且必要的修改,确定该时段的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并确保调整后的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不违反利润分配政策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制定的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应经全体董事过半数并经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方可通过。董事会通过的股东分红回报规划还应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方可执行。
五、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股东分红回报具体规划
(一)公司在未来三年(2025-2027)内,将采取现金股利、股票股利或者现金股利与股票股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利润分配,每年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20%;公司在符合利润分配条件的情况下,现金分红优先于股票股利分配。如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现金分红条件,公司应当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同时,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提出现金分红政策。
公司目前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本项所称“重大资金支出”是指预计在未来12个月内一次性或累计投资(包括但不限于购买资产、对外投资等)总额超过3亿元,或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以上。
(二)如在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内公司经营业绩快速增长,董事会可以在现金股利分配的基础上,根据公司的经营业绩与股本规模的匹配情况择机发放股票股利。
(三)上述利润分配后的留存未分配利润将用于补充公司生产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及投资等方面,逐步扩大生产经营规模,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六、其他本规划未尽事宜,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执行。本规划由董事会负责解释,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本议案已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江苏常熟汽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