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常熟汽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常熟汽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5年4月18日上午11: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公司已于2025年4月3日以邮件、电话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了会议通知。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秦立民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召开及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审议,全体监事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表决通过了所有议案。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为总结监事会 2024年度的工作情况,监事会编制了《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4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各项规定;本次年度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报告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及经营状况,并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与会监事对2024年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并提出了如下书面审核意见,与会监事认为:
(1)公司2024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各项规定;
(2)公司2024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
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全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未发现参与2024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计提减值准备和核销减值准备的议案》
同意《关于2024年度计提减值准备和核销减值准备的议案》。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和核销减值准备,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进行的。董事会就该事项的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本次计提减值准备,能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和核销减值准备事项。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
同意《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同意《关于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充分考虑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和未来发展计划,符合公司长期持续发展的需求,未损害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同意《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建设和执行情况及内部控制发现的相关缺陷及整改情况。公司制定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的程序和方法、内部控制缺陷及其认定、整改情况均具有
较强的可操作性,公司已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和监管部门的要求,建立起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及内部控制规范体系,能够对公司经营管理起到有效控制和监督作用,使公司经营管理活动协调、有序、高效。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同意《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监事会认为:公司能够严格按照监管机构和公司有关募集资金的规定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信息能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2025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关于向银行申请2025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未来三年(2025-2027)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同意《关于未来三年(2025-2027)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同意《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地反映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未发现参与编制和审议的工作人员有违反相关保密规定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特此公告。
江苏常熟汽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