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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全筑: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12-21

证券代码:603030 证券简称:*ST全筑 公告编号:临2023-183债券代码:113578 债券简称:Z全筑转

上海全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原因:因执行《上海全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以下简称“《重整计划》”)导致。 ● 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本次权益变动前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2023年11月13日,上海全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全筑股份”或“公司”)收到上海三中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2023)沪03破870号】及《决定书》【(2023)沪03破870号】,裁定受理上海森西实业有限公司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并指定上海市方达律师事务所担任公司重整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14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及指定管理人暨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147)。

2023年11月27日,全筑股份、全筑股份管理人分别与重整产业投资人大有科融(北京)科技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大有科技”)及重整财务投资人王建郡、盈方得(平潭)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盈方得”)、费占军、上海偕沣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偕沣基金”)、宁波沅灿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波沅灿”)、深圳市前海宏丰

私募证券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前海宏丰”)、深圳市银原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深圳银原”)签署了《上海全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投资协议》(以下简称“重整投资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2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与重整投资人签署重整投资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162)。

2023年12月11日,全筑股份管理人告知公司,全筑股份管理人账户已收到全体重整投资人支付的全部重整投资款,合计人民币7.10亿元(公告编号:

临2023-175)。

2023年12月15日,全筑股份重整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了《上海全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并选举了债权人委员会成员,出资人组会议表决通过了《上海全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详见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179、公告编号临:

2023-178),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八十六条的规定,公司于2023年12月15日向上海三中院提交了裁定批准重整计划的申请。

2023年12月15日,公司收到了上海三中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2023)沪03破870号之三】,裁定批准《重整计划》,并终止全筑股份重整程序。(公告编号:临2023-180)

根据《重整计划》,全筑股份以全筑股份扣除10,559,800库存股(拟后续注销)后的股本667,843,529股为基数,按每10股转增约9.71919股的比例(保留到小数点后五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共计转增649,089,991股。转增后全筑股份总股本将由 678,403,329 股(含拟注销的 10,559,800 股库存股)增至1,327,493,320 股(含拟注销的 10,559,800 股库存股)。前述转增形成的649,089,991股股票不向原股东分配,全部用于清偿债务和引入重整投资人,其中:86,489,991股股票将以6元/股的价格用于清偿债权人,562,600,000股股票将由重整投资人通过支付现金的方式进行受让,现金对价为7.10亿元。重整投资人支付的现金将一部分用于进一步清偿债权人,另一部分用于补充上市公司流动性,帮助进一步提升上市公司质量和持续经营能力。(公告编号:临2023-181)

重整计划实施完成后,朱斌先生仍将持有上市公司142,788,581股股份,(占上市公司重整计划实施前总股本的21.05%),占重整计划实施完成后总股本的10.76%,持股比例由21.05%降低至10.76%。朱斌与大有科技已于2023年12月18日签署《一致行动协议》,持股数量合计为247,788,581股,持股比例为18.67%。大有科技将获得105,000,000股,占公司重整计划实施后总股本的7.91%;王建郡将获得130,000,000股,占公司重整计划实施后总股本的9.79%;盈方得将获得63,000,000股,占公司重整计划实施后总股本的4.75%;费占军将获得63,000,000股,占公司重整计划实施后总股本的4.75%;偕沣基金将获得60,000,000股,占公司重整计划实施后总股本的4.52%;宁波沅灿将获得50,000,000股,占公司重整计划实施后总股本的3.77%;前海宏丰将获得49,000,000股,占公司重整计划实施后总股本的3.69%;深圳银原将获得42,600,000股,占公司重整计划实施后总股本的3.21%;具体变更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本次权益变动前本次权益变动后
股数(股)占重整前总股本比例股数(股)占重整后总股本比例
朱斌142,788,58121.05%142,788,58110.76%
王建郡00.00%130,000,0009.79%
大有科融(北京)科技中心(有限合伙)00.00%105,000,0007.91%
盈方得(平潭)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00.00%63,000,0004.75%
费占军00.00%63,000,0004.75%
上海偕沣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00.00%60,000,0004.52%
宁波沅灿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00.00%50,000,0003.77%
深圳市前海宏丰私募证券基金管理有限公司00.00%49,000,0003.69%
深圳市银原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00.00%42,600,0003.21%

注:王建郡、大有科技、盈方得、费占军、偕沣基金、宁波沅灿、前海宏丰、深圳银原最终持有的准确股票数量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实际登记确认的数量为准。

二、所涉及后续事项

本次权益变动,公司依照《重整计划》引进重整投资人以及清偿负债,不触及要约收购,不涉及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变化。

朱斌与大有科技已于2023年12月18日签署《一致行动协议》,根据有关规定,朱斌、大有科技及王建郡应就本次股权变动事项编制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三、风险提示

(一)公司经审计的2022年年度期末合并口径的净资产为负值,同时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2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已于2023年5月5日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ST)叠加其他风险警示的特别处理。因公司被法院裁定受理重整,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4.1条

的规定,公司股票将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如出现《股票上市规则》9.3.11条的相关情形,公司股票将可能被终止上市,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二)法院已裁定终止公司重整程序,公司进入重整计划执行阶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在重整计划执行期间,如公司不执行或不能执行重整计划,公司将被宣告破产。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公司将被实施破产清算,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4.13条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公司将密切关注该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相关信息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全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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