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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大胜华:关于2025年度委托理财额度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11

石大胜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委托理财额度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委托理财金额: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亿元?委托理财产品类型:包括但不限于保本类结构性存款、保本类银行理财产品、国债、银行理财产品、券商理财产品、信托理财产品、其他类(如公募基金产品、私募基金产品、国债、国债逆回购、企业债券)等?委托理财产品期限:定期和不定期结合。

一、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及资金收益,在不影响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确保公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

(二)资金来源资金来源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自有资金,额度不超过20.00亿元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公司2025年度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亿元的自有资金购买保本类理财产品与非保本类理财产品,在该额度内,资金可循环使用。其中非保本类理财产品公司使用总额度不能超过人民币5.00亿元自有资金且只能购买R2(中低)级风险(包含R2(中低)级)以下的理财产品。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二、决策程序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委托理财额度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事项由资产财务部根据公司流动资金情况、理财产品安全性、期限和收益率选择合适的理财产品,并进行投资的初步测算,提出方案后按公司核准权限进行审核批准。

(1)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发行主体,选择信誉好、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发行机构。

(2)资产财务部建立投资台账,做好账务处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进展情况,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监督及检查;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5)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运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对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且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特此公告。

石大胜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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