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新通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代码:603022
2024年度股东会会议材料
二〇二五年五月
上海新通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股东会议程
会议时间:2025年5月19日(星期五一)下午2:30会议地点:上海市静安区永和路118弄15号公司一楼会议室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参加人员:符合条件的股东或其授权委托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主要议程:
一、大会主持人宣布2024年度股东会开始,报告出席会议的股东及参会人员情况。
二、审议股东会议案
1、推举一名监事及两名股东代表作为监票人;
2、审阅会议议案,具体如下:
议案一: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议案二: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议案三:公司2024年度报告及摘要议案四: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议案五: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议案六: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议案七:关于公司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议案八:关于公司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议案九: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3、股东及股东代表发言,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回答相关问题;
4、对上述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签署表决票;
5、由监票人宣布投票表决结果。
三、请大会见证律师对本次股东会出具《法律意见书》。
四、宣读2024年度股东会决议。
六、通过股东会相关决议并签署相关文件。
七、宣布2024年度股东会结束。
上海新通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股东会会议须知为了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保证股东在本公司股东会上依法行使职权,确保股东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以下会议须知。
一、会议的组织方式
1、会议由公司董事会依法召集。
2、本次会议的出席人员为2025年5月12日(周一)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3、本次会议行使《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股东会职权。
二、会议的表决方式
1、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委托代理人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按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参加本次会议的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2、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1-8,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方为有效;议案9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3、本次会议采用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委托代理人在审议议案后,填写表决票进行投票表决,由律师和监票人共同计票、监票、统计表决数据。会议工作人员将现场投票的表决数据上传至上海证券交易所信息公司,上海证券交易所信息公司将上传的现场投票数据与网络投票数据汇总,统计出最终表决结果,并回传公司。
4、本次会议设监票人三名,分别由本公司一名监事和两名股东代表担任。监票人负责表决情况的监督和核查,并在《议案表决结果统计表》上签名。
6、会议根据最终的统计结果,宣布议案是否获得通过。
三、要求和注意事项
1、出席现场会议人员应遵守会场纪律,不得随意走动和喧哗。
2、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委托代理人如有质询、意见或建议时,应该举手示意,在得到会议主持人的同意后,方可发言。股东发言内容应围绕股东会的相关议案阐述观点和建议。超出议案范围,欲向公司了解某方面的具体情况的,则建议该股东在会后向公司董事会秘书咨询。每位股东发言的时间原则上不超过5分钟。
3、股东或股东委托代理人应认真审议本次会议的所有议案,行使好表决权。
议案一
上海新通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代表):
上海新通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附件1。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上海新通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5月19日附件1:《上海新通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附件1:
上海新通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度工作报告
2024年度,上海新通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和要求,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恪尽职守、切实履行股东会赋予董事会的职责,勤勉尽责地开展董事会各项工作,推动公司治理水平的提高和各项业务发展,积极有效地发挥了董事会的作用。现就2024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公司2024年度经营情况
2024年,公司秉承“创新包装,创新服务,为社会持续创造价值”的经营理念,坚持传统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双轮驱动的发展战略,严格按照年度经营计划,积极贯彻实施董事会战略部署,稳步推进各项经营目标。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87,602.32万元,比去年同期上涨1.41%;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4,984.46万元,比去年同期下降3.56%。
二、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董事9名,其中独立董事3名,董事会的人数及人员构成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各位董事能够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制度开展工作,按时参加会议,对各项议案进行审议,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和义务。独立董事能够不受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独立履行职责,对公司的重大事项均能发表独立意见。同时,董事会下设各专门委员会认真开展工作,充分行使职权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一)董事会会议情况
2024年,公司董事会依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赋予的法定权利,认真履行职责,共召开董事会7次,具体情况如下:
1、2024年4月25日,公司以现场方式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以下事项:
(1)《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公司2023年度报告及摘要》;
(3)《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6)《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7)《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8)《关于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的议案》;
(9)《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0)《关于公司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11)《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12)《关于公司2024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
(13)《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4)《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5)《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16)《关于修订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7)《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18)《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
(19)《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20)《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2、2024年6月21日,公司以通讯的方式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以下事项:
(1)《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3、2024年7月12日,公司以通讯的方式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以下事项:
(1)《关于再次提请股东会审议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4、2024年8月9日,公司以通讯的方式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
过《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5、2024年8月21日,公司以现场及通讯的方式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以下事项:
(1)《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2)《关于公司<2023年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报告>的议案》。
6、2024年10月28日,公司以现场及通讯的方式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7、2024年12月27日,公司以通讯的方式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议案》。
(二)董事会召集股东会召开情况
2024年度,按照《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要求,公司董事会共召集了3次股东会,具体情况如下:
1、2024年5月31日,公司召开2023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以下事项:
(1)《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公司2023年度报告及摘要》;
(4)《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6)《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
(7)《关于公司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8)《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9)《关于公司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
(10)《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1)《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2)《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13)《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
2、2024年7月8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关于选举曹文洁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议案未获得出席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审议通过。
3、2024年7月29日,公司召开2020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关于选举曹文洁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议案未获得出席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审议通过。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的三个专业委员会切实履行各自职能,2024年共召开4次审计委员会会议、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2次提名委员会会议,为进一步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和上市公司的规范运作,强化董事会的专业管理发挥了重要作用。
1、审计委员会召开情况
(1)2024年4月24日,审计委员会召开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公司2023年度报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公司2023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2024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2024年第一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2)2024年8月20日,审计委员会召开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半年度财务报表》、《公司2024年半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3)2024年10月28日,审计委员会召开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财务报表》、《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4)2024年12月27日,审计委员会召开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情况
2024年4月24日,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3、提名委员会召开情况
(1)2024年6月21日,提名委员会召开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2)2024年12月27日,提名委员会召开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议案》。
(四)信息披露工作情况2024年,董事会按期编制并披露了公司的各期定期报告(年度报告和季度报告共计4份),对历次董事、监事会议、股东会会议,以及公司临时发生的有关事项及时进行了披露(共计36份)。对于各期定期报告和临时公告,公司及时督促有关方面更新进展,加大了审核力度,对拟披露信息所涉及的数据进行反复核实,确保信息披露的及时、准确、完整,圆满地完成了2024年历次信息披露工作。
三、公司治理情况2024年,公司严格依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工作规则》等内部制度的规定,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运作。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层权责明确,各司其职,形成科学、规范的决策机制和有效的监督机制。
四、2025年工作重点2025年,董事会将继续秉承对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严格遵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履行自己的职责。
1、董事会积极发挥在公司治理中的核心作用。严格执行股东会决议,通过制定科学合理的经营目标与发展方向,稳步推进战略规划实施,同时不断规范公司治理体系,加强董事履职能力培训,完善集体决策机制,提升决策的科学性、高效性和前瞻性,实现公司稳步健康发展。
2、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进一步提升投资者关系管理水平。公司董事会将继续与投资者保持良好的沟通与交流,促进投资者对公司的进一步了解和认识,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切实履行董事的监管职责,提升公司运作的规范性和透明度,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树立公司良好的资本市场形象。
3、持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强化财务管理、内部审计、风险管理等重点领域的合规建设与管控力度。通过健全内控执行机制,建立科学有效的决策流程、市场反应机制及风险防范体系,推动企业管理的规范化和标准化,为公司稳健运营奠定坚实制度基础。
4、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促进公司高质量发展。公司董事会将充分结合市场环境及公司的发展战略目标,引导公司管理层紧密围绕公司的战略目标,并对公司经营中的
重大问题提出合理化建议,推动公司战略规划实施落地,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和可持续发展,切实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上海新通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3日
议案二
上海新通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代表):
上海新通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已经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附件2。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上海新通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5月19日附件2:《上海新通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附件2:
上海新通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年,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有关法律、法规赋予的职权,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4年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工作情况
2024年公司监事会共召开3次会议,所有监事均亲自参加了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1、2024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公司2023年度报告及摘要》、《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关于公司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
2、2024年8月2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公司<2023年环境、社会与公司治理报告>的议案》。
3、2024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有关事项的意见
报告期内为适应公司发展的新形势和新要求,监事会适时调整每年工作的整体工作思路,完善监督职责,以提高监督水平为核心不断改进工作方式: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要求,开展好监事会日常议事活动。监事会根据公司实际需要召开监事会定期和临时会议,做好各项议题的审议工作;强化日常监督,采取多种方式了解和掌握公司重大决策、重要经营管理活动及重大异常变化的情况,对
公司董事会、经理层履行职务等情况、重大事项的决策程序、规范运作情况、财务情况、关联交易、重大资产购买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审阅情况等事项进行了认真监督检查,并发表如下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报告期内,监事会依法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进行监督,认为公司在2024年度的经营和运作,整体合乎法律规范的要求,公司的各位董事、经营领导班子成员恪尽职守,没有发现违法、违规、违章的行为或损害股东权益的情况。公司决策程序严格遵循了《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所作出的各项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且符合公司的发展要求;公司股东会和董事会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行使职权。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和决议等程序合法合规。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公司职务时尽职尽责,工作勤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内部制度的规定,维护了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利益。
2、检查公司财务情况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依法对公司财务制度进行了检查,并对财务报表、定期报告及相关文件进行了审阅。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报告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能够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2024年的公司及各子公司财务管理规范,会计报表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及各子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股东会决议执行情况报告期内,监事会对股东会的决议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董事会能够认真执行2023年度股东会的各项决议,促进公司持续快速发展,未发生有损股东利益的行为。
4、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审阅情况及意见2024年,公司依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根据自身行业的特点及企业的实际情况,继续完善了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和规范运行的内部控制环境;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保证了经营管理的合法合规与资产安全,确保了财务报告及
相关信息的真实完整,提高了经营效率与效果,促进了公司发展战略的稳步实现;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三、监事会2025年工作计划2025年,公司监事会将会继续按照《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认真履行监事职责,恪尽职守,督促公司规范运作并且加强上市公司监事所应掌握的法律、法规的学习,完善监督职责,以提高监督水平为核心不断改进工作方式。同时,监事会将会继续加强监督职能,认真履行职责,依法列席、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及时掌握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并监督促进各项决策程序的合法性,通过对公司财务进行监督检查以及对公司生产、经营情况的监督检查,进一步加强内控制度,防范经营风险,从而更好的维护公司和广大股东的利益。
上海新通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23日
议案三
上海新通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报告及摘要各位股东(代表):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监管机构有关制度规定,公司按要求编制了2024年度报告及摘要,并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公司已经于2025年4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等法定媒体进行披露。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上海新通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5月19日
议案四
上海新通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各位股东(代表):
公司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编制了《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并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附件3。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上海新通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5月19日附件3:《上海新通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附件3:
上海新通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上海新通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现将2024年度公司财务决算情况报告如下: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 2024年 | 2023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收入 | 876,023,221.26 | 863,829,671.84 | 1.4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49,844,567.40 | 51,682,713.75 | -3.5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52,103,526.52 | 51,034,423.54 | 2.09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2,425,779.44 | 111,456,860.53 | -35.0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798,267,685.40 | 767,297,060.92 | 4.04 |
总资产 | 1,107,792,275.02 | 1,037,198,140.37 | 6.81 |
总负债 | 312,012,070.79 | 265,811,414.13 | 17.38 |
期末总股本 | 200,000,000.00 | 200,000,000.00 |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25 | 0.26 | -4.15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25 | 0.26 | -4.15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26 | 0.26 | 0.20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6.37 | 6.92 | 减少0.55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6.66 | 6.83 | 减少0.17个百分点 |
二、公司财务状况分析: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上期期末数 | 上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本期期末金额较上期期末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 | ||||||
货币资金 | 162,515,797.26 | 14.67 | 163,708,387.45 | 15.78 | -0.73 | |
应收票据 | 2,579,008.69 | 0.23 | 2,873,087.44 | 0.28 | -10.24 | 主要系报告期内减少非股份制银行票据收款所致。 |
应收账款 | 298,823,400.07 | 26.97 | 260,572,143.28 | 25.12 | 14.68 | 主要系报第四季度收入增长所致。 |
应收款项融资 | 24,281,236.17 | 2.19 | 8,338,146.43 | 0.80 | 191.21 | 主要系报告期内股份制银行票据收款增加所致。 |
预付账款 | 3,824,651.21 | 0.35 | 3,844,073.11 | 0.37 | -0.51 | |
其他应收款 | 5,416,459.47 | 0.49 | 4,269,784.36 | 0.41 | 26.86 | 主要系报告期内投标保证金增加所致。 |
存货 | 98,425,205.14 | 8.88 | 87,924,957.64 | 8.48 | 11.94 | 主要系报告期内新设工厂增加存货金额所致。 |
其他流动资产 | 6,955,062.06 | 0.63 | 3,686,720.04 | 0.36 | 88.65 | 主要系报告期内股份公司待抵扣增值税进项税增加所致。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3,047,974.37 | 0.28 | 17,000,000.00 | 1.64 | -82.07 | 主要系基金投资公允价值变动所致。 |
固定资产 | 288,784,370.52 | 26.07 | 296,064,496.46 | 28.54 | -2.46 | |
在建工程 | 13,138,735.83 | 1.19 | 3,788,317.27 | 0.37 | 246.82 | 主要系报告期内泰国工厂建设资金增加所致。 |
使用权资产 | 27,437,018.33 | 2.48 | 23,762,295.48 | 2.29 | 15.46 | 主要系报告期内子公司租金增加所致。 |
无形资产 | 136,457,835.56 | 12.32 | 116,892,611.41 | 11.27 | 16.74 | 主要系报告期内泰国土地结转入无形资产所致。 |
长期待摊费用 | 3,413,042.66 | 0.31 | 3,586,699.01 | 0.35 | -4.84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7,382,438.04 | 0.67 | 3,352,038.01 | 0.32 | 120.24 | 主要系报告期内计提减值增加所致。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1,117,336.68 | 0.10 | 13,549,087.66 | 1.31 | -91.75 | 主要系本期泰国土地款结转入无形资产所致。 |
应付账款 | 171,859,476.45 | 15.51 | 135,911,234.40 | 13.10 | 26.45 | 主要系第四季度供应商采购增加所致。 |
预收账款 | 2,208,412.84 | 0.20 | 916,912.84 | 0.09 | 140.85 | 主要系预收越南新红股权转让款所致。 |
合同负债 | 5,459,334.53 | 0.49 | 2,034,726.42 | 0.20 | 168.31 | 主要系报告期内预收账款增加所致 |
应付职工薪酬 | 9,703,876.21 | 0.88 | 12,683,910.73 | 1.22 | -23.49 | 主要系利润增长未达预期年终奖计提金额减少所致。 |
应交税费 | 9,236,819.24 | 0.83 | 9,309,080.80 | 0.90 | -0.78 | |
其他应付款 | 16,125,426.61 | 1.46 | 13,068,981.18 | 1.26 | 23.39 | 主要系报告期内其他往来款增加所致。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8,918,945.64 | 0.81 | 8,510,595.90 | 0.82 | 4.80 | |
其他流动负债 | 3,412,362.77 | 0.31 | 2,106,794.52 | 0.20 | 61.97 | 主要系报告期内未终止确认的应收票据及待转的销项税额增加所致。 |
租赁负债 | 19,355,065.08 | 1.75 | 15,476,268.75 | 1.49 | 25.06 | 主要系报告期内新设工厂租赁厂房增加所致。 |
预计负债 | 337,318.42 | 0.03 | - | 100.00 | 主要系报告期内诉讼判决导致的预计负债增加。 | |
递延收益 | 14,940,066.84 | 1.35 | 15,214,666.80 | 1.47 | -1.80 | |
其他综合收益 | -6,467,824.75 | -0.58 | -3,140,940.84 | -0.30 | 105.92 | 主要系其他权益投资公允价值变动及外币报表折算差额损失所致。 |
三、公司经营成果分析: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利润表项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增减百分比(%) | 变动原因 |
营业收入 | 876,023,221.26 | 863,829,671.84 | 1.41 | |
营业成本 | 700,343,002.59 | 688,245,746.80 | 1.76 | 主要系毛利率下降,营业成本同比增加所致。 |
税金及附加 | 6,685,178.16 | 6,271,806.67 | 6.59 | 主要系报告期内收入增加,增值税附加税增加所致。 |
销售费用 | 11,390,485.21 | 9,321,505.45 | 22.20 | 主要系报告期内新设工厂销售人员成本增加所致。 |
管理费用 | 62,731,133.09 | 62,705,205.65 | 0.04 | |
研发费用 | 19,402,164.88 | 27,290,540.02 | -28.91 | 主要系报告期内研发费用中材料费用减少所致。 |
财务费用 | 816,273.53 | 655,461.05 | 24.53 | 主要系报告期内利息支出及汇兑损失增加所致。 |
其他收益 | 2,420,587.23 | 1,628,199.21 | 48.67 | 主要系报告期内与政府补助相关的收益增加所致。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512,607.64 | 305295.32 | 67.91 | 主要系报告期内对联营企业木联的收益增加所致。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2,392,018.62 | -750,865.20 | 218.57 | 主要系报告期内计提环账损失增加所致。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6,881,236.13 | -4,321,314.74 | 59.24 | 主要系报告期内计提存货跌价及越南固定资产减值所致。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287,394.69 | -93,334.59 | -407.92 | 主要系报告期内固定资产处置收益增加所致。 |
营业外收入 | 277,738.51 | 731,164.43 | -62.01 | 主要系报告期内非经营性收益减少所致。 |
营业外支出 | 4,591,516.72 | 1,378,142.61 | 233.17 | 主要系报告期内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损失增加所致。 |
四、公司现金流量分析: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现金流量表项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增减百分比(%) | 变动原因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2,425,779.44 | 111,456,860.53 | -35.02 | 主要系报告期内应收回款减少所致。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6,986,711.61 | -54,271,972.31 | -13.42 | 主要系报告期内的投资支出减少所致。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9,210,824.99 | -31,299,759.85 | -6.67 | 主要系报告期内偿还银行借款减少所致。 |
五、公司其他主要财务指标变动分析
财务指标 | 本期数 | 上期数 | 变动原因分析 |
流动比率 | 235.69% | 228.00% | 主要系本告期内销售回款减少及银行票据增加所致。 |
资产负债率 | 28.17% | 25.63% | 主要系本报告期内新设工厂投资增加所致。 |
应收账款周转率 | 305.33% | 325.36% | 主要系本报告期内收入涨幅小于应收账款涨幅,资产流动相对去年同期放缓所致。 |
存货周转率 | 699.33% | 689.61% | 主要系本报告期末存货增加所致。 |
总资产周转率 | 81.68% | 84.80% | 主要系本报告期内收入增幅小于总资产增幅所致。 |
营业利润率 | 7.83% | 7.65% | 主要系本报告期内营业利润增长所致。 |
上海新通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3日
议案五
上海新通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各位股东(代表):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4年末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49,844,567.40元。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现金分红指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拟向全体股东进行利润分配的方案为:以2024年末公司总股本20,0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股利0.78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1,560万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现金分红金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1.30%。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上海新通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5月19日
议案六
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代表):
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要求,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相关重大事项发表了公正、客观的独立意见,维护了公司的规范化运作及股东的整体利益。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5年4月25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上海新通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5月19日
议案七
上海新通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各位股东(代表):
公司2024年度聘请的年度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聘期已满,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胜任公司财务审计工作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公司董事会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师以及内部控制审计师,对公司内控规范体系进行审计,为期一年,并授权公司经营层具体与审计师商定年度审计费用。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基本情况详见附件4。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上海新通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5月19日附件4:《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附件4: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事务所基本信息
事务所名称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成立日期 | 2011年7月18日 | 是否曾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 是 |
执业资质 | 注册会计师法定业务、证券期货相关业务、H股企业审计业务、中央企业审计入围机构、金融相关审计业务、从事特大型国有企业审计资格、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IT审计业务、税务代理及咨询、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事务所、英国财务汇报局(FRC)注册事务所等 | ||
注册地址 |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128号 |
(2)承办本业务的分支机构基本信息
分支机构名称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湖南分所 | ||
成立日期 | 2011年11月16日 | 是否曾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 是 |
执业资质 | 湖南省财政厅颁发的执业证书(证书编号:330000014302) | ||
注册地址 | 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五一大道477号泰贞大厦2801 |
2、人员信息
执行事务合伙人 | 钟建国 | 合伙人数量 | 241人 |
上年末从业人员类别及数量 | 注册会计师 | 2,356人 | |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 904人 |
3、业务规模
2023年度业务收入 | 业务收入总额 | 34.83亿元 |
审计业务收入 | 30.99亿元 | |
证券业务收入 | 18.40亿元 | |
2024年上市公司(含A、B股)年报审计情 | 年报家数 | 707家 |
年报收费总额 | 7.20亿元 |
况 | 涉及主要行业 | 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房地产业,金融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建筑业,采矿业,农、林、牧、渔业,住宿和餐饮业,教育,综合等 |
4、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与职业保险状况 | 投资者保护能力 | |
职业风险基金累计已计提 | 2亿元以上 | 相关职业风险基金与职业保险能够承担正常法律环境下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
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 2亿元以上 |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13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纪律处分2次,未受到刑事处罚。6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2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2人次、自律监管措施24人次、纪律处分1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项目组成员 | 姓名 | 执业资质 | 从业经历 | 兼职情况 | 是否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 |
项目合伙人 | 贺梦然 | 中国注册会计师 | 2000年起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一直从事IPO和上市公司审计等证券服务业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 无 | 是 |
质量控制复核人 | 赖兴恺 | 中国注册会计师 | 2011年起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目前在事务所承担质量控制及复核工作,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 无 | 是 |
本期签字会计师 | 贺梦然 | 中国注册会计师 | 2000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0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2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超过10家,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 无 | 是 |
严芬 | 中国注册会计师 | 2015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1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为6家,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 无 | 是 |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上述项目合伙人、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无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记录。
三、审计收费2024年度财务审计费用为55万元(不含税),内控审计费用为15万元(不含税),本次收费是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各级别工作人员在本次工作中所耗费的时间为基础计算的。
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收费将以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收费为基础,按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以及公司规模,业务复杂程度,预计投入审计的时间成本等因素,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
议案八
上海新通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5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代表):
公司全资子公司无锡新通联包装制品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新通联”)与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景兴纸业”)、江苏理文造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理文造纸”)、无锡荣成环保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荣成”)、平湖荣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湖荣成”)存在原纸采购业务往来,为确保无锡新通联的正常生产经营需求,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无锡新通联向景兴纸业、理文造纸、无锡荣成、平湖荣成就2025年度采购原纸业务申请的信用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7,000万元,上述担保期限自2024年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并授权经营管理层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签署相关担保协议。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上海新通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5月19日
议案九
上海新通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各位股东(代表):
根据2024年7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证监会公告〔2025〕6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实际情况,公司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了修订,具体内容公司已经于2025年4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等法定媒体进行披露。除对章程中部分条款的修订外,公司还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格式进行了调整。如有其他修订系非实质性修订,如条款编号、引用条款所涉及条款编号变化,标点的调整等,因不涉及权利义务变动,不再作一一对比。
公司依据新修订的《公司章程》的内容,相应修订章程附件《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中相关条款,新修订的《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已经于2025年4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等法定媒体进行披露。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上海新通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