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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通联: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5

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上海新通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2024年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2024年5月31日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24年度的审计机构。

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的资质条件、执业记录、质量管理水平、工作方案、人力资源及其他资源配备、信息安全管理、风险承担能力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应由的资质和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及良好的诚信状况,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

2025年2月20日,审计委员会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签字会计师进行了书面的沟通,就2024年度年报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审计方案、独立性、审计团队架构及时间安排等相关事项做了说明,就2024年度审计计划达成一致。

2025年4月23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公司2024年度报告》、《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2024年内部控制审计报告》、《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及《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了审查、监督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

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有效监督了审计公司的审计工作,切实履行了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公司董事会审计会员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3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2025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继续严格按照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认真、勤勉、忠实、全面履行职责,的充分发挥监督会计师事务所履行职责的情况,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共同利益。

上海新通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二○二五年四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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