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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通联: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6

上海新通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人民币现金红利0.78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2023年末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51,682,713.75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现金分红指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经营状况、未来发展需要以及股东的投资回报,公司拟定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78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00,00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560万元(含税),占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30.18%。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4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上述预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经营发展需要、盈利水平、资金需求等因素,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时也有利于公司健康、持续稳定的发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同意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新通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4月25日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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