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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华鹏: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攀娜)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2

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报告期内,作为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现将本人2024年度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

王攀娜,女,1980年

月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会计学专业博士、教授,西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管理学博士、四川大学与重庆银行联合培养经济学博士后,硕士生导师、MBA导师。2018年6月至今,任职于重庆理工大学会计学院。2024年

月至今,兼任山东华鹏独立董事。2024年

月至今,兼任惠发食品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独立性要求,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不存在受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影响的情形,亦不存在影响独立客观判断的其他情形。

二、独立董事2024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相关决议及表决结果2024年度,本人应出席

次董事会会议,亲自出席

次;应出席

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亲自出席4次。

2024年度,本人应出席3次股东大会,亲自出席3次。2024年度,本人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次,就公司涉及关联交易及其他相关事项进行审议,并发表审核意见。

报告期内,本人在董事会审议议案时,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勤勉尽责,

积极参加公司组织召开的董事会和专门委员会会议,以客观、负责的态度行使了表决权,对相关议案发表了明确的意见,充分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上述会议本人没有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本人认为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合法有效,故对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

(二)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工作情况报告期内,本人密切关注公司经营环境的变化,利用参加公司会议的机会,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沟通交流,听取了公司管理层有关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等事项的汇报。同时,通过电话与公司其他董事、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等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积极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办公室等职能部门与独立董事建立了稳定、有效的沟通机制,在股东大会、董事会等会议召开前,公司向独立董事提供相关文件资料,为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作出独立判断提供了充分依据,保障了独立董事有效履行职责。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通过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及时了解公司审计工作完成情况;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审计风险分析等事项充分进行沟通,关注审计过程,督促审计进度,确保审计工作的及时、准确、客观、公正。

(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注重与公司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并向公司反馈,切实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为了加强与投资者的互动,本人也将在未来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各种形式的投资者交流会议,以确保公司及时、透明的信息沟通渠道。

三、独立董事2024年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要求,对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定价公允性、审批程序的合规性、是否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等方面进

行了监督。本人认为,公司涉及的关联交易事项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在交易的必要性、定价的公允性及审批程序的合规性方面均符合关联交易的相关原则要求。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方案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及相关方不存在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情形,公司及股东的各项承诺均得以严格遵守,未出现违反相关承诺的情形。

(三)被收购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被收购的情况。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进行了重点关注,本人认为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准确,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报告期内,本人持续关注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认为公司遵循全面性、审慎性、有效性和及时性原则,内部控制能够涵盖公司层面和业务层面的各个环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内部控制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的要求,不存在重大缺陷。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本人认为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和投资者保护能力,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工作要求,未发现违反诚信和独立性的情况。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人同意续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年报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报告期内,公司聘任的财务负责人具备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提名、聘任履行了法定程序;所聘任财务负责人具有多年的相关工作经历,接受的专业教育及学识符合公司治理和经营发展的需要,可以胜任所聘任工作。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

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形。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公司相关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具备相关专业知识,能够胜任相关职责要求,未发现有《公司法》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禁止任职情况和市场禁入处罚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中有关任职资格的规定。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是根据年度目标和考核情况进行发放。公司薪酬确定及薪酬发放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报告期内,公司无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年,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秉承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主动深入了解公司经营和运作情况,利用专业知识对各项议案进行认真审议,积极建言献策,客观地做出专业判断,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上市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2025年,本人将继续勤勉、诚信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持续关注公司经营发展状况,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为公司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意见,积极推进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与优化,督促公司稳健经营、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提高上市公司发展质量。

独立董事:王攀娜2025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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