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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设集团: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8-29

证券代码:603018 证券简称:华设集团 公告编号:2023-040转债代码:113674 转债简称:华设转债

华设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提供借款以

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华设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设集团”)于2023年8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江苏华设感知数据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或“华设感知”)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华设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322号),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面值总额4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0,000.00万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8,386,792.45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91,613,207.55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验字[2023]210Z0020号《验资报告》验证。

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华设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主板上市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实际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于如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投资总额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1华设创新中心项目34,527.2528,000.00
2补充流动资金12,000.0012,000.00
合计46,527.2540,000.00

三、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提供借款的情况

鉴于“华设创新中心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华设感知,公司拟使用不超过28,000.00万元的募集资金向华设感知提供借款,借款期限为自借款实际发生之日起5年,华设感知可根据项目建设实际需要提前偿还或到期后续期,如借款到期后续期,公司将授权经营管理层批准续期。借款利率为借款实际发放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

公司将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及资金使用需求,分批次拨付上述借款。提供借款的募集资金将专项用于上述募投项目的实施,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全权负责上述提供借款事项相关手续办理及后续管理工作。

四、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江苏华设感知数据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15MA7FQF4H0G
住所南京市江宁区秣陵街道胜利路92号(江宁开发区)
法定代表人杨卫东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2-01-17
营业期限2022-01-17 至 2042-01-16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检验检测服务;认证服务;安全生产检验检测(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软件开发;大数据服务;物联网技术研发;物联网技术服务;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人工智能公共数据平台;区块链技术相关软件和服务;在线能源监测技术研发;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储能技术服务;节能管理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计量技术服务;环境保护监测(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构成及其控制情况华设集团持有100.00%股权

华设感知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总资产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
2022年12月31日/2022年度2,589.70989.70--10.30

注:以上财务数据经容诚会计师事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五、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向华设感知提供借款是基于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需要,可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安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公司向其提供借款期间对其生产经营活动具有控制权,财务风险可控。

六、本次提供借款后募集资金的管理

为确保募集资金使用安全,华设感知已开立募集资金存储专用账户,并与公

司、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保荐人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实施监管,保障募集资金的使用安全。

七、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向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向下属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是基于建设的实际需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独立董事同意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提供借款的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提供借款,是基于募投项目实际运营的需要,有利于稳步推进募投项目的实施,能有效使用募集资金,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式没有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下属子公司提供借款的事项。

(三)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提供借款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提供借款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是基于既定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推进募投项目建设的需要,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

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华设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三年八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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