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设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签署一致行动协议的公告
公司股东杨卫东、胡安兵、凌九忠、刘鹏、徐一岗、张健康、范东涛、姚宇、侯力纲、翟剑峰、李剑锋、陈汝扬、曹亚丽保证向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华设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华设集团”)于近日收到杨卫东、胡安兵、凌九忠、刘鹏等13名股东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通知。为
完善公司治理体系,保证公司经营的持续性和稳定性,公司主要股东签署《一致
行动协议》。
一、协议签署背景
截至协议签署之日,各方在公司的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 | 股东姓名 | 持股数量 | 持股比例(%) |
1 | 杨卫东 | 27,222,434 | 3.98 |
2 | 胡安兵 | 19,703,574 | 2.88 |
3 | 凌九忠 | 5,089,768 | 0.74 |
4 | 刘鹏 | 3,723,237 | 0.54 |
5 | 徐一岗 | 3,608,556 | 0.53 |
6 | 张健康 | 3,279,602 | 0.48 |
7 | 范东涛 | 2,861,136 | 0.42 |
8 | 姚宇 | 1,724,420 | 0.25 |
9 | 侯力纲 | 1,315,418 | 0.19 |
10 | 翟剑峰 | 1,252,334 | 0.18 |
11 | 李剑锋 | 1,107,356 | 0.16 |
12 | 陈汝扬 | 916,908 | 0.13 |
13 | 曹亚丽 | 149,185 | 0.02 |
合计 | 71,953,928 | 10.52 |
协议签署后,一致行动人杨卫东、胡安兵、凌九忠、刘鹏、徐一岗、张健康、范东涛、姚宇、侯力纲、翟剑峰、李剑锋、陈汝扬、曹亚丽合计持有公司股份71,953,92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0.52%。
二、《一致行动协议》主要内容
(一)签约方
杨卫东、胡安兵、凌九忠、刘鹏、徐一岗、张健康、范东涛、姚宇、侯力纲、翟剑峰、李剑锋、陈汝扬、曹亚丽
(二)协议签署日期
协议于2023年7月16日签署
(三)协议有效期
协议有效期3年
(四)协议主要条款
1、协议各方当事人就有关华设集团经营发展的重大事项向董事会、股东大会行使提案权和在相关董事会、股东大会上行使表决权时保持一致
2、协议各方确认,在行使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提案权、表决权时,各方应按一致意见提出相关提案或进行表决;如果未能形成一致意见,应按照合计持股比例高的一方意见作为一致意见。
三、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一致行动协议》的签署,有利于公司战略及重大决策的执行,公司治理理念的统一,有利于公司长期稳定的发展,维护股东的权益,不存在对上市公司日常经营管理产生不利影响或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协议签署后公司仍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四、备查文件
协议各方签署的《一致行动人协议》
特此公告。
华设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七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