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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设集团:关于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说明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7-30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950号文核准,公司于2014年9月29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600万股,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挂牌上市,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2.2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83,876.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6,195.00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77,681.00万元。上述资金于2014年9月29日到位,该等资金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致同验字(2014)第320ZA0220号《验资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的有关规定:“上市公司申请发行证券,且前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距今未满五个会计年度的,董事会应按照本规定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对发行申请文件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截止日的最近一次(境内或境外)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进行详细说明,并就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作出决议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

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账日距今已满五个会计年度,公司最近五个会计年度亦未通过配股、增发、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规定的证券品种募集资金,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亦无须聘请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出具鉴证报告。

华设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七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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