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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证监局关于对明图章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公告日期:2022-05-19
繁體| 无障碍江苏监管局建制度、不干预、零容忍请输入关键字 提交首页证监局介绍 辖区监管动态 政务信息 办事服务 辖区数据 互动交流 专题专栏当前位置:首页> 政务信息> 主动公开目录> 证监局主题分类> 上市公司监管索 引 号bm56000001/2022-00007850分 类上市公司监管;行政监管措施发布机构发文日期2022年05月12日名 称江苏证监局关于对明图章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文 号〔2022〕49号主 题 词 江苏证监局关于对明图章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明图章:经查,你存在以下违规行为:2021年12月10-16日,你通过大宗交易和集中竞价交易超额卖出华设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38.24万股,交易完成后,你2021年转让公司股份合计833.47万股,占你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6.20%。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第三条的规定。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第十四条,现对你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你应当强化合法合规意识,认真吸取教训,加强对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严格规范减持行为,杜绝此类违规行为再次发生,并在收到本措施15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报送书面报告。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江苏证监局?????????????????????????????????????????????????????????????????2022年5月12日【打印】 【关闭窗口】链接: 中国政府网主办单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版权所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识别码:bm56000001京ICP备 05035542号 京公网安备 11040102700080号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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